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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5-03-05 09:55:5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采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后的駕駛,如酒后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溫,冬季低溫干冷,雨季、臺風季節、低溫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臺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痹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并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并設置警戒區。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脫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并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并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尸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后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并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后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后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并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盡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并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了解人員傷害情況,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并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3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4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車輛原因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

  1.2人為原因

  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或者將一次性打火機都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打火機不可放儀表臺上。

  1.3季節性原因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的事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應急處置遵循安全為主,預防第一,防治結合的原則。

  3、組織結構與職責

  3.1組織結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小組,四個小組分別為:現場搶救組、交通運輸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

  3.2職責

  (1)現場搶救組:負責現場的傷員搶救、人員的疏散、現場保護、現場記錄和攝像、協助公安交警的處理。

  (2)交通運輸組:負責落實應急搶險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3)物資供應組: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財源和工、器具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4、預警與預防

  5、進行報告

  需報告的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員、事故現場簡要情況<嚴重程度等>。

  當值守人員接到事故報告時,應根據事故分級對事故級別進行判斷,對于三級以下事故的,由值守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向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匯報,由救援小組組長迅速展開處理;對于二級事故的,由值守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向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匯報,由救援小組組長迅速展開處理;對于一級生產事故的,由值守小組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由指揮總指揮部署救援工作。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按照重、特大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主要分為四個級別。

  6.2響應程序

  (1)三級與以下的事故響應:

  發生車輛自燃事故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法》的要求進行自救與相關處理,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4小時值守熱線。

  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按以下先后次序立刻通知相應的專項救援小組組長、后勤支援小組組長、值守小組組長。救援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將保護現場或將傷員送院等。如經駕駛員處理,白燃情況已得到控制的',救援小組組長仍需派員到現場進行協助。救援小組在控制現場的情況下,應盡快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經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結束事故響應。

  (2)二級事故響應:

  發生車輛白燃事故時,駕駛員如情況允許的,駕駛員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與公司值守中心報告。應根據日常培訓,按事故現場情況與自身情況,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按照《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案》開展險情排除與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4小時值守熱線。

  火警:119

  公司24小時應急值守為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按以下先后次序立刻通知相應的專項救援小組組長、后勤支援小組組長、值守小組組長、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將保護現場或將傷員送院等。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

  指揮部總指揮如在接到值守中心的事故報告后,認為需要對救援現場進行額外部署的,可致電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作具體安排。一般情況下,事故救援小組在控制現場的情況下,應盡快向指揮部組長匯報事故情況。如在救援過程中出現超出專項應急預案與現場處置方案所列的特殊情況、難以定奪處理辦法的,應立刻致電指揮部總指揮進行請示。

  在事故得至控制后,由車輛自燃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 3〕重大車輛自燃事故

  響應:

  發生車輛白燃事故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法》的要求進行自救與相關處理,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 4小時值守熱線。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立刻匯報指揮部總指揮與副總指揮。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與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與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

  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與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指揮部總指揮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組長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7、處置措施與步驟

  駕駛員自救:駕駛員應指揮乘客離開車輛,到安全的地點躲避。

  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

  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現場維穩:指揮部成員協助做好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穩定駕駛員、乘客情緒,做好媒體的溝通引導工作。

  具體現場處置措施見附件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行政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1 / 19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__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2 / 19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3 / 18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處理流程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4 / 18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 編制原則

  1.4.1 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 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 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 5 / 18 持幫助。

  2.2.2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 應急事故通報

  3.1 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 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 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 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 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 6 / 18 外人員傷亡。

  3.3.4 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 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 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 救援響應

  4.1 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 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 現場救援

  5.1 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7 / 18 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 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 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 善后處理

  6.1 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 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

  8 / 18 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 罰則

  7.1 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 附則

  8.1 管理與更新

  8.1.1 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 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 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6

  為防止加油站跑、冒油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加油站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組織原則:

  加油站“預防跑、冒油預案”,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堅持局部服從全局,一般服從重點的基本原則。

  2、協調原則:

  加油站預防跑、冒油工作,必須與整個加油站行政、生產、消防安全管理協調一致,防跑、冒油應急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具有權威性,能集中、調動各部門力量相互配合實施搶險。

  3、重視發生災害的程度:

  石油產品的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擴散流失、易造成火災污染環境,危害極大,應保護重點,防止擴大事故。

  4、預案使用范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加油站輸油管線泄漏搶險,凡加油站發生輸油管線泄漏本預案開始啟動。

  1.1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

  1、組織機構:

  成立防跑、冒油領導小組:

  組長:龍xx

  副組長:梁xx

  班組長:李xx

  現場安全員:梁xx

  搶險人員:林xx

  2、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組織指揮加油站跑冒油搶險小組成員及全體員工實施搶險應急預案。

  副組長:負責協調、后勤保障工作,組長不在時代替組長職責。

  班組長:負責關閉相關閘閥。

  現場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安全保衛,防止油品擴散造成火災事故。

  搶險人員:服從組長的'統一指揮開展堵漏、回收余油實施搶險工作。

  1.2搶險領導小組工作任務:

  1、領導小組實施應急工作的指揮任務,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指示要求,組織加油站防跑、冒油應急搶險預案的實施。

  2、協調各班組的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消防安全保衛、物資救援等工作。

  1.3應急物資: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5個

  防毒面具: 5個

  干粉滅火器: 5個

  泡沫滅火器:5個

  推車式滅火器:2個

  1.4、現場控制:

  1、涉及崗位工作人員立即利用應急物資、防爆設備進行收集油品。

  2、發油現場發生跑、冒油,必須立即停止發油外,車輛禁止啟動。

  3、義務消防隊立即趕到現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加油現場和罐區發生跑、冒油或操作失誤跑油必須立即清除余油,修復設備,確認無油氣及火災危險才能恢復生產作業。

  1.5、預案演練:

  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設施維護、歸位,恢復正常生產。做好演練記錄。

  1.6、接卸油品油罐發生跑油搶險控制:

  (1)、計量員立即停止卸油作業并關閉相應閥門。報告站長(應急領導小組長),并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2)、站長按照防跑、冒油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實施搶險。

  (3)、應急搶險人員服從統一指揮,利用鋁盆、鋁簸箕和棉紗收集油品。將收集油品灌裝到儲備的油桶中做好回收處理。

  (4)、現場安全員和義務消防隊加強現場監控,避免發生火災事故。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7

  車輛自燃都是突發狀況嗎?

  其實,車輛在自燃前都會有一些征兆,例如:儀表異常、車內突然出現塑料糊味或者焦糊味等異味、車頭冒煙、發動機冒煙等。如遇到上述情況時,應立刻將車停靠在安全地帶,并查明異常原因。

  哪些原因可能引發自燃?

  1、夏季長時間駕駛

  目前正處于夏季,長時間駕駛,車輛發動機在高負荷、長時間運轉下,發動機艙內的溫度會快速升高,加之艙內相對密閉,熱量不易排出,可能會導致線路軟化以及零部件加速老化,從而增加車輛自燃的隱患。

  2、油路、線路老化滲漏

  車輛自燃大部分情況都發生在發動機艙內,若車輛長期未檢修,油管線路會逐漸老化甚至破損,可能會出現滲油、漏油情況,滲漏出的燃油一旦碰到發動機艙內的`高溫部件,極易產生明火引發自燃。

  3、車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少人喜歡在車內放置打火機、香水等物品,疫情期間甚至還有人將含乙醇的免洗洗手液放在車內,殊不知,這些都是誘發車輛自燃的危險品!在陽光長時間的暴曬下,車內氣溫可能達到40°C~50°C甚至更高,這些物品很容易起火或爆炸,引發自燃。

  4、違規改裝車輛

  有部分駕駛人喜歡擅自改裝車輛,在改裝過程中,汽車的電路、油路都有可能發生變化,而不符合規范標準的非法改裝,會導致改裝車輛在電路、油路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容易發生自燃。

  如何防范車輛自燃

  做好定期常規檢查:包括檢查發動機艙油路、電路是否出現明顯破損、老化等異常;

  不將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車內;

  駕駛人盡量避免長時間在高溫下駕車。

  車輛自燃的處置

  駕駛員首先要保持清醒頭腦,根據“先人后車”的原則,首先確保人員順利逃生,然后盡量采取措施減少車輛及周圍物品損失,及時進行報警、報告。

  1、立即選擇安全區域停車,盡量避開加油站、住宅區、學校、高壓線、易燃物等人員密集或易引起事態擴大的區域。關閉點火開關、燃氣開關。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并向公司、車隊管理人員報告。

  2、在車輛后方擺放危險警告標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150米以上,一般道路50米至100米,夜間還應適當擴大警告牌放置距離。

  3、迅速確認起火原因和火勢,若在自燃初期,盡快采用滅火器給燃燒部位降溫滅火,控制火勢蔓延。若發動機艙內起火,盡量避免快速打開發動機艙蓋,以防止空氣的快速流動,引發火勢增大,可選擇從車身通氣孔、散熱器或車底側,對起火部位實施滅火。若危險化學品起火,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撲救方法進行滅火。

  4、滅火時,站在上風位置,將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噴射,由遠及近,左右掃射,快速推進。同時,也可用路邊的濕沙、濕土掩蓋滅火。若著火車輛位于長大隧道內,且無法駛出時,可使用隧道內側壁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滅火。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8

  1潛在危險:

  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立即撥打119報警;

  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9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2.3.2.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匯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并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并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盡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系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系。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后,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并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后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并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系。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并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于停車場;

  3)鐵鏟2把,位于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1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公司全部出租車輛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極易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車輛在日常使用、安裝、維護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車輛燃氣系統設備損壞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高熱,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使財產損失,人員傷亡。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綜合應急預案“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3.1 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氣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崗位培訓和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從事燃氣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燃氣車輛交接班和回場檢檢查制度,每次回場檢查使用LPG檢漏儀對燃氣車輛的燃氣系統和燃氣應急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和異常現象立即停止營運,送修理廠檢修,合格后方可營運;

  (3)維修車間嚴禁使用明火,檢修人員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加強停車場巡回檢查,在檢查中采取一看、二聞、三測,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5)集團公司屬下各單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組織員工進行燃氣車輛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2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氣車輛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對車輛燃氣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制定并嚴格執行燃氣維修車間動火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對動火現場的要求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車間內沒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動火條件,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作業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嚴禁野蠻作業、野蠻施工。如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

  (4)車載滅火器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有效。

  (5)重視人員崗前培訓,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6)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處理程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同綜合應急預案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屬下單位根據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處置。

  原則上集團公司負責Ⅰ級、Ⅱ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各事業部及所屬單位負責Ⅲ級、Ⅳ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集團公司協助處理Ⅲ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

  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該級別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單位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3.1 燃氣車輛在保修過程中發生泄漏、起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燃氣系統泄漏時,維修人員必須帶防凍手套,不可徒手觸摸燃氣氣體泄漏部位,以免凍傷皮膚;

  (2)當發生或懷疑燃氣泄漏時,切勿發動車輛,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車輛儲氣罐組合閥手動閥開關(以下簡稱:氣瓶手動閥開關),移離或壓制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火星、電焊弧);

  (3)維修人員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使用防爆專用工具堅固漏氣點連接件后,使用專用檢測設備檢測泄漏部位,確定排除泄漏后,方可恢復燃氣系統運作;

  (4)在泄漏嚴重的情況下(區域報警或經測試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的20%時)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必要時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5)當車輛起火時,維修人員要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6)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待火源熄滅后,立刻上報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和信息技術部。如火勢過大,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搶險隊。

  5.3.2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氣體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生氣體泄漏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5)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若泄漏處在組合閥上,且泄漏處已結冰,把手動閥覆蓋,此時駕駛員拿出濕毛巾,蓋在泄漏處,并不斷淋水,把冰溶解后,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6)控制漏氣后,立刻撥打電話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7)如若泄漏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并做好現場警戒安全保護工作。

  5.3.3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著火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著火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5)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6)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干粉,待火源熄滅后,立刻通知搶險中心,把車拖回修理廠。如火勢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

  5.3.4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氣體泄漏時,司機立刻關閉總電源,打開車門將車上乘客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2)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3)在車輛20米范圍外放置警告標志;

  (4)司機必須馬上向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和所屬營運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5)司機手持滅火器在車輛附近監護戒備,保護現場直至交警、搶險隊到場處理。

  5.3.5 車場停放燃氣車輛泄漏、起火應急處理

  (1)燃氣車輛泄漏應急處理

  a)護衛員發現停放車輛有液化氣泄漏時,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樓層總電源,關閉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移動電話,不可發動車輛),在車場入口處設置安全警戒線,及時通知白云集團 24小時應急拯救處理中心(電話:87786520);

  b)通知所屬駐場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取車門匙打開車尾箱,戴上防凍手套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c)泄漏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不可發動車輛,并設置警戒線,必要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求助;

  d)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要迅速從消防栓箱內拿出水帶,打開水掣不斷淋水稀釋可燃混合氣體。

  (2)燃氣車輛起火應急處理

  a)如車輛著火時,要迅速撥打“119”緊急救火電話,并向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電話:8x60)報告情況;

  b)及時通知駐場各單位,迅速撤離無關人員到安全位置;

  c)組織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盡快控制險情蔓延,努力將火源熄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

  (3)注意問題

  a)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關閉通訊設備和一切火種;

  b)做好個體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防止中毒和凍傷;

  c)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突然發生閃燃、閃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傷亡;

  d)液化氣儲瓶已發生變形時,必須馬上組織所有搶險人員撤離進退。

  5.4人員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組成員接到事故警報后,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散警戒,距事故點100米為警戒區設置警戒區域,在關鍵路口和路段設置警戒繩,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事故現場。

  (2)負責疏散的工作隊員的任務是動員、協助危險區域內的非搶險職工和外來人員疏散,告知緊急集合點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向,讓有能力行走的人員自行向安全地點疏散,并協助老、弱員工撤離至安全地點,疏散過程中盡量做到不漏人。

  (3)引導現場區域的人員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防止發生爭先恐后,互相擁擠,阻塞通道,導致自相踐踏,造成不應有的慘劇發生。

  (4)疏散警戒組隊員在組織疏散過程中發現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則立即用擔架將其轉移至安全區域,交由安全防護救護組采取適當救護措施,并由安全防護救護組迅速送至醫院救護或聯系救護車到現場救護,轉送途中及時聯系接收醫院做好準備。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導救援車輛有序進入搶險現場。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一旦發生人員受傷時,安全防護救護組的成員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救、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或現場包扎處理后,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醫院。

  現場的救護處理措施、方法:

  (1)使受傷者盡快脫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按不同受傷情況進行處理。

  (2)創傷人員。對于危重創傷,首要搶救生命;創口出血,用繃帶或止血帶壓迫包扎止血;如果動脈出血,必須把血管壓住(壓迫止血點),即壓住比傷口距離心臟更近部位的動脈(止血點),并送醫院注射破傷風預防針,作進一步醫療處理。

  (3)如果手指或腳趾全部被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斷離的手指、腳趾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骨折者首先搶救生命,而后用妥善的方法將肢體固定,若備有特制的夾板最為妥善,否則就地取材,如樹枝,木棍等作為夾板之用,也可將受傷的上肢綁在胸部,將受傷的下肢連同健肢一并綁起來。傷者經妥善固定后迅速運往醫院。

  (5)呼吸心跳停止須現場進行心肺復蘇。

  (6)待救護車到場,協助護送傷院到醫院。

  6信息發布

  同綜合應急預案“信息發布”。

  7應急結束

  (1)應急救援結束后,應派專人全面徹底檢查火災爆炸現場,確認危險已經徹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險隱患存在或次生災害的發生。

  (2)要設置警戒區,派專人值守,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做好現場保護。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2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進行,預防施工期間發生車輛傷人和緊急情況,我項目部對其作出應急響應,并實施有效應急控制,以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特制定本應急措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指揮:羅文濤項目經理18191221919指揮:張增龍項目副經理18091250191組長:蔣華斌馮衛星

  組員:安全、協調部全體成員,工程科、現場管理人員通訊聯絡組:何科(調度)

  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施工現場及辦公區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電話:120: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與響應的組織領導工作,并提供應急工作所急需的資源,全力妥善組織救護工作,盡可能把事故造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負責做好事故的調查和上報工作。

  組長職責:負責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整個現場的指揮、信息的提

  供、內外部的交流與協作、救援人員的調度與安排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工作。同時,定期組織有關對該方案的評價與修訂。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的工作,做好與事故救援部門,醫療急救部門的聯絡和聯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車輛,組織應急成員積極進行救援活動。在組長不在時,代替其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對該方案的評價、修訂。

  成員職責:在接到緊急救援的命令后,積極開展救援活動,同時及時將現場的信息反饋到應急預案組織組長,做好救援現場的重要設備、傷員的臨時搶救與保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協助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工作。有參與培訓和評價、修訂該方案的義務。

  項目部其它人員在接到命令后,有積極參與救援的義務。同時,有參與培訓、對方案的修訂、評價等建議權。

  公司質安部有協助向保險公司報警的義務。

  三、預防與預警

  1、危險點監控:

  (1)、制定并落實項目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關規定。

  (2)、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規,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定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出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保持車況良好,做到病車不出場。

  (4)、如出車途中發生險情,不能冒險行車,遵守當地交管部門和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向救援組報告情況。

  (5)、駕駛員要加強溝通與聯系,互相通告路況或遇見的險情。

  (6)、綜合辦根據具體情況派車,盡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對路況不熟的駕駛員或其它人員出車。

  (7)、綜合辦負責對車輛各配備一個有效的消防器具。

  (8)、綜合辦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專業考試,并定期對車況進行檢查。

  (9)、救援組人員必須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

  2、預警行動

  一旦車輛傷害事故發生后,按下列措施進行:

  (1)、事故車輛必須立即停車,駕駛員或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交管人員未到場前和未得到其允許前不得挪動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時應有旁證人。同時向項目部救援組報告。報告程序:首先報告副組長,如副組長不在或聯系不上,報告組長,如此類推。報告內容: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等。

  (2)、現場人員同時要在救援組未到前采取合適方法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先救人,后救財物(設備);先救重傷者,后救輕傷;先救重要財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時,先救人后滅火。

  (3)、救援組人員接到險情信號后,應迅速報告當地交通事故報警中心(122)和醫療急救中心(120)。如有火警,要向消防部門報

  警(119)。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同時,組織安排救援所需的車輛、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救援。

  (4)、如當地醫療急救人員未到時,項目部救援組應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同第2條。同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

  (5)、現場人員或救援組人員應積極配合交管部門做好現場勘察和人員、交通疏散。如有設備救援,采取的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如起吊設備時應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程》,滅火時應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質部根據車輛保險證所提供的保險報警號碼(中國人保報警電話95518)向保險公司報警。

  3、信息報告與處置

  現場施工進度及質量應在相應的時間段進行班前、班后活動,項目部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定時給施工人員進行交底,每日施工負責人要按時把現場施工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如有違規者不及時報告,項目部有權給施工人員進行嚴厲懲罰。

  四、應急響應

  1、報警與相應級別確定如一旦發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輕者,造成人員擦傷、碰傷、骨折等輕傷,車輛撞(碰)損等一般性或記錄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員重傷、車輛報廢等重大交通事故。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

  2、應急啟動:

  如在現場發現有人受到車輛傷害時啟動本防車輛傷害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1)、人工呼吸

  現場傷員可能出現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則對于現場救助人員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來進行救助。在進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將傷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將下頜角托起,使傷者暢通氣道,然后解開傷者的衣領扣、松開上身的緊身衣,解開褲帶,然后就進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對于面部出血,應用手指壓住下頜角(下巴頜)前一橫指處的血管;頸部出血,應用四個手指并攏,在頸部凹陷處可以觸及頸動脈的搏動,手指放在搏動處,拇指放在傷員頸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進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對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個手指將肱動脈壓向肱骨上,對于下肢,用雙手拇指向后用力壓迫大腿出血止血點部位(腹股溝的中點稍下方股動脈處);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壓迫同側鎖骨上窩,將鎖骨下動脈壓向第一肋骨。

  (3)、骨折處理

  現場急救的目的是防止傷情惡化,為此,千萬不要讓已經骨折的肢體活動,不能隨便移動骨折端,以防銳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膚、周圍組織、神經、大血管等。首先應將受傷的肢體進行包扎和固定,對于開放性骨折的傷口,最重要的.是防止傷口污染,為此,現場搶救者不要在傷口上涂任何藥物,不要沖洗或觸及傷口,更不能將外露骨端推

  回皮內。搶救者應保持鎮靜,正確地進行急救操作,應取得傷員的配合,現場嚴禁將骨折處盲目復位。待全身情況穩定后再考慮固定、搬運。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屬夾板,如果現場沒有現成的夾板,則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傘柄、木棒、樹枝等物代替。固定時,應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選擇夾板長度應與肢體長度相對稱。夾板不要直接接觸皮膚,應采用毛巾、布片墊在夾板上,以免神經受壓損傷。

  (4)、轉送治療

  原則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當地無條件救治,需及時轉送至條件好的醫院。轉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證輸液,減少休克發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伴有吸入性損傷者,需抬高頭部。

  4)、注意創面簡單包扎。

  5)、注意復合傷的初步處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運輸途中要盡量減少顛簸,減少休克發生可能性。

  4、應急恢復

  救援之后應針對已發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隱患的危險點再次進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類及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恢復事故發生之前的應急措施。

  5、應急結束

  救援行動完畢之后應對現場傷員進行扶持,并及時收回應急工具,關閉應急預案,應急結束。

  6、后期處置:

  (1)、應急任務結束以后,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各項設施損失的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

  (2)、為提高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的效率和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觸電應急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

  五、應急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部應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想結合、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2、應急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系統。總公司各二級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加壓泵、消防斧、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帶、防雨帳篷、應急燈、小型柴油發電機、柴油、對講機、電焊機、水泵、卷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救生衣、滅火器、滅火機、消防水帶、消防水池。

  (4)、設備:挖掘機、小型挖掘機、推土機、自卸汽車、平板貨車、液壓汽車吊、面包車、發電車、機動翻斗車、救生船、救護車、消防車等。

  3、經費保障

  應急經費用于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通過各單位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要求建立專項應急科目,做到專款專用,如應急基金等,以保障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反應中的各項活動開支。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制定的同時,還要加大對施工員工的培訓,要經常提醒他們對于遇到突發險情時應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提高他們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識。按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適時組織不同形式的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處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對公司、個人的危害,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迅速的組織應急隊員搶救受傷人員及車輛、特制定本預案。

  二、潛在的交通事故誘發因素

  1、酒后駕車;

  2、疲勞駕駛;

  3、超速行駛;

  4、未按交通規則行駛;

  5、途中玩耍;

  6、無證駕駛。

  三、廠區內外機動車輛停放、行駛安全規程

  1、車輛進入廠區后限速每小時5公里,并且按指定路線行駛。

  2、嚴禁漏油、漏水、帶病車輛進入廠區。

  3、嚴禁帶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的車輛進入廠區。

  4、車輛進入停車場時,嚴格按規定車位停車、按車長、噸位整齊有序的停放,與其它車輛保持左右xx米的'距離,避免在開離停車場時與左右的車輛發生擦碰。

  5、司機駕駛室內休息時,嚴禁將腳部,胳膊或頭部伸出兩側車窗外,避免發生危險。

  6、駕駛員在離開駕駛室時要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鎖好,避免失竊。

  7、車輛在停車場等待裝車時,嚴禁在車廂下方乘涼休息。

  8、車輛在裝車倒車時,要有副駕駛員在車廂尾部進行現場倒車指揮。

  9、駕駛員將車輛倒入裝車導向后,將手剎拉好,并把導向道左側的卡輪架放置于左邊后車輪下,防止溜車。

  10、車輛裝好后,由司機緩慢將車輛開出導向口,檢查車廂內已無人員后,方可關閉車廂門。

  四、目前控制情況

  1、員工上下班騎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并保持在每小時60公里內的行駛速度,有關市區或特殊地點,按照規定執行,員工進入廠區嚴格按照人行橫道及規定路線往返行走,對上述情況公司組織進行檢查。

  2、加強對各部門人員的檢查力度,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3、加強交通知識的、培訓增強交通意識。

  五、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組織應急人員及時到達出事現場。根據當時情況和條件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保護現場,疏散交通,方便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

  3、撥打交通肇事電話122。

  4、通知受傷人員家屬,部門負責人。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5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并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后,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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