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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殯葬舊俗是怎樣的
湘潭縣殯葬舊俗受佛家天堂、地獄、輪回之說的影響很深,且參加朱子家禮,十分煩瑣。下面小編詳細介紹的湘潭殯葬舊俗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關于湘潭殯葬的舊俗
湘潭縣死了人慣用木棺土葬,人尚未死就置備棺材,又稱“壽材”,用杉木做成,也有用楠木或其它木材做的;做棺材的木材筒數要成雙以“十合”(即十筒木材做的)為最好,做好后涂上桐油,漆黑漆;兒女為置備“壽衣”,分內衣、交衣,蘭衫(外衣),因避諱“紐”字和“扭”字同音,壽衣均不釘紐扣,只縫飄袋。衣料:除緞子外(因忌“緞”字與“斷”諧音),別的料子都行,件數成單數。壽被、壽鞋,有女兒的女兒贈送。
舊葬俗有打生基,埋生人墳(假墳)的習慣,有老父老母的,必先請“陰陽生”尋求墓地,備置一塊好地,人們篤信葬了一好地就出大人物,埋在龍脈上就出皇帝,埋了鳳凰地就出皇后,埋了豬婆地,子孫就人興財旺等等。
父母寢疾,兒女不得遠離,在外者亦催歸,均集于床前,敬聽遺命,謂之“送終”,有誤“送終”者為不孝。
父母壽終,先“報喪”。父死向亡父的兄弟、叔叔伯伯報喪。常言說:“爹親叔大,娘親舅大”,不“報喪”必受責難。
亡者壽終,其親屬跪于遺體前,攔門斬雄雞一只,名餞行雞。鳴炮,敬祭行酒三樽,齊念,燒起碼轎子,按亡者年齡,一歲燒一根線,燒倒頭紙九斤四兩或三斤六兩,謂亡者之亡魂初到陰間要花錢,故又叫“定首盤錢”。但不滿十歲的小孩死了不燒倒頭紙,人們信仰輪回說,認為靈魂不滅。小孩死后隨即又投胎變人,認為嬰兒的胎記是誰家的乖仔乖女死后打的記號,再投胎故有此胎記。
死了人,俗稱“倒了肉山”,意思是有了大吃大喝的機會,還有“人死飯甑開,不請自己來”之說要超度亡魂,多則七天,十天,四十九天不等,少則兩三天。
死了人,要發“訃告”,遍告親朋鄰里,內容大體是亡者姓名,年齡,稱謂、死亡時間、超度時間、發矧安葬時間和地點,落款稱謂。父死“訃告”落款稱“孤子”,母死稱“哀子”,父母俱死落款為“孤哀子”,泣血頓首。父親給兒子、媳婦發“訃告”,落款叫“反服生”。親娘死了,有繼母,則寫“奉繼慈命哀子某某”。親戚朋友聞來向亡者致哀,本叫“看死”因人們多忌“死”字,所以久面成習叫“看活”,“看活”有送香燭的,但一般只向遺體或對靈數拜而已。縣內石潭、射埠等區不習慣稱“看活”稱為“探憂”。
人死了,要請“陰陽生”算死人的“八字”,如果亡者的“八字”和子孫的“八字”相克時,叫做“犯忌”。“犯忌”有犯時、犯日、犯月、犯年之別。犯時,說是六十年不利;犯日,三年不利;犯月,百年不利;犯年,一日不利。亡者斷氣時,須在天干地支所排的八字內不能延時、延日、延月,最忌延年,犯了忌,不要哭不喧不鳴炮,讓“犯忌”時辰過后再合家舉哀,說這樣可瞞著“屋檐童子”向閻王通報亡者咽氣時辰的神明避免來日之“不祥、不利”。
人死了,要抹尸,抹尸要“買水”,或稱“請水”,按亡者歲數,一歲扎一個人字形草箍,外加三箍,孝子披麻,燒一草箍,敲一下鑼,磕一個頭,焚香秉燭,丟三個銅錢給水德星、鳴炮,用潔凈的壺、缽把水請回放入鍋內,加艾葉,柏枝煮沸,稍涼后抹尸。
“裝新”,衣服顏色須白、青、蘭三色相間,裝三層為內白色,中間青色,外層蘭色,裝五層為白、青、白、青、蘭,裝七層,照此類推,白色在內、蘭色裝外,里層衣須長子長孫先穿熱再裝;襪子白色,帽子蘭色,帽子后面系兩根飄帶,白色鞋底要打墨點,點數為前七點后九(點),說“前七后八,閻王風了該殺,前七后九,閻王請喝酒”。
裝新后“下榻”,把門板置床前地上,墊高一頭,鋪上一床兜白被單置尸其上,給左手塞飯,它準備在過奈何橋時給銅蛇、鐵狗吃;右手塞一蒲扇,說是為了過火焰山使用。
“入殮”,先將棺木抹干凈,墊上石灰、窯末子,糠頭灰,石膏粉均可,上面墊層白紙,棺木內四周用白紙疊成三角形(似魚鱗,故名魚鱗紙)貼上,安放白布做成的三角形枕頭。然后,請陰生定好入“殮時”,請道士三五人行入棺禮,用兜白被單褒尸入棺。嗚鑼放炮,用魚鱗紙蓋住遺體,四周用紙包充實,再復蓋石灰,壓緊蕩平,用炭木寫上×××之柩,由子孫或其它親眷蓋臉。行儒教的入殮時行“殯殯禮”,備三牲酒醴,孝子跪伏靈前,全家人圍棺號哭,氣氛悲哀,叫“親視念殮”。蓋棺后,殺封殮雞一只,靈前置一張桌子,棺木底下和棺頭上各置一盞茶油燈,棺底下放一雙踏靈鞋,一只缽子內置禾鐮一把,一包倒頭紙灰,將亡者生前的墊鋪草及其他忌諱的東西送到外面燒掉。
“孝服”:喪期,亡者后人著長白孝衣,腰系草繩,腳著草鞋或白鞋(父死鞋左邊縫白布,母死白布縫右邊,父母皆死,鞋全白,祖父死白布縫足尖,祖母死白布縫鞋后根)。長白孝衣套上用麻帶做的短衣,叫“披麻大孝”。頭戴白拖巾,說是為死人拖開路。所以,亡者子眷到別人家時,要將拖巾扎在身上,手持“哀杖”,意在以此扶探哀痛之軀。父死用竹子作哀杖(節在外),母死用桐樹枝作哀杖(節在內),哀杖用白紙須滾扎,表示是柳枝,但柳枝是是綠色。其所以用白紙須滾扎,謂“處處白花,尊孝意之意”。頭戴“孝帽”(又稱“三淋冠”)取意為:父母死,悲痛得涕淚漣漣,三淋冠上吊三朵棉花,帽子兩則各一朵,是摺眼淚的,說是用手帕或衣袖摺眼淚是不奠不孝。喪期,孝眷禁穿紅著綠,禁歌彈舞唱,夫妻不得同床。孝子夜臥靈則,墊草枕柴,稱“守靈”。
“孝堂”:柩停堂左首,前受靈案,案上設靈亭(紙扎的)、置靈位、靈牌上寫亡者×××之靈位(只能由十一個字組成)。靈前高裝香插燭器皿,靈堂內外門欄等處,均用黃、白紙寫上“挽聯”。
“打開路燈”說有如不開路,亡者陰魂在陰間不能行走,開路有大開路和小開路之分。大開路:請道士六人,吹吹打打一到六天,用石灰畫一條黃河形的河,釘108個竹樁,樁高三尺三寸,用繩牽著,牽成十八扇“地獄門”,道士領孝子等在“地獄門”穿來穿去,念念有詞,意思是把亡者陰魂從地獄接回家,此為開黃河頭子。小開路:一個道士唱調子,設靈,開五方:東方曰青帝,南方曰赤帝,西方曰白帝,北方曰黑帝,中央曰黃帝。招亡后開路虞靈,祭三牲酒醴、茶飯。行儒教,則請“儒生(又叫禮生)”喊設靈禮(招靈、立幡),招魂禮、開方禮。開方禮分大開方和小開方。大開方喊“五方禮”;小開方喊一堂禮,內告文公、福神、司命、門丞、戶慰,外告大王土地,城隍菩薩。
請和尚“念經”,“拜懺”,稱做“佛事”。念經每日五次,亡人是女的念“血盤經”,每念一次有二十五卷。“拜懺”每天四次,念一“懺”,拜一“懺”。亡人是男的則念“度人經”,“救苦經”,開場目錄:太上慈悲、“三元滅罪”、“水懺”救苦(上、中、下三卷)、往生法懺、交懺。內容大意是為亡人“解劫”、“贖罪”,設三牲酒醴謝閻王,請閻王大人莫見小怪。除“念經”、“拜懺”外,還要“請水”、“破地獄”、“接亡”。做“佛事”禁吃葷、吃豆腐蔬菜,故名為吃“豆腐肉”,佛事畢方解禁吃葷。
做“道場”則請道士答司命、讀文、設臺(大王土地、天地水陽),請菩薩(道士請其本壇的師祖、老少宗師)、請始祖(通天教主、原始天尊、太上老君),寫招魂牌:用白紙寫上亡者的名字,燒香燭、紙錢、置茶、酒,名字兩邊寫“脫黑牢之苦,乘白馬之攻”對聯一幅。道場畢,要設三牲酒醴送菩薩,還要用婆娑(用黃紙剪成的紙衣)血飯賑濟孤魂野鬼,意在安撫,不致搗亂,名曰“賑孤”。
行“儒教”,則請禮賓(又稱禮生、儒生),每天朝、中、夕喊三堂禮,既喊禮,又讀文,實際叫“餐敬”有行三五天者,不禁舉,且舉主也與“道”、“佛”全非。
“接三”:謂人死后第三天,亡魂到了陰曹地府的望鄉臺,要燒車馬銀箱給死者送去,叫“接三”。
“化屋”:燒靈屋。在佛事或道場完畢的當天下午,將紙馬公扎的靈屋抬到預先修好的“屋基上為化,讓魂有所依”燒靈屋前要開光奠靈,孝子親眷跪伏于前,還要寫“火票”一張,寫明財包只數,冥屋一棟,地基一方、香油一股、三牲酒醴,向亡者交待,靈屋是陪葬之物,內陳設各種家具,(現人則有扎彩電、冰箱、洗衣機、安裝電燈的),外有花園、池塘、擔水打雜的家人等。靈屋的門聯一般是“啟眼好似神仙屋,原來卻是自家門”。此外,還有加燒頂馬和紙箱子的,紙箱內擱的冥錢和紙作的金、銀、錠一類東西。子之血,點某之靈——精神貫注,血脈通流。主位牌由兩塊小長方形木板縫合,上面一塊稍短,下面一塊稍長。先點內涵,后點封面,加黑蓋血,贊詞:“赫赫厥詞,濯濯厥靈,綿綿瓜蟄蟄子孫”。點主(象)后獻花,獻花詞曰:春有桃花香風送,夏有荷花滿池塘,秋有丹桂枝枝茂,冬有臘梅對雪生。
“題象”:用長子或長孫之血,在“象”字上的“勹”上點上血點,“題象”是反問,從西向東喊題向禮、擺三牲酒醴,到戶外把象給長子,贊詞:“今日良辰,點象為人,了孫有慶,百世昌榮”。入西序:響香贊詞(浪淘沙):“東序坐精良,氣象光昌,工題遺像慨而慷,舉案洪題現已畢,百世榮昌”讀東序文。賀象,所有親屬,給象磕頭,長子捧象至靈座安象,喊安靈禮。
“點主”是舊殯葬俗中最莊重的,在“主位牌子”里面一塊靈牌上記上了亡者出生的時間,地點和逝世的時間、安葬地點及山向等。點主是要認真回想亡者生前的神態,所以要請亡者生前的好友來點,有錢人則請“名流”點。做法官的不能點主,因他常用筆勾決犯人。點主儀式十分隆重,點主官兩邊需陪主官各一人,孝子脫去孝衣,穿孝服,面對靈柩高書案,迎點主官入座。點主畢,孝子捧上供案,磕頭。
舊喪葬俗中有“唱夜歌子”,其內容甚繁:有描述陰間世界的《游地府》(又名《游十殿》),表孝道的有《二十四孝》、《曹安殺子》等。敘述開天辟地、創世紀的神話古歌有《疏天記》、《魏征斬龍》、《三王對審》、《劉全進瓜》。述說歷史名人的有《黃金印》、《十八條好漢》。描寫地方風物的有《湘潭景》,還有《百魚》、《百鳥》、《百想》、《百愛》、《草木動干戈》等歌。
“發矧安葬”一般是出殯當天早晨,靈柩抬出頭門,按俗例須挑打破一個碗,謂人死后,煞氣重,打碗謂之“打煞”。由陰陽生定出葬時辰。十六人或三十二人抬柩,鳴炮開路,舉幡引道,一路丟買路錢(冥錢),長子或長孫捧亡者遺像領頭,其余孝眷隨從,逢轉彎處或過橋,全體孝眷跪拜,其他送葬者舉著花圈、旌旗跟隨靈樞,音樂隊柩前柩后奏樂,沿途親朋各戶,鳴炮迎送至親者,備三牲酒醴,設壇致祭,稱為路祭。孝眷挨戶磕頭,確定專人“發白”(贈送一條白布)致謝(如今則發香煙、手巾),直至墓地,悲氛不減,卸下靈柩,抬入金錢眼(墓穴),設三牲至祭,焚化冥器,由地生定向(又叫“卦禁”)后,掩土埋葬。
安葬之夕,由其子孫束稻草三把,名叫“煙包”,在墓地焚燒。此后每隔七天燒一次“七包”,每次燒包七個,每個包內的錢紙按“一七”一張,“二七”二張,依次遞增,燒七次為止,此舉謂使亡者不致“孤寂”。滿周年燒周年包,多少不限。此后,按生辰每十年做一次冥壽,至百年為止。
“留主”:是因日子不就(不吉利),在做佛事之前,主位牌子不請上神龕,另墨于神龕前之桌上,每日以飯菜祭之,待做佛事后,遷上神龕。也有做佛事而留主一百天再上神龕的。
“謝土”:又名“謝墳”、“謝主”,謂做過佛事,驚動了山神土地,因此,佛事過后十日,半月或二十天,要請和尚在家,在墓地作一度謝禮。
嬰兒死了,用木板做成箱(又叫“環子”)埋葬,其母親要讓人送七天七夜的奶汁去墳上。十五歲左右的妹子死了,也是“環子”裝埋,說是十五、六歲的妹子死了孌叉路神去了。(夜里走路迷路了,轉來轉去又轉到原處,就認為是叉路神叉住路了)。
吊死、浸死、壓死、難產死等非正常死亡都變枉死鬼,說枉死鬼都要找替身,有“落水鬼尋親人替身”之說。如果死者非壽終正寢而死在外面,死尸不能抬進家門,說抬進家門背時,只能在外面搭個茅舍,請和尚或道士念七七四十九天“經”,超度枉死,為死者贖罪。枉死者不燒紙錢,只燒裟、戒帖(叫枉死錢)冥屋扎成雞棚式,屋頂扎把傘,以利搬遷,做佛事時加一場“賑幽”。
安葬用地注意事項
一,地有十不要:
一不要化生開葬,二不要兩耳插天,三不要蝦須蟹眼,四不要左右盤旋,五不要上下三停,,六不要砂腳宜轉,七不要明堂開帳,八不要水口關闌,九不要明堂迎朝,十不要九曲回環。
二,地有十不葬:
一不葬粗頑塊石,二不葬急水灘頭,三不葬溝玩絕境,四不葬孤獨山頭,五不葬神前廟后,六不葬左右休囚,七不葬山崗潦亂,八不葬風水悲愁,九不葬坐不低小,十不葬龍虎尖頭。
三,地有十富:
一富明堂高大,二富賓主相迎,三富降龍伏虎,四富朱雀懸鐘,五富五山聳秀,六富四水歸朝,七富山山轉腳,八富嶺正圓豐,九富龍高虎抱,十富水口重重。
四,地有十貴:
一貴青龍雙擁,二貴龍虎高聳,三貴嫦娥清秀,四貴旗鼓圓峰,五貴硯前筆架,六貴官誥覆鐘,七貴圓生白虎,八貴頓筆青龍,九貴屏風走馬,十貴水口重重。
五,地有十貧:
一貧水破直流,二貧水落空亡,三貧城環破漏,四貧水口分流,五貧背后仰瓦,六貧四水無情,七貧水破天心,八貧潺潺水笑,九貧四顧不應,十貧孤脈獨龍。
六,地有十賤:
一賤八風吹穴,二賤朱雀消索,三賤青龍飛去,四賤水口分流,五賤擺頭繞尾,六賤關后穿風,七賤山飛水走,八賤左右皆空,九賤山崩地裂,十賤有主無賓。
喪事辦理的基本流程
開具證明:開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和《居民死亡殯葬證》
1、在家病逝的。須取得衛生部門(就近衛生院或就醫醫院)的《死亡醫學證明書》,之后到轄區衛生防疫站換取《居民殯葬證》,再帶《居民殯葬證》及逝者戶口、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銷戶,由派出所在《居民殯葬證》上簽章。
2、在醫院病逝的。由醫院開具《死亡醫學證明書》,之后到轄區衛生防疫站換取《居民殯葬證》,再帶《居民殯葬證》及逝者戶口、身份證再到轄區派出所銷戶,由派出所在《居民殯葬證》上簽章。
聯系殯儀、凈身穿衣:讓逝者干凈整潔的走完最后一程
了解殯葬所涉及的流程,服務項目及殯葬商品。
了解有關遺體處置的搬運、保存、化妝、入殮和火化等服務細節;關于殯殮儀式的儀式規范、禮廳布置等服務細節。
商定服務項目,確定服務項目和殯葬用品。
通知殯儀服務接運遺體。
悼念儀式:布置祭奠靈堂,選擇喪葬用品,通知殯儀遺體接運
遺體接收、冷藏保存:遺體進廳堂時,記載時間、檢查遺體狀況是否存在腐變、損傷,并向喪戶確定逝者相關信息,存放冷藏館,根據遺體狀況和季節溫差調節溫度,每天保持4次溫度檢查并做記錄。
告別廳布置:禮廳的布置根據需求進行安排,一般保持規范莊重,整潔衛生的規格要求。
其他附屬服務:播放哀樂、打開空調、提供熱開水、休息室、娛樂室等喪屬其他服務需求,并聯系社會上業余演出活動隊。
舉行告別儀式:對廳內冷藏柜、音響、話筒等設備進行檢查,并有專人負責服務。
火化、寄存骨灰:領取骨灰、《骨灰寄存證》和火化證明
確定火化日期:日期確定后及時通知參加追悼的人員。按照喪俗,遺體應存放3天后方能火化安葬。這個天數指的是虛數,不是實際上的足日(24小時x3天)。
接待洽談:檢查骨灰裝具,檢查時文明服務,查驗是否符合存放條件的骨灰裝具,裝具內不應放置貴重物品、易腐、易爛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辦理寄存手續:填寫寄存證的相關內容和備查登記卡,要求內容一致并編號。
骨灰收存:核對骨灰裝具上標注的逝者姓名及相關手續。
購買墓地、落葬:
根據客戶需求,選擇自己滿意的公墓或是殯儀館,骨灰罐上貼遺像及留字,以備日后領取。骨灰可以落葬與經營性公墓,也可以擇吉日安葬。
靈堂
亦稱“孝堂”、“靈棚”。舊時停放靈柩的處所。宋彭杉乘《續讀黑客揮犀·陳烈遵左禮》:“蔡君謨(襄)居喪……(烈)與十二余生望門以手據地,膝行號慟而入孝堂。”有的因房屋窄狹搭棚于庭旁,稱“靈棚”。桃江一帶舊習,人死在外,尸體不進住宅,就在屋前搭起靈棚,并列靈柩殯葬冥物,以待吊者。
殯殮
益陽殯殮之俗,與本省漢民族略同。但貧富之間有儉奢之別。據1912年《湖南民情風俗報告書》載:“湘俗舁棺入門,燃爆竹以迎之,置中堂,以兩凳置棺蓋于側,以紅氈覆之。熬桐油松香成汁涂棺內,以陳石灰、石膏粉或五谷灰(用五谷灰扎棺,惟益陽有之,余者尚用陳石灰)傾入。侍者仍奉尸入棺,用皮紙裹石灰為包(包數如死者之歲數)塞尸之空隙處。
乃掩巾加被以皮紙覆其上,為魚鱗交搭之狀,曰魚鱗甲。遂以五谷灰或石灰、石膏等傾滿棺中,稍按緊之。棺前懸布帷,下仍燈炬,婦人哭于帷內,男人哭于帷外。然其起尸人棺之際,俗必延道士誦咒畫水書符(水置棺下,符帖棺首。云:可鎮邪免漏,至發行乃去之)曰上材。
富者則禮生贊禮,曰起尸入殯禮、曰蓋棺禮。并告祖、告天地諸神。畢,以長紅箋書‘文公喪禮’四字貼堂上,對空行六叩首禮,曰立文公”。益陽一帶仍沿用舊習,用皮紙、石灰或石膏粉扎棺,俗稱:“踩蓮花堂”。
桃木棍
民間每當浴尸換衣后,在死者左手握上一根較小的桃木,右手握一條手帕。相傳手帕讓死者揩汗,桃木避邪,可作手杖,也可防犬。
掛功德
昔時,民間在給亡人做超度時,往往在靈堂內掛功德。功德是用宣紙畫成佛祖等多種圖案和頭像,諸如太上老君、元始天尊、觀世音等等,精裱成一幅幅的對袖,一般開路,只懸掛堂屋上首5——7幅,如做3——7日道場者,則堂屋上首和兩邊壁上都掛滿功德,俗稱滿堂功德,陰沉森嚴。自1950年后,掛功德者逐漸消失,近年來又漸興起。
貼大旗
又稱“貼大字”。過去民間做超度時,由道士用黃白綠三色八開紙剪成下面斜角開口的旗形,一張一字,上書“昊天罔極”、“跨鶴歸西”、“淚灑江天”、“邈若山河”、“慎終追遠”、“生榮死哀”、“遺恨千古”之類的悼詞,乘貼在靈堂家中各門的門框上,如喪事大辦,則在靈堂外的四角的對角扯起長繩,在繩上每隔2——3尺貼一張。
點天燈
舊時,民間將死者入殮后,在堂前天井豎一對留有若干竹葉的竹竿,各懸一只小箬帽和形似棒槌的紙燈籠。每晚點燭懸燈,直至出喪日止。
豎幡
過去大辦喪事,往往請道士做超度時,先將死者姓名或仕位寫在長條形的旗幡上,用竹桿掛上旗幡,豎在大門外的顯眼處。迎風招展,顯得更有氣勢。直至出殯時,再舉幡送葬。
報廟
民間認為,人剛死后,鬼魂暫在土地廟中棲身。當道士做超度時,由長子端著靈位,由道士敲鑼打鼓前往土地祠報廟,燃香點燭,鳴放鞭炮,焚燒紙錢,用三牲酒醴致祭,并由道士做一陣報廟法事后方歸。
開路
亦稱“明路”。民間歷來將死者入殮后,喪家請道士做道場,以超度亡魂,指明冥間之路,故稱“開路”。凡三日以上故稱做道場,1——2日,俗稱做開路。開路在超度亡靈時,是不可缺少的一項法事,由道士敲打樂器,念讀“路引”,揮舞“引魂幡”,并由喪家長子執“引魂幡”陪拜,直至法事完畢。
開金橋
喪家請道士超度亡靈的法事之一。所謂“金橋”,由桌子相疊而成。在議式中,道士念經咒走過“金橋”,俗謂引魂過橋,認為可使亡者“托生”于福祿之地,或謂可使亡魂不入枉死城,通過金橋上天堂。《紅樓夢》第十四回:“這日乃五七正五日,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開金橋,引幛幡”。
解結
喪家請道士超度亡靈的法事之一。做法事前,在靈柩前置高桌一張,系黃線穿紙錢,打志若干結子,地上用面盆盛清水。道士敲打樂器一邊做法事,一邊由孝子拉線解結,每解一結,紙錢落在水盆里,其意有兩說,一謂替死者解開生前和他人結下的冤仇;一謂死者不甘心離世,陰魂不散,故特地念經勸解。其解詞內容有勸慰世人,宣揚生死有數;表彰好人,勸人為善,以及勿作奸惡等。
開方破獄
開方破獄是喪家請道士超度亡靈的法事之一。《紅樓夢》第十四回:“這日乃五七正五日,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開方,即開度,《愚賢經》:“唯愿如來當見哀愍,暫下開度。”俗謂人死后會下地獄受罪,故舉行佛事,誦念《破地獄偈文》,祈禱佛祖超度亡靈升天,以為可以打開地獄拯救亡靈出來,再往人間投生。
送路燈
昔日出殯前夕,喪家請道士超度亡靈,必須做送路燈的法事。俗傳野鬼最嗜油,燃之以火,道士敲打樂器做法事,孝子端靈位隨道士出門,經土地祠環田野一周,沿途插放油香,俗稱“送路燈”向沿途“野鬼賄賂”。俗信野鬼得此佳餉,亡人之魂即可所向無阻。
唱喪歌
亦稱“哭喪歌”、“孝歌”,俗稱“唱夜歌子”。流行于益陽城區及沅江、南縣一帶。這種孝歌大都有比較固定的詞,其內容因死者的身份經歷不同而各異。唱詞內包括:贊頌死者美德;歌唱山水動植物;描述人情風俗;敘唱傳奇人物、古代英杰;揭露惡人壞事;抨擊不良風俗等。大多在靈堂停柩期間,喪家請民間藝人唱孝歌子的班子,5——12人不等,在打擊樂聲中,穿插胡琴、鎖吶、笛子、揚琴等樂器。
每人大多有固定的拿手唱段,輪流替換,唱散歌、盤歌、對歌、敘事歌等,常常通宵達旦,以示熱鬧。昔時喪事大辦者,先唱喪歌,再做道場,也有不做道場,專唱一夜喪歌者。當代,做道場的少,唱孝歌子的多,一般唱一個半晚或兩個半晚。
唱圍鼓
亦稱“花鼓坐唱”。益陽市區歷來流行地方劇種花鼓戲,民間很多人都會唱幾句或幾曲花鼓戲。在死者停柩期間,有的請民間藝人數人在靈堂唱圍鼓,演員不化裝,邊起樂邊唱,節目有“趕子”、“吊孝”等。尤其在移風易俗,破除迷信期間,城鎮唱圍鼓更為盛行,大多在下午8點開始,至12點結束,以恐影響街坊睡眠。
道場
民間為亡者做道場,起源甚早,世代流傳,據1912年《湖南民情風俗報告書》載:湘俗之做道場蓋本乎此然而輪回因果之說,天堂地獄之條,以莫須有之言,為莫須有之事,則今之虞,豈得謂古之虞手,今約分其種類大別為五,曰儒(禮生贊禮,謂之虞祭,榜稱文昌司、祿府司、簫司)。曰釋(釋教又分為兩種,用金鼓者,曰應門;不用金鼓者,曰禪門,榜文稱皇覺齋堂)。曰道(道人、道士兩種。而道士又分兩派,曰道教道士;曰佛教道士。道人與道教道士,榜文稱靈寶、大法司。佛教道士,榜文稱皇覺齋壇堂)。
靈位
亦稱“靈坐”、“禪牌”、“亡牌”,專為死者設的牌位,指新喪即葬,供奉神主的幾筵。設于柩前,供祭奠用。用素綾或紙做成靈牌,居中直寫,某姓某名之靈位。民間認為,不立靈位,死者魂不守舍。此俗流源甚早。《晉書·傅咸傳》:“咸再為本君中正,遭繼母憂去官……咸以身無兄弟,喪祭無主,重自陳乞,乃使官舍設靈坐。”《太平御覽》卷七百晉引潘岳《寡婦賦》:“入空室兮望靈坐,惟瓢瓢兮燈熒熒。”但也有在除服后,仍設靈坐的。《南史·張裕傳》附張永:“服制雖除,猶立靈坐,飲食衣服,待之如生”。后者,俗稱“留靈”。
神主
益陽一帶大都用栗木做神主,刷黑土漆,用金粉書寫名諱。男性曰:“故祖考某公某某老大人之神主”,女性曰:“故祖妣某母某氏老孺人之神主”。神主牌后面刻一小方孔,由道士書寫生死年月日時,作一簡易的點作議式,內放生死八字、大米、茶葉、紙錢之類,用小木板蓋上,意已“開光”。置正屋中堂神龕上依次列位,以待香火致祭。
封柩
亦稱“封殯”。在出殯前夕,當道場進入尾聲時,由道士做“封殯”法事。起樂后,推動棺蓋,揭開亡者面巾,讓喪家親屬見死者最后一面,與遺體告別。此時,哭聲大振,法事進入高潮。道士“封殯”時,由勞力蓋好棺蓋,釘上特制的板釘,富戶再用絲絹生漆膠縫。
出殯
俗稱“出門”,亦稱“發引”。按舊習出殯必擇吉日,大多在寅卯時辰之間進行,由道士啟法事,取前入柩時所置棺下那碗凈水于手上,另一手握馬糧(茶葉、大米、草筒)念念有詞,霎時大叫道:“八大金剛齊出力……”殤夫抬棺起步,道士用腳將擱棺材的長凳打倒,并在棺后撒馬糧念詞,送至大門外,將手持的凈水潑掉,立即將碗用力打碎,俗稱“打煞”。
與此同時,由香燭(打點菩薩的傭人)燃紙錢、香燭、并殺雄雞拋地,如雞頭向外,碗打得越碎越好,預兆吉利。殤夫抬靈柩至一二百米曠野之處停柩。殤夫和送葬人員入席共進早餐,待天光后再送柩入墓。
送殯
俗稱“上山”,亦稱“送葬”、“執紼”。執紼也稱“執引”,“紼”是牽引靈車的繩(布)索。出殯時,送葬者手執牽著靈車的白布緩緩而行,故名。此俗源于周代。《禮記·曲禮上》:“助葬必執紼”。《左傳·照公三十年》:“晉之喪事敝邑之間,先君有所助執紼矣。”《后漢書·范式傳》:“式因執紼而引柩,于是乃前。”此俗直到近代仍然流行。后泛指“送殯”。
據1912年《湖南民情風俗報告書》載:“送葬禮節貧富不同,貴賤各異,其等級則惟貴者得用誥封亭,賤者雖富,也不敢用。貧者出殯惟用長引執事,亦有不用執事,而僅孝子捧靈位持引頭幡為前導者,則赤貧之家也。若富貴之家,則多所夸耀,前用號令大鑼,御牌執事,或半副鑾甲,或全副鑾甲,以及銘旌主轎、香亭、靈亭、影亭、誥封亭之類,皆用四人或八人抬之。”
買路錢
出殯時所用的冥錢。事先由花匠用白紙或黃紙剪成碗口大的銅錢式樣,用竹竿串起,在送葬的靈柩前,由一人沿途拋撒,意為用錢買路,打發眾“野鬼”,使靈柩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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