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監督心得體會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也是最易受人們詬病的主題。約束權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權力置于陽光下,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人們追求公平正義的訴求。最近,中組部出臺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棠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項監督制度共同構成了事前報告、事后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責追究的完整干部監督體系,把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為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四項監督制度頒布實施后,我會高度重視,要求全體干部認真學習、領會、落實中央精神,嚴格落實規定,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四項監督制度落到實處。本人結合自己的學習理解,談幾點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一、深刻認識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性
1、四項監督制度是對選人用人權力監督的重要舉措。
干部選拔任用問題,歷來是社會的焦點,關系民心向背和黨的事業興衰成敗。近幾年,通過不斷加強整治力度雖然取得和大成績,
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依然是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創新,顯示了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堅強決心。
2、四項監督制度是根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制度依據
有權必有責、失責受追究,是權責一致原則的根本要求。選人用人,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要求必須嚴格,F實中,用人上的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誤現象時有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選拔任用責任主體不清、責權關系不明,致使出了問題往往難以追究到位;還使一些地方和部門該執行的制度沒有嚴格執行,該履行的職責沒有認真履行,該查處的問題沒有切實查處,損害了干部工作的嚴肅性。四項監督制度以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為利器,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對違規失責者應該受到怎樣的查處都有明確規定,改變了以往在選人用人上實施責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從何下手的尷尬局面。依據這四個監督制度,就可以及時、有效地處理選人用人上各種違規違紀的行為。
3、四項監督制度是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組合拳”
四項監督制度,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過程監督和效果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形成合力,為干部選
拔任用形成系統的“防控網”。《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責任追究促正確履職,堅持有規必嚴守、違規要查處,有權必有責、失責要追究的原則,列出了五大類責任主體和39種責任情形,并規定了責任追究措施!饵h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著眼于事前把關和事前預防,規定了五種干部選拔任用情況應當書面報告上一級組織部門,規定了七種干部選拔情況在作出決定前應當征求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兜胤近h委棠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強化了“事后”監督,規定地方黨委棠委會每年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并在一定范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民主評議!妒锌h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將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情況與其提拔交流直接掛起鉤來,詳細規定了檢查的內容、檢查的程序、參加民主評議的范圍,同時規定了檢查結果的運用。
二、系統把握四項監督制度的鮮明特點
1、監督體系上
四項監督制度相互銜接配套,初步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使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整個選拔過程都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
2、責任主體上
通過細化政策界限、規范操作程序、明確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長期以來困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主體界定不清、責任情形劃分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的難題,使責任追究更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
《四項監督心得體會》。
3、監督重點和關鍵環節上
進一步強化了對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及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突出了監督重點,抓住了關鍵環節,增強了監督效力。
4、監督效果上
改進了監督視角,完善了監督方法,不僅要看干部選拔任用的過程,更要看干部群眾對本地區、本單位選人用人滿意度高低這個結果,有效地解決選人用人上的問題。
三、認真貫徹落實,創新工作方法
1.創新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制度,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識。
四項制度堅持懲教結合、注重預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重要方針!敦熑巫肪哭k法》堅持了有規必嚴守、違規要查處,有權必有責、失責要追究。對干部中的“那些”行為樹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壓線”,明確了責任的追究機制,提高了干部群眾的滿意度。作為領導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潔身自好、清正廉潔。
2.創新領導干部相互監督制度,提高-干部的職能職責意識
《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規定了12種應當事先報告的事項,對容易產生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問題;容易讓干部群眾對用人的公正性產生
懷疑的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四項制度在體制和機制上得到了規范,堅持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領導干部的相互監督制度,對班子內事項做到了集體領導、民主協商,嚴格規范了黨內民主生活會,提高了民主生活質量,保障了黨員的民主權利,為正確行使黨員民主權利營造了積極向上的民主氛圍。
3.創新領導干部群眾參與制度,提高-干部的公眾參與廣度
根據《“一報告兩評議”辦法》對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進行評議,在一定范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民主評議!案刹窟x得行不行,要讓群眾評一評。” 是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評議的延伸,以具體到人求深入。有利于發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管理,從而也擴大了群眾對干部選人用人的參與率、擴大了干部任用方面的知曉率和滿意率。
總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是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的一項創新性的重大舉措,對加強和防止領導干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反映了全黨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體現了我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先治官的堅強決心,必將推動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沿著更公開、更透明的軌道前進。
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學習心得體會
最近,按照鎮黨委的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央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棠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四項監督制度”),通過學習,有如下心得體會:
事業成敗,關鍵在人。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快發展,千關鍵萬關鍵,干部最關鍵。為切實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四項監督制度”無疑是加強對選人用人權力監督的重要舉措、根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銳利武器、強化選人用人全過程監督的制度保障,在完善監督體系、明確責任主體、突出監督重點、強化監督效果等方面均實現了重大突破和創新。
(一)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要求我們必須以強化責任追究為重點,進一步拓展干部監督工作縱深!八捻棻O督制度”以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為利器,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對違規失責者應該受到怎樣的查處都有明確規定,有力改變了以往在選人用人問題上實施責任追究方面較為模糊、不知從何下手的局面。“有權必有責,失責受追究”。我相信,隨著這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必將對提高我縣干部選任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ǘ⿲W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要求我們必須以加強干部監督工作者隊伍建設為重點,著力拓寬干部監督工作渠道。干部選拔任用
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監督制度,將選人用人的全過程置于有效監督之下。而要督促各層次責任主體正確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提醒責任主體積極主動地接受監督,及時克服錯誤傾向和問題苗頭,就需要我們進一步著眼寬度,以加強監督員隊伍建設為突破點,著力拓寬干部監督工作渠道。組織廣大黨員干部開展以“四項監督制度”為重點內容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學習活動,進一步提升干部監督工作者能力素質;同時,進一步密切與干部監督員之間的溝通交流,加強學習培訓力度,促進干部監督員更好地發揮作用,讓他們切實當好自覺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員、主動宣傳“四項監督制度”的宣傳員、深入收集各地學習貫徹動態的信息員和切實監督各地各單位制度執行的監督員。
《四項監督心得體會》。
。ㄈ⿲W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要求我們必須以增強監督工作合力為重點,進一步拓廣干部監督工作空間!八捻棻O督制度”相互銜接配套,初步構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使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整個選拔過程都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因此,我認為要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還應該著眼于廣度,進一步拓廣干部監督工作空間。
以上,就是我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幾點學習體會。我將把此次學習的經驗積極運用到干部監督工作中去,繼續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貫徹力度,同時,懇請領導和同志們多幫助。
四項監督心得體會 [篇2]
按照縣委的部署要求和縣委組織部的具體安排,本人認真研讀中央辦公廳《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棠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下稱四項監督制度),深受教育和啟發。現將本人對如何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粗思淺想匯報如下:
一、深化認識,讓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自覺”起來
行動的先導是思想,沒有深刻到位的認識,就難有自覺有力的行動。我們要深刻認識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做好干部選任監督工作的艱巨性,切實增強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1、深刻認識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性。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形成了“事前報告、事后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責追究”“四位一體”的選人用人監督體系,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嚴格執行這四項監督制度,對于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提高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在新起點上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深刻認識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緊迫性。隨著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變化,我們黨在前進道路上既面臨難得機遇,也面臨嚴峻挑戰,迫切需要我們采取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等舉措,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同時,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目標。到黨的召開時,我們黨必須向包括全體黨員在內的全國人民交出一份答卷。因此,建立和實施四項監督制度十分重要而緊迫。
3、深刻認識做好干部選任監督工作的艱巨性。干部選任監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長期以來,盡管我們黨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有力舉措,但這項工作仍然出現了一些問題,足以說明這項工作十分艱巨而復雜。我們要清醒認識這項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實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把干部選任監督工作提上新水平。
二、求實創新,讓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深入”下去
制度的效用取決于制度的落實,制度不落實等于沒有制度。要堅持求實創新,著力從五個方面下功夫,確保四項監督制度得到深入有效的貫徹落實。
1、結合實際制定配套措施。四項監督制度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是從大局著眼,針對全國干部選任監督工作全局而言的,具有普遍意義。但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干部選任監督工作任務和要求也不盡相同。我們要正確處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把四項監督制度與本地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制定系統配套的貫徹措施,更好地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2、完善制度規范選人用人。用人權是最重要的執政權,這一權力的行使,必須在有約束的條件下、在規范的行為軌道上運行。當前,干部選拔任用之所以成為群眾議論的熱門話題,就是因為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行使用人權的時候,沒有很好地執行統一公認的標準、遵循科學規范的程序、接受全面深入的監督。要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就必須提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制度設計研究,加快制度體系建設,不斷改進和完善各種工作機制。
3、拓展渠道接受多方監督。缺失監督和制約的權力,是極其危險的。要在選人用人過程中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要大力加強組織監督,充分發揮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整合黨委、政府督查力量,重視人大、政協、政法、信訪、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發揮黨外人士、廣大群眾及媒體等方面的監督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合力,建立健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監督體系。要探索完善黨內監督,對重要人事任免堅持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把重要人事任免通過一定的方式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4、勇于創新打造特色品牌。“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辯證統一、相促相成。只做“自選動作”、不做“規定動作”是亂來,只做“規定動作”、沒有“自選動作”是平庸。在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中,既要堅持“規定動作”不走樣,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規定和要求,又要做好“自選動作”,從本地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創新,把干部選任監督工作抓出特色、做出成效,創立干部選任監督工作的新品牌。比如,可試行“照鏡子”、“敲警鐘”、“亮黃牌”機制,做亮事前監督預警工作;適應信息社會、網絡社會的新要求,建立網絡干部輿情監測和研判工作機制,等等。
5、加強督查防止出現偏誤。加強督促檢查是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有力保證。要把督查貫穿于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工作的全過程,防止走過場。要及時了解掌握各地各單位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情況,總結成績、推廣經驗,查找不足、推動改進。要切實查處違反四項監督制度的行為,增強制度的影響力和威懾力,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究。
三、領導帶頭,讓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雷厲”前邁
領導干部在干部群眾中居于特殊地位,肩負重要職責,起著示范作用。要帶頭學習、宣傳、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力促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迅速有效地向前推進。
1、帶頭做學問家。對四項監督制度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深學一些,全面深刻地理解掌握其出臺背景、精神實質、內在聯系和具體規定,并對如何貫徹落實進行深入思考,切實做到文件精神熟記心中、貫徹思路躍然腦海。
2、帶頭做宣傳員。要通過撰發文章、宣講輔導、交流座談和用好媒體等方式,大力宣傳四項監督制度,擴大其社會影響,提高-干部群眾對其知曉率,為其貫徹落實營造濃厚氛圍,創造良好條件。
3、帶頭做自律者。要加強黨性修養,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自重、自醒、自勵、自警。要嚴格按制度規定辦事,并教好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碰違紀違法高壓線。要置己于各種監督之中,切實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監督、感情上真誠歡迎監督、行動上自覺接受監督,并搞好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改正錯誤。
4、帶頭做督導官。要切實抓好督導工作,對所負責和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四項監督制度的情況要及時掌握、了然于胸,對存在問題要及時研究、督導解決,確保四項制度得到更好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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