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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

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答案解析

時間:2025-03-16 08:50:37 試題 我要投稿

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答案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答案解析

  1、正確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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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選項B:“平等地適用法律規范,符合公正法則”、“行政行為應保持適度,符合比例原則要求”均屬于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內容,該選項中“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符合比例原則”正是上述內容的體現。(2)選項ACD:這三個選項始終圍繞“法定”二字展開,選項A表述的是程序法定,選項C表述的是權力法定,選項D表述的是權力和程序均法定,三個選項均擬體現“行政合法性原則”;但選項C中,有關“行政裁量權只能在緊急處置的情形下行使”的表述有誤,應該是“行使行政應急權力應該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危險或危害”。

  2、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是回避制度的要求;(2)選項B是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3)選項C是說明理由制度的要求;(4)選項D:教示制度,是指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正式作出某種不利決定時,應當將有關法律救濟權利事項明確地告知,教引行政相對人如何獲得法律救濟的一種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3、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選項ACD:屬于行政強制執行。

  4、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CD:只有“法律、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可以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只有“法律”可以設定行政強制執行,其他任何機關、任何規范性文件都不得設定行政強制;(2)選項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的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設定。

  5、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2)選項B: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3)選項D: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但情況緊急的除外。

  6、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對于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情況,行政機關“可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2)選項B:行政機關決定實施查封、扣押的,應當依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一般程序”(第1步就是在實施前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進行,制作并當場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和清單;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24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說明:請勿誤讀“補辦”二字,并非表明可以事后批準,法律的本意在于:即使迫不得以“先斬后奏”,也必須及時補正)。(3)選項C: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4)選項D: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如取得《行政執法資格證》)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7、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D:對國務院部門或省級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最終裁決”。(2)選項A: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并非只要適用依據錯誤就可以決定變更,還得看事實、證據、程序)。(3)選項B:①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申請人能夠證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②對國務院部門或省級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案件,行政復議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在復議前置的案件中,如果當事人撤回復議,行政復議機構準許,行政復議終止,則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4)選項C: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法律未禁止申請人將該項權利委托代理人行使。

  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準、不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說明不予核準、登記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2)選項B: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3)選項C:被告無正當理由拒絕原告查閱行政許可決定及有關檔案材料或者監督檢查記錄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內準予原告查閱(或者,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公開,公眾有權查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4)選項D: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對市、縣級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9、正確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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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選項AB:孫某是對市公安局的拘留決定不服,公安局的拘留決定是否合法,關鍵取決于孫某的阻撓行為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局執行拘留的程序是否合法,與市政府征收土地的行為不具有牽連關系(即使征收補償決定違法,瞎鬧騰也得逮起來),因此,市政府征收土地的行為并非本案審查對象。(2)選項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法定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但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除外(即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證據由被告提供)。(3)選項D: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

  10、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B:對房屋產權登記行為不服,法律并未要求復議前置。(3)C: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在本題中,郭某的房屋產權證被撤銷,郭某本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郭某死亡,其妻作為近親屬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從郭某妻子作為產權共有人、繼承人的角度,屬于利害關系人,亦有權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D:行政機關的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本題是一個房屋有兩本房產證、分屬兩個不同的人,兩個持證人屬于有利害關系的人,其中一人起訴的,法院應當通知另一人(李某)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11、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民事法律關系主要由當事人“自主意志”或者“法律規定”設定(如留置權);(2)選項B:人身權關系的主體一般不能轉讓自己的權利,而財產權關系的主體則通常可以轉讓自己的權利;(3)選項C:買房子,需要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買菜不用。

  12、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C:公司的權利能力,始于成立即營業執照簽發,終于終止即“注銷登記”;(2)選項B:公司的權利能力沒有“中止”一說;(3):選項D:有限責任,是指“出資人”僅以其出資財產為限承擔的責任。

  13、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選項C屬于行政處罰。

  14、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非緊急情況,轉委托未能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2)選項B: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權屬于2人以上的代理,例如,甲委托乙、丙共同為其辦理有關事項,乙和丙為甲的共同代理人;(3)選項C:指定代理是在沒有法定代理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況下而設定的代理。

  15、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屬于越權代理,離表見代理還有一大步--“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2)選項C:如果該代理為委托代理,則“被代理人死亡”并非代理關系終止事由,代理人應當繼續實施必要的代理行為,等待被代理人繼承人的進一步指示;如果該代理為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被代理人死亡,代理即告終止,代理人繼續實施的行為可能是有權行為,也可能是侵害被代理人繼承人權利的行為;(3)選項D:屬于間接代理。

  16、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2)選項B:當事人未按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選項D: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17、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BD:單一物、合成物、集合物,在作為權利標的時,在法律觀念上都是一個完整的物,且一物之上只有一個所有權。(2)選項C:共有的所有權是一個而不是多個,是同一個所有權由多人享有。

  1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19、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解析1(初級階段適用)】(1)選項A:因法律行為而消滅,包括所有權的拋棄和出讓(如贈與、出賣、互易)。(2)所有權因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而消滅,包括:①作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終止(選項B錯誤);②標的物滅失(選項D錯誤);③判決、強制執行、罰款、沒收、納稅等(選項C錯誤);④動產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動產或動產,依法由他人取得動產的所有權。

  【解析2(高級階段適用)】“民事法律行為”的界定與兩個要素相關,一為“受當事人意志支配”,二為“需要意思表示以產生法律效果”:(1)選項A:是否拋棄,所有權人自主決定、“扔到垃圾桶”的行為本身即為意思表示;(2)選項BCD均不由當事人意志支配。

  20、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用益物權屬于他物權(限定物權);(2)選項B:用益物權的享有和行使以對物之占有為前提(地役權的享有和行使以對需役地的占有為前提,無需以對供役地的占有為前提);(3)選項C:用益物權的客體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但我國目前《物權法》規定的用益物權種類均為不動產用益物權;(4)選項D:地役權是根據“合同約定”(而非“登記”)而設定的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承包合同”(而非“登記”)而產生。

  21、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擔保物權以取得物的交換價值為目的,用益物權以物的利用為目的;(2)選項B:擔保物權是從物權,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隨債權的轉移而轉移,并隨債權的消滅而消滅;(3)選項D:擔保物權是為確保“債權實現”而設立的物權。

  22、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B:承租人無力償付租金的情況下,將承租人“自己”的財產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出租人有權撤銷;選項B所述為承租人賣掉“出租人”的財產,屬于無權處分,并不適用合同保全撤銷權。(2)選項C:合同保全的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該撤銷權消滅。(3)選項D: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3、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義務前,有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24、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B: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但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2)選項D: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可以勞務作為出資。

  25、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機構性質的合伙企業;非專業服務機構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形式。(2)選項B: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6、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CD: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趙某的行為違法《公司法》上述規定,股東的異議合法(2)選項A:作為總經理,趙某應當知道該交易應經但未經股東會同意,“專利實施權轉讓合同”無效,而不是未成立。(3)選項B: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7、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BD:屬于股東大會的職權;(2)選項C: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解析1(法條依據版)】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5、26條的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B)。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選項C)。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有關善意取得的規定處理(選項D)。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A)。

  【解析2(理論推演版)】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通常以合同約定,且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是有效的)。(1)選項ABC:在名義股東和實際出資人之間說事兒,按“合同”處理;(2)選項D:“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涉及受讓人(第三人),應當看“登記”。

  29、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①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后又轉出(選項D正確);②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選項B正確);③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選項A正確);④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⑤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30、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主要適用于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和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但其資不抵債狀況通過形式審查不易判斷的案件。

  31、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2)選項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3)選項C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

  32、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債權人委員會是否設立,由“債權人會議”根據需要確定。

  33、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如果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2)選項BD:如果發生在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34、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不得主張破產抵銷;但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2)選項B: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3)選項C: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占有的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4)選項D: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不得主張破產抵銷。

  35、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C:減刑適用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釋適用于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選項BD: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得“緩刑”(而非“減刑”)、不得假釋。

  36、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B:對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緩刑的法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2)選項CD: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37、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甲前罪為故意犯罪,后罪為過失犯罪,不構成累犯,排除選項AB;(2)假釋適用于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排除選項C。

  3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C:本案所涉2.4萬份普通發票,全部從稅務機關取得,應為“真票”,本項應予排除;(2)選項D:本案所涉發票為“普通發票”,而非“抵扣稅款發票”,本項應予排除;(3)選項B:不存在“非法購買發票罪”,對非法購買發票行為入罪的,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本項應予排除。

  39、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40、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任意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不得是其他處所)提供證言。(2)選項B: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偵查實驗。(3)選項C: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但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4)選項D: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發現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的,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二、多項選擇題

  1、正確答案:B, D, E

  試題解析:

  (1)作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的“公正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在作出行政行為時,要平等地對待當事人各方,排除各種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見的因素;選項B表達的是防止偏聽偏信;回避制度(選項D)是行政行為形式公正性的保證;選項E是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之一“說明理由制度”,說明理由制度具有保障和提高行政行為公正性的現實意義。(2)選項A是對行政相對人“實體”損失的彌補,與行政程序無關。(3)選項C是行政合法性原則的體現。

  2、正確答案:C, D

  試題解析:

  題干所述為稅務機關決定采取拍賣方式(選項A錯誤)進行行政強制執行,屬于損益行政行為(選項C正確)、行政法律行為(選項B錯誤,選項D正確)、行政執法行為(選項E錯誤)。(2)稅務機關的拍賣決定本身屬于行政法律行為,稅務機關執行該決定實際將納稅人財物拍賣屬于行政事實行為。

  3、正確答案:C, D, E

  試題解析:

  【解析1(適用于初級階段)】(1)催告書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①履行義務的期限(選項D);②履行義務的方式(選項E);③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④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選項C)。(2)選項AB屬于強制執行決定中應當載明的事項。

  【解析2(適用于高級階段)】“催告”并不直接導致行政相對人任何權利義務的得失變更,屬于通知性行政事實行為,只要催告過程中不存在違法行為、影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該行為不可復議、不可訴訟。

  4、正確答案:B, C, E

  試題解析: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解除查封、扣押決定:(1)當事人沒有違法行為(選項E);(2)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與違法行為無關(選項B);(3)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處理決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4)查封、扣押期限已經屆滿(選項C);(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5、正確答案:A, E

  試題解析:

  (1)選項B:法律未要求實施代履行應經公證或鑒證;(2)選項C:代履行的費用按照成本合理確定,由當事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3)選項D:行政機關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6、正確答案:B, E

  試題解析:

  (1)選項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信息權利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例如,本案的拒絕更正)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2)選項B:行政訴訟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3)選項C:區房產管理局屬于縣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可以作為行政訴訟被告,袁某直接起訴中川區房產管理局即可。(4)選項DE: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但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法定期限的,由被告舉證)。

  7、正確答案:B, D, E

  試題解析:

  (1)選項B:行政訴訟賠償既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根據修改后的《國家賠償法》第35條規定,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2)選項C: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6條的規定,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3)選項D:在行政賠償訴訟中,原告應當對遭受行政職權行為侵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4)選項AE: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6條的規定,(扣押的)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選項AE的設計頗為費解,考慮到“相應賠償金”的支付,以“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為前提,我們認為選項A錯誤,選項E正確)。

  8、正確答案:B, D

  試題解析:

  (1)《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屬于行政處罰,是對違章建筑行為的制裁,具有可訴性;(2)《關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屬于行政強制執行前的催告,是行政事實行為,一般不具有可訴性。

  9、正確答案:A, B, D, E

  試題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1)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其相鄰權或者公平競爭權的(選項AD正確);(2)與被訴的行政復議決定有法律上利害關系或者在復議程序中被追加為第三人的(選項E正確);(3)要求主管行政機關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責任的(選項B正確);(4)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選項C錯誤)。

  10、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E: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并參照適用規章;選項A的錯誤在于,地方性法規不是“可適用”,而是應當作為審理依據;選項E的錯誤在于“行政法規”應當作為審理依據,而非“可以參照”。(2)選項B: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3條,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并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準許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當事人在庭審過程中要求證人出庭作證的,法庭可以根據審理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準許以及是否延期審理。(3)選項C:①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原則上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不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理性;②丙公司的生產經營行為是否合法,直接決定罰款決定是否合法,是行政處罰的事實依據,應當作為本案的審查對象。(4)選項D: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書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11、正確答案:A, C

  試題解析:

  (1)選項AC:債的發生原因是指引起債產生的法律事實,包括合同、締約上的過失、單獨行為、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2)選項B:所有權消滅的原因之一;(3)選項DE:屬于原始取得所有權的方式。

  12、正確答案:B, D

  試題解析:

  (1)選項AB: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選項A的錯誤在于,合同是否有效屬于實體問題,適用“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而非“裁定駁回起訴”(裁定一般解決程序問題);如果乙主張合同有效,甲又未提出其他抗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B正確)。(2)選項DE: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中,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選項C:請求支付違約金,以當事人約定有違約金條款為前提,如果雙方未約定違約金的,應當考慮直接主張賠償損失。

  13、正確答案:A, C, E

  試題解析:

  題干所述為“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情形。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選項A);(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選項E);(3)喪失商業信譽(選項C);(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14、正確答案:A, B, E

  試題解析:

  (1)選項A:自行車因權利人張紅的指定(挑選并做了記號)而成為特定物;(2)選項BC: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同時生效;(3)選項D:本案不屬于買賣合同風險承擔問題,自行車的丟失系“安保人員疏忽大意未鎖大門”引起,并非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引起;(4)選項E:自行車已做記號,應認定買賣合同意義上的交付完成,但張紅將自行車委托商場保管,商場未盡保管義務,對張紅的自行車損失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說明】本案屬于“先交付、后保管”,還是“先付款、后取貨”,在認定上存在重大爭議;我們認為屬于“先交付、后保管,主要基于以下2點考慮:(1)從客觀事實推斷當事人行為時的主觀意愿,張紅當時完全可以選擇“明天再來買”,但他沒有這么做,表達了一個含義--“這車是我的啦”,我就要這輛車,你不能賣給別人喲;(2)本案確認交付并成立保管關系,并不違背公平正義,張紅因商場過失導致的損失可以基于無償保管關系,主張對方存在重大過失(未鎖門)而獲得補償。

  15、正確答案:A, B

  試題解析:

  (1)選項A:擔保物權不以物之利用為目的,而是以取得物之交換價值為目的,屬于價值權,也正因為此,擔保物權均具有“物上代位性”;(2)選項B:抵押權屬于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其存在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隨債權的轉移而轉移,并隨債權的消滅而消滅;(3)選項C:抵押財產,是抵押人提供的用于擔保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財產,包括不動產、不動產用益物權及動產;(4)選項D:同一財產上抵押權和留置權并存時,留置權人優先于抵押權人受償;(5)選項E:同一財產上法定登記的抵押權和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質權人受償。

  16、正確答案:B, C

  試題解析:

  (1)選項A:在物件致害責任中,“不動產倒塌侵權”、“妨礙公共通行物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不明高空拋擲物侵權”采用公平補償原則,其他均為過錯推定責任。(2)選項B: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作業人的侵權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3)選項C:《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1款“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意在明確指出網絡空間如同現實空間一樣受到法律規制,并非表明網絡侵權行為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例如,網絡用戶利用網絡非法傳播他人隱私,仍應采用過錯責任原則歸責。(4)選項D:共同侵權,探討的是數個侵權人對債權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還是補充責任的問題;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探討的是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是否以過錯的存在為要件;前者是責任大小的問題,后者是責任構成要件的問題,二者不在同一范疇,無法直接對接。(5)選項E: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受害人一方應當承擔證明安全保障義務人具有過錯的舉證責任。

  17、正確答案:C, D, E

  試題解析:

  (1)選項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均為普通合伙人,只是在“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中,其他合伙人僅承擔有限責任。(2)選項B: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的分類是針對出資人責任(而非企業對自己債務的責任)。(3)選項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這一規定說明采取這種合伙組織形式需要執行公示制度。

  18、正確答案:A, B, C

  試題解析:

  (1)選項A:合伙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2)選項B: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選項C:清算人在清算期間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4)選項D:清算人應自被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5)選項E: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經注銷登記后消滅)。

  19、正確答案:B, C, E

  試題解析:

  (1)選項BD: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作出決定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超過規定期限撤銷的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選項A:應考慮提起股東代位(表)訴訟;(3)選項D:應當考慮提起股東直接訴訟;(4)選項E:“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撤銷(見選項BD解析),“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無效。

  20、正確答案:A, C, D

  試題解析:

  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選項A)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選項C),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經清算(選項D)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1、正確答案:A, D

  試題解析: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除提交申請書外,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有關證據。具體包括:(1)破產申請書;(2)債權人主體資格證明及債權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授權委托書;(4)債權存在以及債務人不能按時清償債務的證據,如合同、借據等。

  22、正確答案:A, E

  試題解析:

  (1)選項A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2)選項CE: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行政訴訟或者刑事訴訟的效力不受破產程序的影響;(3)選項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

  23、正確答案:B, E

  試題解析:

  (1)根據教材的觀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是指對債權人會議決議的事項有贊成或者否認權利的債權人,包括“依法申報債權”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選項A錯誤)、“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選項C錯誤)、“未能”就擔保物受足額清償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選項D錯誤)、已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保證人(選項E正確)或者連帶債務人以及其他可依破產程序行使權利的債權人。(2)選項B:債權有保證擔保,并不妨礙債權人正常向主債務人追償,在主債務人的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并享有債權人會議的表決權。(3)選項C: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的,并非完全不享有表決權(例如,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此類債權人對于債權人會議研究的“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決權。

  24、正確答案:B, E

  試題解析:

  (1)選項AC:屬于專屬管轄;(2)選項D:由被告住所地管轄屬于普通管轄。

  25、正確答案:A, E

  試題解析:

  (1)選項B:起訴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特別情況下,也可以口頭形式提出;(2)選項C:未成年人也可以當原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參加訴訟;(3)選項D:訴訟時效期間經過,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不影響實體權利和起訴權。

  26、正確答案:A, B, C

  試題解析:

  (1)選項A: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2)選項B:罪行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視為自動投案。(3)選項C: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4)選項D: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認定為自首。(5)選項E: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而非“抓獲到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27、正確答案:B, C

  試題解析:

  (1)選項AB: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是前罪和后罪均為故意犯罪;梁某所犯前罪為過失犯罪,不構成累犯。(2)選項C:假釋只適用于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累犯和因“殺劫伙頭,強綁爆竹”(梁某罪行未在此范圍內)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3)選項D:緩刑適用于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梁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不適用緩刑。(4)選項E:減刑適用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對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梁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如果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人民法院應當減刑。

  28、正確答案:B, C

  試題解析:

  (1)選項A: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2)選項DE: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5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應予立案追訴。

  29、正確答案:A, C, D

  試題解析:

  (1)選項A: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2)選項B: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不需要經許可)。(3)選項C:辯護律師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隨案移送的,有權以書面形式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4)選項D: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如當時已查明的該罪的主要事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變更、解除強制措施的情況,偵查機關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等情況),并提出意見。(5)選項E: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除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且在偵查期間,否則不需要經許可)。

  30、正確答案:A, C

  試題解析:

  (1)選項B:人民檢察院接到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應當”進行調查核實;(2)選項D: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并處以刑罰;(3)選項E: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經對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的相關線索或者材料進行審查后,認為可能存在《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


  三、綜合分析題

  1、(一)正確答案:D, E

  試題解析:

  (1)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在本題中,開源公司已經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函告對開源公司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屬于通知性行政事實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2)“對當事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和“未確認、改變或消滅當事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沒有實質區別,教材在第27頁對行政事實行為下定義時,亦指出“不以產生、變更或消滅行政的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稱為行政事實行為”。

  (二)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訴的案件或者申請復議但復議機關作出維持決定,原告不服復議機關的決定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均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本題中,作出處罰決定的是甲省商務局,開源公司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應由甲省商務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三)正確答案:C, E

  試題解析:

  (1)選項A: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審查抽象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以及國家行為;(2)選項BCD: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原則要求,對超出原告起訴之外的具體行政行為,人民法院不予審查;在本題中,開源公司只是對甲省商務局的罰款決定不服,請求撤銷甲省商務局的處罰決定,故審理對象只是甲省商務局作出的處罰決定;(3)選項E: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負舉證責任原則要求,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事實問題)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法律問題)。

  (四)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先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而后方可辦理工商登記”,則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取得,是企業設立工商登記的前置程序;(2)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

  2、(一)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所有合伙人均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組成。(2)選項C:兩合公司,是指一人以上的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的有限責任股東組成,由無限責任股東對(所有)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不是兩合公司,首先并非“公司”,其次在債務承擔規則上,并不存在部分合伙人對所有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3)選項D: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出資人沒有出資額的要求;按照《公司法(2013年修正)》的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對公司股東也無出資額的要求。(4)選項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有限責任)。

  (二)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BD:陳紳基原持有出資額共計5萬元,先將出資3.4萬元轉讓給何靜(后情且不談),后又收取王建“投資款”1.6萬元,且事后補簽的出資轉讓協議轉讓額正好為5萬元,可見陳紳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已經轉讓,不具有合伙人資格。(2)選項C:“出資轉讓協議”屬于書證,可以作為證據使用。(3)選項E:陳紳基以“確認股權轉讓協議無效”(而非“確認合伙人資格”)為由起訴,適用普通管轄--原告就被告,應向被告王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出資轉讓協議”系陳紳基與王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有效協議。

  (四)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法律未規定因“工商變更登記錯誤”提起的行政訴訟適用復議前置,陳紳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B:本案財產份額轉讓是否有效,是工商變更登記是否錯誤的前提條件,應當中止審理的是行政訴訟;(3)選項C: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行政訴訟期間行政決定不停止執行;(4)選項D:行政機關的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5)選項E:行政訴訟中并不存在聽證制度。

  3、(一)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C:翟繼光與信用社之間存在兩項法律關系,一為借貸,二為抵押,前者為合同之債,后者為物權關系,均為民事法律關系;(2)選項B:《房屋買賣合同》系偽造,翟繼光與耿濤之間不存在真實、有效的買賣合同關系,該糾紛不屬于合同糾紛,是翟繼光侵害耿濤房屋所有權的物權侵權糾紛(翟繼光與耿濤之間存在租賃合同關系、房產證保管合同關系,雙方對上述兩項合同并不存在糾紛);(3)選項D:耿濤與市房屋管理局就行政確認行為發生的糾紛,屬于行政糾紛。

  (二)正確答案:A, B

  試題解析:

  《房屋買賣合同》系翟繼光偽造,偽造行為屬于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1)選項BD: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2)選項ACE: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

  (三)正確答案:A, D

  試題解析:

  (1)耿濤是否有權向翟繼光主張損害賠償:翟繼光偽造《房屋買賣合同》侵奪耿濤的房屋所有權,耿濤有權要求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2)抵押權是否有效:信用社信賴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信息,屬于善意第三人;支付合理對價(貸款)且已經抵押登記,有權主張善意取得該房屋的抵押權(或者,根據公示公信原則,翟繼光對房屋的所有權因房產登記的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因此,即使翟繼光并不是真正的物權人,善意抵押權人信用社基于對公示的信賴,仍能取得抵押權)。

  (四)正確答案:A, B

  試題解析:

  (1)選項A: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條的規定,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2)選項B:本案不屬于由人民檢察院偵查的范圍,也與軍隊、監獄、國家安全無關,應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3)選項C: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4)選項D:法律并未禁止同時提起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5)選項E: 本題耿濤是2006年信用社申請法院拍賣抵押房屋時方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2006年內即提起民事訴訟,“超過訴訟時效”不成立。

  4、(一)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1)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最低人數(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選項B錯誤);(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1/3時(選項A錯誤);(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選項D錯誤);(4)董事會(而非董事長)認為必要時(選項E錯誤);(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選項C正確)。

  (二)正確答案:A, D, E

  試題解析:

  (1)選項AC: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因此,會議通知應以董事會名義發出,董事長李某主持;(2)選項B: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3)選項D:股東大會只能對通知中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4)選項E:股東大會(包括臨時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每一名股東均有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利。

  (三)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2/3)通過。

  (四)正確答案:A, D

  試題解析:

  股東無論持股多少,均有權參加股東大會(選項D正確);限制小股東出席股東大會,使得小股東和大股東未能受到平等對待,侵犯了小股東的平等權。

  5、(一)正確答案:A, D

  試題解析:

  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納稅人財物,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以徇私不征、少征稅款罪和受人賄罪數罪并罰。

  (二)正確答案:A, D, E

  試題解析:

  (1)選項B: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個別進行”。(2)選項C:對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如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不得提起行政訴訟(可以考慮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事后申請國家賠償)。(3)選項DE: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發現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的,應當查封、扣押。

  (三)正確答案:A, B

  試題解析:

  (1)選項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2)選項B:非律師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3)選項C:辯護“律師”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4)選項D: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5)選項E: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非律師辯護人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四)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所有的“危害稅收征管罪”主觀方面均為故意;(2)選項B:逃稅罪犯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3)選項CE:逃稅罪的起刑標準為“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5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4)選項D:納稅人5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5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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