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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管理制度聘用管理
為了使公司員工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招聘原則
公司聘用員工,以任人唯賢、唯才是舉為方針,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推薦、自我舉薦等多種形式招賢納士。
員工招聘流程
1.公司各部門因業務需求,需要招聘員工,由部門負責人向公司綜合部提出招聘申請和招聘計劃,并在招聘計劃中注明需要招聘人員的原因、招聘人員數量、招聘條件(包括應聘人員的專業要求、性別、工作經歷年限等)、受聘人員主要工作等事項。
2.綜合部接收到申請后,根據各部門招聘申請,結合該部門人員編制和實際情況,盡快與各部門人員溝通后提出招聘意見并上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獲準后執行招聘。
3.綜合部制定招聘方案及與招聘工作相關的表格,同時擬定招聘計劃后按照招聘方案施行招聘。并通過各種方式(如報紙、電視廣告、網絡、人才招聘會、人才交流會等)面向社會發出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條件、應聘人員需帶的資料、應聘時間地點等)。
4.綜合部要求應聘人員攜帶個人資料及證件到公司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有需要可讓其先參加筆試后再面試)。
5.綜合部在收齊應聘者資料后,協同用人部門主管或部門專業人員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并對前來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
6.綜合部配合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專業素質、業務能力以及綜合素質進行綜合分析并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價,共同決定合格者并擬定錄用。綜合部負責將面試結果及擬定錄用人員資料匯總后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獲準后,由綜合部通知受聘者到公司報到進行試用。部門負責人或經理一級人員的招聘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對其進行面試,面試合格后進行試用。
河北中礦礦業有限公司制度匯編
一、錄用
1.試用期
1) 公司正式錄用的新員工都需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綜合所在部門評估合格后,由綜合部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可轉為正式員工。
2) 員工上崗后要先培訓,培訓時間為一周,培訓內容為:公司簡介、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部門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安全生產培訓等,培訓期滿與公司簽署試用合同。
3) 培訓期間,如果所在試用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認為員工的各方面能力達不到公司的要求,經總經理審批,公司有權停止試用。
4) 試用期間,綜合部及用人部門對員工是否勝任其職務進行評估。能迅速掌握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或達到崗位所需要的要求,可提前結束試用期。
5) 試用期間,如果員工違反試用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或違紀者,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
6) 試用期間,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來調動崗位及根據試用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
7)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決定是否轉正、延長試用(試用期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或不予以錄用。
2.轉正
1) 試用期滿的員工,在考核合格后,由綜合部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綜合部存檔,一份由員工自行保管。
2) 正式的勞動合同按公司的經營年度一年簽訂一次。合同到期時若未發生解聘和離職的情況,綜合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與該員工進行溝通,雙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
二、離職
1.新員工在試用期間,自認不適合其職務必須提前(工作一個月的提前一周;工作兩個月的提前15天;工作兩個月以上不滿三周的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向綜合部申請,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2.正式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部門主管報綜合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3.公司將要辭退的員工,將在其解除勞動合同前一個月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4.離職手續辦理:
1)員工離職要填寫《離職申請表》,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辦理離職交接時必須按照《離職交接單》上的內容一一進行交接,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單》由綜合部進行存檔。
3)任何離職員工都無權在其原工作時所使用的電腦上復制、刪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4)無論任何情況下離職,應無條件向公司轉交與公司業務有關或已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載體。
5)離職員工薪資于辦理完交接手續的次月薪金發放日領取。
6)如員工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公司有權扣除當月薪資,待按《離職交接單》交接手續完畢后,扣除當月薪資的80%作為該員工非正常離職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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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經預告解除勞動關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可立即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1. 員工未能履行其職責嚴重違反公司制度,造成嚴重違紀行為的;
2.員工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所規定的內容,泄露公司機密的;
3.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侵占公有財物者;
4.偷竊公司或同事的財物者;
5.在工作場所內毆打他人或相互斗毆者;
6.不服從公司調動或有威脅行為者;
7、不服從公司管理,對抗本公司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利用工作時間聚眾影響工作的;
8.違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9.利用職權營私舞弊,阻礙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
10.員工未經公司批準,私自兼任本職以外其他有償報酬和具競爭行為的工作者;
11.員工在外以公司名義做其他用途,濫用公司名義做欺詐行為,使公司信譽受重大損害者;
12.其它有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
四、經預告解除勞動關系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經預告后解除勞動合同,發給本人上個月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公司依法破產、解散或轉讓時,需解除勞動合同的;
2.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員工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員工因病或非工傷痊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服從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崗位管理制度聘用管理 [篇2]
一、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員工聘用效率,實現人員需求與招聘的合理配置,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員工招聘、錄用、試用轉正及勞動合同簽訂管理。
三、 工作職責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員工招聘、錄用、試用轉正及勞動合同簽訂的統一管理。
1. 行政部負責員工招聘計劃的制定及經批準后的實施。
2. 各用工部門負責本部門用工需求申報。
3. 總經理負責招聘計劃及新增崗位人員招聘的審批。
4.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試用員工的確認。
5.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薪酬提出意見和建議,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用工部門和人事部共同協商,對人員薪酬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經理批準。
6. 各用工部門負責本部門試用期員工的試用考核及轉正申報。
7. 行政部負責員工試用轉正的審核。
四、 招聘原則:
1. 德才兼備原則:行政部及各用人部門在招聘人員時,盡量選拔有志于公司發展、忠于企業的“德才兼備”人員,同等條件下,以德為先。
2.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人事部在有人員需求時,要公開發布相關信息,在選拔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 人崗匹配原則:人事部在進行人員篩選時,要量才錄用,盡量選擇適用型人才,避免能力過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響。
4. 親屬回避原則:人事部及用人部門進行篩選時,應盡量避免親屬在直接管轄的工作崗位任職。
5. 先批后招原則:人員招聘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由人事部進行統一招聘,不允許用工部門私自招聘和錄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錄用:
1) 精神病或傳染病患者;
2) 有政治、經濟問題者;
3) 不滿《勞動法》規定年齡者;
4) 公安機關追捕或通輯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記錄者;
5) 所填簡歷與實際情況不符合者。如學歷要求、年齡要求、工作經歷、個人資歷等。
6) 與原單位或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并且尚未解除。
五、 招聘程序
1. 用人需求與招聘申請: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及內容,明確本部門人員編制。當新增工作任務、員工離職空缺等原因產生的人力需求,報人事部負責人,人事報總經理批準。
2. 用人需求審核:人事部按需求組織各部門編制下年度人力編制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行政部審核部門人力需求的標準。如為編制外招聘、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須以呈批表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如果為新增加崗位,用人部門必須編寫崗位職責說明書,經公司例會討論通過后進行招聘。
3. 制定招聘計劃:人事部根據各部門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編制人力需求匯總表,并在明確用人需求后3個工作日內擬訂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擬招的人數、職位名稱、任職資格要求,應聘人員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確定入職的員工上崗時間;招聘資料費、攤位費、廣告費,以及招聘工作時間表等。
六、 招聘活動
1. 選擇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行政部根據需求崗位特點、任職資格要求、人力市場情況等因素,慎重選擇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選擇及信息發布在完成招聘計劃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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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紙招聘:本地發行量較大,讀者群較多的報紙。
2) 網絡招聘:目前主要通過鋼鐵英才網、智聯招聘網等直接發布職位。以后視招聘工作需求,再尋求新的招聘網站合作。
3) 各種現場招聘會:參加各種大型招聘會。
4) 校園招聘:與大、中專院校保持聯系,定期輸送畢業生,接收學生進行實習,并從中挑選合適人員留任。
5) 內部推薦:鼓勵公司員工推薦。
6) 政府就業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參加現場招聘會。
7) 職業介紹所、個人中介:工商注冊或個人從事的中介服務。
8) 個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當地報紙、內部推薦、政府就業中心和職介所及為普工、熟練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網絡招聘、校園招聘、內部推薦為技工、工程師、管理人員的主要渠道。
2. 行政部初試
對于資料篩選合格者,行政部及時通過電話約談或面試的方式組織初試。電話約談適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來的應聘者,行政部面試人員需記錄約談結果;應聘者來公司面試,需填寫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行政部面試人員填寫面試評估表的初試部分。面試內容包括個人背景、所接受過的教育和訓練、具備的資格、經驗和能力等。
1) 個人背景:個人特性、家庭情況、愛好、年齡、身體狀況、社會關系等。
2) 教育和訓練:個人受教育程度和職能訓練的深度、廣度,相應的職稱等級。
3) 工作經驗:曾經服務單位、任職、薪資、離職原因、個人專長,最突出的成就等。
4) 資格和能力:上崗證、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實際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領導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等。
人事部面試人員根據綜合考察結果,決定是否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復試。
七、 錄用及入職
經面試合格的人員,均可進入公司錄用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錄用人員報到,人事部負責組織辦理員工錄用審批手續,查驗相關證件,并根據需要進行背景調查。行政部負責審核錄用員工的職務級別和工資級檔等人事資料。
被錄用人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應提供以下入職資料:
1) 個人簡歷、員工登記表;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份;
3) 最高學歷證明(含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 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技術人員提供);
5) 健康證(僅食堂工作人員提供);
行政部在審核以上資料無誤后辦理入職手續;如體檢不合格(各類傳染性疾病、心臟病、肺病等)或提供證明資料與實際不符者不予以錄用。
辦理入職手續時,人事科負責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開始正式試用,起薪日從入職報到之日起。
入職手續完成后,新員工立即進行入職培訓,包括行政部組織的一般入職培訓,安環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用人部門組織的崗位培訓等。
八、人員報批及備案
公司各級錄用人員都需按照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相關報批備案手續。中層管理人員須按照要求報集團公司審批;一般管理人員須按照要求向集團公司報備;一般員工須報總經理批準。公司所有員工檔案由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備案。
九 、試用及轉正管理
所有錄用員工均實行試用制,試用期一般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年限確定。目前,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如沒有試用期,部門必須在錄用審批表上注明。試用期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并做出評價。評價合格者轉正。所有新招聘人員從試用期開始繳納社會保險。
十、 勞動合同
所有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十一 、 附則
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解釋。
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崗位管理制度聘用管理 [篇3]
由于我公司屬于技術單位,公司在每一位員工入職初期,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財力等進行了培訓,為了公司的發展和人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被公司錄用的員工,公司無償提供崗前培訓,員工需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員工正常情況下上班時間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測繪行業由于其特殊的性質,與工程項目的交付日期限制,工作時間依據當時所處情況隨時調整.
三,公司對于積極維護公司集體利益,對生產技術或管理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和合理建議,公司采納有成效者和對于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給予獎勵;對于玩忽職守,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辭退,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據相關規定追究。
四.凡是被公司錄用的員工,需簽訂半年以上用工合同。公司根據公司項目對新進員工提供崗前培訓,在參加項目未結束前員工不得中途辭工,如若員工私自離崗,私自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將停發工資,并追究因此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工作時間不滿二個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公司解雇,公司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結算
五,員工在辭職前應向公司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準后,移交完相關手續,方可到財務部門結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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