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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員工守則(通用7篇)
員工守則是指企業內部的員工在日常工作當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部員工守則(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部員工守則1
一.目的
為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確保公司接管項目的設備正常運轉,使本班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下一班得以正確了解并能很好解決。現制定公司各管理項目工程部員工的交接班管理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中心(處)工程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接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崗,更換好工作服向交班人員報到。
2.交班人要做到五交:
(1)交設備。當班人員應把今天本班設備運行情況,以書面形式進行記錄(值班運行日志、值班記錄表、進出人員登記),向接班人員做詳細的交代,不得遺漏;接班人員應當認真聽講,細致了解,當面詢問,在確定沒有問題的情況下,交接班雙方方可簽字確認,進行交班。一旦簽字確認,上班的設備及問題自行轉交為下一班;
(2)交工具。交接班雙方在交接時,應對本崗的使用工具及設施核對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做好書面記錄,如出現有外借、損壞、遺失等情況,接公司的相應制度辦理;
(3)交場地。交班人員必須在下班前打掃本崗衛生,使本崗清潔整潔,以示對接班人的尊敬;
(4)交值班記錄本。(值班運行日志、值班記錄表、進出人員登記);
(5)交機房的鑰匙。
3.接班人要做到:
(1)必須按值班日志的記錄,核對設備狀況;
(2)檢查儀表、工具,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對運行情況的介紹;
(3)核對機房鑰匙,并在交接班記錄表上簽字;
(4)如發現未按交接班要求交班,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并報告主管。
4.下列情況不得交接班:
(1)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2)接班人員如未能按時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3)值班領班或代班未到崗,未經主管同意指定合適的`代班人時;
(4)接班人數過少,未達到運行值班人數的最低限度時;
(5)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有急病未找到頂班人時;
以上情況交班人員應主動詢問接班人未到原因,并向本部門主管報告、征求解決方法;
(6)因設備故障而不能正常運行,或影響客戶和業主辦公和生活時,交班人員必須在完成任務或在本部領導的合理安排工作后,方可離開崗,此時接班人員更應主動提前到崗,協助工作;
6.交班人員必須完成本班的工作內容,不得將本班的工作內容移交給下一班。
上述制度望各管理中心(處)認真落實、嚴格執行。以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從而有效的保證公司各項目設備設施的良好運行,使公司品質管理更上一層樓。
工程部員工守則2
一、目的
1.1為提高項目工程質量、規范工程質量檢查方法,特制訂本細則。
1.2主要采用現場實測方法進行質量檢查,用實測數據分析評估工程質量狀況,持續提升工程質量水平,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做全面檢查,同時針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作專項扣分,及時預警并處理重大風險。
1.3進度檢查依據每月上報集團項管中心進度計劃實施檢查。
1.4統一工程質量評估的組織、方法和流程。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集團公司開發的所有在建工程的質量、進度評估檢查工作。
三、術語和定義
3.1過程評估:由項目管理中心成立巡檢組,對項目從開工至交付前的現場建設工作進行評價的活動,包括工程進度、實測實量、質量風險、安全文明、強控項、紅線管理等評估內容;
3.2實測實量:為項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考核組,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對各道工序完成結果進行定量測量,計算合格率并以此為基礎進行評價的活動。
3.3風險評估:現場不具備實測實量條件,僅進行質量風險、安全文明、強控項等內容的評估活動。
3.4紅線管理:在集團項管中心巡檢過程評估活動中,對項目重大風險進行評估的活動,包括質量安全事故、房屋大面積滲漏、材料使用嚴格不按合同及圖紙要求、產品保護等;一旦觸碰紅線,即予以處罰。
四、組織
4.1集團項目管理中心負責統一協調集團在建項目的評估工作,負責每月/季度組織一次集團在建項目的質量檢查評估工作。
4.2各項目公司負責組織施工單位參與項目工程質量檢查評估工作,并負責落實質量、安全問題的'整改。
4.4在實測過程中須同時對現場的質量、安全管理進行風險排查,及時制定對策,解除風險。
4.5各項目公司負責落實項目檢查評估問題整改,制定、執行、預控和整改措施。對集團項管中心所發出的項目工程評估報告,在兩周內向集團項管中心書面回復。
五、檢查評估主要內容及辦法
在建工程評估包括工程進度和工程現場質量檢查兩大項,(其中:工程現場質量檢查包括質量實測合格率和風險評估、紅線評估、安全文明施工、資料檢查、工程原材料檢查、分包管理等幾方面內容)。主要檢查自上次檢查評估以來所有新施工范圍的可檢測內容,并抽查上次檢查的內容,了解評估項目整改情況。在檢查評估過程中,隨機抽取每標段檢查部位(原則上選擇不同樓棟兩層),抽查點數要求及檢查要點詳附件。
5.1工程質量實測合格率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5.1.1混凝土結構工程:包括梁柱墻截面尺寸,梁柱墻板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墻柱混凝土強度回彈檢查。
5.1.2砌筑工程: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外門窗洞口尺寸等。
5.1.3抹灰及樓地面工程: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開間尺寸偏差等。
5.1.4門窗工程:包括垂直度、門窗洞口標高、尺寸等。
5.1.5安裝工程:包括潔具、龍頭、電氣開關、插座、燈具等預留孔洞位置、安裝高度偏差等。
5.2安全文明施工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5.2.1大型設備:大型設備檢測、維修記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證書等;
5.2.2腳手架搭設及使用安全情況:包括方案編制科學性、連墻桿預埋情況,卸載鋼絲繩松緊度,卸料平臺安全使用檢查等;
5.2.3臨邊防護:現場臨邊防護管理情況等檢查;
5.2.4臨水臨電:臨電檢查巡查記錄,布置使用安全性等;
5.2.5安全資料:三級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專項方案編制等;
5.3材料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5.3.1鋼筋、防水材料、線管、水泥、鋁合金、欄桿等材料規格品牌、厚度等檢查;
5.4紅線管理包括以下方面:
5.4.1重大質量風險排查:混凝土強度檢測、滲漏、開裂、施工工藝、工序搭接等;
5.4.2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深基坑、大型設備使用、腳手架、臨邊防護等;
5.4.3設計改進或優良做法推薦:設計不科學性、優秀做法推薦等;
5.4.4重大問題扣分項檢查:大面積滲漏、開裂、蜂窩麻面、材料不合格等檢查;
5.5項目內業檢查包括以下方面:
5.5.1項目安全資料(安全資料、施工方案、重大機械設備等資料);
5.5.2項目內業資料(質保資料、檢驗批、隱蔽驗收資料、分部分項驗收等資料);
5.5.3工程內部資料(周計劃、施工記錄等資料);
5.5.4項目監理資料(整改單及回復閉合情況);
5.6項目工程進度依據每月上報集團項管中心進度計劃實施及集團簽發的一、二級進度節點進行檢查
5.7以上檢查項目具體詳見相關附件表格。
六、評估原則
6.1隨機均勻原則:抽查時必須結合當前標段的施工進度,隨機抽樣確定樓棟、樓層、房號及測點,測點應均勻分布。
6.2可追溯原則:對評估項目標段的具體樓棟、樓層、房號做好書面記錄并存檔。
6.3完整原則:同一分部工程內所有分項的實測指標,根據現場情況,凡具備條件的必須全部進行實測,不得遺漏。
6.4真實原則:測量數據應反映項目真實工程質量,避免為片面提高實測指標,做表面文章,反對以遮丑、掩蓋為目的的修補;實測取點時應規避目測合格的相應修補部位,并對修補方案合理性進行檢查,對于修補目測不合格的部位,正常實測,不得遺漏。
6.5常態原則:各項目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應保持常態化。嚴禁采用停工迎檢、利用外部資源(委托第三方等)進行場地清理,或者進行各種形式的包裝等。當項目出現停工迎檢、利用外部資源進行專門場地清理或包裝的,由集團項管中心考核組人員共同確認,該期評估結果按評估綜合成績的90%計算。
6.6公正原則:堅持過程評估公平、公正、公開;對于弄虛作假、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將嚴格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理,并計入本期考核。
七、評分辦法
7.1工程質量檢查實測合格率計算方法(60%):單次評估合格率等于每次評估(主體、砌筑、抹灰)抽查符合標準要求的點數與全部(主體、砌筑、抹灰)抽查點數的比值,即對各項目中主體、砌筑、抹灰分別進行合格率的統計。
7.2評分計算方法
7.2.1土建主體結構得分:
T1=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2土建砌筑工程得分:
T2=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3土建抹灰工程得分:
T3=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4結構凈高得分:
T5=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5結構板厚得分:
T6=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6門窗洞口截面尺寸得分:
T7=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7房間開間/進深偏差值得分:
T8=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說明:
T1-土建主體實測合格率;
T2-土建砌筑工程實測合格率;
T3-土建抹灰工程實測合格率;
T4-土建凈高實測合格率;
T5-土建板厚實測合格率;
T6-門窗洞口截面尺寸實測合格率;
T7-房間開間/進深偏差值實測合格率;
注:結構強度回彈不作為分值項,只作為扣分項。
7.2.5根據項目進度,取T值。
第一種情況:只有主體結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任一單項可測,則取100個點作為實測實量總數;第二種情況:主體結構、砌筑工程或砌筑工程、抹灰工程任意一組合可測,則各項取50個點作為實測總數,即100個點作為實測總數;
第三種情況:主體結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均可測,則各項分別取40、30、30個點作為實測總數,即100點作為實測總數;
注:其中結構工程墻柱截面尺寸、砌體工程的門窗洞口偏差、抹灰工程的房間開間/進深偏差各測10個點,且分別為結構、砌體、抹灰各工程的10%分值(例如:只有結構時,即垂直度45個點、平整度45個點、截面尺寸10個點)。
7.3安全文明計算方法(占總分30%):
7.3.1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綜合評比
7.4工程資料內業檢查(占總分10%):
7.4.1工程安全資料
7.4.2工程內業資料
7.4.3項目工程內部資料(周/月計劃完成情況、施工日記完成情況、內部培訓及學習情況、監理資料);注:項目工程內部資料不作為增分項,如未完成將根據內業檢查項的比重10%進行扣除。
7.6紅線管理扣分:
發現重大問題符合評比細則重大問題扣分項,將在總分做相應扣除;
7.7項目最終得分:
項目工程進度、現場實體檢測各占分50分,共計100分。
∑=(實測實量分數x60%+安全文明得分x30%+項目工程內業資料分數x10%+紅線管理/重大扣分項)x50%
備注:總包得分項為實測實量得分(占總分60%)、安全文明得分(占總分30%)、工程內業資料得分(占總分10%)和重大扣分項。
六、評估報告
6.1工程質量檢查評估完成后由集團項管中心組織編制評估報告,檢查結束月末或次月初由集團工程運營中心組織檢查結果通報會。
6.2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內容:評分及排名、質量及安全風險(本次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及安全風險、上期高風險項目的復查跟蹤情況等)、工程管理經驗及教訓的總結和推廣。
工程部員工守則3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部員工守則4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工程部員工守則5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建筑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二、群防群治制度:
群防群治制度是職工群眾進行預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種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上級管理部門或企業自身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制度。
五、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制度。
六、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法律責任中,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由于沒有履行職責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部員工守則6
1、工程質量驗收包括采、掘工作面開工、復工、竣工、停工四項驗收。
2、采掘工作面的驗收由礦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執行開(復)、停(竣)工。
3、驗收由業務科室參加。包括生產科、機電科、安監處、調度室、電力科、運輸科、通風科、自動化。
4、驗收實行一票否決制,即參加單位有一項驗收不合格,不予通過驗收。
5、參加驗收人員必須嚴格對照開(復)、停(竣)工驗收標準逐項進行檢查驗收,對能夠現場進行整改的問題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對無法現場整改的'問題填寫驗收報告,并不予通過驗收,復驗收推遲進行。
6、開(復)、停(竣)工驗收前,施工隊必須組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相關規程、措施。要求有記錄、有簽名,并提前送交生產科。
工程部員工守則7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審批制度
在承包人進場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標階段的基礎上,必須對項目及每一個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難點制定更為具體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技術質量保證措施,詳細說明如何實施項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證其質量。承包人在開工7天前將填寫"施工技術方案申報表",并附"施工組織設計"報到監理部,認可批復后實施。
二、開工審批制度
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法人的中標通知書后,應按招標書中規定的開工日期,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同時要到建設(監理)機構辦理開工批準手續。
1.當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應在計劃開工前十天,上報《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審批。
2.分部工程開工
在完成合同項目開工的基礎上,即合同開工令、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批表、施工設備材料進場審批表、施工組織及人員審批表、有關人員資質證書、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項目劃分、材料進場檢驗報告、測量成果審批表、資金流計劃審批表等內容完成的基礎上,報送分部工程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師審批。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10天,應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開會時共同研究解決。
四、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要督促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工程技術關鍵部位、隱蔽工程、施工難點、設計特點、工藝、工序重點),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有關單位執行。
五、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監理人員審核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進行抽樣。對于水泥、外加劑、沙子、碎石應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取樣并送檢進行復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場。
六、設計變更制度
1、監理機構僅接受下列工程變更指示、通知或建議
①執行發包人單位發出的工程變更指示。
②由發包人同意的設計單位為合同工程實施所提出的工程變更建議或設計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狀態發生變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變更建議。
2、變更建議書內容
工程承包人向監利理機構提交的施工變更建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②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③變更工程量清單。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單價、變更后合同價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項目合同價格增加或減少總額。
④更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以及對合同控制進度目標和完工工期的影響。
3、監理機構對工程變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議審查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
①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也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與管理。
②工程變更設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變更有利施工實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藝或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不至于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產生不良影響,不至于因此而導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標的推遲。
七、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開挖、地下洞室開挖、地基防滲、加固處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將覆蓋的工程,以及對工程安全或效益有顯著影響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應將所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提出驗收報告,關鍵部位也有同樣要求。
②監理單位接到承包人申請報告后,在36小時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水利水電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表》并認真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手續;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部位,嚴禁自行封閉或掩蓋,否則不予以認可并作違規處理。
③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監理部主持,組織設計和運行單位、地質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承包人負責人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④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部門和施工單位應向監理部提供檢查所需的施工地質測繪圖和相應的地質檢測資料、自檢資料。
八、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個單元,都必須經過"三檢",應有詳細地自檢記錄,尤其要重視原始資料的整理、保存,保證技術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隱蔽工程和主要結構工程因技術資料不全、不實而無法確認質量等級的,不得組織評定。
②"三檢"合格后,由承包人憑上序工程的驗收合格和《工序質量評定表》向監理申辦開工(倉)簽證,監理機構進行抽檢評定等級,對于非聯檢項目在1~6小時內完成必要的抽檢工作,聯檢在3~12小時完成驗收簽證。上道工序或上一單元工程未經復核檢驗或復核檢驗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單元工程施工。
③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和一般的問題,應隨時通知承包人及時改正,做好記錄并及時記入監理日志,指明質量部位問題的性質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待改正并重驗合格簽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部分工程暫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報監理單位進行復核,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方可重新開工。
⑤單元工程質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承包人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評定后,并經承包人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報現場監理工程師評定其質量等級。
⑥分部工程完工經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施工質量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復核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并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主體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其工程質量等級。
⑦單位工程質量應由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負責自檢,由承包人總負責人或技術總負責人組織評定,在施工單位自評基礎上,由監理部門復核,質量監督機構核定等級。
⑧承包人應逐月填報《施工月報》,監理部填報《監理月報》。
⑨監理工程師需要承包人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工程師指示單》,督促承包人執行。
九、混凝土工程質量檢驗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開工28天前承包人應按設計要求,完成擬使用的各種標號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報監理部審核。
②購買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進場材料試驗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須在監理工程師規定的時間內運離現場,否則,監理工程師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④混凝土澆筑前必須完成基礎面或混凝土施工縫、模板、鋼筋、止水、伸縮縫和排水孔安裝質量評定。
⑤檢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檢測和計量檢測。
⑥檢查拌和物坍落度試件取樣及檢測程序。
⑦檢查混凝土入倉、平倉分層、振搗、鋪料間歇時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⑧混凝土澆筑項目拆模后,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得做任何表面處理。
⑨隱蔽工程完成后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得覆蓋和進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規定時間養護。
11、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申請計量。
十、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改正,并做好記錄。但遇嚴重的或質量不合格時可發出"質量不合格通知書",限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工程暫停指令》,可根據情況令其分部工程或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報工程報驗單,經監理部查驗后,可會同有關單位組織或協調驗收。
(4)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催促施工單位執行。
十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監理部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得驗工計價,待合格后,再補辦驗工計價手續。
(4)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建設單位和監理部各一份。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監理部;對較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監理部,由監理部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十二、施工進度及報告制度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送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十三、投資監督制度
(1)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對施工單位完成工程量進行實地計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記錄作為結算的憑證。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2)對重大設計變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十四、監理報告制度
監理部應逐月編寫《監理月報》,并與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報告和總結,報建設單位,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
十五、工程驗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驗收簽證制度
分部工程簽證是單位工程質量認定及項目竣工驗收的基礎,是更好地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完善檢查驗收的必須。
1、當某一分部工程已經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經完成,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監理部遞交驗收申請報告及相應的附件。
2、分部工程檢查簽證由監理部主持,由設計、施工、業主單位、運管組成的聯合檢查組進行檢查驗收。
3、分部工程驗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驗收簽證"。
4、分部工程驗收簽證,應在單元質量工程評定及總監簽認的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單位首先對檢查簽證項目進行系統整體檢查,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的基礎上進行。
5、分部驗收主要工作是鑒定工程是否達到設計標準,按現行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對沒有達到設計標準的等驗收遺留問要題提出處理意見。
6、監理部要求施工單位提交并據以進行分部工程驗收簽證的主要資料有:
①項目劃分資料。
②變更資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記錄,原材料試驗資料、半成品及預制件鑒定資料和出廠合格證。
④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測量、觀測等記錄,單元工程質量及分部質量等級評定資料等。
⑤地質資料。
⑥設備鑒定書及安裝、試運行記錄。
⑦特殊問題處理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會議紀要。
⑧工程安全有關資料。
⑨工程管理有關資料。
⑩其他與驗收簽證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7、施工單位應在分部工程驗收簽證開始前5天,向監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驗收簽證申請符合要求的驗收資料。監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驗收申請后的7天之內,完成驗收準備工作,監理部主持和組織聯合驗收組應在7天內完成分部工程驗收簽證工作。
8、聯合驗收組在驗收工作中,除應審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項簽證文件及資料外,還應進行現場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工程質量有懷疑的部位進行必要的抽樣試驗、檢查、以便對工程質量作出符合實際的結論。
9、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簽證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監理部和發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暫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驗收的圖紙、資料及驗收簽證書等是竣工驗收資料的組成部分,必須按國家及水利部頒驗收規程和其他地區的有關竣工驗收資料整理標準制備。
(二)、單位工程驗收
1、承包人申請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及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應由監理簽署意見。
2、監理部參加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提出竣工驗收意見,完成尾工處理工作。
3、監理部協助發包人或受發包人委托及時簽發工程移交證書或工程臨時移交證書。
(三)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對是否具備驗收條件進行審核,并根據有關水利工程驗收規程和合同約定,組織或協助發包人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
3、協助發包人制訂各類驗收工作計劃。
4、編制工程驗收報告。
十六、現場記錄制度
現場監理人員要準確、及時地做好每一個工程項目的現場記錄(主要是監理日記和旁站記錄),客觀全面反映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得涂抹、缺頁、損壞和遺失、應妥善保管。由專人負責逐日將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做出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1、當天水文與氣象概況:水位、天氣、風力、最高、最低氣溫等。
2、當天工程質量檢查記錄。內容包括監理旁站中發現的否違反批準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藝及技術規范,重要工序、欠穩妥工序和不宜測控工序中的所見情況,當天施工用的機械、設備(名稱、數量、性能、檢修)運行情況等,都應有詳細的記錄。
3、監理決定及指示。
①監理旁站對當天所作的決定;當天發生的糾紛及解決辦法;總監或各級領導來工地現場指出的問題;當天與總監和各級領導口頭談話摘要;達成的主要協議等。
②監理對施工單位的指示。主要內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協調會中發出的指示;在施工現場發出的指示。
4、進度控制情況。當天施工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若發生施工進度拖延,應說明其原因);當天的綜合評語;其他(應注意的事項)說明。
5、當天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及處理意見。
6、其他記錄。包括工程量認證、工程款支付、監理月報、工程設計變更、監理會議、安全作業情況等情況的記錄。
十七、會議制度
①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包括監理例會、協調會議、專題會議等,這些會議邀請有關單位參加。
②第一次工地會議在工程開工的7天前,由總監或發包人的負責人聯合主持召開。參加主要人員:監理部全體、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主設人員、設計代表、發包人單位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會議內容包括:各方分別介紹工程各自駐工地現場的組織機構、成員及其分工;發包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授權,并介紹監理人員;發包方介紹工程建設準備情況;承包方介紹施工情況;總監理工程師宣布機構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監理規劃主要內容,并對監理工程師授權;發包人和總監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研究確定有關各方在施工階段參加工地會議的人員、周期、時間、地點、主要內容等。
③監理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十天召開一次工地例會。監理部全體發包人單位代表,承包人、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設計代表參加。會議主要檢查上次例會研究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措施和改進意見;檢查和分析目前施工進度完成情況,要研究確定下階段進度目標和計劃,并制訂和落實調整措施;審查核定工程計量與合同費用支付情況。
④工地協調會。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監理人員與其他各單位相互之間出現分歧和矛盾時,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不定期的)協調會議,出現分歧和矛盾的有關單位人員參加,以便及時協調、解決分歧和化解矛盾,團結、合作、共同完成建設任務。
⑤專題會議。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的原因出現問題,影響了施工質量和進度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主持召開專題性的會議,請發包人、設計、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和專業人員參加,討論、研究并提出處理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盡快解決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建議供發包人決策。
⑥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全體監理人員參加,研究監理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合同等方面的問題。每天晚上一次碰頭會約20~30分鐘;每周末一次小結,約2個小時;每月一次大結,約半天時間;年終一次總結,每次會議都應有會議記錄,重要的內容應形成紀要和大事記。
⑦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寫各類會議紀要并分發給各方。
十八、監理檔案管理制度
(1)監理單位應建立單位工程監理檔案。
(2)監理單位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向業主提交如下監理檔案資料:
實施工程監理的前期工作,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交底等。
實施監理過程中的積累資料、表格。
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竣工驗收資料。
(3)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整理歸檔下列資料:
監理合同、授權書、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交底等
監理表格。
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
照片及錄像資料。
十九、監理人員職業道德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監理業務;
(5)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7)不泄漏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8)堅持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二十、監理人員工作紀律
鑒于本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重要性,為保證本工程監理工作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監理準則的有效實施,本公司制定了嚴格的監理紀律,要求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監理工作人員"十不準":
不準向承包單位透露應保密的項目信息;
不準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推薦施工單位;
不準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推薦建筑材料;
不準對承包單位"吃、拿、卡、要",損害監理形象;
不準接受承包單位的獎金、獎品、禮金、禮品及各種津貼;
不準參加由供貨方主辦的設備及建筑材料采購活動;
不準參加承包單位組織的旅游、休假和娛樂活動;
不準循私情、袒護影響監理質量的任何行為和個人;
不準私自承攬監理項目范圍以外的監理業務,搞非法"合作"監理;
不準私自借用承包單位的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
監理工程師要接受業主與監理公司的檢查和監督,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解聘處分,觸犯刑律的應依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十一、本制度與設計、有關規范、及政府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后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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