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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員工聘用制度的規定
為了使公司員工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招聘原則
公司聘用員工,以任人唯賢、唯才是舉為方針,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推薦、自我舉薦等多種形式招賢納士。
員工招聘流程
1.公司各部門因業務需求,需要招聘員工,由部門負責人向公司綜合部提出招聘申請和招聘計劃,并在招聘計劃中注明需要招聘人員的原因、招聘人員數量、招聘條件(包括應聘人員的專業要求、性別、工作經歷年限等)、受聘人員主要工作等事項。
2.綜合部接收到申請后,根據各部門招聘申請,結合該部門人員編制和實際情況,盡快與各部門人員溝通后提出招聘意見并上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獲準后執行招聘。
3.綜合部制定招聘方案及與招聘工作相關的表格,同時擬定招聘計劃后按照招聘方案施行招聘。并通過各種方式(如報紙、電視廣告、網絡、人才招聘會、人才交流會等)面向社會發出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條件、應聘人員需帶的資料、應聘時間地點等)。
4.綜合部要求應聘人員攜帶個人資料及證件到公司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有需要可讓其先參加筆試后再面試)。
5.綜合部在收齊應聘者資料后,協同用人部門主管或部門專業人員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并對前來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
6.綜合部配合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專業素質、業務能力以及綜合素質進行綜合分析并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價,共同決定合格者并擬定錄用。綜合部負責將面試結果及擬定錄用人員資料匯總后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獲準后,由綜合部通知受聘者到公司報到進行試用。部門負責人或經理一級人員的招聘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對其進行面試,面試合格后進行試用。
河北中礦礦業有限公司制度匯編
一、錄用
1.試用期
1) 公司正式錄用的新員工都需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綜合所在部門評估合格后,由綜合部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可轉為正式員工。
2) 員工上崗后要先培訓,培訓時間為一周,培訓內容為:公司簡介、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部門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安全生產培訓等,培訓期滿與公司簽署試用合同。
3) 培訓期間,如果所在試用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認為員工的各方面能力達不到公司的要求,經總經理審批,公司有權停止試用。
4) 試用期間,綜合部及用人部門對員工是否勝任其職務進行評估。能迅速掌握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或達到崗位所需要的要求,可提前結束試用期。
5) 試用期間,如果員工違反試用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或違紀者,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
6) 試用期間,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來調動崗位及根據試用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
7)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決定是否轉正、延長試用(試用期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或不予以錄用。
2.轉正
1) 試用期滿的員工,在考核合格后,由綜合部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綜合部存檔,一份由員工自行保管。
2) 正式的勞動合同按公司的經營年度一年簽訂一次。合同到期時若未發生解聘和離職的情況,綜合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與該員工進行溝通,雙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
二、離職
1.新員工在試用期間,自認不適合其職務必須提前(工作一個月的提前一周;工作兩個月的提前15天;工作兩個月以上不滿三周的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向綜合部申請,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2.正式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部門主管報綜合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3.公司將要辭退的員工,將在其解除勞動合同前一個月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4.離職手續辦理:
1)員工離職要填寫《離職申請表》,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辦理離職交接時必須按照《離職交接單》上的內容一一進行交接,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單》由綜合部進行存檔。
3)任何離職員工都無權在其原工作時所使用的電腦上復制、刪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4)無論任何情況下離職,應無條件向公司轉交與公司業務有關或已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載體。
5)離職員工薪資于辦理完交接手續的次月薪金發放日領取。
6)如員工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公司有權扣除當月薪資,待按《離職交接單》交接手續完畢后,扣除當月薪資的80%作為該員工非正常離職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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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經預告解除勞動關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可立即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1. 員工未能履行其職責嚴重違反公司制度,造成嚴重違紀行為的;
2.員工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所規定的內容,泄露公司機密的;
3.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侵占公有財物者;
4.偷竊公司或同事的財物者;
5.在工作場所內毆打他人或相互斗毆者;
6.不服從公司調動或有威脅行為者;
7、不服從公司管理,對抗本公司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利用工作時間聚眾影響工作的;
8.違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9.利用職權營私舞弊,阻礙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
10.員工未經公司批準,私自兼任本職以外其他有償報酬和具競爭行為的工作者;
11.員工在外以公司名義做其他用途,濫用公司名義做欺詐行為,使公司信譽受重大損害者;
12.其它有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
四、經預告解除勞動關系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經預告后解除勞動合同,發給本人上個月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公司依法破產、解散或轉讓時,需解除勞動合同的;
2.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員工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員工因病或非工傷痊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服從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關于員工聘用制度的規定 [篇2]
為規范單位人事管理,促進企業單位發展,規范招聘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基本政策
1、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本單位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2、單位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
3、工作表現是本單位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二、用人申請及流程
1、由用人部門根據部門實際用人情況,提出緊缺崗位人員招聘申請;
2、經辦公室向單位主管領導報備后,在內部調配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對外進行公開招聘;
3、由辦公室進行主面試,對招聘人員進行了個人素質及業務水平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考評,并結合面試情況和應聘人員要求進行書面綜合評述,并給出聘用意見;
4、由單位主管領導對書面綜合評述進行審核,并確定是否復試或予以錄取試用。
三、入職及錄用流程
1、試用期
新員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三至六個月;
員工試用期間工作將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具體安排,并就其表現及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員工薪資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洽談,報單位主管領導確定;
員工試用期薪酬按《員工薪資及福利制度》標準執行; 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單位予以辭退;
對于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的優異者,可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向主管領導提出將試用期員工提早轉正的書面申請;
試用期員工亦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需提早一個月向部門主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并經確認后方可離職。
2、正式入職
新員工入職必須填寫《員工信息登記表》、身份信息原件復印件及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復印件,并交辦公室備案;
正式員工薪酬待遇根據約定標準,按《員工薪資及福利制度》標準執行;
年終單位將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任免的重要依據;
員工正式入職后,單位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15個工作日)提交書面通知;
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單位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3、離職手續
凡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至少15個工作日)先填寫離職申請書,并報部門領導及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離職前,必須移交所有屬于單位的財產物品,并經辦公室核準確認;
員工離職前,必須對工作進行整理及辦妥移交手續,并經移交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
員工辦妥所有離職移交手續并經簽字確認后,財務據實在次月予以辦理財務清算;
離職員工如涉及單位重大業務經濟合同或資金款項情況,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的簽署意見執行;
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單位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資不足以抵扣時,保留法律追究責任。
關于員工聘用制度的規定 [篇3]
為加強聘用管理,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推動同工同酬薪酬管理體系的建立,促進醫院與員工共同發展,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和醫院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規定,雙方共同遵守。
一、護理人員依法享有勞動者應有的各項待遇和權益。
二、醫院應努力為護理人員提供良好工作環境及學習培訓機會;護理人員應在各自的崗位努力工作,積極為醫院發展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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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試用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
1、違反醫院相關規定,不遵守勞動紀律;
2、不能獨立完成工作任務;
3、理論或技術考試、考核不合格;
4、偽造個人資料及各種證件;
5、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需求;
6、不符合醫院《員工守則》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視員工自身情況、崗位需要情況而定;合同期滿前1月,醫院將對員工在院工作期間的表現、成長進步、工作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結合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續簽。
五、合同期內員工申請中止合同的,應提前1月向人事
科遞交書面申請;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續聘的,也應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負責人及人事科。
六、護理人員遇與聘用合同相關的問題,可向人事科進行咨詢,勞資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響或破壞正常勞動關系,否則視為違規。
七、護理人員在合同期內違反國家法律、部門規章、相關操作規程,或出現以下違反醫院規定的情形,醫院有權中止聘用合同,對其做出辭退處理:
(一)違反勞動紀律。
1、遲到、早退或曠工達到醫院規定的最高限度,或影響科室工作正常進行;
2、不假外出、脫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擔任值班任務時,通訊不暢通;或應班不及時,特別是遇到疑難、搶救、突發事件等情況,不能按醫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態度不端正,責任心不強,工作表現差。
4、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或不按時完成科室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達2次/年;
5、在院內和科內進行的滿意度調查中被點名批評,累計達2次;
6、工作推諉,不服從安排,有意責難科室;
7、出現影響醫院及科室團結的言行;
8、不認真履行科室職責,接警或遇到突發事件不主動及時處理報告;
(三)不符合相應崗位的準入、資質要求;考試、考核不達標。
9、超過規定的年度一年獲得執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上崗證及各種應具備的準入證;
10、在醫院或科室組織的理論和操作考試中,1年累計2次不合格;
11、無故不參加醫院、科室組織的各種學習及會議達2次/年;
12、超過規定的年度一年未晉升到上一級職稱;本科以下學歷,工作5年后學歷未得到提升;繼教學分達不到年度考核標準;
10、醫院年度考核不合格;未達到各科室制定的綜合考核目標要求;
11、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并完成崗位任務;
(四)違反相關規定,工作失職或以權謀私,給單位造成損害的各種情形。
1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或嚴重失職發生醫療差錯事故,給醫院及科室造成不良影響及較大損失;
13、不嚴格執行醫療、護理核心制度,違反缺陷管理規定,或不遵守操作規程及違反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經教育、
培訓未及時改正;
14、不嚴格遵守行業操作規程,致使設備、設施損壞,或造成浪費;
15、作為發生差錯事故的當事人或知情人故意隱瞞事件真-相、不據實報告,經查實的;
16、未經醫院及科室同意,擅自公開、泄漏醫院、科室秘密;
17、出現損害醫院利益的任何言行,或利用醫院(科室)的醫療資源及對外協作關系從事個人利益活動;
18、擅自改變收費標準或私自收取病人費用;
19、違反國家衛計局“九不準”規定;
20、違反醫院員工守則的其他情形。
(五)同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系(含事實勞動關系)的。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按醫院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與醫院其它規章制度相抵觸,以本約定為準。
成都肛腸專科醫院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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