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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員工車輛資助補貼辦法
各部門:
為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和企業發展變化的需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人員的辦事效率,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車輛各項費用,并進一步加強公司運營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 適用范圍
本辦法的實行范圍僅限于江蘇開源羊業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員工,有駕駛執照并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通過,符合享受本辦法的員工。(特殊人員或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二、 補貼標準
凡屬本辦法實行范圍的人員,補助標準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員工級別及崗位特殊性綜合確定。
三、 車輛產權歸屬
1、已購或自購自備車的員工,該車產權必須是本人,并在公司備案。
四、 車輛月使用補貼管理
1、 已購自備車的,保險費由員工自己支付,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確定的補貼標準對員工進行補貼,補貼每月隨員工工資一起發放。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五、 申請程序
1、所有適用本辦法需享受車輛補貼的,從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當月起可享受車輛使用補貼。
2、享受車輛補貼的人員,當月需在各部門規定時間之前,將足額的燃油發票送至辦公室,未能按照規定時間送交燃油發票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當月車輛補貼。(燃油發票日期必須是最近兩個月的日期,否則無效)。
3、辦公室審核燃油發票金額與日期,隨考勤統一轉至財務部,由財務部核算在當月工資中。
六、 車輛管理
本辦法執行后,已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用車時必須堅持以服務工作為原則,提高工作效率為前提,加強公司對內對外的辦公形象為根本原則。辦公用車管理具體如下:
1、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必須堅持車輛以服務工作為原則,公司確需派用享受車輛補貼員工車輛的,該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
2、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況外),公司原則上不再派車。泗陽城區范圍內發生的除燃油費外的交通費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3、確因工作需要出泗陽城區的長途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車輛補貼根據實際情況報銷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
4、在用車期間,車輛發生的違章,肇事,罰款,均由駕駛員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規定
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逐年調整,本辦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關于員工車輛資助補貼辦法 [篇2]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決公司員工的車輛使用問題,同時明確車輛購置、使用及其相關費用的處理,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一、 適用范圍
本辦法的實行范圍僅限于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員工,有駕駛執照并經公司辦公會議審批通過,符合享受本辦法的員工(名單附后表。特殊人員或特殊情況,由公司董事會商量決定。
二、 補貼標準
凡屬本辦法實行范圍的人員,補助標準由公司根據不同職務分別確定。
三、 車輛產權歸屬
1、 自購自備車的員工,該車產權必須是本人,并與公司簽訂《車輛補貼協議書A》。
2、 公司購置車輛,產權歸公司所有。如因政策及歷史原因,產權并未落戶公司名稱的公司車輛,產權依舊歸公司所有,以車輛登記證書存檔公司檔案室為憑證。此類車輛車主應與公司簽訂書面協議,并且自動放棄車輛的買賣權,待車輛進行交易,應盡力配合公司完成買賣。使用該類車輛,應與公司簽訂《車輛補貼協議書B》。
3、 公司與個人共同出資購買車輛,產權人為本人的,應與公司簽訂《車輛補貼協議書C》
四、 車輛月使用補貼、保險費管理
1、 自購自備車的員工,保險費用由員工自己支付,交強險部分公司根據發票金額給予報銷。公司根據車輛日常使用費用結合不同職務分別給予車輛月使用補貼,補貼標準詳見“附表1”,補貼以發票報銷形式按月發放。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2、 公司購置車輛,分配員工長期使用的,保險費用由員工自己支付,交強險部分公司根據發票金額給予報銷。公司根據車輛日常使用費用結合不同職務分別給予車輛月使用補貼,補貼標準詳見“附表1”,補貼以發票報銷形式按月發放。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五、 申請程序
所有適用本辦法需享受車輛月補貼的,每月25日前將發票交至公司辦公室,(項目人員將發票交至商務經理),經過公司辦公室審核,確認無誤,憑發票至財務部報銷。 1
享受車輛月使用補貼,。
六、 職位變動的適用情況
已享受本辦法的員工,職位變動后,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自職位變動之日起,于次月開始執行變動后職位對應的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
七、 車輛管理
本辦法執行后,已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用車時必須堅持以服務工作為原則,提高工作效率為前提,加強公司對內對外的辦公形象為根本原則。辦公用車管理具體如下:
1、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必須堅持車輛為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自購自備車輛除外)。車輛外借(辦公室統一調配除外)及維修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說明,告知辦公室,經辦公室同意進行維修,維修后請將維修單據交到辦公室備案,以備日后變更車輛使用人員,維修方便。如發現車輛私自外借一次的,公司給予扣除一月車輛月使用補貼;發現車輛外借三次的(特殊情況在辦公室同意的除外),公司取消該員工的公司車輛補貼享受政策。
2、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況外),公司原則上不再派車。北京市區范圍內發生的交通費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3、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其車輛需接受公司的統一調度。公司確需派用員工車輛的,該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因車輛調度使用產生的交通違章及汽油費用損耗,均由使用人進行承擔,如使用后未履行此項義務,公司有權拒絕車輛的調配。
4、未享受本辦法的員工,外出辦公由本部門經理調配,公司辦公室不做統一安排。
八、 其他規定
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逐年調整。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車輛補貼辦法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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