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你知道知多少?一不小心違反了交通條例,錢包可能就要瘦了。下面百分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交通法律法規知識,希望大家喜歡。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篇1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 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篇2
一:自行車的通行規定:
1、自行車與機動車一樣實行右側通行;
2、道路劃分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有自行車道的,應當在自行車道內行駛;
4、沒有自行車道的,應當靠行車道的右側(距右邊1.5米內)行駛;
5、有自行車道但被占用無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通行,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自行車道;
6、自行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市區道路,左邊為機動車主道,中間為機動車輔道,右邊為行人、非機動車道。
行人/非機動車道上,左邊為非機動車道,右邊為行人道。
混合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均有路權,一般的大型立交橋下都設有混合道.
二: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的規定:
1、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自行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2、應當下車推行通過;(真的真的很不爽這條規定,我做不到)
3、有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自行車遭遇天橋很痛苦,哎)
4、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5、立交橋下的混合隧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可通行)
6、人行天橋——單車可推行通過
三:自行車其他規定:
1、自行車載貨:高不得超過離地1.5米,寬左右不得超車把0.15米,長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不得超出車身0.3米。(規定得真詳細)
2、不得載人(12歲以下兒童例外)。(兒童不算“人”,哈哈)
3、獨輪自行車或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不得上路。(這種車不可以上路,囧)
4、未滿12周歲不得獨自騎行上路。(基本上可以當作是小學生不可以)
5、不得醉酒駕駛。
6、不得牽引、攀扶其他車輛,不得扶身并行、雙手離把騎行。(哈哈,還記得我們放肆張揚的青春年少么?像少年啦飛馳)
7、不得加裝動力裝置。(囧死,滿大街裝了馬達的自行車突突突,這點確實該下力度檢查一下,禁止!)
四:相關處罰:
1、騎自行車違反交通安全法的,可處警告或罰款5-50元,拒絕接受罰款的,可扣留自行車
2、騎自行車違法被交警查獲,騎車人無自行車合法來源證明的,交警可以扣留自行車(揚州交警最近很牛逼)。
五:交通事故:
1、機動車與自行車、自行車與自行車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成因清楚的,應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賠償。有爭議的,報警。
2、機動車與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非法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自行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機動車已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六:交通事故認定原則:
1、一般遵從: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2、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有明確規定交通參與者應遵守的,屬低級原則。
3、安全原則,即:行為責任意識。沒有明確具體規定但行為人應預見到行為后果的,屬高級原則。
4、一般來說,違反低級原則的責任大,違反高級原則的責任小。
七:事故責任的認定:
1、交警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定責的:一方過錯,全責;雙方過錯,根據過錯的作用、程度,定主次、同等責任;各方均無過錯,屬意外,各方均無責;一方故意,他方無責。
2、無法認定事故過錯責任的,事故認定書只載明已知事故情況、事實。
3、事故認定書是交警對事故成因、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行政裁決的法律文書,可作為法庭證據使用,可作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的依據。
八:事故損害賠償問題:
1、事故損害賠償有三種方式:雙方自行協商、交警調解、法院裁定。
2、輕微事故可雙方自行協商賠償;
3、一般事故若雙方同意由交警調解的,雙方應書面向交警申請;
4、憑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篇3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解:
(一)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四)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四)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
無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
●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調解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參照調解結案時的時令標準進行計算。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當事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撫養人是指當事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當事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十二)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標準》第九條的規定計算,按照賠償責任比例分擔,但計算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交通事故當事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由當事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自行協商。
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了解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時,如何計算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怎么計算?
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傷殘的不在少數,那么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怎么計算?這是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本文主要解決的就是這一問題,歡迎瀏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法院該解釋在理論上采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說”,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
其計算公式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注:傷殘系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方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疑問,詳情請咨詢!
交通事故三級傷殘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致人傷殘,十級是最輕的,以及是最嚴重的傷殘,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么交通事故三級傷殘賠償標準是怎樣的?詳情請看下文。
一、 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所必需的費用主要包括:掛號費、檢驗費、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及其他 必要的醫療費用。因侵權行為誘發受害人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當根據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賠償對因果關系和原因力大小難以確定的,參照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由人民法院自行確定。
(一)掛號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掛號憑據為憑證進行賠償。
(二)檢驗費。基于診斷和治療傷情的需要,應經治單位的要求進行檢驗所支出的費用,均應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檢查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證進行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進行不必要檢驗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未經治療單位允許擅自進行檢驗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醫藥費。基于傷情治療和康復的需要,按經治單位的處方購買藥品所花的費用,均應予以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處方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據加以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購買與傷情治療和身體康復無關的藥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四)治療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治療單據為憑進行賠償
(五)住院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 住院單據為憑進行賠償,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或傷情已經痊愈應當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費,致害人不予賠償。
未經初診治療單位允許,擅自轉院接受治療和購買藥品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二、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身體受到傷害不能正常工作所減少的正當收入。計算誤工費應考慮誤工時間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
(一)誤工時間。指受害人因受傷害而耽誤工作的時間量。誤工時間一般應當參照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予以認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等情況來確定。
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僅計算就診、換藥當日的誤工費;
受害人傷情輕微無須住院治療的,誤工時間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實際痊愈之日計算; 受害人出院時傷情仍末痊愈的。誤工時間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傷情實際痊愈之日計算。
受害人受傷致殘的,誤工時間一般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殘之日止計算。
受害人因受害經醫療無效死亡的,誤工時間自因傷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計算。
(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喪失的田定收入額計算;但實際收入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還有其他不固定正當收入的,應參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相近行業同等勞動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因沒有工作或因離退休而主要從事家庭勞動的,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計算。
從事農業生產因傷害導致農忙期間誤工的,其誤工費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農村居民平均收入的兩倍計算。
三、 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因護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誤工損失或雇用必要的護理人員所支出的費用。
計算護理費應考慮護理人數護理時間和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準:
(一)護理人數。一般不得超過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護理必要的,護理人員為1人
(二)護理時間。限于受害人因傷害所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準。一般應參照受害人誤工費正當收入標準進行計算;雇人護理的,護理費的賠償額按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確認。但勞務費賠償數額最高不得超過受害人所在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服務業平均收入的兩倍;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支出的合理補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實際住院時間為基礎,參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進行計算。
五、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法院應當根據其傷殘情況以及治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是否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數額一般為每天十至二十元;計賠營養費的時間,以恢復傷情需要補充營養的實際期限計算。但計賠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六、交通費、住宿費
就醫交通費、住宿費是:指在治療傷情的過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護理人員必須乘車、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費用。
(一)就醫交通費一般以交通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對硬臥以上火車票費及飛機票費,按硬臥票費認定;對二等艙以上船票費,按二等艙船票費認定;但受害人因傷情嚴重需緊急搶救而必須乘坐飛機或包車入院或轉院所支付的.交通費,應當給予合理賠償
(二)就醫住宿費。一般以住宿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住宿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七、殘疾用具費
殘疾用具費是指殘疾者為恢復肢體功能或彌補傷害所造成的身體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裝飾性殘疾用具所支出的費用。
受害人請求殘疾用具費賠償的,應當提供醫療單位或假肢配制單位的證明或鑒定意見。殘疾用具費的計賠數額一般按普通型國產器具的同類產品的合理價額確認;更換殘疾用具的次數,應參考有關部門的專家證明,并結合當地實際生活情況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確認。
為配備殘疾用具所必須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關合理費用,亦應予以適當補償
身體傷殘的程度已喪失安裝假肢的條件而要求賠償安裝假肢費的,不予支持。
要求賠償的安裝假肢費數額,必須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殘疾用具配制單位的普通性國產器具的價格為準加以確認;以大陸以外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價格為準確認的賠償數額一般不予支持,但該數額低于普通性國產器具價格的除外。
八、三級傷殘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傷殘賠償金,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受害人定殘時年齡超過六十周歲的,每增加一歲便在二十年的基礎上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九、精神損害撫慰金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
十、定殘后的治療費用
受害人定殘后,請求今后治療費的,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雖未定殘但以出院后尚須繼續治療為由僅憑醫院證主張賠償今后治療費,依該證明不足以確定今后治療費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其起訴后在訴訟期間又發生的治療費用,有相應證據支持的,可按醫療費的標準審查計算。
十一、除以上各項費用外,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其他費用,經審查確有賠償必要的,也應給予合理賠償。
交通事故如何爭取到更多的賠償?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身陷交通事故中的人們普遍關心的事情,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有哪些?如何在交通事故后正確更多的賠償?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
賠償項目及計算方式: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宿費是指交通事故傷殘者到外地就醫、配置殘具、參加事故處理人員等所需的住宿費。其標準按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十、受害人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如何爭取到更多的賠償
事故發生后積極同對方肇事者商定責任,爭取對傷者更有利的責任。
辦出院時讓醫生在病例資料上注明如下事項:1、出院后加強營養(爭取營養費),2、住院期間護理人數(一般為一到二人,爭取護理費),3、出院后全休多長時間(時間一般為3-6個月,爭取更多的誤工費),4、后續治療費為多少錢(即拆除內固定的費用為多少,一次性爭取后續治療費)。
選定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權威的司法鑒定機關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傷殘級別越高最終所獲得的傷殘賠償金越多(同樣的傷情可能鑒定出不一樣的結果,建議咨詢律師,由律師協助委托鑒定)。
如果是農村戶口且在城鎮工作、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則應在律師的指導下搜集居住證明、收入證明等證據材料,爭取按照城鎮戶口賠償。
關于如何爭取到更多賠償的問題這里只能給出一般意義上的回答,在實踐中建議委托律師處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賠償?
在交通事故中傷殘的事情時有發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是最嚴重的后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賠?如何安慰死者家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一、一般(特指未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二、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哪些賠償項目,分別應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死亡主要有如下賠償:醫療費(指非當場死亡的即經過搶救后死亡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撫養費、贍養費、親屬誤工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在法律中以上統稱為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死亡賠償金如要按城市標準計算,受害人要么是城鎮戶口,要么是連續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
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100%,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戶口性質來確定的,我國有兩個標準。第一個標準,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個標準,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是兩個標準,但是不同地區賠償金額也會不一樣。
3、普遍的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來賠償,應該說有問題,但這是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采取的是“繼承喪失說”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并無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實際,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計算公式:
死亡賠償金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100%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100%
撫養費、贍養費的計算原則同上面一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計算贍養費的時候是用到上一年度人均消費性支出,然后需要除以共同撫養及贍養的人數。
具體操作時可能會出現其他情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異地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賠?
一、異地發生事故如何索賠?
車主在異地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即向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最好將事故現場拍攝記錄下來,因為異地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的定損人員不能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事故現場的圖片能夠做為定損依據。車主向保險公司報案時,需要將事故現場的情況盡可能詳細的稱述給定損人員,并配合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調查,盡快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不嚴重的,可以就地前往專業的修理店修理車輛,車主可以在經過保險公司的同意后,將受損車輛送回保險地修理。
車主想要異地出險獲得理想的理賠時,需要對事故現場做出足夠的記錄,以確保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事故造成的經過和損失,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異地發生交通事故索賠注意什么?
異地發生車輛交通事故,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既要等待交警處理,又要考慮車險理賠,類似問題有很多車主遇到過。那么,在異地發生交通事故后,車險理賠到底該注意些啥?
1、投保前問清保險公司規模
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則進行理賠。簡單地說,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與距離車主最近的分支機構聯系,該機構在接到通知后會到現場幫助您進行事故處理。所以從這個角度看,規模越大的保險公司在異地理賠時的優勢越明顯。經常駕車出差的朋友在購買車險時,應該把這點考慮進去。
2、選擇定損先征保險公司同意
異地出險后的定損也是很有講究的。一般就地定損是異地出險車輛較為常見的定損方式,但如果碰上節假日,保險公司定損人手不足,部分車主不選擇耐心等待,而是選擇回到保單所在地后再定損。這種情況,必須事先報案并征得保險公司的同意,否則很可能被保險公司視為錯過報案期限處理。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采取這種定損方式,若事故損失較大或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必須在當地完成查勘。
3、急需賠款可申請出險地領取
如果車主急需賠款,可否在出險地領取?如選擇在出險地領取賠款,必須屬于快速理賠范圍。而絕大多數車主會選擇回保單所在地再領取,一般需憑借理賠材料到保險公司索賠。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篇4
(一)交通安全準則
1、靠右行的原則。
2、行人、車輛各行其道的原則。
3、確保交通安全的原則。
在現實中,大家可多穿顏色鮮艷的衣帽,以減少交通安全事故。
(二)行路安全
1、按照交通信號通行:紅燈停,綠燈行。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東張西望;不能在行路時嬉鬧追逐,更不能看書讀報。路邊停有車輛的時候,要注意避開,以免汽車突然啟動或打開車門碰著。
3、大中城市的公路,必須走人行道,在人行道行走時,不要多人手挽手并行,以免影響別人通過。在沒有劃出人行道的路段,要盡量靠邊行走。行路時,如果公路對面有人打招呼,不要貿然橫穿公路,以防發生危險和事故。
4、橫穿沒有交通信號的公路或街道,要走人行橫道,并注意左右看,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搶行。
5、集體外出活動時,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有秩序地排隊前進。行路時,不能三五成群地打鬧、嬉戲或做其他活動。列隊在道路上通行時,每橫列不得超過2人,但在已經實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三)乘機動車安全
1、坐公共汽車時,要遵守公共秩序,在指定的地點集次候車,等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2、小組或班集體外出活動,要有老師帶隊,并與交通管理部門取得聯系。
3、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4、不能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上車。
5、在車輛行駛中,不能向車外亂扔雜物,拋撒物品;不能將頭、胳膊或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能與駕駛員閑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在車內來回走動、打鬧。
6、車到站后,下車時不可擁擠搶著下;下車后,需要橫穿車行道時,必須從人行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應確定沒有車輛過往時,從車尾部穿行,決不能一下汽車就急忙奔向公路中間,更不能不等汽車開走,就從汽車頭部貿然通過。
7、乘坐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必須年滿12周歲,并戴好頭盔,雙腳應始終放在腳墊上,扶牢把手或腰帶,不得側身斜坐,始終保持騎坐姿勢,停車時也應保持騎坐姿勢,身體應盡量貼近駕駛員,轉彎時要和駕駛員保持一個重心,避免談話和不必要的動作。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8、乘坐公共汽車,要注意防扒手,攜帶的錢物,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篇5
一、乘車安全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涌動。車輛停穩后,先下后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二、步行安全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后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后,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后,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三、學會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臺
1.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或向旁人求助報警。
2.發現所在或路過地點,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
3.撥打122報警時,要講清楚發生交通事故的準確地點、肇事車輛及傷害情況。
4.如肇事車輛逃逸,報警時要講清楚車牌號碼、車型、車的顏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圍觀,防止自己受到傷害。
6.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時,也可撥打110。
四、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后,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后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著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五、交通教育
所謂“交通教育”就是指“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分為兩大部分,即對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和對全社會人員的安全教育。
1、對駕駛員的教育內容主要分為駕駛員定期學習交通法規;學習機動車的新技術、新操作技能、機械理論,對駕駛員定期進行的理論考核、操縱考核和車輛審驗都可以歸納到這個范圍內。
2、對全社會人員的教育主要是學校教育,國外十分重視交通安全的學校教育。1920~1925年,美國在中小學實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實驗證明,受過交通安全教育的中小學生的交通事故率明顯下降。目前,發達國家在中小學開設交通安全課已經十分普遍,在第三世界國家給中小學開設交通安全課的尚屬少數。我國在一定數量的大中城市雖然也開展了對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但作為課程開設的還不普遍,交通安全活動開展得也不普遍和不是經常性,這是十分遺憾的事情。
利用一切新聞媒介和宣傳手段對全社會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對交通法規的宣傳是交通安全社會教育的主要方法和內容,目的是加強和提高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的觀念,從而達到全面提高交通安全的水平。
六、保證交通安全的一些具體措施
1、汽車上安裝安全玻璃,配備安全帶,安裝避險安全氣囊,駕駛員的座位應有靠枕,備有道路防滑設備。
2、道路的設計要求更合理和更科學,道路沿線應該有完備的交通設施和服務機構,道路的數量應該和道路交通運輸相配套。
3、人車分流,進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學地控制道路的進、出口。
4、有條件的道路應該實施立體交叉,對平面交叉要進行科學的管理,應用高科技管理設備和措施。
5、實現國家和地方兩級的交通立法,全面實行交通法治的科學手段。
6、大力發展交通通信事業,加強車與車、車與交通指揮中心及社會的通信聯系。交通信息的有效傳遞,能夠增加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能力。
7、道路的沿線應該設置道路交通信息動態信息板,及時地向駕駛員傳遞道路具體情況、天氣情況等,使駕駛員能做到有的放矢地進行駕駛,增加駕駛的安全性。
8、應用高科技技術,提高車輛的防撞能力和智能化程度,有效地減少車輛的碰撞、追尾事故發生。
9、按期培訓機動車駕駛員的技術能力,及時介紹關于
車輛、道路等方面的新科技、新技術、新產品。
10、通過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來保證交通安全,在任何道路段通過對道路的通行能力計算,并利用該路段交通流特性的分析,找到一個最佳的交通量,當交通量達到此值時,將對道路的入口進行流量的控制,以調整路段的交通量保持在最佳值;同時,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調整階段,向車輛發布分流信息,提供最佳繞行路線。
11、維持路段交通流的整體流速,以保證道路的交通安全,對那些達不到交通流整體流速寬度的車輛,進行及時分流,以減輕交通流的波動度。
12、改善交通的控制設施,合理設置交通控制信號,力爭做到交通流的線控制和面控制
13、及時改善事故多發地點或路段的交通條件。
14、限制車速的方法:當車速超過道路條件、交通條件所能允許的范圍時,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需要由立法、規劃、劃線、修顛簸車道的方法限制車速。
交通法律法規知識 篇6
1、交通事故應急原則
在交通事故中,傷員受傷的情況大致有三類:(1)剮擦。(2)碰撞。(3)碾軋。發生交通事故實施現場急救時,務必遵守這樣一個原則:即先搶后救,先重后輕,先近再遠,先止血再包扎,先固定再搬運。
2、交通事故主要應急措施
發生交通事故,應迅速撥打120救護電話和122交通報警電話。報警時,要清楚準確地說明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和附近特征,同時告知自己的姓名、所在學校;
要及時幫助受傷者脫離隨時有可能燃燒或爆炸的交通工具,轉移到安全地帶;
協助維持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隨意移動發生事故的車輛;
記住肇事汽車的牌號、顏色及司機面貌特征,為公共機關追查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提供線索。
3、交通事故自救常識
如果你乘坐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一瞬間,抓住車內固定牢靠的物體趴下,或在坐位上盡量低下頭,使下巴緊貼前胸,并用雙手后伸交叉抱住頭部,以避免事故發生時,因猛烈撞擊傷害自己的頭部和頸部;若遇到翻車或墜車時,迅速蹲下身體,緊緊抓住前排座的座腳,身體盡量固定在兩排座位間,隨車翻轉。
發生任何一種交通事故,都有可能使你受傷,當你被汽車剮倒、撞倒后,千萬不要亂動;如果有創傷出血發生,應立即用干凈的布、手絹或衛生紙等壓住傷口包扎止血;如果有骨折,不要盲目移動;當行人、醫務人員趕來時,要及時告示知自己可能受傷的部位,以免在搬抬過程中使受傷部位再次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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