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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質量監控制度(精選11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輸血質量監控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1
1、 血液必須保存在指定的血庫冰箱內,溫度應保持在4℃.保存溫度不當可能導致血細胞破壞或細菌感染 。血液自血庫取出后應在30分鐘內輸入,若輸血延遲,必須將血液歸還血庫保存。
2、 嚴格遵守無菌操作原則和無菌操作技術規程。
3、 嚴格執行插隊制度。
4、 根據醫囑進行輸血,應向患者解釋輸血的'過程,要求患者及時報告不良反應。
5、 輸注兩個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時,應間隔輸入少量等滲鹽水,避免產生免疫反應。
6、 輸入血液中不可加入其他藥品或高滲性或低滲性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血。
7、 輸血過程中密切觀察輸血反應,尤其是輸血開始15分鐘,護士應監測患者的生命體征和皮膚變化,密切觀察有無先兆輸血反應的癥狀和體征,并及時處理。若出現嚴重的輸血反應,立即停止輸血,輸入生理鹽水,余血和輸血器送血庫,分析原因并通知醫生。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2
一、輸血護理服務的規定
1、血液必須保存在指定的血庫冰箱內,溫度應保持在4℃,保存溫度不當可能導致血細胞破壞或細菌感染,血液自血庫取出后應在30分鐘內輸入。
2、嚴格遵守無菌操作原則和無菌操作技術規程。
3、嚴格執行雙人查對制度。
4、根據醫囑進行輸血,應向患者解釋輸血的目的及過程,要求患者及時報告不良反應。
5、輸注兩人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時,應間隔輸入少量無菌生理鹽水,避免產生免疫反應。
6、輸入血液中不可加入其它藥品或高滲性或低滲性溶液,以防血液凝聚或溶血。
7、輸血過程中密切觀察輸血反應,尤其是輸血開始15分鐘,護士應監測患者的生命體征和皮膚變化,密切觀察有無先兆輸血反應的癥狀和體征,并及時處理。若出現嚴重的輸血反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醫生搶救處理,余血和輸血器送血庫,報輸血管理委員會。
二、輸血過程的質量監控
1、責任護士進行全過程質量監控。從抽血到輸血完成的整個細節進行仔細觀察并做好記錄。
2、護士長或專業組長進行質量控制。
3、護理部督查輸血病人的'護理記錄,并納入護理質量考核。
三、效果評價及持續改進
1、護理部每半年進行一次對全院所有輸血病例質量的成效評價。
2、對每一例輸血不良反應進行分析和持續改進。
輸血過程中的質控評價流程
1、《臨床輸血申請單》由經治醫生填寫,主治醫師核準后簽字,交護士站采集受血者血樣。
2、 護士根據輸血申請單資料,采集前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室、床號、血型和診斷后,將標明患者完整信息的標簽貼到紫色試管上,再采集受血者血液2毫升注入紫色試管內,上下混均,并填寫抽血時間,在《臨床科室輸血單》上簽署采血人姓名。
3、由醫務人員或專門人員將受血者血樣及《臨床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
4 、送檢人員在輸血科填寫送達時間、姓名性別、病案號、血型、輸血前檢查等內容,與輸血科接收標本者兩人共同核對后,雙簽名確認。
5 、取血時醫護人員攜帶病歷到血庫,與血庫人員雙方交接核對:
(一) 受血者科室、床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無凝集反應、交叉配血結果;
(二) 核對血袋標簽:獻血者條形碼編號、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有效期、色澤。
(三) 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有無溶血及凝塊。雙方核對無誤后,在發血單上雙方簽字方可發出。
6、血液取回后:
(1)輸血前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準確無誤在《臨床科室輸血單》上雙簽名后方可輸血。
(2)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病室/門急診、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后,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3)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儲血。輸血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它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4)輸血前后或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用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
(5)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7 、輸血完畢后,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將血袋及輸血不良反應回報單送回輸血科,輸血科記錄時間、科室、患者姓名、血袋條碼、回送者時間送交人簽字,接受者簽字并記錄時間,血袋在2—6°C冰箱內保存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由后勤人員收集后統一銷毀,注明收集時間和收集人簽字。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3
1、主管輸血的副院長任委員會主任委員,醫務科長、輸血科負責人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委員會成員由醫院部分臨床及醫技科室負責人組成;
3、按照衛生部行政部門要求,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輸血法》、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推動、促進、完善醫院臨床輸血發展和管理;
4、制定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每年1-2次對全院醫護人員進行院內輸血知識醫學繼續教育,不斷提高醫院醫護人員輸血和管理水平;
5、監督指導臨床科學、安全、合理用血;
6、對醫院輸血管理與技術問題,隨時進行監督和管理;
7、開展全院范圍內臨床輸血科研工作協作與交流;
8、積極推廣臨床輸血新技術、新材料、新業務;
9、組織鑒定因輸血而導致的醫療糾紛(溶血反應、輸血相關傳染病等);
10、每季度進行一次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會議;
11、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委托副主任委員主持;
12、閉會期間,輸血科和醫務科負責執行輸血質量管理委員會的`各項決議。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4
1.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愛崗敬業,工作認真仔細,責任心強,法制意識濃厚,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法規、制度及標準操作規程。
2.建立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科室內設質量管理組織機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科室內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測和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員應負責實驗前、實驗中、實驗后的質量監督工作。
3.進入輸血科(血庫)的血液及試劑必須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試劑必須有專人統一管理,有專人負責血液及試劑質量,科主任監督執行。
4.定期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檢查、校驗和檢定。
5.每天觀察電熱恒溫水箱溫度2次,觀察儲血冰箱、冰柜的溫度4次,并作好記錄。恒溫水箱內保持清潔,解凍血漿時血漿漏出應及時消毒、換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職業暴露的發生。
6.對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臨床輸血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的.專門培訓,積極參加各種培訓、會議、學術交流和進修學習,定期進行業務考試和考核,并存入檔案保存。
7.臨床輸血申請、血樣采集、送檢、血型鑒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庫、核對、儲存、發放、運輸、輸注、標本及血袋保留、病歷書寫等,必須按《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8.建立健全各項輸血制度、標準操作規程,詳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原始資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活動,保證臨床輸血質量和安全。
10.實行定期審核、評價和檢查制度,發現問題進行認真分析和解決,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1.建立輸血信息反饋制度。及時了解臨床輸血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通過科學分析,及時解決,不斷改進和提高臨床輸血質量。
12.有專人負責到血站領取血液,領血時必須認真核對。核對內容:獻血者血袋條碼號、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種、血量、血液外觀質量等,準確無誤后,雙方簽字認可。
13.送交叉配血標本時,臨床醫護人員必須持《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隨同血標本一起交輸血科(血庫)。《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填寫完整,字跡清楚,有執業醫師簽字和主治執業醫師審核簽字。血樣標簽粘貼牢固,標簽上正規書寫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病區、床號、住院號、臨床診斷、血型(已知時填寫)等。
14.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接收標本時,必須逐項認真核對,并檢查標本是否符合要求,無誤后,雙方簽字,方可接收登記。
15.凡是《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填寫有任何一項不符要求或有疑問時,均不能接收血標本。請臨床科室重新驗證后,重新抽取血標本,必要時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到床旁確認血型。
16.嚴格執行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復核制度。對多次輸血者,要查對前幾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標本或配血。對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兩次抽血確認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復查獻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嚴格按標準操作規程進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規檢測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鹽水相與非鹽水相兩種方法配血。
18.凡出現輸血不良反應,積極配合臨床科室及時認真調查和處理。
19.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書面記錄,在工作中有疑難問題應及時與科室其他同志協商,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科主任。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5
一、輸血科(血庫)是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直接實施醫院輸血管理、監督、檢測的臨床科室,全面負責血液質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輸血科(血庫)各項工作制度:(1)各級各類工作人員崗位職責;(2)輸血不良反應登記和報告制度;(3)樣品登記、各種記錄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儲存、運輸、發放制度;(5)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職業暴露應急制度;(6)差錯登記、報告和處理制度;(7)污物處理制度;(8)血液報廢制度;(9)儀器、設備使用、管理、保養制度;(10)檢驗報告結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記、記錄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環節查對、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及備案制度等。
三、輸血科(血庫)建立完整的實驗和儀器標準操作規程:(1)血液入庫、貯存、發放規程;(2)血樣采集和送檢規程;(3)臨床輸血檢測操作規程;(4)儀器使用操作規程;(5)輸血不良反應處理操作規程;(6)應急預案;等。
四、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應樹立高度的血液質量管理和輸血安全意識,加強業務技能,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獻血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醫院制定的《臨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輸血科標準操作程序》開展工作,保證用血安全。
五、輸血科(血庫)有職責和義務向臨床醫師提供輸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詢意見或建議,參與指導和協助臨床輸血和對輸血反應的處理。
六、醫院統一使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血站供應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對血站供應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內容如下:(1)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號;(2)獻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3)血液品種;(4)采血日期及時間;(5)有效期及時間;(6)血袋編號(或條形碼);(7)儲存條件;(8)血袋是否破損、血液是否存在凝塊、溶血、氣泡等。
血液包裝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應拒領拒收。
七、對入庫血液應及時做好登記,登記時必須核對血型、血量、采血時間及血液質量檢查,并按血型、種類、時間有序存放在血液專用冰箱內,所備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檢查儲存血液的.質量,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八、發放血液時,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同時檢查血液質量包括外觀及內在的質量,對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庫;各科室應由醫護人員取血,并配備專用血液運輸箱貯存、運輸血液,嚴格遵守《寧波市醫療機構血液冷鏈管理技術規范》要求;血液發出后原則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標本時要認真核查、簽字。核查申請單上各項內容是否填寫完整,號碼是否一致。必須保證標本準確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標本應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樣標本應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備查。
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血時,必須檢測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體篩選試驗;交叉配血除鹽水法外應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膠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種,對可疑結果應重復檢查,并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匯報,與臨床相關科室保持密切聯系。
十一、每日檢查冰箱溫度,同時觀察血液質量,嚴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發現質量可疑時,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理,避免血液過期。
十二、加強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進行生物監測:(1)血跡、體液及時消毒;(2)物表、地面、空氣每日消毒;(3)貯血冰箱內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內空氣培養每月一次,無霉菌生長或培養皿(90mm)細菌生長菌落<8cfu/10分鐘或<200cfu/m3為合格;(4)消毒劑應進行有效濃度監測,消毒容器定期消毒;(5)消毒工作完整記錄。
十三、患者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相關疾病情況,并作詳細記錄,發現輸血后感染相關疾病及較嚴重的輸血反應要追蹤查因,及時與供血機構聯系,做好協調處理事項。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記錄;每天下班前,檢查室內用電情況,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貯血冰箱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強輸血科(血庫)儀器管理,熟悉各種儀器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每天檢查科內各種儀器設備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記使用記錄;定期檢查及校正各種儀器,做好維護和計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購進的試劑必須進行質量鑒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試驗;將室內質控、室間質評作為科室常規化、制度化的質量保證體制。
十七、主動深入臨床科室,分析臨床各科的用血情況,對臨床用血進行動態觀察,加強輸血質量的管理,保證臨床用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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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確保輸血安全有效,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應具備較強的法制意識和風險意識,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和標準操作規程。
2.接收血液標本時,必須認真核對標本的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血型和臨床診斷等。檢查血液標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夠等,不符合配血試驗要求的標本拒收。
3.配血前必須對病人及獻血者血型兩次確認,必須作正反血型鑒定,無誤后方可配血。
4.《臨床輸血申請單》上所填血型與標本管標示血型不符時,病人或家屬對血型有異議時,立即通知臨床科室重抽標本,復查血型,還有疑問時,立即床旁復查血型,再有疑問時,立即請示科主任處理。
5.配血中發現主、次側有一側凝集,一律不得發血,立即報告科主任,作進一步檢查。
6.領血人必須是經過培訓的`醫護人員,發血前必須核對受血者姓名、年齡、血型、住院號,科別、床號、臨床診斷等,以及獻血者血袋條碼號、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種、血量等,雙方核對無誤后,簽字認可。
7.如有群傷、需輸血的病人太多,分輕重緩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較輕病人的血液,并立即報告科主任請求援助。
8.輸血科(血庫)必須儲備一定量的血液,保證應急用血。
9.認真做好輸血前檢查工作。
10.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防止職業暴露的發生。
11.正確合理使用化學試劑(藥品),有毒有害物品專人保管,防止事故發生。
12.正確處理醫療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發生。
13.做好水、電、氣防火防災工作。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不用的儀器、空調等用電器,關好水、氣管開關,并作好交接班記錄。
14.定期檢查通電線路,嚴防引發火災,科室配備消防器材,強化消防意識,加強消防演練,人人警惕,消除隱患。一旦發現火源應立即進行消防處理,并立即報告醫院保衛處(科)和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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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輸血申請
第二條申請輸血應由經治醫師逐項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醫師核準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前交血庫備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輸血,為維持血容量可輸晶體液或膠體液代替品。
第三條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屬的同意,并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輸血治療同意書》存入病歷。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的患者緊急輸血,應報醫院職能部門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并入病歷。申請血量超過1600毫升者,填寫大量輸血申請表,報醫教科批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輸血,審批手續后補。
第四條申請輸血患者,應進行輸血前的`檢查。首次輸血,應做血型鑒定、抗體篩查和輸血前檢查4項指標;曾輸過血的患者,在輸血申請單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輸血超過3天,應進行抗體篩檢;如本次新入院,應進行抗體篩檢和輸血前檢查(血傳性疾病8項指標:乙肝五項、丙肝抗體、梅毒抗體、艾滋病抗體)。門診病人3個月進行1次輸血前檢查。
第五條對于Rh陰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應采用自身輸血、同型輸血或配合型輸血。
第六條輸血申請要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
第三章受血者血樣采集和送檢
第七條確定輸血后,醫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貼好與申請單號相同的試管,當面核對患者姓名、住院號、性別、年齡、病案號、病房(門急診)、床號、血型和診斷,采集血樣。采集血液時不準直接從輸液管或正在輸液的一側肢體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釋,降低抗體滴度引起配血錯誤。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針頭后再將血液注入試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勻抗凝劑,以防血液凝集。輸血申請單聯號粘貼試管時,要注意將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血庫人員觀察血樣情況。
第八條血液采集后,由門、急診病區醫護人員或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將受血者血樣和輸血申請單送交血庫。非急診病人輸血前要先做血型鑒定,避免發生抽錯血樣,輸血時重抽血樣進行交叉配血。雙方進行逐項核對,合格后血庫保存備用。
第九條受血者配血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在輸血前2天之內(包括血樣采集當天)采集的,超過3天的必須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條受血者配血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在輸血前2天之內(包括血樣采集當天)采集的,超過3天的必須重新采集,輸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輸注都要采集血樣。
第十一條血庫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急診搶救患者緊急輸血時Rh(D)檢查可除外),正確無誤后方可進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標準操作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手術備血、有輸血史、妊辰史、短期內需要接受多次輸血者,收到患者血標本后,及時作抗體篩查。
第五章取血(血液的發放管理)
第十三條配血合格后,由醫護人員或科室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到血庫取血,病人家屬不得取血。
第十四條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查對患者姓名、性別、病案號、病房(門急癥)、床號、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后,雙方共同簽字方可發出。
第十五條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發血:
1、標簽破損、字跡不清;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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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叉合血標本的采集
1、確定輸血后,責任護士遵醫囑采血。
2、采集前檢查輸血申請單是否填寫合格,若有漏填或差錯,則不能采血。核對輸血申請單與標本瓶上內容是否一致。
3、認真核對病人信息:核對腕帶上患者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年齡,核對檢驗報告單血型與試管標本上(條碼試管)或輸血申請單上是否一致,有任何疑問都不能采血。
4、采血后在《輸血申請單》上方及試管標簽上正確填寫采血日期、時間并簽全名。
(二)取血
1、輸血科配血合格后,由醫護人員到輸血科(血庫)取血。
2、取血與發血雙方必須共同進行“三查八對”并簽名。“三查”:查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查對血袋有無破損滲漏;查血液顏色、質量是否正常;查對患者姓名、性別、病案號、門急診/科室、床號、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等。核對準確無誤后,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取血。無特殊情況1次只取1個病人的血。血液運輸過程中應用專門容器盛放,避免劇烈震蕩和高溫,以防紅血球破裂。
3、注意鑒別外觀不合格血液:
①標簽破損、字跡不清;
②血袋有明顯破損、漏血;
③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④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⑤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⑥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上面出現溶血;
⑦紅細胞呈紫紅色;
⑧過期。
(三)輸血
1、遵醫囑輸血,輸血前由兩名執業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血漿有無渾濁,如有疑問應立即與血庫聯系。準確無誤后方可輸血。
2、輸血時,由兩名執業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病案號、門急診/科室、床號、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配血試驗結果,確認與交叉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和檢查血液后,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并、兩人執行后簽名。
3、取回的血應在30min內輸用,不得自行貯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任何藥物,不得與其他藥物共用靜脈通道,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4、嚴格遵守無菌技術操作,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5、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開始輸血時速度宜慢,嚴密觀察30min,再次進行“三查八對”,無不良反應后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
輸血反應常見癥狀有:
①發熱、伴或不伴寒戰;
②寒戰,伴或不伴發熱;
③輸血部位疼痛,或胸部、腹部、腰部疼痛;
④血壓變化,包括血壓升高或血壓降低;
⑤呼吸窘迫,包括呼吸困難、呼吸加快、哮喘、低氧血癥;
⑥皮膚改變,包括蕁麻疹、瘙癢、充血等;
⑦惡心、伴或不伴嘔吐;
⑧尿色加深;
⑨出血或消耗性凝血功能障礙。
輸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
①急性溶血反應;
②非溶血性發熱反應;
③過敏反應;
④輸血相關急性肺損傷;
⑤細菌污染;
⑥循環負荷過重;
⑦空氣栓塞及一些遲發反應等。
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①減慢或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
②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和輸血科(血庫)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再次核對輸血申請單、血袋標簽、交叉配血試驗記錄及受血者與供血者的血型,保留輸血裝置和血袋,作好護理記錄,上報輸血不良反應。
③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性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及時上報醫師,并進行積極治療和槍救。
6、輸血后,在醫囑上簽執行時間、并雙簽名,血袋、不良反應回報單于24 h內送血庫存留(血袋在40C冰箱保存24h),以備必要時查用,輸血申請單應該保留在病歷中。
7、輸血的觀察和記錄。
1)若有輸血反應,醫護人員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不良反應回報單,并將血袋返還輸血科(血庫)保存。
2)醫護人員應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保存。
3)輸血的護理記錄要求:
①輸血的時間、血液成分、量、及血型。
②輸血前與輸血有關用藥情況,輸血中、后有無輸血反應及其處理情況。
③生命體征:輸血前、輸血30分鐘時以及輸血結束時分別記錄一次,有變化隨時記錄。
8、護士長加強對輸血規范的培訓及管理,凡有輸血病人,護士長應嚴格督促執行“三查八對”制度,親自再次核對,及時巡視,確保輸血安全。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9
1、醫生填寫患者輸血申請單及患者輸血同意簽字單后,護士核對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實驗結果及患者姓名、病歷號、家屬同意書、采血樣,并在配血單的指定處簽名送血庫備血。
2、護士到血庫取血時需與血庫工作人員共同核對:
2.1、受血者姓名、床號、病歷號、血型、交叉相溶實驗結果。
2.2、供血者姓名、編號、血型及交叉相溶實驗結果。
2.3、血液庫存日期,庫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過3W不能使用。
2.4、檢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現象:血漿顏色變紅或混有泡沫,紅細胞呈紫玫瑰色,紅細胞與血漿界限不清等。
2.5、核對完畢在指定處簽名。
3、血液自血庫取出后勿震蕩,以免紅細胞破壞引起溶血,庫存血不能加溫,以免血漿蛋白凝固變性,應在室溫下放置15-20分鐘,放置時間不能過長,以免引起污染。
4、輸血前由兩名護士再次核對供血者血型、血液種類、編號、血袋號及受血者姓名、病歷號、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實驗結果和醫囑。
5、至患者床前輸血時,嚴格執行查對及無菌操作制度。
6、輸血應為獨立靜脈通道,使用專用靜脈輸血器,不能同時混輸其它藥物。輸血前按醫囑應用抗過敏藥物,用0.9%鹽水沖管后再行輸血,如同時輸兩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時,兩袋血之間應用鹽水沖凈輸血器后再輸另一供血者的血,輸血完成后要用0.9%鹽水沖管。
7、若發生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遵醫囑進行對癥處理,保留輸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根據病情、年齡調整輸血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8.1、減慢或停止輸血,用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
9、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對輸血申請單、血袋標簽、交叉配血化驗記錄,與輸血科聯系,采取相關檢驗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和血清膽紅素含量。
9.3、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性檢驗。
9.4、盡早監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
10、輸血完畢2h后,患者無輸血反應發生,按要求將輸血袋保存24h后放入醫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燒。
11、凡發生輸血反應,醫護人員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并送還輸血科保存。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10
為進一步規范、指導醫院科學合理用血,指導臨床醫師和輸血醫技人員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正確合理應用臨床輸血技術和血液保護技術,特制定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1、醫院成立“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負責臨床用血的規范管理、監督和技術指導,開展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和培訓,制定輸血工作計劃,具體執行工作由血庫負責。
2、臨床輸血工作嚴格執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及衛生部下發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
3、血庫的設置執行衛生局頒布實施的《醫療機構輸血科(血庫)基本標準(試行)》,從人員配置、布局和設施、設備上加以完善。
4、血庫應制定血庫負責人崗位職責、各級別技術人員崗位職責、相關人員崗位職責以明確職能范圍,作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血庫應制定技術操作規范及質量控制程序,制定符合醫院實際情況的輸血專業技術操作規程,有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切實建立室內質控標準。
6、血庫應在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協助下建立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輸血不良反應反饋制度、輸血不良反應處理程序、防火安全制度、血液報廢登記制度等一系列相關制度,報批醫務科審批后嚴格實施,并在醫務科協助下對相關人員進行規范化培訓。
7、醫務科負責建立《臨床用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對考核的范圍和辦法加以規定。
輸血質量監控制度 11
一、開展成份輸血
1、成分輸血的目的
(1)補充血容量,可以輸用各類血漿制品,如新鮮冰凍血漿、白蛋白;
(2)補充攜氧能力可輸用紅細胞懸液、少白紅細胞、洗滌紅細胞等;
(3)補充凝血因子糾正出血,可以輸用濃縮血小板和新鮮血漿;
(4)糾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機體免疫力,可以輸用轉移因子、干擾素和丙種球蛋白等。
2、成分輸血的原則:
(1)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血細胞破壞或造血功能障礙都可能需要輸血,輸血的數量和種類取決于患者對失去的血液成分的恢復能力,取決于輸用成分血的壽命,取決于病情需要,決不可千篇一律都輸全血,對可輸可不輸的患者堅決不輸,禁止輸安慰血;
(2)適合輸成分血的患者,決不給全血,臨床80%的輸血患者是需要某種成分,而不適合輸全血;
(3)各種成分血的輸注劑量要符合標準治療劑量,一次要給足才能達到預期療效。
3、成分輸血的優點:
一血多用,節約用血,制品濃度與純度高,療效好,最大限度地減少輸血不良反應及輸血性疾病傳播。
二、申請輸血程序
1、申請輸血應由經治醫師逐項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醫師核準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期前送交輸血科備血。
2、申請成份輸血或全血:全血申請量在200ml,需科副主任簽字;全血申請量400ml,要由科主任簽字,并輸血科上報醫務科批準;申請紅細胞量超過15ü,要經分管院長批準,并通過醫務科上報市中心血站。
3、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并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輸血治療同意書》入病歷。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務科長、院總值班人員或分管院領導同意,并記入病歷。
4、輸血前應進行輸血前相關檢查。首次輸血,應檢查ABO血型和Rh(D)血型、和輸血前檢查(受血五項);曾輸過血的患者,在輸血申請單上注明,ABO血型和Rh(D)血型和受血五項結果,如上次輸血超過7日,交叉配血出現疑難時,應進行抗體篩檢。
5、對于Rh(D)陰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應采用自身輸血、同型輸血或配合型輸血。
6、輸血申請要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輸血,為維持血容量可輸晶體液或膠體液代用品。
三、受血者血樣采集與送檢
1、確定輸血后,護理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與申請單聯號相同的試管,當面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室/門急診、床號、血型和診斷,采集血樣。
2、采集血液時不準直接從輸液管或正在輸液的一側肢體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釋,降低抗體滴度引起配血錯誤。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針頭后再將血液注入試管,以防溶血。
3、血液采集后,由門、急診、病區護理人員或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將受血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雙方進行逐項核對,合格后輸血科保存備用。
四、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輸血前3日之內采集的,超過3日,必須重新采集。
2、輸血科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急診搶救患者緊急輸血時Rh(D)檢查可除外),正確無誤后方可進行交叉配血。
五、取血
1、配血合格后,由護理人員或科室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到輸血科取血。
2、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共同查對患者姓名、性別、住院號、病室/門急診、床號、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時,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發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發出:
(1)標簽破損、字跡不清;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4、血液發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樣保存于2—6℃冰箱,至少7日,以便對輸血不良反應追查原因。
六、輸血
1、輸血前由兩名護士或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外觀質量是否異常,準確無誤方可輸血。
2、輸血時,負責輸血的護理人員帶病歷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室/門急診、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后,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3、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儲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4、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用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5、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再根據失血量、貧血程度、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減慢或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
6、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做以下核對檢查:
(1)核對用血申請單、血袋標簽、交叉配血試驗記錄;
(2)核對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血樣、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樣、血袋中血樣,重測 ABO血型、Rh(D)血型、不規則抗體篩選及交叉配血試驗(包括鹽水相與非鹽水相試驗);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檢測血清膽紅素含量、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血漿結合珠蛋白測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試驗并檢測相關抗體效價,如發現特殊抗體,應作進一步鑒定;
(5)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學檢驗;
(6)盡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
(7)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后5~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
7、輸血完畢,醫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并返還輸血科保存。醫護人員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輸血完畢,將血袋送回輸血科集中處理。
七、自體輸血與互助獻血
1、開展自體輸血:對于擇期手術患者,如果患者體質符合標準,要動員患者進行自體輸血;手術患者如果符合稀釋性自體輸血標準,要實施稀釋性自體輸血;體腔內出血量較大的患者,可采取回收式自體輸血,真正落實好血液保護措施。
2、開展親屬互助獻血:積極宣傳和開展患者的家庭親友互助獻血工作,經治醫師宣傳動員需要輸血的患者家屬、親友為其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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