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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短期聘用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聘用、異動管理,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一節 新員工試用管理
第一條:經審核決定錄用并試用的員工被確定為新員工
第二條:通過面試者須在約定日期報到,特殊情況經主管批準后可延期報到,逾期未報且未作說明者,視作自動放棄。
第三條:新員工(除高管除外)試用期原則上為1-3個月,用人部門需要新員工試崗的,需提前告知本人以七天為限,試崗不合格,公司有權隨時辭退,不計工資。新員工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轉正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分管部門的主管領導批準后即轉為正式員工。
在以下情況下可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試用期表現優秀者,主管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請提前轉為正式員工,人力資源部將申請資料提交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為該員工辦理轉正手續;
二、試用期違反公司相關規定者,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申請提前結束試用期,予以辭退。
1、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辭退。
2、試用期上班不足七天要求離職或自動離職,不計工資。
第四條:新員工試用流程
一、新員工使用前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入職手續,入職手續可參照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執行。
二、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制定新員工的幫帶指導員。
三、新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入職培訓,包括公司簡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
四、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做好工作日記,試用期滿工作總結,試用期工作日記將作為新員工轉正考核依據之一。
第五條:新員工試用規范
一、試用人員一般不宜擔任要害部門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責任的工作。
二、試用期間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如嚴重違反公司制定,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三、試用期間,病假累計不得超過三天(急性發病除外,如闌尾炎等),公司有權予以辭退,工資按照基本工資結算。
試用期間,用人部門將針對員工崗位能力進行定期考核,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員工即時辭退。
五、試用期,員工薪資按公司薪酬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條:新員工轉正管理
對于試用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可以進行轉正考核,通過轉正考核后工資按照轉正工資要求發放,轉正工資以轉正之日起計算。
轉正流程
根據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人力資源部將在試用期前五天向用人部門發出《員工轉正申請表》,由用人部門做出工作考核人力資源部審核。
人力資源部簽字審核通過后,送交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可以轉為公司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錄用人員需提供入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并應在一周內提供上述證件。
員工錄用后,如發現其應聘時提供的證件與資料與事實不符,公司將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為便于緊急聯絡,員工個人資料(如日常住址、電話等)有任何更改,必須盡快通知人力資源部。
公司招聘錄用員工采取回避原則,即各級管理人員親屬不能聘用在有直接利益關系的職位。
公司鼓勵員工向急需招聘但市場人力資源緊缺的崗位推薦適合的人才,如被公司錄用轉正,公司將酌情給予推薦獎勵。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公司會根據需要進行人力調配,部門及員工應從公司全局利益出發,予以支持:
1、公司經營業務發生變化;
2、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或部門職能發生變化。
第二節 員工異動管理制度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原因,需要換崗的員工,可按照換崗管理處理
人員換崗包括員工同級調崗、晉升、降職。
人員換崗流程
換崗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人事變動表》,并交給其部門經理或主管領導簽字同意;
換崗員工填寫完《人事變動表》后交給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同意后送交總經理簽字審批;
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換崗人員開始辦理換崗手續,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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