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預測試題及答案
案例分析一
建設單位將一熱電廠建設工程項目的土建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某土建施工單位和某設備安裝單位。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土建施工單位又將樁基礎施工分包給一專業基礎工程公司。
建設單位與土建施工單位和設備安裝單位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約定,業主違約一天應補償承包方 5000 元人民幣,承包方違約一天應罰款 5000 元人民幣。
該工程所用的樁是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共計 1200 根。預制樁由建設單位供應。
按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安排,規定樁基礎施工應從 5 月 10 日開工至 5 月 20 日完工。但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單位供應預制樁不及時,使樁基礎施工在 5 月 13 日才開工;5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基礎工程公司的打樁設備出現故障不能施工;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又出現了屬于不可抗力的惡劣天氣無法施工。
問題: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2、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索賠的程序如何?
3、設備安裝單位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應補償的工期和費用是多少?
4、土建施工單位應獲得的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各為多少?
參考答案:
1、對于上述工程拖期,監理工程師可做出如下的處理:
(1)從 5 月 10 日至 5 月 13 日共 3 天,屬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拖期,應給予施工單位工期和費用的補償。
(2)從 5 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共 6 天,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從 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共 4 天,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給予順延。
2、施工單位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 28 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 28 天內,向監理方提出延長工期和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3)監理方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 28 天內給予簽復,或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監理方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 25 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施工單位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3、設備安裝單位的損失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因為設備安裝單位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系,它與土建施工單位無合同關系。
設備安裝單位應獲工期補償 3+6+4=13(天)。應獲費用補償為 13×5000=65000(元)
4、應予以補償的具體數額為: 土建施工單位應獲得的工期補償為 3+4=7(天)。
土建施工單位應獲得的費用補償這 3×5000-6×5000=-15000(元),即應扣款 1.5萬元。
案例分析二
某工程建設單位分別與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定了監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開始前,建設單位要求監理單位提交監理規劃。但總監理工程師認為目前只有基礎施工圖,±0.000以上設計單位尚未出施工圖,不能進行監理規劃的編寫,于是拒絕建設單位要求。但建設單位急需該項目的監理規劃,總監理工程師建議先用監理大綱代替,建設單位無奈同意了該作法。不久,設計單位送來±0.000以上施工圖,于是總監理工程師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開工后1個月,建設單位因資金緊缺,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同意停工1個月,但要求建設單位賠償因停工造成的損失,并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了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問題:
1.設計圖紙不全是否影響監理規劃的編寫?編寫監理規劃的依據是什么?
2.監理規劃與監理大綱的作用有何不同?
3.總監理工程師是否能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總監理工程師不
能將哪些工作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4.總監理工程師與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之間、總監理工程師同該項目法人之間、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同該項目法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如何?
5.監理單位是否應受理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寫出施工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處理索賠程中應使用的相關表式。
6.監理單位處理費用索賠的依據是什么?
參考答案:
1.設計圖紙不影響監理規劃的編寫。監理規劃編寫的依據是:
、俟こ探ㄔO方面的法律、法規;②政府批準的工程建設文件;③建設工程監理合同;④其他建設工程合同;⑤監理大綱。
2.監理大綱的作用:承攬監理任務;為今后開展監理工作提供方案;為編寫規劃提供直接依據。監理規劃的作用: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監理主管機構對監理單位實施監督的依據;建設單位確認監理履行監理合同的依據;監理單位的存檔資料和內部考核的依據。
3.總監理工程師不能將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委托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偙O理工程師不能將下列工作委托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①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诤灠l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工程竣工報驗單;
、鄬徍撕炚J竣工結算;
、苷{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莞鶕こ添椖康倪M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4.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而不直接對項目法人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行為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項目法人負責。
5.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6.3.2條監理單位應受理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處理費用索賠,施工單位應使用費用索賠申請表。
6.監理單位處理費用索賠應依據以下內容:
、賴矣嘘P的法律、法規和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诒竟こ痰氖┕ず贤募;
、鄧、部門和地方有關的標準、規范和定額;
、苁┕ず贤男羞^程中與索賠事件有關的憑證。
案例分析三
在某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開標大會上,除了到會的10家投標單位的有關人員外.招標辦請來市公證處法律顧問參加大會。開標前,公證處顧問提出對各投標單位提交的資質進行審查。當時有人對這一程序提出質疑。在開標中,對一建筑公司的投標提出疑問,這個公司所提交的資質材料種類與份數齊全,且有單位蓋的公章和項目負責人簽字,可是法律顧問堅持認定該單位不符合投標資格,取消了該標書。經過評標后,最終與某建筑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開工后1個月,建設單位因資金緊缺,口頭要求建筑公司暫停施工,建筑公司亦口頭答應停工1個月。工程按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時,建設單位發現工程質量存在問題,要求返工。返工完畢結算時,建設單位認為建筑公司延遲交付工程,應償付預期違約金。建筑公司認為:建設單位要求臨時停工并不得順延完工日期,建筑公司為搶工期才出現了質量問題,因此延遲交付的責任不在建筑公司。建設單位認為:臨時停工和不順延工期是當是建筑公司答應的,其應當履行承諾,承擔違約責任。
問題:
1.開標會上可否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這一程序?為什么?
2.為什么那個被取消標書的單位不符合投標資格?
3.施工完成后發生的爭議依據合同法律規定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1.開標會上不應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這一程序。因為投標單位的資質審查,應在發售招標文件之前進行。一般在開標會議上不再進行。
2.該單位的標書沒有企業法人簽字,項目負責人簽字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3.①《合同法》規定,變更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本案中建設單位要求臨時停工并不得順延工期,是建設單位與建筑公司的口頭協議;其變更協議的形式違法,是無效的變更,雙方仍應按原合同規定執行。
、谑┕て陂g,建設單位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應對停工承擔責任,故應當賠償建筑公司停工1個月的實際損失。
、酃こ桃蛸|量問題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責任在建筑公司,故建筑公司應當支付逾期違約金
案例分析四
背景材料:
監理單位承擔了某工程的施工階段監理任務,該工程由甲施工單位總承包。甲施工前段時間選擇了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經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合格的乙施工單位作為分包。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熟悉圖紙時發現,基礎工程部分設計內容不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和規范。總監理工程師隨即致函設計單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議方案。設計單位研究后,口頭同意了總監理工程師的更改方案,總監理工程師隨即將更改的內容寫成監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單位執行。
事件2、施工過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乙施工前段時間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質量隱患,為此,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向甲、乙兩施工前段時間發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單位回函稱: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是經建設單位同意進行分包的,所以本單位不承擔該部分工程的質量責任。 來源:考試大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時發現,甲施工前段時間在施工中使用未經報驗的建筑材料,若繼續施工,該部位將被隱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單位下達了暫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單位的工作對乙施工單位有影響,乙施工單位也被迫停工)。同時,指示甲施工單位將該材料進行檢驗,并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偙O理工程師對該工序停工予以確認,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報告了建設單位。檢驗報告出來后,證實材料合格,可以使用,總監理工程師隨即指令施工單位恢復了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單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損失向甲施工前段時間提出補償要求,而甲施工單位稱:此次停工是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
事件5、對上述施工單位的索賠建設單位稱:本次停工是監理工程師失職造成,且事先未重復建設單位同意。因此,建設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監理單位承擔。
問題:
針對上述各個事件,分別提出的問題如下:
1、請指出總監理工程師上述行為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正確處理?
2、甲施工單位的答復是否妥當?為什么?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是否妥當?為什么?
3、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有權簽發本次暫停令?為什么?下達工程暫停令的程序有無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
4、甲施工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5、建設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參考答案:
針對上述5項事件的5個問題,逐個解答如下:
1、總監理工程師不應直接致函設計單位。因為監理人員無權進行設計變更。正確處理:發現問題應向建設單位報告,由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要求。
2、甲施工單位回函所稱,不妥。因為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導致工程損害或給建設單位造成的損失,總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偙O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不妥,因為整改通知應簽發給甲施工單位,因乙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沒有合同關系。
3、專業監理工程師無權簽發《工程暫停令》。因為這是總監理工程師的權力。下達工程暫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處。理由是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
4、甲施工單位的說法不正確。因為乙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沒有合同關系,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甲施工單位承擔。
5、建設單位的說法不正確。因為監理工程師在是合同授權內履行職責,施工單位所受的損失不應由監理單位承擔。
案例分析五
為了加強我國與國際上各國的政治、經濟交往與合作,決定由政府投資在某市修建一個高標準、高質量、供國際高層人員集會活動的國際會議中心。該工程項目位于該市環境幽雅、風景優美的地區。該工程項目已通過招標確定由某承包公司A總承包并簽訂了施工合同,還與監理公司B簽訂了委托監理合同。監理機構在該工程項目實施中遇到了以下幾種情況。
1、該地區地質情況不良,且極為復雜多變,施工可能十分困難,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總承包商決定將基礎工程施工發包給一個專業基礎工程公司C.
2、整個工程質量標準要求極高,建設單位要求監理機構要把住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設備進場的質量關。
3、建設單位還要求監理機構對于主要的工程施工,無論是鋼筋混凝土主體結構,還是精美的裝飾工程,都要求嚴格把好每一道工序施工質量關,要達到合同規定的高標準和高的質量保證率。
4、建設單位要求必須確保所使用的混凝土拌合料、砂漿材料和鋼筋混凝土承重結構及承重焊縫的強度達到質量要求的標準。
5、在修建溝通該會議中心與該市市區和主干高速公路相銜接的高速公路支線的初期,監理工程師發現發包該路基工程的施工隊填筑路基的質量沒有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監理工程師指令暫停施工,并要求返工重做。但是,承包方對此拖延,拒不進行返工,并通過有關方面“勸說”監理方同意不進行返工,雙方堅持不下持續很久,影響了工程正常進展。
6、在進行某層鋼筋混凝土樓板澆注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土建監理工程師得悉該層樓板鋼筋施工雖已經過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簽證,但其中設計預埋的電氣暗管卻未通知電氣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此時混凝土已澆筑了全部工程量的五分之一。
問題:
1、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哪幾方面?
2、針對上述幾種情況,你認為監理工程師應當分別運用什么手段以保證質量?請逐次作出回答。
3、為了確保作業質量,在出現什么情況下,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行使質量控制權、下達停工令,及時進行質量控制?
參考答案:
1、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通過審核有關技術文件、報告或報表等手段進行控制;
(2)通過下達指令文件和一般管理文書的手段進行控制(一般是以通知的方式下達);
(3)通過進行現場監督和檢查的手段進行控制(包括旁站監督、巡視檢查和平等檢驗);
(4)通過規定質量監控工作程序,要求按規定的程序工作和活動;
(5)利用支付控制權的手段進行控制。
2、針對題示所提出的6種情況,監理工程師應采用以下手段進行控制(逐項對應解答)。
(1)首先通過審核分包商的資質證明文件控制分包商的資質(審核文件、報告的手段);然后通過審查總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實際為分包商提出的基礎施工方案)控制基礎施工技術,以保證基礎施工質量。
(2)保證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可采取以下手段:
、偻ㄟ^審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材質化驗單、試驗報告等文件、報表、報告進行控制;
、谕ㄟ^平行檢驗方式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控制。
(3)通過規定質量監控程序嚴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關;通過現場巡視及旁站監督嚴把施工過程關。
(4)通過旁站監督和見證取樣控制混凝土拌合料、砂漿及承重結構質量。
(5)通過下達暫停施工的指令中止不合格填方繼續擴大;通過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促使承包方返工。
(6)通過下達暫停施工的指令的手段,防止質量問題惡化與擴大;通過下達質量通知單進行調查、檢查,提出處理意見;通過審查與批準處理方案,下達返工或整改的指令,進行質量控制。
3、在出現下列情況下,總監理工程師有權下達停工令,及時進行質量控制:
(1)施工中出現質量異常,承包方未能扭轉異常情況者;
(2)隱蔽工程未依法檢驗確認合格,擅自封閉者;
(3)已發生質量問題遲遲不作處理,或如不停工,質量情況可能繼續發展;
(4)未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擅自變更設計或修改圖紙;
(5)未經合法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進入現場施工;
(6)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未經檢查認可,或檢查認為不合格的進入現場并使用;
(7)擅自使用未經監理方審查認可或資質不合格的分包單位進場施工。
案例分析六
某工程由土建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兩部分組成,業主與某建筑公司和某安裝公司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土建工程包括樁基礎,土建承包商將樁基礎部分分包給某基礎工程公司。樁為預制鋼筋混凝土樁共計 1200 根,每根的混凝土量 0.8m3,承包商對此所報單價為 500 元/ m3,預制樁由甲方供應,每根價格為 350 元/根。樁基礎按施工進度計劃規定從 7 月 10 日開工至 7 月 20 日結束。在樁基礎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方供應的預制樁不及時,使樁基礎 7 月 13 日才開工,7 月 13 日至 18 日基礎公司的打樁設備出現故障,7月 19 日至 22 日出現了屬于不可抗力的惡劣天氣無法施工。合同約定:業主違約一天應補償承包方 5000 元;承包方違約一天應罰款 5000 元。
問題:
1、在上述工程拖延中,哪些屬于不可原諒的拖期?哪些屬于可原諒而不予補償費用的拖期?哪個屬于可原諒但給予補償費用的拖期? 考試用書
2、樁基部分的價格為多少?承包方此項應得款為多少?
3、土建承包商應獲得的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各為多少?
4、設備承包商的損失由誰負責承擔?應補償的工期和費用為多少?
參考答案:
1、從 7 月 10 日至 12 日共 3 天,屬于不可原諒且補償費用的拖期(業主原因);
從7 月 13 日至 18 日共 6 天,屬于不可原諒的拖期(分包商原因);
從7月 19 日至 22 日共 4天,屬于不可原諒但不予補償費用的拖期(不可抗力原因)。
2、(1)樁基部分價格=122×0.8×500=48 萬元。
(2)承包方此項應得款:
、 可原諒且給予補償費用的拖期為 3 天,應給承包商補償 3×5000=1.5 萬元;
、 不可原諒的拖期共 6 天,對承包商罰款 6×5000=3.0 萬元;
③ 承包商此項應得款=48-(1200×350/10000)+1.5-3.0=4.5 萬元;
3、(1)土建承包商應獲得的工期補償為 3+4=7 天
(2)土建承包商應獲得費用補償為 3×5000-65000=-15000 元,即應扣款 1.5 萬元。
4、(1)設備安裝承包商的損失應由業主負責承擔。因為設備安裝承包商與業主有合同關系,而土建承包商與設備安裝承包商無合同關系。
(2)設備安裝承包商應獲工期為 3+6+5=13 天。
(3)設備安裝承包商應獲費用補償為 13×5000=6.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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