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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人員招聘制度(通用11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人員招聘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1
第一條 總則
1、本學校為招聘人才,為學校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應聘面試管理制度;
2、有關應聘員工面試事項,均依本制度處理。
第二條 面試考官應具備的條件
1、本校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為面試考官,面試人員本身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因此面試人員在態度上、表情上必須表現得十分開朗,讓應征者愿意將自己想說的話充分表達出來;
2、面談人員自己本身必須培養極為客觀的個性,理智地去判斷一些事務,絕不能因某些非評價因素而影響了對應聘者的客觀評價。
3、不論應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試人員都得設法去尊重應聘者所表現出來的人格、才能和品質。
4、面試人員必須對整個學校組織情況、各部門功能、部門與部門間的協調情形、人事政策、薪資制度、員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應對應聘者隨時提出問題。
5、面試人員必須徹底了解該應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必須具備的學歷、經歷、人格條件與才能。
第三條 從面試中應獲得的資料
1、觀察應聘者的穩定性:應聘者是否無端常換工作,尤其注意應聘者換工作的理由,假如應聘者則從學校畢業,則要了解應聘者在學校中參加哪些社團,穩定性與出勤率如何。另外從應聘者的興趣愛好中也可以看出應聘者的穩定性;
2、研究應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應聘者過去有哪些特殊工作經驗與特別成就;
3、應付困難的能力:應聘者過去面對困驗或障礙是否經常逃避,還是能夠當機立斷挺身而出解決問題;
4、應聘者自主能力:應聘者的依賴心是否極強,如應聘者從學校畢業,則可觀察他在讀書時是否一直喜歡依賴父母;
5、對事業的忠心:從應聘者談過去主管、過去部門、運去同事以及從事的事業,就可判斷出應聘者對事業的忠業度;
6、與同事相處的能力:應聘者是否一直在抱怨過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種社團的情形;
7、應聘者的領導能力:當公司需要招聘管理者時,特別要注意應聘者的領導能力。
第四條 面試的種類
根據學校狀況,面試可分為下列兩種:
1、初試:初試通常在行政部實施,初試的作用無非是過濾那些學歷、經歷和資格條件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通常初試的時間約15至30分鐘;
2、筆試和試講: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就符合職位基本要求的應聘人員進行筆試,筆試合
做良心教育 育拔尖人才
格者安排試講,邀請學校資深老師聽課并作出評價(試講通常為自由發揮式,沒有規定講課內容,讓應聘人員有充分發揮的機會),這類面試通常約30至60分鐘。
第五條 面試的技巧
1、發問的技巧。好的面試人員必須擅于發問;問的問題必須恰當;
2、學會聽。面試人員要想辦法從應聘者的談話里,找出所需要的資料,因此面試人員一定要學會聽的藝術;
3、學會沉默。應聘人員當問完一個問題時,應學會沉默,看應聘者的反應,最好不要在應聘者沒有開口答時,或者感覺不了解你的問題時,就解釋你的問題。這時你若保持沉默,你就可以觀察到他對這個問題的對應能力,因為應聘者通常會補充幾句,而那幾句話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想說的幾句。
第六條 面試的內容(面試內容的重點事項)
1、個人的特性。應聘者的資格包括應聘者的體格外、舉止健康情形、穿著、語調、坐和走路的姿勢。應聘者是否積極主動、是否為人隨和、是否有行動以及個性內向或外向,這些要依靠面試人員對應聘者的觀察;
2、家庭背景。家庭背景資料包括應聘者小時候的家庭教育情形、父母的職業、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興趣愛好、父母對他的期望以及家庭的重大事件等等。
3、學校教育。應聘者就讀的'學校、科系、成績、參加的活動,與老師的關系,在校獲得的獎勵,參加的運動等;
4、工作經驗。除了應聘者的工作經驗外,更應該從問題中觀察應聘者的責任心、薪酬增加的狀況、職位的升遷的狀況和變化情形,以及變換工作的原因。從應聘者的工作經驗里,我們可以判斷出應聘者的責任心、自動自發的精神、思考力、理智狀況等;
5、與人相處的特性。從應聘者的結交來了解與人相處的情形,包括了應聘者的興趣愛好,喜歡的社團以及所結交的朋友;
6、個人的抱負。包含應聘者的抱負、人生的目標及發展的潛力、可塑性等。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2
第一條 晉城市xx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及旗下晉城市xx教育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招聘制度和對重要崗位員工的招聘行為必須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
第二條 公司(學校)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公司(學校)對員工的招聘,原則上招聘任職周期為一年。具體辦法是一般不簽訂超過一年的聘期合同,每年一聘。合同到期可續簽。
第三條 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根據具體工作崗位的重要程度分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學校)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
第四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第五條 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
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學校)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學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學校)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 勞動合同和聘任期。公司(學校)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續聘。
第七條 合同未到期辭職者。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離崗。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需要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股東會批準,并辦好相關的手續方能離崗,解除勞務合同。
第八條 所有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公司股東會研究制定。員工的薪酬分試用期工資和正式上崗工資。規定員工工資不設上限,鼓勵多勞多得,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以上工資的概念是指員工在公司(學校)的每月所有的實際性收入,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等現金收入。
第九條 員工如對公司(學校)和學校確有特殊貢獻,可以采取特殊獎勵政策,具體辦法是經股東會研究后,獎勵相應貢獻大小的獎金。員工持有公司股份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條 員工在與公司(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后,正式
工作一年以上,表現突出,可上報股東會研究辦理“五險”;連續工作三年以上,表現突出的,可以上報股東會研究調整工資結構,提升工資水平;連續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可調整為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在開設分校時優先作為新建校區高級管理人員人選考慮。員工工作三年以上者,表現優秀的,離職時公司(學校)給予1000元/年的一次性獎勵補助,被開除者除外。員工在聘期內考取為國家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員工可以離職,表現優秀的,可以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補助。
第十一條 員工在本公司(學校)工作,有正常的公息制度和帶薪休假制度。員工在正常工作期間請事假、病假等,依據勞動法和本公司(學校)的相關規定,扣除日所得。但特殊事情請假,可報公司(學校)領導研究,如婚喪嫁娶的假期一般不扣除工資。公司(學校)女員工產假期間,不發工資,有股份的不享受利潤分紅。特別優秀的女員工,可以采取發放生活補助的形式,但發放標準具體為每月不得超過500元。
第十二條 考勤要求:
(一)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后5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5分鐘后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職半日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次數3次以內(含),每次扣除日工資的'25%; 4次以上每次記為曠工,每次扣除一天工資。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5分鐘打卡者為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5分鐘前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工作一天論處。員工當月早退次數3次(含),每次扣除日工資的25%;第4次以上每次記為礦工。員工當月無遲到早退現象,為當月優秀員工,獎勵其一個工作日薪資。
(二)遵守簽到制度,上下班均需簽到,原則上請假須提前申請,當日請假,或者事后補假,均以曠職處理;如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簽到, 須在第二天到綜合部填具《未簽到證明單》, 部門主管簽核后交綜合部,綜合部調取當天監控視頻取證后批準,且類似情況當月不得超過2次,否則每超過1次按遲到1次處理。
(三)因故需申請各種假期時,應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請假1天以內的,須經分管副校長同意;請假3天以內的,須經校長同意;請假3天以上的,須經校長同意后,報請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副校長以上請假的,報請公司監事批準。所有請假手續,一律報綜合部報備。未履行請假手續離崗的,以曠職處理。
(四)公司(學校)根據具體工作崗位設置了不同的上班時間,每個員工須按照部門安排,在相應的工作時間內工作,值班人員除外。
第十三條 儀容儀表:
(一)工作時間公司(學校)所有員工必須著工裝,如有特殊情況,著裝也應整潔大方,精神飽滿,面帶微笑,并按規定佩戴好員工卡。
(二)男士不留長發和胡子;女士長發須束起,不染奇異的顏色和留奇特的發型。
(三)要注重個人衛生,保持面容整潔,勤剪指甲;上班期間不得飲酒或吃蔥、蒜等有異味的食物,保持口腔衛生。保證教學不受影響。發現在崗期間飲酒的,一次處罰50元。
第十四條 行為舉止:
(一)在公司(學校)辦公室交談請講普通話,交談中善于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休或諷刺他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二)公共場合,不得大聲喧嘩,與人交談時,不講粗話、臟話,不得有任何不文明的行為。
(三)禮貌待人,同事之間要謙虛禮讓,團結友愛;遇到領導或同事要主動問好。對外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學校)利益的言語、行為發生。
第十五條 獎勵政策
(一)公司(學校)對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500-5000元的獎勵。
(二)公司(學校)員工和社會其他人士,每為學校增
加一名簽合同的獎300-500元。公司(學校)員工和社會其他人士能為公司(學校)推薦中層以上優秀教育人才的獎勵500元。
第十六條 處罰政策
(一)對公司(學校)不忠實,謊報情況或者散布流言蜚語給公司(學校)造成負面影響經教育不改者,開除。
(二)對公司(學校)及公司(學校)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視其情節嚴重分別處以停工接受教育培訓、解聘甚至開除;
(三)私做交易而謀求不正當收入者,開除。
(四)填制報表或報銷費用時弄虛作假者,初犯警告,再犯罰款,屢犯開除。
(五)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經教育不改者解聘;
(六)發現公司(學校)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明知他人有危險不管不顧的解聘。
(七)嚴重浪費公司(學校)財物,或是無故損毀公司(學校)及他人財物的,賠償損失并罰款50-100元,屢犯開除。
(八)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員工的缺點、錯誤及對員工提出批評的而員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開除。
(九)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免于處罰;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十)對外泄露公司(學校)管理經營生產等商業機密的予以開除。給公司(學校)造成損失,應依法追究其賠償。
(十一)不服從管理,不聽從指揮經教育不改者,開除。
(十二)違章蠻干,經教育培訓不改者解聘。
(十三)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小偷小摸者,開除
(十四)無故曠工三次或一次曠工三天者、開除。
(十五)挪用公款或收了公款瞞而不報且金額超過1000元者開除。
(十六)因公收受他人財物,吃回扣價值或金額超過100元者、開除。
(十七)如出現安全事故(包括上級主管部門安全檢查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責令停校整改),扣罰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當月工資。
xx教育作息時間
一、校領導作息時間:
1、校區實行校領導帶班制。具體為每天安排(包含周末、節假日)一名副校級以上領導(含校長)帶班。主持校區工作,行使校長權力,處理大小工作和相關應急、突發性事務(件)。
2、校領導工作時間:
08:30——12:00;14:30——18:00。
3、校領導在校帶班期間作息時間為:08:00——12:00;14:30——18:00;19:00——21:30。
二、部門負責人及員工作息時間:
周一至周五:
A: 08:30——17:00;
B: 13:30——21:30;
周六、日及節假日:
A:08:00——19:00;
B:12:30——21:30。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以下簡稱臨聘人員)的管理,使其規范化、制度化,充分調動臨聘人員的積極性,更好地滿足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臨聘人員是指在編內人員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情況下,為保證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工作的正常開展,聘用的從事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等工作的編外人員,不納入學校編制管理。
外聘教師、服務外包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兼職人員、學校臨時工作需要聘用的人員、勤工儉學的學生等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臨聘人員的管理原則上要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實行社會化服務。
第四條、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章、臨聘人員的管理體制
第五條、校長辦公會為學校臨時用工制度的決策組織;人事處為學校臨聘人員的管理機構;各用工單位為學校臨聘人員的具體管理部門。
第六條、學校按照“宏觀控制,分層(類)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實施臨聘人員的管理。
(一)用工單位按照“少用、精用”的原則,根據學校發展實際制定用工計劃,人事處負責核定各單位用工計劃,制定勞務派遣預算方案,經學校審議通過后,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二)勞務派遣公司由學校統一公開招標確定,學校與中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服務合同書。
(三)各用工單位負責臨聘人員的招聘工作,具體包括考核(基本情況、面試及行業準入證書等)和考察(思想、道德品質、家庭情況等)等內容。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手續。
第七條、學校臨聘人員相關組織機構的職責劃分。
(一)校長辦公會職責
負責審定全校性臨時用工管理政策、用工計劃、工資福利待遇等重要管理事項。
(二)人事處職責
1、制定學校臨聘人員相關管理規定;
2、核準用工單位用工計劃、編制預算方案;
3、負責公開招標相關業務,與中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服務合同書;
4、督促用工單位對有關勞動糾紛、重事故進行處理。
5、監督、檢查、指導用工單位執行學校政策情況。
(三)用工單位職責
1、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臨聘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確保學校建設與發展順利進行,保證學校和臨聘人員的權益不受損害。
2、制定本單位臨聘人員的日常管理規定、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
3、負責臨聘人員的招聘,并辦理有關手續。
4、承擔本單位臨聘人員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5、負責臨聘人員上崗前的技術及安全培訓,并提供相應的安全保護。
6、定期對臨聘人員進行思想、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育。
7、處理與臨聘人員之間的`勞務糾紛。
第三章、臨聘人員的招聘
第八條、各用工單位必須在學校核準的用工計劃范圍內按規定程序招聘人員,嚴禁超范圍進人。如學校有調整和安置人員到崗后,臨聘人員相應的沖減。
第九條、用工單位如需調整次年用工計劃,應在每年下半年提交人事處匯總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十條、臨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齡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三)符合聘用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條件和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工作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五)臨聘的外地人員,需在本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第四章、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各用工單位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依法用工,規范管理制度。有其他特殊情況須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曠工人員按照實際曠工天數,扣除當月相應天數的工資;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學校可以通知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曠工:
(一)未履行請假手續,又無特殊情況不到崗的;
(二)假期已滿,但未能申請辦理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離崗的;
(三)經查明,請假理由不屬實的。
第十三條、臨聘人員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政策。
第十四條、用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臨聘人員的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用和解除關系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臨聘人員的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資不低于石家莊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社會保險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個人共同承擔。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在每月20日前填寫好《石家莊學院臨聘人員工資發放表》,報人事處審核備案,人事處匯總后,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發放。
第六章、勞動爭議
第十七條、臨聘人員因待遇等問題有爭議時,由學校協助勞務派遣公司進行調解。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學校及用工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精神,積極探索多種用工形式,并建立適合學校特點的多種用工制度。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30日《石家莊學院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石院政[20xx]50號)同時廢止。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4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員聘用制度改革,規范外聘人員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因學校教學、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人員(集體職工管理辦法另行制訂)。
二、聘用原則
1、按需設崗、擇優聘用的原則。
2、平等自愿、合同約定的原則。
3、動態管理、能進能出的原則。
4、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
三、崗位設置及聘用條件
在學校編制內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單位(部門)如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可在學校核定的崗位限額內聘用編制外人員;
因工作職責變化或增加臨時性工作,經學校批準,可在已核定的編制外增設臨時崗位,工作任務結束后,臨時崗位同時撤銷,勞動關系或雇用關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員須具備如下條件:
1、自覺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團隊合作意識和奉獻精神,熱愛應聘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勝任崗位工作,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
3、應聘者應滿足相應的學歷、年齡及其它崗位任職條件要求。教師崗位須具備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有相應的教育教學能力和科學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能夠承擔相應職務的課程和規定課時的教學任務;管理崗位(含輔導員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首次聘用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水平,財務、審計等崗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須提供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教學輔助崗位須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首次聘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應與所聘崗位專業一致,有職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證書;工勤崗位須具備工勤技術崗位所需的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普通工崗位除外),年齡能夠滿足崗位工作需要。
4、身體健康,能夠保證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過5年(以勞動合同書為準),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而聘用的人員,按實際需要確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單位(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崗位申請。
2、確定外聘崗位。非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由人事師資處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定;獨立法人和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經主管校領導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審定結果由人事師資處備案。
3、公布擬聘崗位,公開招聘。原則上非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由人事師資處統一組織招聘;獨立法人和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招聘,并將聘用結果報人事師資處備案。
4、簽訂勞動合同(協議)。非獨立法人單位聘用人員在勞動合同文本經人事師資處審核認定后,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由聘用單位(部門)安排工作;獨立法人單位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聘用人員簽訂雇用協議或非全日制用工協議。勞動合同書、雇用協議書、非全日制用工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人事師資處備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與學校確定勞動合同關系人員,工資標準不低于錦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當年城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并按照錦州市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繳納社會保險。
(一)非經費獨立核算單位
1、教師崗位一般實行課時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聘用的教學、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可執行協議工資。
2、管理崗位、教輔崗位、工勤崗位一般實行月薪制。管理崗位、教輔崗位工資標準為500-1000元/月;工勤崗位工資標準按崗位需要確定。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資標準。
3、外聘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標準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標準的5%晉升,最高月薪酬標準一般不超過當年學校初次聘用外聘崗位月薪酬標準的150%。薪酬達到最高標準的外聘人員,如年度考核為優秀,當年度給予本人一個月薪酬金額的年終獎金。
4、外聘人員缺勤的工資扣減辦法按照《渤海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5、外聘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學校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工資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獨立法人、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的薪酬標準及薪酬管理辦法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自行確定。
(三)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外聘人員,社會保險由學校統一繳納,經費獨立核算單位聘用人員所需保險經費由其自行承擔,由學校從其部門經費中統一劃轉或扣減。
(四)凡與學校(含學校下屬獨立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雇用協議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協議的外聘人員的工資支付,須經人事師資處審核備案,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劃入聘用人員的工資卡(折),工資發放表與人事師資處備案的勞動關系必須一致,未經人事師資處審核備案,不得發放外聘人員工資。
七、考核
1、外聘人員的考核由聘用部門采取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除獨立法人單位外)報人事師資處審核后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執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級。考核結論作為工資晉級和聘用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內下一年度繼續聘用。
八、解除勞動關系(雇用關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解除與聘用人員的勞動關系(雇用關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學校通報批評(含通報批評)以上處理的;
2、損害單位權益及嚴重違背社會道德或行業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
3、蓄意滋事、打擊報復、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所在部門管理規定或崗位操作規程,造成較為嚴重后果或雖未造成較為嚴重后果但經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經教育不改的;
6、嚴重失職、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的;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8、參與非法活動或以各種形式組織、參與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動的;
9、按照《渤海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
10、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它解除勞動關系條件的;
11、其他經學校與工會組織協商認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征入伍、被考錄(選調)到國家機關、脫產參加非學校安排的進修培訓的,學校解除與聘用人員的勞動關系(雇用關系)。
(三)學校崗位設置情況、崗位工作任務或工作量發生變化,或學校編制內人員已能滿足工作需要等原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條件發生變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員或需要減少外聘人員數量的,學校解除與聘用人員的勞動關系(雇用關系)。
(四)學校因工作條件發生變化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雇用關系),須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須提前30天向人事師資處提出書面申請;聘用人員因學校原因依法隨時解除勞動關系的,也應書面告知人事師資處。
九、違規聘用責任
各用人單位(部門)要嚴格遵守學校關于外聘人員聘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未履行聘用程序私自聘用外聘人員的,或按學校有關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因隱報、瞞報聘用人員信息而造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或未經學校批準,私自辦理續聘手續的,對單位(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處罰,直至免去領導職務,涉及經濟責任的,由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承擔。
十、相關說明
1、各用人單位(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外聘人員管理工作,根據學校有關要求制定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2、各用人單位(部門)首次聘用合同期滿,在辦理續聘手續之前,必須向學校提交續聘申請,并附續聘崗位及續聘人員名單,由人事師資處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方可續聘。
3、學校退休返聘人員執行學校現行規定。
十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在人事師資處。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5
一、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中央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決策為準則;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積極穩妥的原則,按編聘用、按需設崗、按崗取酬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目標:建立以崗位管理為核心的聘用制度。一是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新機制,二是建立與聘用制度相匹配的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三是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激發職業學校發展活力。
二、實施人員聘用制度的范圍
本單位在職在編職工都要實行聘用制度。
三、實施人員聘用制度的內容
(一)規范編制管理,進行科學合理的崗位設置和定崗定員
單位認真執行市編辦核定的機構編制數。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規定,在核定的編制內按照“依編定崗、按需設崗、精簡效能、依法管理”的原則,結合本校的業務工作量、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現有人員結構比例等客觀指標,采取“專兼結合,一人多崗”的辦法,科學合理設置教學、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崗位,明確各崗位的名稱、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充分發揮人員效益。
(二)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
1、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在學校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堅持從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中聘用教師,建立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對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限期取得教師資格,期滿仍未獲得的應調整出教師隊伍。
2、實施公開招聘制度,擇優用人。根據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發〔2015〕131號)規定,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實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
3、推行教職工聘用工作,實行契約化用人制度。學校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與教職工簽訂聘用(聘任)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
對不同崗位、不同職務、不同學歷、不同績效、不同工齡的人員實行不同的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至退休年齡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類型。固定期限又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合同期限的長短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根據年齡、學歷或學位、職稱、業務水平、工作表現、是否重點關鍵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種等因素研究確定。
4、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加強聘后管理,建立符合本單位特點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要注重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與續聘、解聘、晉升、獎懲、培訓、辭退及工資待遇相結合。
(三)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搞活校內分配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堅持“按勞分配、按崗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一崗一薪,崗變薪變”,推進校內分配制度改革。
四、組織領導
成立本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推聘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的學習培訓、宣傳發動工作;
2.負責制定試行人員聘用制的方案和配套文件;
3.負責政策咨詢解答;
4.負責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的實施和調解實施過程中的人事爭議問題;
5.公布競聘崗位及其職責、條件、擬定聘人員名單并報批;
6.負責簽訂合同及合同管理;
7.落實受聘人員待遇、安置未聘人員;
8.收集情況、總結匯報等。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學習、成立工作組織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學校成立聘用工作組織,采取多種宣傳教育形式,組織教職工學習中央、省、市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統一教職工的思想認識。
(二)調查摸底,制定配套文件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要對目前的人員結構、崗位設置、教職工工作量、內部分配等情況進行全面的、周密細致的調查。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充分分析和論證,制定符合學校工作實際的《崗位設置方案》、《競爭上崗辦法》、《校內分配制度方案》等配套文件。
(三)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由學校黨政正職負責人與學校黨政副職負責人簽定聘用合同。
2.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學校公布競聘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等事項;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教職工申請應聘;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學校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將擬聘人員名單交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及決定受聘人員,受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與受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和處理聘用實施階段的人事爭議工作。
3、人員分流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總結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人員聘用工作小組對各學校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后,形成總結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學習文件,深刻領會文件精神,提高對人員聘用制度工作的認識,以大局為重,積極參與改革。
(二)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做好本部門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證聘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狠抓落實,穩步實施。
(三)要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方案要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多種途徑征求意見,對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保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三)依法辦事,嚴格程序。嚴格執行《教師法》和國家、省市有關人事制度改革的相關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凡是涉及人員聘用、競爭上崗、干部任免和分流安置等重大事項,都一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由學校聘用工作組織按程序進行操作,并研究提出意見,之后提交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政策處理。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規范學校事業編制外聘用人員的管理,保障學校和編外聘用人員的權益,利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務工作的開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規定程序在學校事業編制外聘用并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勞務派遣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聘用崗位與原則
第三條編外聘用人員主要從事學校教學崗位、科研崗位、輔導員崗位、實驗崗位、管理崗位、教輔崗位和工勤崗位等。
第四條編外聘用人員聘用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則。
第三章聘用要求與程序
第五條編外聘用人員的類型:
1、編外聘用人員A類(含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未進入事業編制的高層次教學科研人員、原校內人事代理人員、編外聘用的校內高層次人才配偶);
2、編外聘用人員B類(因工作需要,臨時或短期聘用的除A類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編外聘用人員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
3、滿足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學歷學位及年齡等具體要求以每年學校公招編外聘用人員方案為準;
6、編外聘用的校內高層次人才配偶按照學校《關于解決校內高層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暫行辦法》執行;
7、編外聘用人員B類年齡原則上女不得超過50歲,男不得超過60歲。
第七條聘用程序:
1、高層次教學科研人員:采用“一人一議”合同制聘任。
(1)校內各用人單位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需要提交擬聘方案:包括崗位職責、聘期待遇、管理與考核方式;
(2)人事處初步審核基礎材料:包括個人簡歷、推薦意見、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證明材料、業績成果清單;
(3)組織考核:由人事處牽頭,會同用人單位、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學院等考核其教學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審查,考核過程接受紀委等部門的監督,考核結束后提出擬聘意見報校長辦公會研究;
(4)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是否聘用;
(5)人事處組織擬聘人員體檢;
(6)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等。
2、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參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公招考試程序,采用公開考試招聘的方式進行。
(1)校內各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上報招聘計劃,經人事處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同意后,由人事處負責組織發布招聘公告;
(2)網上報名;
(3)資格審查;
(4)組織筆試、面試;
(5)擬聘人員公示;
(6)人事處組織擬聘人員體檢,并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7)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等。
3、編外聘用人員B類:由校內各用人單位報人事處批準后負責實施。流動性較大的工勤崗位經人事處同意可不定期進行招聘。
(1)校內各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聘任人數、崗位職責、聘任條件、聘任期限等,報人事處及分管校領導同意,發布招聘信息;
(2)校內各用人單位考核崗位技能、健康狀況和年齡情況等,根據考核結果將擬聘人員報人事處備案;
(3)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第八條因工作需要,自主招聘編外聘用人員B類并自行支付工資及其他待遇的校內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聘用管理方案,簽訂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九條編外聘用人員首次聘期一般為1-3年。聘用合同期滿,聘用合同即行終止。人事處不定期對聘用合同進行清理,并在合同到期前40天通知校內用人單位進行合同期滿考核。校內用人單位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人事處提交聘用期滿考核意見。如需續聘,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續簽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續聘。
第十條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各方均可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若學校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下發擬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若聘用人員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向人事處提交解除合同申請。
第十一條聘用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女性工勤人員年滿50歲,女性非工勤人員年滿55歲,男性年滿60歲,聘用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二條若編外聘用人員與學校解除勞動關系,需按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后方可離校。
第十三條學校和校內用人單位負責事項:
1、具體安排編外聘用人員的工作;
2、解釋和宣傳有關國家勞動政策、法規;
3、核定編外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
4、建立編外聘用人員臨時檔案;
5、辦理編外聘用人員解約及離校的相關手續;
6、負責對編外聘用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崗位培訓、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編外聘用人員應遵守的事項:
1、接受學校及聘用單位的管理,并按合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完成工作任務;
2、維護學校的利益,不得在聘期內擅自離崗;在聘期內如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除解除聘用合同外,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聘用人員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任務。對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務或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基本要求,或違反合同約定的,學校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
第五章工資、保險、福利
第十五條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按月計發。
第十六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在學校工作期間,在符合國家和四川省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執行學校同類型在編人員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高層次教學科研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自聘用之月起,學校按四川省及南充市有關規定為所聘人員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并繳存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及住房公積金由學校及聘用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共同支付。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學校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編外聘用人員B類一般執行學校制定的統一工資標準(后勤及產業集團等自主聘用編外聘用人員B類并自行支付工資的校內用人單位,自行制定工資標準)。工資標準不能低于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當年南充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學校為編外聘用人員B類繳存住房公積金,編外聘用人員B類根據自己意愿在南充市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學校報銷60%的費用。
第十八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退休后到南充市社會保險局領取養老金。若聘用合同在退休前終止,社保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在學校工作期間,可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各類職稱評聘。符合條件的編外聘用人員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考試。
第二十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在學校工作期間,管理崗位最高可聘用到七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最高可評聘到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第二十一條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如在聘期內攻讀全日制學歷學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需解除、終止、續訂聘用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的條款如與上級文件規定不符,或本辦法中未提及的有關問題,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7
一、基本原則:
1、臨聘教師在學校工作中,必須遵紀守法、熱愛學生、熱愛教育事業,接受學校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較好地完成本人負責的.教育教學任務。
2、臨聘教師和學校公辦教師平等享受學校福利。在臨時代課、出差補助方面等方面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
3、臨聘教師不服從學校領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學校有權辭退。
4、臨聘教師聘用時間為一年。下一年如果學校缺編,優先考慮上學年在職教師,按考核分從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資待遇及發放方法:
1、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660元/月,每月足額發放;獎勵性工資240元/月,期末考核發放。
2、獎勵性工資組成與發放方法:
(1)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于過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考核教師小學教學成績。(根據《xxx臨聘教師考核意見》發放。)
(2)每學期獎勵工資統一籌集在學校,統一量化考核,統一發放。
三、考核結果使用:
獎勵性工資發放的依據。
評先選先和續聘的依據。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8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確保招聘過程透明,為所有符合條件的應聘者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
德才兼備原則。既注重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也重視其道德品質和職業素養。
擇優錄用原則。根據崗位需求和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選拔最適合的人才。
二、招聘流程
需求確定
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提出人員招聘需求,明確崗位要求、職責和任職條件等,報學校領導審批。
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學校官網、招聘網站、社交媒體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廣泛吸引人才。
簡歷篩選
學校人事部門對應聘者的簡歷進行篩選,確定符合崗位要求的.初步人選。
筆試與面試
對初步人選進行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考查專業知識和能力;面試由學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業教師組成面試小組,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溝通能力等進行全面評估。
考察與體檢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表現等情況。同時,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其身體健康。
錄用審批
將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學校領導審批。
簽訂合同
經審批同意后,學校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招聘監督
學校成立招聘監督小組,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附則
本招聘制度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9
一、招聘目的
為滿足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確保學校師資隊伍及其他崗位人員的素質,特制定本招聘制度。
二、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聘信息公開透明,招聘過程公平公正,選拔標準統一明確。
擇優錄取原則。根據崗位要求,綜合評估應聘者的專業素養、教育背景、工作經驗等,選拔最優秀的人才。
德才兼備原則。既注重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又重視其品德修養和職業道德。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教師崗位:具備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有教學經驗者優先。
行政崗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本科及以上學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組織協調能力。
后勤崗位:根據崗位特點,要求具備相應的`技能和工作經驗。
四、招聘流程
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學校發展需求和崗位空缺情況,制定招聘計劃,明確招聘崗位、人數、要求等。
發布招聘信息:通過學校官網、招聘網站、社交媒體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簡歷篩選:對應聘者的簡歷進行篩選,確定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組織面試小組,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察其專業素養、教學能力、溝通能力等。
試講(教師崗位):教師崗位應聘者需進行試講,展示教學水平。
綜合評估:根據面試和試講結果,對應聘者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擬錄用人員。
體檢: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確保身體健康。
錄用:體檢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五、招聘監督
學校成立招聘監督小組,對招聘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10
一、目的
為滿足學校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規范學校人員招聘流程,確保招聘到符合學校要求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招聘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各類崗位人員的招聘工作。
三、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聘信息公開透明,招聘過程公平公正,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競爭。
擇優錄取原則。根據崗位要求和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選拔最優秀的人才。
德才兼備原則。既注重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又重視其品德修養和職業道德。
四、招聘流程
需求確認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人員招聘需求,填寫《人員招聘申請表》,明確招聘崗位的職責、任職要求等,經部門負責人和學校領導審批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門。
招聘計劃制定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計劃,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時間、招聘預算等。
信息發布
通過學校官網、招聘網站、校園招聘會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簡歷篩選
人力資源部門對收到的簡歷進行篩選,初步確定符合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
筆試與面試
(1)對通過簡歷篩選的應聘人員進行筆試,測試其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
(2)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由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或非結構化面試等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工作經驗、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察。
背景調查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了解其學歷、工作經歷、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
錄用決策
根據面試成績和背景調查結果,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共同做出錄用決策。
入職手續辦理
(1)向被錄用人員發放錄用通知書,明確入職時間、崗位、薪資待遇等。
(2)被錄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入職手續,提交相關證件和材料,簽訂勞動合同。
五、招聘渠道
校園招聘:針對應屆畢業生,通過參加高校招聘會、發布校園招聘信息等方式進行招聘。
社會招聘:通過招聘網站、人才市場、報紙雜志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吸引社會人才應聘。
內部推薦:鼓勵學校員工推薦優秀人才,對推薦成功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監督與評估
學校成立招聘監督小組,對招聘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定期對招聘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招聘流程和方法,提高招聘效率和質量。
七、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人員招聘制度 11
一、招聘目的
為滿足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職工隊伍,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招聘制度。
二、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聘信息公開透明,招聘過程公平公正,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都有平等的競爭機會。
擇優錄用原則。根據崗位要求和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選拔最優秀的人才。
德才兼備原則。既注重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又重視其品德修養和職業道德。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教師崗位: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
行政崗位:具有相關專業背景和工作經驗,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能力。
后勤崗位: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和工作經驗,工作認真負責,服務意識強。
四、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制定招聘計劃,明確招聘崗位、人數、條件和程序。
發布招聘信息:通過學校網站、招聘平臺、報紙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廣泛吸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組織面試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其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綜合素質等。
試講(教師崗位):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需進行試講,考察其教學水平和課堂駕馭能力。
體檢: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其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
錄用:根據面試、試講和體檢結果,確定錄用人員名單,簽訂勞動合同。
五、招聘紀律
嚴格按照招聘程序進行招聘,不得擅自更改招聘條件和程序。
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不得泄露招聘信息,不得徇私舞弊。
應聘人員要誠實守信,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有作弊行為。
六、附則
本制度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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