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一模擬題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D
[解析]稅法調整的是稅收權利義務關系,而不是直接調整稅收分配關系。
2. [答案]A
[解析]法律上的稅收公平主義與經濟上要求的稅收公平較為接近,其基本思想內涵是相通的,但兩者也有明顯的不同;納稅人已經構成對稅務機關表示的信賴,但沒有據此作出某種納稅行為,或者這種信賴與其納稅行為沒有因素關系,也不能引用稅收合作信賴主義;適用程序優于實體這一原則,是為了確保國家課稅權的實現,不因爭議的發生而影響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3. [答案]A
[解析]該縣政府此行為屬于濫用行政權力的行為,違背了課稅只能在稅法授權下進行的原則,違背了稅收法律主義的原則。
4. [答案]C
[解析]按程序法先于稅收實體法原則,納稅人通過稅務機關行政復議或稅務行政訴訟來尋求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必須事先履行稅務機關認定的納稅義務,不管其納稅義務實際上是否發生。否則稅務行政復議機關對納稅人的申訴不予受理。
5. [答案]B
[解析]立法解釋是稅收立法機關對所設立稅法的正式解釋,具有與稅法同等的效力。
6. [答案]A
[解析]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
7. [答案]C
[解析]免稅法是一國政府單方面放棄對本國納稅人國外所得的征稅權利,以消除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
8. [答案]B
[解析]可以抵扣的進項稅=[100×(1+10%)+22]×13%+25.2=42.36(萬元)繳納的增值稅額=240×17%-42.36=-1.56(萬元)
9. [答案]D
[解析]銷售稅=(116000+6000+18750)×17%=23927.5(元)進項稅=2000×7%+17000+720×(1-30%)=17644(元)應納增值稅=23927.5-17644=6283.5(元)
10. [答案]C
[解析]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應納增值稅。
11. [答案]B
[解析]合理損耗為10000×1%=10T,則非正常損耗的10噸對應的進項稅和對應的運費進項稅不得抵扣,可以抵扣的進稅稅額為(1755000÷1.17×17%+10000×7%)×990÷1000=253143(元)
12. [答案]A
[解析]對網上認證結果為“認證未通過”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發現的當天通知企業2日內持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再次認證;發票抵扣聯,如果報送征收機關時已褶皺,無法運用認證子系統進行認證的,征收機關可對企業所取得相應的發票聯進行認證(采集);征收機關應對扣留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及電子數據移送稽查局查處。
13. [答案]B
[解析]當期免抵稅額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200×(17%-13%)=8(萬元),當月應納稅額=100×17%-(68-8)-5=-48(萬元),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200×13%=26(萬元),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即該企業當期的應退稅額=26萬元,當期免抵稅額=當然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26-26=0,則6月份留抵下期抵扣的稅額=48-26=22(萬元)
14. [答案]C
[解析]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可按照適用稅率征收,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15. [答案]A
[解析](1)(2)屬于銷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售價低于原值的情況,免征增值稅
(4)屬于營業稅范疇,(3)按正常的銷售征收增值稅,應納增值稅=35000÷(1+17%)×17%=5085.47(元)。
16. [答案]D
[解析]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17. [答案]B
[解析]100×2000×0.5÷10000+1480×20%=306(萬元)
18. [答案]A
[解析]當月應扣除的消費稅=(150+60+90)×80%×30%=72(萬元)國內生產化妝品繳納的消費稅=(290+54.48÷1.17)×30%-72=28.97(萬元)
19. [答案]C
[解析]贈送客戶的手表組價8689×(1+20%)÷(1-20%)=13033.5(元),大于10000元,屬于高檔表,應征消費稅。上述業務共應繳納消費稅=(12×15000+180000+13033.5)×20%=74606.7(元)
20. [答案]D
[解析]197÷20÷250×10000=394(元),故適用稅率為45% 本期應納消費稅=197×45%+20×150÷10000-8.5÷17%×30%×80%=76.95(萬元)
21. [答案]B
[解析]進口的應稅消費稅,為報關進口的當天;采取賒銷結算方式的,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貨當天。
22.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銷售的糧食白酒不再征收消費稅。
23. [答案]D
[解析]營業稅征稅范圍中“境內”強調的是勞務發生在境內,發生在境外的勞務則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境內單位派出本單位員工赴境外,為境外企業提供勞務,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對境內企業外派本單位員工赴境外從事勞務活動取得的各項收入,不征營業稅;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出境,這里強調的是“出境”,凡是將旅客或貨物由境內載運出境的,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凡是將旅客或貨物由境外載運境內的,就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在境內組織旅客出境旅游,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
24. [答案]A
[解析]BCD按報務業征收營業稅。
25. [答案]D
[解析](200+15+10+4+10)×5%+100×5%=16.95(萬元)
26. [答案]D
[解析]389+250+56+42+18=755(萬元)
27. [答案]B
[解析]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規定行業除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8. [答案]C
[解析]2000×(1+10%)÷(1-3%)×3%+5000×5%+150×5%=325.54(萬元)
29. [答案]A
[解析]本題應該在加工廠所在地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按照加工廠所在地區的稅率繳納城建稅,應納稅費=1600×(5%+3%)=128(元)。
30. [答案]B
[解析]該科技公司是營業稅的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收轉讓樣機的增值稅,征收率為6%,公司2008年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4×6%×7%=0.0168(萬元)
31. [答案]D
[解析]征收資源稅的項目不包括人造原油、洗煤、選煤、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2. [答案]B
[解析]資源稅代扣代繳的適用范圍是原油、天然氣、煤炭以外的資源稅未稅礦產品。
33. [答案]C
[解析]獨立礦山、聯合企業收購與本單位礦種相同的未稅產品,按照本單位相同礦種應稅產品的單位稅額,依據收購數量代扣代繳資源稅;獨立礦山、聯合企業收購與本單位礦種不同的未稅礦產品,以及其他收購單位收購的未稅礦產品,按照收購地相應礦種規定的單位稅額,依據收購數量代扣代繳資源稅。
34. [答案]A
[解析]3000÷20%×1.6=24000(元)。
35. [答案]B
[解析]15×10=150(萬元)
36. [答案]B
[解析]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37. [答案]D
[解析]車購稅實行一車一申報,這是申報制度而非繳稅管理制度;車購稅由交通部門代征期間,納稅人繳稅后,應取得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代征車輛購置稅繳稅收據;納稅人繳納車購稅時,稅務機關根據繳納方式不同,分別使用通用完稅憑證、稅收轉賬完稅憑證和稅收通用繳款書。
38. [答案]C
[解析]11200×(1-12÷60)×15%=1344(萬元)
39. [答案]B
[解析]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和料件費為完稅價格;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以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留購的進口貨樣,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40. [答案]B
[解析]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14日內,出口貨物自運抵海關監管區裝貨的24小時以前。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BC
[解析]DE屬于稅額式減免。
2. [答案]BCD
[解析]累進稅率下,邊際稅率往往大于平均稅率。
3. [答案]ABDE
[解析]擴充解釋能體現立法本意,但如果不加以適當限制,往往會走向反面,而違背稅法本意,所以擴充解釋在稅法中存在,但是一般不將其作為一項解釋方法去使用。
4. [答案]AC
[解析]根據法律不溯及既征原則,納稅人在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前發生的納稅義務在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后進入稅款征收程序的,原則上新程序法具有約束力,新實體法不具有約束力;根據法律優位原則,稅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規章的效力;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凡是特別法中作出決定的,排斥普通法的適用,但這種排斥僅就特別法中的具體規定而言,并不是說隨著特別法的規定,原有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稅法即告廢止。
5. [答案]ABCE
[解析]國際稅收協定的簽定不可以限制有關國家對跨國投資者提供更為優惠的稅收待遇,當對于這種情況,國際上按“孰優”原則處理,即稅收協定不能限制各國修改稅收優惠辦法。
6. [答案]ABDE
[解析]納稅人超過了時限而沒有繳納稅款的,直接適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不用再稅收保全。
7. [答案]AC
[解析]納稅人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但不一定是實際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款時,應以稅法規定的稅率為依據,但反映了納稅人稅收實際負擔的是實際稅率;
8. [答案]CDE
[解析]A征收營業稅,B雖然是混合銷售,但如果符合兩個條件,則分開征增值稅和營業稅。
9. [答案]BD
[解析]本題情況適用的規定為:對購貨方不以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論處,但應按有關規定不予抵扣進項稅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稅;購貨方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稅,應依法追究。
10. [答案]AB
[解析]稅法規定,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正常申報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清算:每月開票金額大于應征增值稅稅額的,以開票金額數為依據征收稅款,并作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額的依據;每月開票金額小于應征增值稅稅額的,按應征增值稅稅額數征收稅款。
11. [答案]AD
[解析]平銷返利收入應沖減進項稅額,沖減后進項稅額為20.4-4.8÷(1+17%)×17%=19.70(萬元)。
12. [答案]CDE
[解析]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和農產品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務,免征增值稅。
13. [答案]CE
[解析]稅法規定,通過借權、掛靠出口的貨物不得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稅的貨物,出口要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或征收增值稅;出口花生果仁免稅但不退稅。
14. [答案]BCDE
[解析]用于本企業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移送時不納消費稅,在最后銷售時繳納消費稅。
15. [答案]AC
[解析]按最高售價計算消費稅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屬于應稅消費品,二是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時,所以選AC。
16. [答案]ACDE
[解析]稅法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原料,受托方只收到加工費、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不符合此規定的均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當按銷售自制消費品繳納消費稅。
17. [答案]CD
[解析]見教材189頁有關內容。
18. [答案]ABCD
[解析]廣告屬于服務業,按5%征收。
19. [答案]CDE
[解析]境外機構向我國境內機構轉讓無形資產,境外機構是納稅人,繳納營業稅;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對企業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征收營業稅。
20. [答案]ABCD
[解析]見教材221頁有關內容。
21. [答案]BCE
[解析]轉讓經濟合同和轉讓企業股權,不屬于營業稅的范圍;轉讓單位名稱,屬于“轉讓無形資產”中的“商譽”;境外企業向境內轉讓無形資產,凡是無形資產境內使用,一律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
22. [答案]BCD
[解析]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不交城建稅,所以A不正確;納稅人偷漏“三稅”而加收的滯納金、罰款,不計入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所以E不正確。
23. [答案]CE
[解析]納稅人應納的資源稅屬于跨省開采,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品一律在開采地納稅;對獨立礦山應納的鐵礦石資源稅減征60%,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征收。 該企業應納資源稅稅額=(18×2.8+8×3.9)×0.4=32.64(元)
24. [答案]BC
[解析]進口應稅產品不征資源稅,中外合作開采天然氣暫不征收資源稅。
25. [答案]ABE
[解析]稅法規定,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他人用的不免)國產小汽車免車輛購置稅,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車輛購置稅。
26. [答案]ABE
[解析]車輛購置稅稅款一次繳清;納稅人受贈的車輛,自取得之日起60日申報納稅。
27. [答案]ABCD
[解析]普通稅率適用于原產于規定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進口貨物。
28. [答案]ABDE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對買方處置或者使用進口貨物進行了限制:進口貨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費贈送的、進口貨物只能銷售給指定第三方的、進口貨物加工為成品后只能銷售給賣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其他經海關審查,認定買方對進口貨物的處置或使用受到限制的
29. [答案]ABE
[解析]買方為購買進口貨物向自己的采購代理人支付的勞務費用、進口關稅、機械進口后的安裝費,不需計入關稅的完稅人價格;進口關稅、賣方直接從買方對貨物進口后轉售中獲得的收益需要計入關稅的完稅價格。
30. [答案]ACD
[解析]稅法規定,關稅的強制執行措施有兩類:征收滯納金和強制征收(強制扣繳、變價抵繳等)。
三、計算題
1. [答案]
[解析](1)B(2)D(3)D(4)C
(1)銷售項稅額=(1500000+1200000)×13%+800000×17%+2100000×17%+1000×1170÷(1+17%)×17%+50×351÷(1+17%)×17%+1170000÷(1+17%)×17%+128700÷(1+17%)×17%+1000000×17%+1000000×17%=1545250(元)
可抵扣進項稅額=-100×200×17%+170000+2000000×13%+50000×17%+100000×7%-87000÷(1-13%)×13%-1860÷(1-7%)×7%=428960(元)
應納增值稅額=1545250-428960=1116290(元)
(2)應納消費稅額=1170000÷(1+17%)×5%=50000(元)
(3)應納營業稅=100000×3%+20000×5%+50000×5%+500000×5%=31500(元)
(4)應納城建稅=(1116290+50000+31500)×7%=83845.3(元)
2. [答案]
[解析](1)A(2)A(3)C(4)C
業務(1):銷項稅=2000÷1.17×17%=290.60(萬元)
代扣代繳營業稅=620×3%=18.60(萬元)
業務(2):銷項稅=300×17%=51(萬元)
營業稅=20×3%=0.6(萬元)
業務(3):銷項稅=400×17%=68(萬元)
業務(4):進口環節關稅完稅價格=1600+120+20=1740(萬元)
進口環節應納的關稅=1740×30%=522(萬元)
進口環節應納的增值稅=(1740+522)×17%=384.54(萬元),由于設備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進項稅不得抵扣。
業務(5):銷項稅額=380÷1.17×17%=55.21(萬元)
業務(6):購進境外商標的境內使用權,需代扣代繳境外銷售方營業稅=500×5%=25(萬元)
業務(7):進項稅=102+10×7%=102.70(萬元)
業務(8):小賣部銷項稅=12÷1.17×17%=1.74(萬元)
業務(9):購進價格大于轉讓價格,所以不征營業稅。
內銷環節應納增值稅=290.60+51+68+55.21+1.74-102.7=363.85(萬元)
應納營業稅和應代扣代繳營業稅=0.6+18.6+25=44.20(萬元)
四、綜合題
1. [答案]
[解析](1)B(2)B(3)C(4)A(5)D(6)ABD
業務(1):
稅法規定,隨貨物價款一同向購買者收取的各種名目的收費,按價外費處理,一律并入銷售額計稅。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
糧食白酒消費稅=80000×20×20%+20×2000×0.5+(50000+12000)÷1.17×20%=350598.29(元)
糧食白酒增值稅銷項稅額=20×80000×17%+(50000+12000)÷1.17×17%=281008.55(元)
業務(2):
糧食白酒增值稅銷項稅額=480000×17%+50000÷1.17×20%=88864.96(元)
糧食白酒消費稅=480000×20%+50000+12000÷1.17×20%+30×2000×0.5=134547.01(元)
業務(3):
糧食白酒增值稅銷項稅額=10×19500×17%=33150(元)
糧食白酒消費稅=10×2000×0.5+19500×10×20%=49000(元)
業務(4):
稅法規定,確認汽配的稅額時,按出廠價(含包裝物押金)單位每噸大于等于3000元的,單位稅額為250元。
確認單位稅額的出廠價=2850+175.5÷(1+17%)=3000(元),單位稅額為250元/噸
啤酒消費稅=400×250=100000(元)
啤酒增值稅銷項稅額=400×2850×17%=193800(元)
業務(5):
稅法規定,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自產糧食白酒0.2噸應繳納消費稅=0.2×35000×(1+10%)÷(1-20%)×20%+0.2×2000×0.5=2125(元)
糧食白酒增值稅銷項稅額=0.2×35000×(1+10%)÷(1-20%)×17%=1636.25(元)
業務(6):
稅法規定,黃酒的消費稅額為240元/噸,黃酒押金不征收消費稅,到期時沒有退還的,一律并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
黃酒消費稅=50×240=12000(元)
黃酒增值稅銷項稅=50×2000×17%=17000(元)
業務(7):
稅法規定,委托個體戶生產加工應稅消費品的,一律在收回后由委托方繳納,受托方不得代扣代繳消費稅。
增值稅進項稅額=85060÷(1+6%)×6%=4814.72(萬元)
糧食白酒繳納的消費稅=[350000+85060÷(1+6%)]÷(1-20%)×20%+10×2000×0.5=117561.32(元)
業務(8)(9)(10):
進口環節應繳納的關稅=(85+5)×50%=45(萬元)
進口環節應繳納的消費稅=(85+5+45)÷(1-10%)×10%=15(萬元)
進口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85+5+45)÷(1-10%)×17%=25.50(萬元)
用進口葡萄酒生產高檔葡萄酒,其耗用葡萄酒已納消費稅可以抵扣。
高檔葡萄酒的增值稅銷項稅=5000000×17%×10000=850000(元)
銷售葡萄酒環節繳納的消費稅=(500×10%-15×80%)×10000=380000(元)
綜上:
銷售糧食白酒的銷項稅合計=281008.55+88864.96+33150+1636.25=404659.76(元)
啤酒和黃酒的銷項稅合計=193800+17000=210800(元)
高檔葡萄酒的增值稅銷項稅=850000(元)
銷項稅合計=404659.76+210800+850000=1465459.76(元)
進項稅合計=4814.72+215480+255000+204000=679294.72(元)
本期應納增值稅合計=1465459.76-679294.72-60000=726165.04(元)
本期應納消費稅=350598.29+134547.01+49000+100000+2125+12000+117561.32+380000=1145831.62(元)
本期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1145831.62+726165.04)×(7%+3%)=187199.67(元)
稅法規定,用甜菜配制的白酒,比照薯類白酒征稅;無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稅;生產企業將自產或外購葡萄酒直接銷售給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不實行證明單管理,按消費稅暫行條件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以進口葡萄酒為原料連續生產葡萄酒的納稅人,實行憑《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抵減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的管理辦法。
2. [答案]
[解析](1)A(2)B(3)C(4)D(5)C(6)ABC
(1)煙葉稅=1000000×(1+10%)×20%=220000(元)
購買煙葉業務的進項稅合計=[1000000×(1+10%)+220000]×13%+12000×7%=172440(元)
(2)加工煙絲代扣的消費稅=(300000+122000)÷(1-30%)×30%=180857.14(元)
(3)加工費進項稅=122000×17%=20740(元)
煙絲銷售銷項稅=400000×17%+420000×17%=139400(元)
煙絲交換產生的進項稅=420000×17%=71400(元)
雪茄煙應納消費稅=360000×25%+400×25%×350=125000(元)
雪茄煙銷項稅=360000×17%+400×17%×300=81600(元)
換進備件進項稅=400×17%×300=20400(元)
應納增值稅銷項稅合計=139400+81600=221000(元)
(4)進項稅合計=172440+20740+71400+20400=284980(元)
進項稅轉出額=31000×13%+1790÷(1-7%)×7%=4164.73(元)
應納增值稅=221000-(284980-4164.73)=-59815.27(元)
(5)本期應納城建稅=125000×7%=8750(元)
(6)對煙葉稅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準予并入煙葉產品的買價計算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并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予以抵扣;委托加工的,受托方也要代扣城建稅;煙葉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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