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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及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
隨著公司業務近年來的逐步擴大,公司車輛在數量和消耗上也有相應的增加,費用成本也不斷上升。2017年,公司核心班子提出為適應今后發展需要,責成綜合管理部對車輛管理擬出改進辦法。
目的:合理兼顧公、私利益,有序有效控制管理成本。
目標(擬):實現車輛管理由公司全額全面管理轉向個人貨幣化管理。
適用范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核算實體及其下屬項目部和公司職能部門。 設計方案:定崗定級發放交通補貼
補貼:補貼是一種公司行為,是公司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發生的各項耗費進行一定程
度的資金補給,而非對其所發生全部耗費進行實報實銷。
補貼級別劃分:公司副總經理、核算實體經理、項目經理、項目主管、職能部門經理。 補貼原則:在其職,享補貼;去其職,無補貼,即補貼具有時限性和職級差別,只有
具有相應職級才可享有相應補貼,補貼不具終身性。
補貼標準:
補貼細則:
1、 補貼職級確定
1.1公司副總經理、核算實體經理、職能部門經理均按公司任命確定補貼級別;
1.2核算實體內部,項目經理和項目主管職級由核算實體負責人確定。
2、補貼時限
2.1核算實體經理以上職級的員工,在其任職期間享有相應職級的補貼待遇,離職或調職時,
應做相應調整;
2.2核算實體內部,項目經理和項目主管應在某工程項目持續期間內,或在承擔相應職級工作責任的同時享有對應的補貼待遇;工程項目終結,項目經理或項目主管職級由所歸屬的核算實體負責人重新評定,決定其待遇調整,并報綜合管理部調整備案;
2.3職能部門員工的補貼待遇期限,隨任職的變動而相應調整,職級和待遇的調整由公司核心班子評定、確定。
3、補貼形式:
3.1補貼采取票據報銷形式,實行總額扣除方式;
3.2享受補貼的各職級人員,應持與車輛消耗有關的發票在限額內報銷,或以與交通出行有關的有效發票憑證,在限額內報銷;再或票據不齊的,可延遲到季度末,收齊票據再行報銷;
3.3補貼總額度預提。財務人員為享受補貼的各職級人員建立臺賬,載明補貼標準和總額度;相關人員每發生一筆車輛或交通費用,由財務人員進行明細登記,由報銷人簽字確認,逐筆抵減補貼總額度,直至減為零;臺賬記錄定期核對。
4、補貼審批:
4.1符合補貼標準的各職級人員,除副總級以上職級外,均應填報人員《公司車輛或通費補貼級別評定表》,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執行;
4.2上述評定表由上一級領導負責審批確認:總經理審批副總級,副總級審批事業部級,事業部級審批項目部級;總經理審批設計部和職能部門;所有審批最終均由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生效;
4.3各級人員的職級取消文件也須按上述程序審批,并交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執行。
5、補貼方法:
5.1公司不再向個人配備公車,在職員工按確定的相應職級始執行車輛補貼待遇;現有因不需用而退回公司的車輛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后續安排處置工作;
5.2按目前現有車輛的使用分配情況,擬將車輛轉讓給個人,轉讓時可參照現在的二手車交易價格,對車輛進行評估,確定轉讓價格,辦理過戶手續;
5.3轉讓后的車輛歸個人所有,公司不再負責已轉讓車輛的所有費用,員工按確定任職的各個職級始執行車輛補貼待遇;
5.4公司可利用退回的車輛或車輛轉讓的收入,配置1—2輛公務用車,作為公司的公共財產;
5.5現有公司各核算實體、職能部門中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無私人車輛的員工,公司不負責向個人配備車輛,一律執行本辦法;
5.6現有公司各核算實體、職能部門中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已有私人車輛的員工,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公司不再另行規定標準;
5.7核算實體中,公司給予補貼的各職級人員日常如需用公司公用車辦理公務時,則由其個人承擔工作期間公務車輛的消耗費用,且應于完成公務后將公用車交回公司;
5.8職能部門中,公司給予補貼的各職級人員日常外出辦理公務,可用公司公用車輛,補貼費用按600元/月,且應于完成公務后將公用車交回公司;
5.9公用車一律不得開回家,如遇特殊工作情況,須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酌情處理。
6、特例情況補貼規定
6.1事業部核算實體內,項目經理或項目主管的補貼標準,可由事業部經理按實際工程項目大小、項目部地點等客觀因素進行補貼標準評定,在公司標準的上下30%以內浮動;
6.2事業部核算實體內,采購部門除主管以外的采購人員因采購業務頻繁及需要往返工地,需要配用公用車輛的,則由事業部負責協調配車事項,采購人員發生的車輛費用,由事業部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補貼、進行管理,執行補貼的原則和額度控制由事業部把握,產生的全部費用納入事業部費用行核算;
6.3方案中未涉及到的職級,如因工作性質,需要給予補貼的,無論有車與否,由事業部實體內部自行安排,補貼原則和額度由事業部管控,發生的全部費用納入事業部或項目部成本加以核算;
6.4事業部核算實體承接外埠項目時,需配用車輛的,由事業部自行安排,車輛在外埠工地發生的公務費用采取實報實銷,進入項目和事業部成本核算;
6.5車輛歸屬個人后或駕私車到遠郊區縣或外埠辦理公務的,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報銷。
7、其他交通費規定
7.1公司其他部門員工,外出到北京城八區(西城、東城、海淀、朝陽、崇文、宣武、豐臺、石景山)辦理公務的,原則上一律自行前往,不得申請公務車;
7.2到北京郊縣辦理公務時可向公司申請公務用車;
7.3到外埠辦理公務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參照相關的出差補助規定執行費用標準;
7.4各部門員工如需要發生交通費用的,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請公務用車或在額度不超200元/月的標準內掌握使用。
綜合管理部
2017年4月13日
公司車輛及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 [篇2]
一、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滿足企業員工工作用車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經公司研究決定,明確車輛使用及其相關費用的處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 適用范圍:
公司主管級以上正式員工;
三、使用規定 :
1、 報銷目標車輛為以員工本人名義購買的車輛,并將相關手續遞(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交行政部備案。
2、 享有公司油費補助的員工應保證本車輛為親自駕駛、供白天上班及外出辦公時使用,不得將車輛私自轉至他人使用。
3、 享有油費補助的員工將不再享有市內交通補助費用和辦公車費報銷,如遇市外、省外出差,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
4、請假天數≥3天,在財務核定的最終報銷金額基礎上,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四、報銷事項:
1、補助以本車當月使用的油票單據為報銷依據,不超過補助上限金額,對于非當月單據,不予以報銷。
2、 每月1-5日為上月1-31日油費補助報銷時間。
3、油費補助每月以報銷形式進行現金補助。
五、補貼相關細則
補貼是一種公司行為,是公司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外出辦公各項耗費,及上下班發生的各項耗費進行一定程度的資金補給,而非對其所發生全部耗費進行實報實銷;
1、 補貼原則:
補貼具有職級差別,只有具有相應職級才可享有相應補貼。
2、 補貼職級確定:
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均按公司任命
確定補貼級別。
3、 補貼規定:
3.1 公司在職員工按確定的相應職級執行車輛補貼待遇;
3.2 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已有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可依照本補貼辦
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外出辦理公務,不可申請公務車,應自行解決交通);
3.3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無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不可依照本補貼辦法
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外出辦理公務的,可申請公務車);
4、 補貼標準 (見附表)
附表1:
車輛月補貼標準表
附:福州各房地產油費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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