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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員工自備電腦補貼辦法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電腦設備管理,降低采購成本及維護費用,明確個人自備筆記本電腦辦公、公司給予一定補貼的方式,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全職人員。
三、管理辦法
1. 申請人至綜合事業(yè)部領取《員工自備筆記本電腦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一),填寫完后經審批同意后交至財務部備案;
2. 補貼隨每月工資定時發(fā)放,補貼金額為200元/月,最多補貼2年;
3. 公司員工自備筆記本電腦應符合公司電腦基本配置的需求,能夠滿足工作需要,經公司審核,確系工作需要方可申請;
4. 申請獲批的下一個月開始發(fā)放此項補貼;
5. 在公司發(fā)放補貼期間,筆記本電腦所有權為員工個人,使用權為公司,所有維護維修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軟件問題可由公司相關人員協助解決;
6. 補貼期內若筆記本電腦因各種原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或丟失等,應補購不低于原配置的筆記本電腦,否則停止發(fā)放該項補貼;
7. 在規(guī)定補貼期內,因個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離職者,補貼截止至離職的上一個月,離職當月不享受該補貼,并且離職時須將個人電腦上的數據、文檔、代碼拷貝至主管領導備份;
8. 執(zhí)行此規(guī)定的個人筆記本電腦須按照公司的要求進行標準化和統(tǒng)一管理,其數據視為公司數據,公司有權核查和處理,員工不得將筆記本電腦上的數據、文檔、代碼泄露;
9. 員工自備的筆記本電腦,自行負責財產安全,注意妥善報關。
四、本辦法自2017年8月3日起執(zhí)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科技有限公司員工自備電腦補貼辦法 [篇2]
一、原則:員工自愿、協商一致
二、發(fā)放對象:自愿使用自帶筆記本電腦辦公,經過申請并與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的員工。
三、電腦配置及質量要求:自有筆記本電腦能夠滿足其崗位的使用需求,電腦質量必須不影響工作,如電腦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影響工作的,當月的補貼停發(fā)。
三、補助申請審批發(fā)放流程
1、員工持電腦購機發(fā)票復印件、電腦配置清單復印件到行財部處備案。
2、經審核后,行財部建立補助檔案,發(fā)放補助。
四、補助費用及發(fā)放方式
1、補助費用:50元/月/臺;如使用者中途離職或停止使用,按停止月份的15日(含15日)為界限,15日前按半月計算,15日以后按全月計算。
2、發(fā)放方式:按月發(fā)放,費用不計入工資表,以補助的形式發(fā)放。
五、其它
1、電腦的維護及保養(yǎng)費用由使用人負責。
2、在離職時,必須將電腦里的辦公文件資料交接給相關人員,并清空自帶電腦里的全部辦公資料。
3、本辦法自2017年8月15日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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