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6稅務師考試《稅法二》印花稅考點與例題
注冊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下面百分網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關于《稅法二》印花稅考點與例題,歡迎參考借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考點一:印花稅概述
一、概念: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
二、特點
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2.征稅范圍廣泛;
3.稅率低、稅負輕;
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考點二:印花稅稅率
(一)比例稅率;(二)定額稅率。
【注意】
1.證券交易印花稅單邊1‰征收;
2.新增:在上交所、深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由出讓方按實際成交額按1‰征收。
3.新增:香港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規定繳納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香港規定繳納印花稅。(買哪股票按哪個規矩來)。
考點三:印花稅納稅人
凡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屬于征稅范圍內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按照征稅項目劃分的具體納稅人是:
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5.使用人;6.電子憑證的簽訂人。
【解釋】
(1)對于同一憑證,如果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各方均為納稅人,應當由各方就所持憑證的各自金額貼花。
(2)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3)如立據人未貼花或少貼花的,書據持有人負責貼花。
(4)如果應稅憑證是由當事人的代理人代為書立的,則由代理人代為承擔納稅義務。
考點四:印花稅征稅范圍
(一)經濟合同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還包括各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不包括訂閱單位和個人)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征訂憑證。
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征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的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不包括企業與主管部門簽訂的租賃承包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后者適用于產權轉移書據合同。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書立合同不貼印花。
【注意】
1.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視同合同征稅;對于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愿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2.未按期兌現合同亦應貼花;
3.同時書立合同和開立單據的不重復貼花。
(二)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典型例題1-2011年考題】
下列合同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的有( )。
A.商品房銷售合同
B.專利申請轉讓合同
C.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D.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E.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正確答案』ACE
『答案解析』商品房銷售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專利申請轉讓合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屬于技術合同。
【典型例題2-2013年考題多選】
下列合同和書據,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征收印花稅的有( )。
A.商品房銷售合同
B.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C.專利申請轉讓合同
D.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E.個人無償贈與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選項C,按照“技術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三)營業賬簿:
1.資金賬簿;反映生產經營單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金額增減變化的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包括日記賬和各明細分類賬簿)
3.有關“營業賬簿”征免范圍應明確的若干個問題:
(四)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五)經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注意】
(1)各類憑證不論以何種形式或名稱書立,只要其性質屬于條例中列舉征稅范圍內的憑證,均應照章征稅。
(2)應稅憑證均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3)適用于中國境內并在中國境內具備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印花稅的規定貼花。
【典型例題1-2011年考題單選】
合同及證照中,應繳納印花稅的是( )。
A.稅務登記證
B.審計咨詢合同
C.貼息貸款合同
D.發電廠與電網訂立的購電合同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發電廠與電網訂立的購電合同屬于購銷合同,應繳納印花稅;稅務登記證和審計咨詢合同不貼印花、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稅務師考試《稅法二》印花稅考點與例題】相關文章:
2016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點及例題08-12
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的經典例題06-30
2016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點與練習08-19
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點習題06-08
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試題涉及考點總結09-20
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題10-22
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與練習題201609-29
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重點試題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