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州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3年泰州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歡迎閱讀與收藏。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
一、江蘇泰州拆遷安置流程是什么,拆遷標準明細
1、頒發拆遷許可證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表明取得了房屋拆遷的資格,是實施房屋拆遷的前提和基礎。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稱為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遷人。
2、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單位和個人(有例外)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準的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3、拆遷公告發布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入拆遷補償協商階段。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合法的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4、進行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二、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哪些情形下,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
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如何處理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鄉規劃、住房建設、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未經登記的建筑認定和處理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當事人對認定和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提出,做出認定和處理的部門應當進行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
泰州市征地補償標準政策及農民征地賠償補貼標準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征用土地過程中侵害農民利益問題,有利于較好地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有利促進經濟社會穩定健康發展。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實維護農民根本利益,把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強化宣傳,認真實施。《試行辦法》對相關部門職責、征地補償安置標準、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來源等方面都詳細規定,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仔細研讀條款,熟悉內容,掌握政策。要通過座談會、培訓班、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都能了解和支持這項工作。各地可根據《試行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推動這項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時間緊,任務重,情況比較復雜,工作難度較大,市政府已經成立泰州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各地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區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到統一指揮,上下協調,有序推進。國土、勞保、農工、財政、公安、民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進全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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