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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知識輔導
視同銷售貨物(8種情況)
(一)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委托方)
2、銷售代銷貨物(受托方)
(二)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和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倒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除外(統一核算、異地移送)
(三)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
(四)4、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7、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注意:
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贈送—-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
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不得抵扣進項稅
【單選】下列行為屬于視同銷售貨物,應征收增值稅的是( )。
A.某商店為服裝廠代銷兒童服裝
B.某批發部門將外購的部分飲料用于職工福利
C.某企業將外購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業將外購的洗衣粉用于個人消費
【答案】A
【多選】下列各項中,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征收增值稅的是( )。
A.將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B.動力設備的安裝
C.銷售代銷的貨物
D.郵政局出售集郵商品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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