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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評優操作方案
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就學校2012年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如下:
一、組織機構(領導及評估組):
領導小組:
組 長:姚舟 副組長:包巨華
成 員:肖國平、張玉波 、潘修全、李為民
優崗考評小組:
組長:李為民
成員:肖國平、包巨華、張玉波、羅浩、李陽林、葉芬芳、高開明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行政辦公室 。負責制定方案,負責整個評審工作的運行,包括宣傳、實際操作監督、填寫材料、公示、上報等工作。評估組成員負責教師年度考核具體操作。
二、考評原則:
為進一步促進教師可持續發展,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在評審工作中,嚴格按照注滋口鎮隆西中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評細則操作,堅決體現“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按15%的比例評選優崗。(本校7名)
三、評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1月18日1:30開始;地點:多媒體教室
四、評審具體要求:
1、所有參評人員帶齊以下資料:
1)繼續教育登記證或五證(普通話、計算機、信息技術高級證書、業務考試、學法考試、新課程培訓)原件;
2)各類榮譽證書原件,論文發表的書刊;(非2012年度無效)
3)教師工作筆記;(非2012年度無效)
4)教師資格證;畢業文憑原件
5)備課(非2012年度無效)
2、具體檢查安排:
1)羅浩、李陽林負責備課檢查。
2)張玉波負責教師考績、出勤登記。
3)葉芬芳負責教師工作筆記本。
4)高開明負責各類獲獎證統計
5)肖國平負責數據統計排名。李為民負責繼續教育登記證或五證(普通話、計算機、信息技術高級證書、業務考試、學法考試、新課程培訓)原件審查;畢業文憑原件。
6)資料匯總 :包巨華
五、相關說明:
1、參評刊物必須有國際國內統一標準刊號“issn”或“cn”。
2、普通話:農村地區語文教師二級乙等(含二乙)以上,其他教師三級甲等以上(含三級甲等)(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不作要求)。
3、計算機: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已取得信息技術培訓等級高
級證書(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不作要求)。
4、師德不良被教育主管部門通報處分的實行評優一票否決。
六、工作紀律和要求:
1、要按有關要求,積極配合考核,真實提供各種材料,正確對待考核結果,嚴禁弄虛作假。
2、堅持搞“陽光行動”,不搞暗箱操作。做到公開政策要求、公開參評對象、公開評審細則、公開考核結果。
3、所有參加評估的對象,必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認真參加考核,作好參評準備。未參加考核的,作棄權處理。
七、結果運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 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注滋口鎮隆西小學
2012年12月12日
考核評優操作方案 [篇2]
一、 評優考核的目的:
弘揚我校全體教師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務實創新,積極上進,樂于奉獻的精神,激勵和不斷提高教師的思想、業務素質,深化教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樹立新時期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本著全面、客觀、公正、公開和原則評價每一位教師,尊重教師的勞動成果,既重視對教師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的評價,又重視對教師工作成效的評價,重視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通過評價、考核,為每一位教師的自我發展和完善指明方向。
二、評優考核的構成:
1、 教師述職報告占5%
2、自我評價占10%
3、 民意測評占20%
4、 考核小組評價占30%
5、 直接領導評價占35%
三、評優考核的條件
(一)德:熱愛教育事業,關心集體,愛護學生,服從學校組織安排;
(二)能:關心學校,積極參與學校事務管理,教學成績出色。
(三)勤:
1、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教學常規。
2、出勤率高(包括政治學習、考勤、集會等)
(四)績:
1、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科研,一學期中至少開出校級或以上公開課一節(專題講座在此列)或參與教科研類評比且獲獎(縣或以上指導師獎在此列,校組織的各類教師教研類評比在此列)。
2、積極參與教師培訓學習,達到規定標準學分。
3、積極參與聽課活動,校本教研達到規定要求的次數(以記錄為準)。
四、評優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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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校長
組員:教導主任及學科教研組長、教師代表
(在綜合評價中,考核小組成員采取避嫌原則。)
五、評優考核的原則
1、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提倡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努力爭取,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在同等情況下,上一年已評為先進的,退讓今年評選到的。
4、對于不參加評優考核的教師,正式教師按不稱職上報,代課教師不再聘用。
5、按評價分值由高到低為縣優秀、校優秀。
六、評優考核的程序
由全體教師進行投票
選舉,對符合條件的教師由校委會、教研組經綜合考評,確定先進候選人,再報校委會審核最后確定先進人選,在操作過程中若出現未盡事宜由校委會商議決定。
考核評優操作方案 [篇3]
為在評優、評先中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營造 “比、學、趕、幫、超”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我鄉教育教學工作不斷發展,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1、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提倡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努力爭取,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按評價分值由高到低成為學期或學年各級評優、評先、評特的依據。
4、評優、評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合理,經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上報。
二、考評小組成員:
組長:楊岳飛(校長)
組員:易林國、凌藝權、李 毅、方義欽、馮桂林、干志金、舒利君
三、評優評先條件:
1、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競賽或抽測中獲表彰者,可推薦為鄉級優秀;
2、有重大突出貢獻者優先評優;
3、上級部門下達的優秀指標,必需推選在相關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縣級以上優秀個人原則上不連年推薦,鄉級優秀可連任。
4、不服從學校(或校委會)決定給學校整體工作造成困難和工作有重大失誤的教師,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具有年度優秀評選資格。
四、評比細則:
總分100分,其中教學成績占40%,教師能力績效占20%,學期考勤占10%,師德師風占10%,評委考核評分占10%。
(一)、 教學成績(40分)。(以前兩學期成績為準)
1、各科平均分的得分(20分)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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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九年級第一學期安上列計算,第二學期中考按考取市中目標數計算:完成目標按第六位計,每超目標一人則進一位,以此類推。
2、及格率的得分(10分)計算方法:
各年級各學科及格率達到60%得滿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減2分。 3、優秀率的得分(10分)計算方法:(除私立學校)
各年級各學科優秀率達到20%得滿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減2分。
4、非會考學科教師業績,由教師代表和行政人員對其工作進行民主測評,滿意率達100%得40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減2分,滿意率90%以下不得分。
(二)、教師能力績效(20分)
1、凡常規檢查缺查一次扣5分。“六個一”常規缺1項扣2分。 2、凡上課抽查未帶教案或用老教案一次扣2分。備課缺一次扣2分。 3、凡教研組活動不參加一次扣2分(包括聽課、競賽或教研組開展的大型活動)
4、按要求如質如量進行作業批改,每少一次扣2分;批改錯誤,發現一例扣2分,扣完為止。
(三)、學期考勤滿分(20分),缺勤扣分方法如下:
1、 缺全體師生集會每次2分,缺教師例會每次5分,開會遲到或早退每次2分。
2、 請假(法定假除外)每天3分,缺簽一次3分,全學期請假超過7天,此項為0分。
3、班主任會缺席每次2分。 4、 其它活動缺勤臨時再議。 (四)、師德師風(10分)
1、歧視和排斥后進生,造成惡劣后果的,違犯一例扣2分;
2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后果的,違犯一例扣2分;
3、搬弄是非,無中生有,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此項不得分;
4、不私自占用學校公共財物,凡未歸還者此項不得分。
(五)、考核領導小組成員評分(10分)
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每位教師一年來在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評分。
(六)、突出工作加分:
①、凡本年度輔導學生(學校認定的競賽)參加縣、市、省、國家比賽教師獲得證書,取得名次加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加6、5、4分,省級分別加9、8、7分,獲國家級獎成為當然的鄉級優秀教師。
②、凡參加縣、市、省、國家級教學比武取得名次加分。
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市級加7、6、5分,省級分別加10、9、8分,獲國家級獎成為當然的鄉級優秀教師。
③、凡當年教師論文(增刊、副刊等除外)獲縣、市、省、國家級獎,不分獲獎等次,分別加1、2、3、4分。(同一篇論文取最高獎,可累計)。
④、本學年擔任班主任工作滿一年加3分(每學年允許每班流失一名學生,每多流失一生扣1分,時間段為:上一學期結束到下學期結束時),中層領導每年加3分,校級領導每年加5分,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每年加2分,(此項不累計記分,就高不就低)。⑤、凡教師課題立項在縣、市、省、國家分別加2、4、6、8分,參與者得一半;結項者加倍計分(三年內有效)。⑥超1節工作量加2分。
五、先進類別:教學能手、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
1、教學能手按教學成績和教學教研兩項積分和(第(一)款、第(六)款)的排名推薦;
2、優秀班主任按指標數,依班主任考核得分從高到低推薦;
3、優秀教師、教師職稱評優按本方案考核得分從高到低推薦;
4、先進教育工作者主要從行政人員中選出,按考核得分從高到低推薦;
六、評優方法和程序:
1、按年度考核的量化積分(兩學期積分相加)取前面名次;
2、成立由11人組成的職稱評優、教師評先評審小組(有關系的成員實行回避制)。
3、評審小組依據年度優秀指標,按考核分從高到低進行推薦上報,并立即公布。
4、每位教師每年只享有評一種類別先進的機會。行政人員優秀指標單列。
5、學年度鄉、縣級教學能手、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參考兩學期評選結果,
七、有以下情況者不能評優:
1、當年請事假兩周以上,病假兩月以上者;
2、學年內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受過處分者;
3、在上級督查中受通報批評者;
4、不接受學校安排的教學教研任務者;
5、出現教學工作、安全工作責任事故者;
6、教師學分制未達到考核標準者;
7、學校督查中發現:
①曠課一節以上;
②曠工一天以上;
③無故不在崗兩次以上;
④常規工作嚴重違反制度;
⑤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者;
8、凡工作不履行職責者。
八、獎勵
對于被評為學校教學能手、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學校給以物質獎勵,并發給榮譽證書。
九、此方案中的未盡事宜,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天井鄉初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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