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2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3
1、適用范圍
凡發生的由于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于本預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傷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傷2 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 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 、119 、120 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4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對公司、個人的'危害,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迅速的組織應急隊員搶救受傷人員及車輛、特制定本預案。
二、潛在的交通事故誘發因素
1、酒后駕車;
2、疲勞駕駛;
3、超速行駛;
4、未按交通規則行駛;
5、途中玩耍;
6、無證駕駛。
三、廠區內外機動車輛停放、行駛安全規程
1、車輛進入廠區后限速每小時5公里,并且按指定路線行駛。
2、嚴禁漏油、漏水、帶病車輛進入廠區。
3、嚴禁帶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的車輛進入廠區。
4、車輛進入停車場時,嚴格按規定車位停車、按車長、噸位整齊有序的停放,與其它車輛保持左右xx米的距離,避免在開離停車場時與左右的車輛發生擦碰。
5、司機駕駛室內休息時,嚴禁將腳部,胳膊或頭部伸出兩側車窗外,避免發生危險。
6、駕駛員在離開駕駛室時要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鎖好,避免失竊。
7、車輛在停車場等待裝車時,嚴禁在車廂下方乘涼休息。
8、車輛在裝車倒車時,要有副駕駛員在車廂尾部進行現場倒車指揮。
9、駕駛員將車輛倒入裝車導向后,將手剎拉好,并把導向道左側的卡輪架放置于左邊后車輪下,防止溜車。
10、車輛裝好后,由司機緩慢將車輛開出導向口,檢查車廂內已無人員后,方可關閉車廂門。
四、目前控制情況
1、員工上下班騎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并保持在每小時60公里內的行駛速度,有關市區或特殊地點,按照規定執行,員工進入廠區嚴格按照人行橫道及規定路線往返行走,對上述情況公司組織進行檢查。
2、加強對各部門人員的檢查力度,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3、加強交通知識的、培訓增強交通意識。
五、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組織應急人員及時到達出事現場。根據當時情況和條件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保護現場,疏散交通,方便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
3、撥打交通肇事電話122。
4、通知受傷人員家屬,部門負責人。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5
1、目的
廣東夏季氣溫較高,汽車自燃現象時有發生,為保障大廈停車場(庫)車輛和財產安全,一旦發生車輛自燃火警、火災時,能迅速果斷進行處理,確保車主生命、財產安全及大廈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2、各部門人員職責
2.1秩序部接報或發現車輛自燃時,立即展開滅火撲救和救援,并通知服務中心。
2.2工程部負責設施設備的保障以及事后檢查、修復。
2.3升輝公司配合秩序部做好其他車輛、物資及人員的疏散和搶救工作,事后完成現場的清理清潔工作。
2.4除必須堅守原工作崗位外的員工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聽候調遣并投入搶險救援工作。
2.5服務處負責現場指揮、協助、完成各項善后處理事宜。
3、處置程序
3.1任何員工發現車輛有焦味或冒煙時或接到車輛自燃報警時,應立即取就近滅火器迅速撲救。若火勢較小,可用手提式或推車式干粉滅火器滅火,如火較大有發展趨勢,則應用消防栓水淋降溫滅火,多淋發動機和油箱位置,防止爆炸,同時呼叫鄰近人員參與控制火勢,通知各部門緊急支援。監控中心自事發之時開始,將監控攝像頭拉近全程跟進處理過程錄像,保留相關證據。
3.2消防中心根據《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立即組織滅火和對現場進行控制,秩序部經理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緊急組織秩序員趕赴火災現場組織滅火,下達救護被困人員、疏散周邊車輛、物資、外圍警戒和交通管制指令,同時通知服務中心。如火情失去控制立即致電119火警,待消防人員到場后,配合其撲火。期間派員工到路口引導消防車,并保持各消防通道暢通。
3.3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部門趕赴現場。如火勢得不到控制,要疏散大廈內所有人員與車輛,并配合消防隊,統一指揮組織撲救滅火。消防監控中心時刻保持聯系,組織人員疏散與各崗位時刻保持警戒。
3.4就近取滅火器滅火時,要對車輛的油箱進行冷卻,對燃燒的.部位進行滅火,避免爆炸。要在第一時間準確找到起火處,并且不要隨意打開車前蓋,因為空氣進入車內反而容易助燃,在將滅火器拿到手里后再打開。
3.5如滅火器無法撲滅,立即用消防水帶進行對準著火部位進行滅火,同時對自燃車輛油箱和周邊車輛進冷卻噴撒,防止油箱爆炸和火勢漫延。
3.6對起火車輛進行撲救的同時,要對周邊車輛進疏散,有序停放到安全地帶。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搶救物資財物。
3.7火勢較大搶險時,一定要做好自我保護,防止二次意外受傷事件發生。
4、善后處理
4.1服務中心對現場進行拍照留檔備查,清點損失物資財物;秩序部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并提供相關資料。
4.2工程部搶修損壞的設施,恢復設備設施正常工作:保潔部負責清理現場。
4.3服務中心對車輛自燃撲救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及人員,申報公司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的部門及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4總結事件詳細過程及經驗教訓,上報公司。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6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后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7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8
為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車輛(學校自備車和學校租賃交通出租公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車輛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校車車況、安全性、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車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選擇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校車駕駛員。
2 .建立全校駕駛員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教工、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引導教工、學生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學校新增車輛的管理。學校增添車輛或調換車輛,選擇安全性、穩定性高,緩沖性、抗碰撞能力強的車輛。
7.學校制訂并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教師跟車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
8.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9.不準違法超載、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教工、學生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保護。
4.報市安全處、辦公室。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后12小時內作書面匯報。
5.保衛處、總務處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組織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查突發事故,以保證事故調查順利進行,防范于未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9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系、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后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0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廠內機動車輛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廠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電話: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
xx縣消防大隊。聯系電話:
xx縣公安局。聯系電話:
xx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
維護保養單位:聯系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工程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廠內機動車傾翻事故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維修單位維保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施救。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機動車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應立即采取千斤頂、起吊設備、切割等措施,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處置時,必須指定1名有經驗的人員進行現場指揮,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機動車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發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2、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發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廠內機動車輛發生事件后,采取廠內機動車輛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通過廠內機動車輛專業維修對于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八、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要配備到位,并應定期檢查裝備完好情況,安排專人保管,并明確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應急救援人員應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單位應督促維保單位在維保現場儲備數量充足的起重機械易損件及電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機械元件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更換,排除故障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1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車輛使用頻繁,分布較廣,現場作業環境和駕駛人員個體存在差異,車輛的新舊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比較復雜,可能造成的車輛傷害各不相同。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造成車輛傷害:
1)車輛駕駛員因違章操作、酒后駕車等造成車輛交通事故;
2)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
3)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維護保養不到位發生故障;
4)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遇突發自然災害等。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以減少對人體的傷害為最基本原則。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的生命,減輕傷情,并根據傷情需要,及時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設立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所在單位(項目或部門)車輛管理和安全監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層層落實執行;
3)定期分析車輛安全狀況,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保證運行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行駛要求;
4)乘車人應對駕駛員違反交通行為進行提醒和制止;
5)非專職駕駛人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人員有效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6)定期組織駕駛員對交通法規進行學習,并通過事故案例教育駕駛人員,將人為因素引發的車輛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大客車在出發前,駕駛員應對車況進行檢查,確認。
4.2預警行動
1)應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體系,組織車輛管理部門、安全部門等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起重機械的潛在危險,使隱患得到整改和處理。
2)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機械已有異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帶病上路。
5、信息報告程序
1)報警系統及程序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機構尋求支援。
2)現場報警方式
報警主要采取移動電話、對講機、口頭等方式報警。當事人或知情人應首先向現場負責人報警,同時向周邊人員呼喊,請求支援;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必須組織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同時,向上一級報告。各班組、施工作業隊、工區、項目部職能部門、項目部、分局等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定期在本單位內部發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參建人員。
3)通訊、聯絡方式
為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各單位、部門等負責人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開通,隨時接收應急救援報告和發布相關信息,充分利用電話、對講機、網絡進行聯絡;有條件的單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應急車,在電話、對講機、網絡中斷的情況下,利用車輛進行內外、上下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4)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為了救援單位及人員在最短的時間了解事故情況,及時開展救援,報警內容必須簡練、準確。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內部救援能力不足時,主要向鄰近請求協調其他單位救援。必要時,向社會救援組織發出應急救援信息,如120(醫療救護)、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1)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進行事故分級,并分為三級應急響應。
2)響應分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事故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事故時,由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處理。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Ⅳ級事故時,發生單位(部門)啟動本單位(部門)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處置。
6.2響應程序
1)Ⅰ級響應程序
當事故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由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按照如下內容響應:
a、事故單位將事故基本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接到報告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應急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c、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及時向四川省安監局、股份公司等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并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Ⅱ級應急響應
當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各救援小組成員到位,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b、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到位,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c、應急指揮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3)Ⅲ級應急響應
當事故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單位(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該機構成員必須立即到位。
b、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本單位(部門)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必要時請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門采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c、應急辦公室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應急辦公室立即向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報告事故情況,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到位,并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序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應急辦公室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6.3處置措施
1)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打開車輛示款燈;
(2)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處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發生;
(3)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避讓到右側路肩或緊急停車道內;
(4)向當地交通警察報告事故發生的實際地點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待救援;
(5)向本單位負責人和保險公司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安排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6)現場發現有人員傷亡時,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直到醫護人員到達;
(7)在做好事故緊急救援的同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信息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單位主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參與滅火、疏散停車場車輛,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
(2)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并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車上人員迅速離開車輛,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報告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
(3)失火車輛如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好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4)若發生機動車輛縱火事件,縱火者仍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隨車人員應首先制止其縱火行為,滅火自救,同時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
(5)在滅火的同時,參與滅火人員需注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機關取證;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6)機動車輛起火后,現場無法控制,應立即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為主,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的內部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共享,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服從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配。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保證設備、設施完好有效,數量合理。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后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3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進行,預防施工期間發生車輛傷人和緊急情況,我項目部對其作出應急響應,并實施有效應急控制,以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特制定本應急措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指揮:
指揮:
組長:
組員:安全、協調部全體成員,工程科、現場管理人員通訊聯絡組:(調度)
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施工現場及辦公區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電話:120: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與響應的組織領導工作,并提供應急工作所急需的資源,全力妥善組織救護工作,盡可能把事故造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負責做好事故的調查和上報工作。
組長職責:負責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整個現場的指揮、信息的提供、內外部的交流與協作、救援人員的調度與安排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工作。同時,定期組織有關對該方案的評價與修訂。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的工作,做好與事故救援部門,醫療急救部門的聯絡和聯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車輛,組織應急成員積極進行救援活動。在組長不在時,代替其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對該方案的評價、修訂。
成員職責:在接到緊急救援的命令后,積極開展救援活動,同時及時將現場的信息反饋到應急預案組織組長,做好救援現場的重要設備、傷員的臨時搶救與保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協助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工作。有參與培訓和評價、修訂該方案的義務。
項目部其它人員在接到命令后,有積極參與救援的義務。同時,有參與培訓、對方案的修訂、評價等建議權。
公司質安部有協助向保險公司報警的義務。
三、預防與預警
1、危險點監控:
(1)、制定并落實項目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關規定。
(2)、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規,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定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出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保持車況良好,做到病車不出場。
(4)、如出車途中發生險情,不能冒險行車,遵守當地交管部門和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向救援組報告情況。
(5)、駕駛員要加強溝通與聯系,互相通告路況或遇見的險情。
(6)、綜合辦根據具體情況派車,盡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對路況不熟的駕駛員或其它人員出車。
(7)、綜合辦負責對車輛各配備一個有效的消防器具。
(8)、綜合辦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專業考試,并定期對車況進行檢查。
(9)、救援組人員必須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
2、預警行動
一旦車輛傷害事故發生后,按下列措施進行:
(1)、事故車輛必須立即停車,駕駛員或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交管人員未到場前和未得到其允許前不得挪動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時應有旁證人。同時向項目部救援組報告。報告程序:首先報告副組長,如副組長不在或聯系不上,報告組長,如此類推。報告內容: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等。
(2)、現場人員同時要在救援組未到前采取合適方法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先救人,后救財物(設備);先救重傷者,后救輕傷;先救重要財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時,先救人后滅火。
(3)、救援組人員接到險情信號后,應迅速報告當地交通事故報警中心(122)和醫療急救中心(120)。如有火警,要向消防部門報警(119)。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同時,組織安排救援所需的車輛、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救援。
(4)、如當地醫療急救人員未到時,項目部救援組應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同第2條。同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
(5)、現場人員或救援組人員應積極配合交管部門做好現場勘察和人員、交通疏散。如有設備救援,采取的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如起吊設備時應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程》,滅火時應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質部根據車輛保險證所提供的保險報警號碼(中國人保報警電話95518)向保險公司報警。
3、信息報告與處置
現場施工進度及質量應在相應的時間段進行班前、班后活動,項目部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定時給施工人員進行交底,每日施工負責人要按時把現場施工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如有違規者不及時報告,項目部有權給施工人員進行嚴厲懲罰。
四、應急響應
1、報警與相應級別確定如一旦發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輕者,造成人員擦傷、碰傷、骨折等輕傷,車輛撞(碰)損等一般性或記錄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員重傷、車輛報廢等重大交通事故。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
2、應急啟動:
如在現場發現有人受到車輛傷害時啟動本防車輛傷害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1)、人工呼吸
現場傷員可能出現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則對于現場救助人員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來進行救助。在進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將傷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將下頜角托起,使傷者暢通氣道,然后解開傷者的衣領扣、松開上身的緊身衣,解開褲帶,然后就進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對于面部出血,應用手指壓住下頜角(下巴頜)前一橫指處的血管;頸部出血,應用四個手指并攏,在頸部凹陷處可以觸及頸動脈的搏動,手指放在搏動處,拇指放在傷員頸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進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對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個手指將肱動脈壓向肱骨上,對于下肢,用雙手拇指向后用力壓迫大腿出血止血點部位(腹股溝的中點稍下方股動脈處);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壓迫同側鎖骨上窩,將鎖骨下動脈壓向第一肋骨。
(3)、骨折處理
現場急救的目的是防止傷情惡化,為此,千萬不要讓已經骨折的肢體活動,不能隨便移動骨折端,以防銳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膚、周圍組織、神經、大血管等。首先應將受傷的肢體進行包扎和固定,對于開放性骨折的傷口,最重要的是防止傷口污染,為此,現場搶救者不要在傷口上涂任何藥物,不要沖洗或觸及傷口,更不能將外露骨端推
回皮內。搶救者應保持鎮靜,正確地進行急救操作,應取得傷員的配合,現場嚴禁將骨折處盲目復位。待全身情況穩定后再考慮固定、搬運。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屬夾板,如果現場沒有現成的夾板,則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傘柄、木棒、樹枝等物代替。固定時,應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選擇夾板長度應與肢體長度相對稱。夾板不要直接接觸皮膚,應采用毛巾、布片墊在夾板上,以免神經受壓損傷。
(4)、轉送治療
原則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當地無條件救治,需及時轉送至條件好的醫院。轉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證輸液,減少休克發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伴有吸入性損傷者,需抬高頭部。
4)、注意創面簡單包扎。
5)、注意復合傷的初步處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運輸途中要盡量減少顛簸,減少休克發生可能性。
4、應急恢復
救援之后應針對已發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隱患的危險點再次進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類及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恢復事故發生之前的應急措施。
5、應急結束
救援行動完畢之后應對現場傷員進行扶持,并及時收回應急工具,關閉應急預案,應急結束。
6、后期處置:
(1)、應急任務結束以后,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各項設施損失的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
(2)、為提高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的效率和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觸電應急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
五、應急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部應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想結合、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2、應急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系統。總公司各二級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加壓泵、消防斧、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帶、防雨帳篷、應急燈、小型柴油發電機、柴油、對講機、電焊機、水泵、卷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救生衣、滅火器、滅火機、消防水帶、消防水池。
(4)、設備:挖掘機、小型挖掘機、推土機、自卸汽車、平板貨車、液壓汽車吊、面包車、發電車、機動翻斗車、救生船、救護車、消防車等。
3、經費保障
應急經費用于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通過各單位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要求建立專項應急科目,做到專款專用,如應急基金等,以保障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反應中的各項活動開支。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制定的同時,還要加大對施工員工的培訓,要經常提醒他們對于遇到突發險情時應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提高他們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識。按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適時組織不同形式的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處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4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2.3.2.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匯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并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并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盡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系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系。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后,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并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后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并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系。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并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于停車場;
3)鐵鏟2把,位于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5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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