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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監管工作總結 博客
我局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局緊緊圍繞工作職能,按照縣食安委的統一安排部署,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有了進一步提高,食品監管工作目標明確、措施有力、履職到位,現將我局食品質量監督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獲證生產企業5家,其中一家面包加工,4家蜜餞生產屬于季節性生產。共有食品加工作坊152家,主要集中在碗托、豆腐等傳統食品。按上級要求對我局食品加工環節實施網格化監管,并給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共6人配備手機。今年受理投訴舉報案件1起,處理1起,銷毀“問題豆芽”300余公斤。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隊伍建設
一是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執法隊伍。強化食品安全隊伍能力建設,規范執法監督行為,確保食品質量監督工作質量。二是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強化目標考核。三是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增強責任意識。四是強化服務意識,引導執法人員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拓展服務空間、提高服務有效性,努力提高質監隊伍的綜合素質,全面提升質監部門形象。
三、加強日常監管
一是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繼續完善食品生產企業檔案,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完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進銷貨臺帳。對獲證企業加大監督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的力度,確保生產條件持續穩定。
二是深化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我縣出臺《保德縣食品加工作坊管理辦法》以后,我局對具有一定條件的食品加工作坊進行幫扶,督促其改善廠房條件、完善生產設施。目前共幫扶食品加工作坊40余家。
四、“七項專項整治”情況
一是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治理行動。我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企業自查自糾,宣貫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整治工作效果明顯。檢查其有無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添加劑現象,監督其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查閱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并檢查食品標識是否規范,同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密切關注其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
二是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類、水產品、酒類、食醋、食品添加劑和保健食品等八個重點品種的綜合治理。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國慶等節日開展專項檢查,以節日熱銷產品為重點品種,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杜絕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是開展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場所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在食安委的領導下,多次對食品加工小作坊進行專項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進行停產整頓。并多次進行回訪,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多部門聯合執法,對無證、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的4家豆腐加工作坊、3家豆芽生產作坊、1家面皮加工作坊進行了依法取締,當場扣押了鍋爐4臺、磨豆機4臺,銷毀模具40余個,“問題”豆芽1000余公斤。
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和培訓活動
3月20日,我局召開食品安全責任知責履責培訓會,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知責教育,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3月27日,我局再次召開食品安全責任知責履責培訓會,對5家食品企業負責人和22家涉及添加劑的食品小作坊負責人進行了培訓。
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等媒體,編發簡報12期,采用電視專訪形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在保德電視臺滾動播出,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在3〃15、食品安全周、質量月等活動,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知識,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報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強化企業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引導廣大生產負責人誠信守法經營,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識,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監管的社會氛圍。
六、下年工作計劃
1、進一步全面排查食品生產小作坊底數。
2、本年度力爭幫扶辦理1-2個紅棗加工作坊取得生產許可證。其它蜜餞加工小作坊實行生產經營許可證制度
3、查處在食品加工領域內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主要對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乳制品和各類添加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4、嚴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進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使各類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
5、檢查生產企業,督促企業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制,監督檢查食品生產企業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通過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質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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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監管工作總結 博客 [篇2]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監管體制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后的開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自治區局的指導和支持下,順利地完成了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機構改革,從去年12月16日開始正式履行食品生產監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區局要求開展各項專項整治、監督抽查、生產許可等工作,嚴格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強并發揮各縣、城區局監管隊伍的力量,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緊密聯系技術機構,構建食品監管隊伍的新合力。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做到橫到邊,縱到底的監管態勢,確保全市生產加工環節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現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情況
梧州市轄三縣一市(蒼梧縣、藤縣、蒙山縣、岑溪市),設三個城區(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全市(含三縣一市)共有食品生產許可證318 張,企業300家,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4家。產品主要為膠原蛋白腸衣、糕點、茶葉(六堡茶)、罐頭(龜苓膏)、飲料、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沒有乳制品生產企業。
二、食品生產監管人員情況
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有工作人員2人,是從質監部門劃轉過來。稽查科有2名執法人員,從事生產加工環節行政執法。技術評審中心有工作人員2人,負責食品生產許可技術審查工作。每個縣局設食品生產監管股,配工作人員2-3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許可、監管的職
責事權在市局,城區局只負責小作坊的備案登記和監管工作。
三、職能承接后開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職責后,嚴格落實有關機構改革的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的連續和有效,已經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開全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會上介紹了機構改革監管職能移交以及檢驗機構的相關情況,同時每個企業代表在會議現場簽訂了食品安全承諾書,承諾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產許可工作連續順暢。許可工作作為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一環,我局堅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業務,保持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的連續貫通、運轉順暢。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術評審中心已經成立,有工作人員2人,已經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開展許可業務中的受理、審查兩個環節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審查、批準50多家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三)做好食品生產監管業務技能傳、幫、帶工作。我局以開展食品十大節日食品生產整治監督檢查為契機,針對城區食藥監局和市食藥監所相關工作人員對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及抽樣工作不熟悉的情況,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派出專人進行抽樣理論培訓和實地操作培訓,共培訓65人次。2017年5月,食品生產科人員上門到三個城區局和縣局,培訓食品生產環節監管業務培訓和小作坊登記備案培訓,
共培訓新上崗監管人員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層食品監管人員業務水平。
(四)按照區局部署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和監督抽查。今來我局已 經開展的各類專項整治和監督抽查,包括十大重點節日食品生產整治工作、鮮濕米粉零點整治行動、桶裝水監督抽查、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專項整治、食品標簽專項整治、白酒生產企業隱患排查、“護衛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產經營整治大行動。通過各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和風險并及時地處置,確保我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處理工作。根據抽樣檢驗反饋的情況,有對檢驗不合格的企業及時移交給稽查部門處理,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類專項整治完成情況
(一)十大重點節日食品生產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動162人次對轄區內(含三縣一市)42家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共抽樣23批次。對5家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共下達整改意見5條,沒有發現涉及食品安全的嚴重不合格項。
(二)鮮濕米粉零點整治行動。鮮濕米粉零點整治行動共出動17人次3輛執法車輛,對轄區內2家鮮濕米粉企業進行檢查。整治行動組對企業檢查過程中,發現3種可能屬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質,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不明物質進行了扣押,并抽樣送檢。執法人對鮮濕米粉和生產過程中間品米粉原漿共抽樣4批次,油脂抽樣1批次,不
明物質抽樣3批次。檢查沒有發現問題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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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桶裝水監督抽查。對轄區內3家獲證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抽取樣品3個,不合格樣品2個,分別是產品標簽和細菌總數項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專項整治。經排查,我市沒有生產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的企業。
(五)食品標簽專項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動監管人員30多人次,檢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20家,排查食品標簽 11份,發現有問題并責令整改的食品標簽3份。重點檢查生產加工企業的食品標簽的真實性、規范性等重點內容,以食品標簽標識屢次被投訴舉報及抽檢不合格企業為重點對象,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格執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產品標識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廠。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將食品標簽內容列入檢驗范圍,凡是標簽標識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許可。
(六)白酒生產企業隱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產企業,在檢查過程中,重點排查白酒中塑化劑污染、食品添加劑使用、標簽規范等情況。檢查過程中,未發現白酒企業生產標注“特供 ”“專供 ”“專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樣的白酒。白酒生產企業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生產企業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劑污染,梧州龍山酒業有限公司還專門投入資金對管道進行了改造,使用無塑化劑食品級的管道。未發現企業有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無違法違規使用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
食品添加劑。梧州市白云山酒廠采用固態法生產,無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勾兌生產白酒。生產企業沒有出現將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標注為固態法白酒的情況。
(七)“護衛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產經營整治大行動。
1、根據要求,我局繞“三重一大”和“兩超一非一標”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監督抽檢樣品茶葉15 個,糕點 5 個,方便食品 1 個,蜂蜜產品1 個,不合格產品為1個。繼續開展鮮濕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檢查覆蓋率達90%以上。沒有發現企業有“兩超一非”違法行為的。
2、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我局生產監管科在今年5月份對各縣、城區局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備案業務培訓,指導各縣、城區局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備案辦法(試行)》(桂食藥監辦〔2017〕2號)的要求開展登記備案工作,要求將小作坊納入監管范圍,加大對“黑作坊”、“黑窩點”的整治力度。
3、繼續深入開展食品標簽標識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
五、存在問題
(一)由于市級食品生產監管科人員少,除了要完成生產許可、監督抽樣工作以外,還要處理一些日常事務、數據上報、信息匯總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業開展檢查、監管的時間有限,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容易造成監管缺失。
(二)生產加工環節的日常巡查、監管執法分工不明,局內部科室分工不清,僅僅依靠生產2名人員無法完成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的日常巡查監管執法工作。
(三)城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剛剛組建,有關監管人員業務素質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記備案工作剛剛開展,但是小作坊沒有準入制度,有關監管的法律依據可操作性不強,不能開展有效監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查經費有限,沒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檢驗費和購買樣品費沒有保障,未能正常開展市級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抽查。
(五)縣級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力量薄弱。由于各個縣局沒有自己的食品檢驗機構,在質監部門的檢測機構由于沒有監管職責以后,裝備、經費、人員的投入持續減少,檢驗力量得不到加強。建議區局重新規劃和布局食藥監系統的食品檢驗機構,并向地方政府建議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檢驗機構。
梧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食品監管工作總結 博客 [篇3]
今年以來,我所認真開展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扎實有序,初顯成效。現將半年以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情況。
共出動執法人員人次,檢查食品經營戶戶次,各類食品案件立案宗,結案宗,查獲各種假冒偽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公斤,涉案貨值達.元,罰沒入庫金額.萬元。
二、創新機制、強化措施。
我所充分結合該所轄區內流通領域食品市場的特點,認真研究,周密部署,從組織領導、任務落實及工作措施等方面進一步明確要求,以規范食品監管行為為核心點,著力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落實監管人員、監管任務和監管措施,重點監管食品經營主體資格、經營行為和食品質量,同時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到行政管理目標中,與各相關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將監管內容、任務分解細化到各片區組。
三、制度規范,統籌安排。
我所認真指導經營戶落實索證索票制度、進貨查驗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講解食品安全知識;幫助規范店容店貌;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簽訂食品經營者向社會公眾做出不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承諾書和食品添加劑經營承諾書。
四、主要經驗做法:
一是加強食品市場主體準入管理,嚴把食品流通許可關。 我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認真落實食品市場主體準入制度,堅持先證后照,依法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核發行為。對不具備準入條件,堅決不予辦理準入登記;對不能持續滿足準入條件的企業,依法撤銷許可。截止目前,我所共發出《食品流通許可證》張。二是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在日常食品市場巡查工作中,我所主要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食品進貨把關、銷售和退市等自律機制,督促食品經營者依法查驗核實食品生產者提供的證照和食品質量檢測的批次報告或證明文件。切實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監督檢查。
五、突發事件處置。
上半年未發生突發事件。
六、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巡查力度有待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還不夠扎實
和深入,食品市場巡查工作針對性還不夠,尤其是其它所轄區結合部以及城鄉小食品店的巡查還不到位,存在過期食品;邊遠山區和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力度不夠,缺乏有效監管措施,仍然存在監管盲區。
(二)、痕跡資料的收集管理不夠完整和規范。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材料方面,存在會議記錄不詳、不規范的問題,對食品安全的材料和會議記錄應詳細,不要簡單記錄甚至一筆帶過,巡查記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應記錄詳細,以及處理過程,盡量完整、規范,各項制度、文件應歸類保管或裝訂。
(三)、散裝食品的管理有待規范和加強。食品經營門店存在散裝食品經營不衛生,防塵、防蠅措施不夠;散裝食品沒有注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消費者不能清楚辨別,需加強指導和管理。
(四)、食品安全和法規培訓有待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法規培訓開展較少,需加強對其食品安全的教育和培訓,增強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責任感和相關知識,共筑食品安全的防御體系。
七、下步工作計劃。
、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加強制度的完善和落實,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對經營者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及知識的宣傳。
、加強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及邊遠山區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 、加強針對農村、山區直接送貨下鄉經營者的監控,防止假冒偽劣食品流入農村市場。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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