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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干部評優方案
為大力促進青海大學學生會的發展,努力開拓學生會工作新局面,進一步增強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造就一支覺悟高、作風正、能力強,具有奉獻精神的學生干部隊伍,經青海大學學生會主席團商議決定,在學生會內部開展學生會“優秀學生干部”評選工作。為保證本次評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評選方案。
一、評選委員會
本次“優秀學生會干部”評選工作設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主任由朱俊龍主席擔任,其余副主席擔任副主任,各部部長為評委會成員。評選結果由評委會審定通過后,方可正式公布生效。
二、評選范圍及名額:
1、評選范圍:青海大學學生會全體學生干部。
2、評選名額:本學年評選出青海大學學生會“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干部按總人數10%的比例(四舍五入)評選。
三、評選條件及標準:
思想品德(10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嚴格遵守學校、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滿分4分。
2、團結學生會各成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工作及活動,滿分3分
3、積極維護學生會聲譽,滿分2分。
4、、尊敬老師,團結同學,禮貌待人,誠實守信,滿分1分。 能力(30分):
1、能成功組織屬于本職范圍內的活動,較好地、 及時地完成本職內的任務,滿分5分。 能積極配合,協調其它部門之間工作的(以其它部門記載為準)滿分5分。
2、富有創新精神,滿分 5 分。
3、有教好的管理,交際能力,協調性強,對所需人員進行成功選配、 組織和任用,認真寫好本期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并能很好地落實組織完成;且在學期末呈交本學期工作總結和體會,滿分15分。 出勤(30分):
1、主要干部會議:每無故缺席一次扣 5 分,遲到一 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2、部門會議:每無故缺席一次扣 4 分, 遲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3、其它活動:每無故缺席一次扣 4 分, 遲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4、不允許無故請人代會,且開會時應遵守會場紀律,否則將酌情扣分。
成績(20分):
1、對所組織開展的活動及工作能圓滿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滿分10分
2、考試成績:學期平均成績 (必修) 60—69 分者3分, 70—79 分
者5分,80 分以上者加 10分。
綜合(10分)
由主席團和其他部長視其具體工作情況給以分數,滿分10分
附加分(10分)
所屬部門期末獲得“優秀部門”稱號,個人加附加分10分。
四、評選時間及程序: 1、評選時間:
2、評選程序:
1) 由主席團提名主要干部參加本次評選,評選過程中,由學生會主要干部根據評比細則打分,取平均分排名,經評委會審定后,
正式公布;
2) 如對評選結果有疑義,自公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可向評委會
反映,經調查,如情況確切屬實,可取消其評選資格,由其他學生干
部代替。
五、獎勵方案:
給當選的學生干部頒發個人榮譽證書
六、附則:
1、凡違反學校、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的部門及成員,一律不準參加
本次評選活動;
2、本次評選工作選票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好上報至評委會,并作好存
檔工作;
3、本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歸青海大學學生會所有。
青海大學學生會 2017年5月19日
學生干部評優方案 [篇2]
評選團委、學生會 “優秀學生干部”方案 在2017-2017學年度,全校團委、學生會組織學生干部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圓滿地完成了學校和上級團委、學生會組織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為學校多項工作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為表彰先進,激勵后進,現對團委、學生會分會干部進行評優表彰,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目的
激勵全學校各級各類學生干部在搞好自身學習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學生活動,為創建學校的優良學風、輔助我校的學生事務管理和服務我校廣大同學而共同努力!
二、評選對象
現任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
三、評選名額
校團總支根據校級學生干部考核辦法按規定名額進行評選推薦。
四、評選標準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時事政治。
2.具有堅定正確的理想信念,積極要求進步,模范遵守校紀校規,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風尚,模范遵守《中學生行為準則》。
3.熱心公益活動、積極主動做好本職工作,有吃苦耐勞和樂于奉獻的精神。工作認真負責,能出色地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成效顯著。
4.熱心為集體、為同學服務,尊敬師長,關心同學,能夠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在老師與同學之間,很好地起到紐帶和橋梁的作用。
5.擔任學生干部(事)時間滿2年以上。嚴于律己,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和號召力,是同學的表率。
6.學習刻苦認真,學習成績優良,上學期期中各科考試無不及格科目,個人未受過紀律處分。
7.身心健康,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五、評選方法
1.學生干部對自己自我測評打分,按照20%計入總分。
2.團委、學生會間學生干部之間互相評比打分,按照40%計入總分。
3.團委指導老師對學生干部推薦評分,按照40%計入總分。
4.三部分分數相加,按照分數高低評選出優秀學生干部。
六、評選工作時間安排
1.學生干部對自己自我測評打分,時間(待定)。
2. 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之間互相評比打分,時間(待定)。
3. 團委指導老師對學生干部推薦評分,時間(待定)。
七、獎勵
獎教獎學期間評獎
附:順德羅定邦中學團委、學生會干部自評表
順德羅定邦中學團委、學生會干部互評表
順德羅定邦中學團委、學生會干部推薦評分表
順德羅定邦中學團委、學生會干部自評表 姓名 職務 考核時間
順德羅定邦中學團委、學生會干部自評表 姓名 職務 考核時間
順德羅定邦中學團委、學生會干部互評表 評價對象 職務 考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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