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鄉鎮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在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情況下,確保我鄉交通運輸、生產生活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轄區內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生產生活和交通運輸發生緊急狀況時適用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緊急情況是指,由于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突發事故,出現轄區大面積停電、停水、停氣;由于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路面封凍,交通中斷,導致車輛、人員流動出現嚴重滯留和擁堵;轄區重點企業由于運能不足,出現原燃料嚴重短缺或產成品嚴重積壓,導致企業面臨停產;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由于供應不足出現脫銷或市場價格上漲過快等。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銅陵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銅陵市郊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銅陵市郊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確保安全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因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同時確保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
(二)防災與救災并舉、預防為主的原則。各村、各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可能對全鄉生產生活和運輸造成的重大影響,結合本轄區、本單位、本行業實際情況,細化應急預案,落實保障措施,切實做到有備無患。認真做好工業生產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采取切實可行的管理和技術措施,提高對突發、緊急情況的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現嚴重后果。
(三)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原則。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由各村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災害的嚴重性、影響范圍、所需動用的資源等,分級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和責權范圍。特別重大問題,第一時間報鄉政府,由鄉政府報請區低溫雨雪冰凍應急指揮部協調解決。
(四)快速反應、及時有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強化應急響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有效將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資源整合、統一指揮的原則。各村、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同作戰。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處置系統進行資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時對有關人員、物資、車輛、設備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銅陵市郊區灰河鄉低溫雨雪冰凍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鄉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我鄉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各項應急工作。總指揮由鄉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鄉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鄉黨政辦、經發辦、財政所、社會事務辦、衛計辦、綜治辦等部門負責人及各村主要負責同志組成。鄉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災情發展,決定增加其他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辦公室)、生產安全組、積雪清掃組、應急救援組、物資保障組、生活救助組、醫療救治組等七個工作組,綜合協調組(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
(二)指揮部工作職責
1、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的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工作,做到統一領導、集中指揮、組織協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危害、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督促檢查應急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情況。
3、負責緊急調運搶險救災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
4、根據氣象情況成立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人員疏散、物資轉移等工作。
5、研究解決其他有關重大問題。
(三)各工作組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組(辦公室):由鄉黨政辦等組成。負責材料起草、公文辦理、會議通知、簡報與信息報送、視頻會議保障、對外聯絡、催辦督辦、預測預警信息發布、承辦領導交辦事項,統籌安排宣傳報道,及時發布重要新聞和防災避險常識,把握輿論導向等工作。
2、生產安全組:由鄉經發辦組成。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檢查企業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范應對措施落實情況。對農村公路、急彎陡坡、建筑工地、旅游景點、人員密集場所等進行重點排查,消除隱患。督查轄區棚架房(棚)、簡易房、臨時構建物、危舊房屋、校舍、鋼構廠房等場所加固和清雪掃雪工作,對無法消除隱患的,要督促屬地及時進行人員轉移并妥善安置。
3、積雪清掃組:由鄉武裝部組成。負責全鄉主次干道的除雪保暢和運輸保障工作。指導各村疏通干道等工作。組織應急搶險突擊隊伍,及時增援重點地區、路段的清掃工作。
4、應急救援組:由派出所、鄉武裝部、綜治辦組成。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強化應急隊伍集結待命,隨時參與增援災情嚴重地區搶險救災工作。
5、物資保障組:由鄉黨政辦、財政所組成。負責糧食、食用油、蔬菜、豬肉、成品油、自來水、電力、燃氣、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及時開展救災和救助工作。
6、生活救助組:由鄉社會事務辦組成。負責受災地區救災和困難群眾生活安排,保障群眾的衣食住。妥善安置滯留司乘人員和旅客生活等工作,對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脫貧戶、重度殘疾人和流浪乞討人員進行跟蹤服務。
7、醫療救治組:由鄉衛計辦組成。負責組織因災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疾病預防、藥品器械供應、監測報告等工作。
預警級別
按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影響范圍,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Ⅰ級預警:全鄉出現持續10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本鄉及周邊地區累計積雪深度超過20厘米,已經對居民生產生活產生重大影響,預測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5毫米以上。市氣象臺發布道路結冰預警信號或暴雪紅色預警信號。
Ⅱ級預警:全鄉出現持續10天以上的低溫冰雪冰凍災害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本鄉及周邊地區累計積雪深度10—20厘米,已經對居民生產生活產生較大影響,預測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0毫米以上。市氣象臺發道路結冰預警信號或暴雪橙色預警信號。
Ⅲ級預警:全鄉出現持續5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累計積雪深度5—10厘米,已經對居民生產生活產生影響,預測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市氣象臺發布道路結冰預警信號或暴雪黃色預警信號。
Ⅳ級預警:全鄉日平均氣溫接近0℃,累計積雪深度2—5厘米,預測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2毫米以上。市氣象臺發布道路結冰預警信號或暴雪藍色預警信號。
五、應急響應與終止
(一)應急響應、
1、Ⅳ級響應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達到一般級別時,鄉指揮部啟動Ⅳ級響應。主要采取下列應急行動:
(1)鄉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區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制定印發應對工作通知。
(2)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積極申請國家和省、市級資金和物資支持。
(4)組建工作隊配合區直部門應急響應措施開展先期處置,強化交通疏導,保障轄區內縣鄉主干道的安全通行。
(5)組建工作組配合區交通、住建等部門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6)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轄區內的道路和公共區域積雪。
(7)組建工作組配合區住建、科經、應急等部門組織開展相關設施和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控制危險源,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
(8)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2、Ⅲ級響應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達到較大級別時,鄉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主要采取下列應急行動:
(1)鄉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分別召開會議部署應對工作。
(2)鄉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由鄉應急指揮部向區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組報送相關信息。
(3)派出所加強治安秩序維護和道路交通疏導工作。
(4)加大道路鏟冰除雪作業力度,做好綠化樹木除雪降壓工作,及時清理路面倒伏樹木、斷枝。
(5)配合區交通局加強縣鄉公路巡查,組織應急隊伍開展彎道、陡坡等危險部位鏟冰除雪作業,保證主要交通道路暢通。對被困車輛和人員提供必要的救援,及時做好滯留旅客疏散工作。
(6)鄉財政所按規定程序及時撥付上級和區級救災資金,配合區級做好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7)鄉社會事務辦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8)鄉衛計辦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力量,及時開展受傷、凍傷人員院前急救、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9)組成工作組配合區有關部門加強糧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監測,做好貨源組織和調運準備工作。
(10)鄉黨政辦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利用微信和應急廣播等廣泛宣傳防雪防凍等個人防護安全常識。
(11)鄉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組向區指揮部、鄉黨委報告災情和應對進展情況。
3、Ⅱ級響應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達到重大級別時,鄉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主要采取下列應急行動:
(1)鄉應急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崗在位,靠前指揮。
(2)鄉應急指揮部統一調配區域內應急資源,啟用鄉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受理受災嚴重地區請求,給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
(3)組成工作組配合區里調度糧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證市場供應平穩。社會事務辦等部門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4)各中小學、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等戶外運動。
(5)鄉黨政辦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6)鄉社會事務辦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4、Ⅰ級響應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達到特別重大級別時,鄉指揮部啟動Ⅰ級響應。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主要采取下列應急行動:
(1)鄉應急指揮部6個工作組實行聯合辦公,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2)鄉應急指揮部發布全鄉抗雪防凍社會動員令,緊急動員全鄉全面開展抗雪防凍、救災搶險工作。
(3)配合區應急指揮部落實價格臨時干預措施,保障市場供應和物價穩定。
(4)鄉黨政辦廣泛宣傳抗雪防凍、救災搶險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
(5)有關部門、單位和人民團體組織志愿者行動和送溫暖活動,支援重災區搶險救援工作。
(6)配合教育局根據災情調整教學時間。必要時,實行中小學、幼兒園停課。
(7)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應急行動。
(二)應急終止
由發布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的銅陵市郊區灰河鄉低溫雨雪冰凍應急指揮部,根據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天氣發生、發展趨勢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解除預警狀態、終止應急響應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與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衛生和城市生命線系統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與各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相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動員全社會、全民共同抵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帶來的影響。
(二)應急物資保障
全鄉各單位用于鏟冰除雪或救援的各類設備、物資在緊急情況下,由鄉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
(三)資金保障
低溫雨雪冰凍應急資金和工作經費由各相關部門根據應對災害需要報請區應急指揮部研究解決。
七、災害評估
按照交通運輸、市場保障、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安全生產、醫療救治、氣象災害和宣傳等,分別協助區有關部門對因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引發的公共突發事件及次生災害進行總結評估,報區應急指揮部。
八、恢復重建
認真做好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安排,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出問題。盡快完成受損設施的修復和重建工作。加大對危舊房屋特別是居民住房、中小學校舍和公眾聚集場所的質量監管巡查力度、重點解決好倒塌和嚴重受損房屋的維修加固。制定恢復農業生產規劃。深入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做好病蟲害和疫情監測與防治。加強對受災群眾生產自救的幫扶,切實幫助農民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高受災群眾生產自救能力。認真落實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努力保障市場供應。開足馬力,保持工業經濟平穩增長。
九、獎懲
對在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事件處置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謊報,延誤貽誤處置時機而造成嚴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災資金、物資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十、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鄉鎮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由于強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干旱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災害,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御山洪災害、干旱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為鎮政府防災、保安、減災決策和山洪搶險,干旱救災提供可靠依據和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突發洪汛及干旱應急處置機制,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重慶市防汛抗旱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渝辦等文件精神。
1.3工作原則
始終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常備不懈,以人為本的方針,采取防、搶相結合。根據我鎮實際情況,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職責明確、密切配合,反應及時、規范有序,方法得當、措施果斷,干群結合、依靠群眾的原則。1.3.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1.3.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1.3.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1.3.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4防汛抗旱的分級
根據汛情和旱情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我鎮防汛和抗旱,從輕到重依次為藍色、橙色、黃色、紅色等四個預警級別。與此相對應,應急響應也分為Ⅳ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和Ⅰ級應急響應等四個應急響應等級。
1.4.1暴雨藍色預警信號(一般),同時發布防汛Ⅳ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15天,氣溫在30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2暴雨黃色預警信號(較大),同時發布防汛Ⅲ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15-30天,氣溫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3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嚴重),同時發布防汛Ⅱ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30-50天,氣溫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4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特別嚴重),同時發布防汛Ⅰ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50天以上,氣溫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抗旱指揮部成立興隆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鎮政法書記任副總指揮,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副職領導和鎮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社事辦、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城建辦、文化服務中心、社保所、國土所、派出所、電管站、中(小)學、衛生院、獸醫站、村委會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機構。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農業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2. 2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 3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2.3.1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副職領導:負責各自工作板塊的調配,積極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3.2黨政辦;負責信息收集、傳達,組織協調各部門或單位防汛抗旱工作。
2.3.3農業服務中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2.3.4社事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2.3.5應急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應急搶險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和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2.3.6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3.7財政辦: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2.3.8規建辦: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2.3.9文化服務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3.10社保所: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3.11國土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2.3.12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2.3.13電管站: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3.14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2.3.15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2.3.16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要即時處理和即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30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xxxxx)。
3.應急預防和預警機制
3.1山洪災害預警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各村和鎮屬各部門要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3.2干旱災害預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3防汛災害預警
3.3.1Ⅳ級(一般)應急響應
Ⅳ級(一般),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準備工作,學校、幼兒園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學生和幼兒安全,要及時檢查城鄉排水系統,對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房屋、地質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好排澇準備。
3.3.2Ⅲ級(較大)應急響應
Ⅲ級(較大),交通管理部門要做好強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導工作,要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雨,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危房和地質滑坡地帶設置安全警戒標識,充分做好排澇工作。
3.3.3Ⅱ級(重大)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切斷有危險的室外電源,暫停戶外作業,對處于危險地帶的單位應當停課、停業,采取專門措施保護已到校學生、幼兒和其他上班人員的安全,在做好排澇同時要注意防范可能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垮塌等災害。
3.3.4Ⅰ級(特別重大)應急響應
Ⅰ級(特別重大),應急隊伍由30人組成,其具體人員名單及其職務、職責見附表,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應急和搶險工作,要停止集會、停課、停業,做好各類突發性災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險區人員的撤離工作。如遇旱災要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進行救援。
4.預警
4.1鎮人民政府根據專業監測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經實地了解情況后,按照汛情或旱情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和危害程度,經報請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發布預警信息。
4.2根據汛情或旱情的等級、緊急程度和嚴重性,預警發布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可能發生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4個級別的汛情或旱情。
4.3預警信息的內容包括汛情或旱情的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4.4預警信息發布后,需要變更預警內容的,應當及時發布變更公告。
4.5汛情或旱情由鎮宣傳部門統一發布。汛情或旱情預警公告的發布可以使用廣播、閉路、通訊網絡、警報器、約定警報信號和組織人員逐戶逐人通知等方式,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應急搶險救援
5.1信息報送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是受理各村(居)、單位報告和向上級報告汛情或旱情的責任主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隱患,采取的措施,請求支援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汛情或旱情的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后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5.2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汛情或旱情級別之前,由事發地村(居)干部在事發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5.2.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5.2.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5.2.3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5.2.4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時,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分析評估,在事發后1小時內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5.3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接到事發地村(居)先期處置人員的報告后1小時內,根據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確定汛情或旱情的級別,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級次采取應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隊伍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發揚不怕苦、不怕累、連續作戰的優良傳統和高尚品質,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疏散群眾、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5.4應急結束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確認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得到指揮長的撤離指令后,統籌安排,撤離應急隊伍,解除預警和應急措施,轉入正常工作軌道。
6.后期處置
6.1善后工作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積極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現場清理,致傷、致殘、死亡人員的補助和撫恤,受災群眾的生活保障,災后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
6.2總結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對汛情或旱情進行及時的總結,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按要求報送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7.獎懲
7.1表彰獎勵
在處理汛情或旱情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7.2責任追究
在處理汛情或旱情中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鄉鎮應急預案3
森林防火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工作,為了確保xx鎮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安排好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預案: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警、火災,必須立即向鎮、村值班室或領導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火災情況。
二、村森林防火撲救預案
各村委會在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并要確保一名領導帶班。各村護林員要到山上巡山,村干部要到林區守路口,查火種。遇到火情要及時報告,并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干部在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立即向鎮主要領導或值班室報告火災區情況,同時向村主要領導報告火災情況,村主要領導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村干部、森林防火突擊隊員、年輕體健的群眾上山救火,撲火隊員應穿好滅火服裝,帶好滅火工具、礦泉水等物品。撲火隊員應有村干部帶領,同時要有熟悉山場地形路況的帶路,帶隊干部應即時將山場天氣情況、地形、地貌、植被、火災情況及火災發展趨勢及時向村主要領導和鎮主要領導匯報,同時帶隊領導要根據風向、地形、植被、火災發展趨勢等情況,選擇滅火時間、地點、注意滅火安全,滅火隊員至少要三人一組,及時與村主要領導、鎮干部或鎮主領導保持通訊聯系。村主要領導要有1人負責后勤保障工作,及時溝通火災情況,村里要留1-3位熟悉山場的村民在馬路旁待命,以備鎮滅火隊員來時帶隊。村主干要根據火場情況,繼續組織第二、第三梯隊人員上山救火。
三、鎮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半小時內,鎮帶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和村主要領導及鎮林業站應前往現場指揮撲救。明火延燒1小時尚未撲滅時,鎮主要領導應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現場指揮由鎮領導帶領鎮撲火應急隊伍和村撲火突擊隊及群眾在火場第一線指揮撲火。若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時,應由鎮主要領導向市政府報告請求駐軍增援撲救,同時選好向導做好帶路準備。
1、值班員:鎮值班員接到火災報告后,應即時向值班領導或鎮主要領導報告火災情況,根據值班領導指示,先通知防火突擊隊組長,再通知各組隊員(防火突擊隊員名單、電話號碼貼在值班室墻上),并做好來電記錄、通信聯絡,來、去電記錄要完整清晰,及時反饋各種信息。
2、防火突擊隊員:防火突擊隊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鎮黨政辦待命,穿好撲火服裝,帶上撲火工具,到火災現場后,聽從領導指揮,不得單獨行動,撲火隊員要三人以上一組。
3、駕駛員:鎮車輛駕駛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無條件地立即趕到鎮參加撲火工作。
4、黨政辦人員:協助鎮領導協調各方面關系,在森林火災有可能比較大的情況下,應組織鎮婦女干部做好后勤保障或協調記者可能來的采訪。
5、鎮領導:一位鎮主要領導到現場第一線參加滅火指揮工作,另一位主要領導在交通便利、通訊聯絡通暢的地方指揮滅火工作,協調各方面關系。根據火場情況,是否增調第二批突擊隊員或部隊增援。
四、撲滅林火的戰略戰術
滅火工作是一個整體,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特別是現場指揮人員,更要有全局觀念指揮防火。
1、力爭“三早”,貫徹“三打”。撲救森林火災,關鍵是突出一個“早”字,做到有火早發現,早出發,早撲滅,并且把小火當大火打,力爭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以減少森林資源的'損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頭。火頭是火場上火強度最大的部位,是影響火場全局的關鍵。在撲救森林火災時,主攻方向是打火頭,只有將火頭撲滅,這場火災才能得到控制。對于地表火和樹冠火,因其火勢十分兇猛,火頭發展極快,撲火人員只能沿著火頭兩側撲打,逐步縮小火頭寬度,絕對不可迎著火頭撲打,以免發生危險。
撲火人員必須按照火勢的變化,善于抓住有利時機,靈活運用打火方法,如夜間風小,火頭弱,或逆風燃燒,向山下燃燒時,則可集中優勢兵力,抓緊時間,快速撲打火頭,千方百計將其撲滅。在集中力量撲打火頭時,要兼顧全局,不要放棄對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進行控制,并且隨時掌握風向的變化,以防止風向突然轉變時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損失。
3、抓住有利時機,迅速撲滅林火。一般在三級風力以下,火勢不大,人員可以靠近的情況下,要把滅火人員部署在火頭前進方向的兩側抓緊撲打。當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時,速度慢,火勢弱,也易于撲滅。
4、徹底清理火場,清除余火。明火未撲滅之前,撲火人員不準撤離火場。森林火災撲滅后,應徹底清理火場,以防死灰復燃。火場清理的步驟是先從火場邊緣開始,然后轉向火場里面。對樹根、伐火,都要采用水澆、土埋、撲打、伐倒等方法徹底撲滅,否則,遇到大風,就可能復燃,造成新的火災。火場清理后,經指揮員沿整個火場邊界檢查驗收,證明無火,無煙后,滅火人員可以分批撤離火場,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員看守火場,繼續巡邏檢查,經過一定時間觀察確定已經沒有余火復燃危險時,方可全部撤離。
5、后勤保障工作。鎮和森林火災所在地的
鄉鎮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鞏固造林綠化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包村鎮領導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鎮領導實行森林防火包村責任制,并成立撲火應急隊。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動員部署和統一調度。鎮森林防火指揮長、副指揮長按照黨委、政府的要求,組織、協調、指揮全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鎮副科級以上領導森林防火職責
(1)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所掛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尤其在重點防火期,由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帶隊組織責任區有關單位分別對村森林防火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每年督促檢查不少于4次,每次督查情況要以書面形式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
(2)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村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和鎮分管領導,同時報告掛村鎮領導,鎮分管領導和鎮掛村領導獲悉火情后,要密切關注火災發展勢態,凡是未在2個小時內撲滅的森林火災,掛村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指導協調當地做好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火災撲滅后,鎮分管領導和掛村鎮副科級以上領導要積極指導協調森林火災的事后查處工作,并對查處追蹤到底,確保森林防火責任人和肇事者查處到位。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對全鎮森林防火應急工作負總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啟動鎮內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工作,指揮、調度撲救力量和物資,發布禁火令,劃定戒嚴區域,組織實施森林防火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防火值班、情況上報、撲救森林火災和火場指導、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應急工作的檢查、監督、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3、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本鄉鎮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負總責。負有組織、指揮撲救本區域內的森林火災,制定撲火預案、組織實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和決定、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等職責。鎮黨委書記和鎮長為本區域內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臺帳,內容包括會議記錄、工作安排、防火宣傳、值班記錄、火災撲救、處理結果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組織檢查,并將其納入各村年終考核內容。
4、村委會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對本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村組護林防火員以及其他兼職、專職防火員職責是制止違章用火、管理野外用火,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及時報告火情并組織當地群眾撲救森林火災。
三、應急響應
(一)預案啟動
遇有下列情況時,由事發地村委會先期處置,組織動員事發地干部群眾及時控制火勢,同時立即將處置情況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長報告,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預案。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和各成員單位履行相應職責,由指揮長統一指揮調度撲救力量和物資供應。下列情況緊急時,可授權副指揮長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1、發生森林火災3小時未撲滅、火場面積100畝以上,可能釀成或已經釀成重大森林火災的;
2、跨縣、鄉鎮行政界的森林火災或者國有林場、站發生的森林火災;
3、發生危及居民住宅或者林區內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二)應急處置總體要求
1、嚴格值班制度和紀律,在森林重點防火期內,鎮防火辦和各村委會,森林重點防火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接到火情后,立即按程序逐級報告并及時組織撲救。
2、森林重點防火期間,鎮半專業撲火隊、各村撲火應急分隊要作好充分的撲火準備,保持撲火機具良好,專、兼職撲救隊員時刻處于臨戰狀態。
3、森林重點防火期間,各森林防火人員及相關領導,不得關閉通信工具,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赴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手持對講機,保障與火場內部、各撲火隊指揮員及所在鄉鎮場的相互聯系。
4、森林重點防火期,各專業、兼職護林防火員認真履行職責,觀測、瞭望和報告火情,出現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各村委會、各責任單位要認真組織巡查,加強火源管理和火情監測。
(三)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領導和應急撲火分隊配備
森林火災撲救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應按行政區域管轄,由所在村委會負責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接到火災報告,應啟動應急預案,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應親臨現場或委托成員現場指揮撲救。火場撲救工作由參與撲救各方領導組成前線指揮小組全權負責。
(四)火災上報程序及處理程序
1、鎮防火辦在重點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一旦接到火情報告,值班員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
2、鎮防火辦要保持與火場聯系,各行政村書記、主任要了解信息來源,及時掌握火情動態,有所分工,制定撲火方案,密切注意火場發展趨勢。
3、根據現有撲火隊伍分三個梯隊,第一梯隊為本鎮的應急撲火隊(包括鎮半專業撲火隊、村、組和當地的其他單位人員組成的應急撲火隊伍),一般火災應組織本鎮的撲火隊伍撲救。第二梯隊為縣森林消防專業撲火隊。發生較大火災時,請求縣專業撲火隊應迅速出動,積極協助當地政府撲救。第三梯隊為縣民兵預備役人員和武警、消防官兵,縣各單位干部、職工。發生重大火災時,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成員單位干部職工、相鄰鄉鎮場半專業撲火隊、民兵預備役部隊、武警消防官兵等撲救力量前去協助撲救。
4、森林火災的撲救,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優先保障人員的'安全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
5、在撲救森林火災時,遇有危及公民生命、居民住宅、林區內重要設施安全時,應優先解除危險或者及時向119報告,與森林撲救聯動。
6、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少年兒童和孕婦上山撲救,已上山撲救的,立即動員其下山避讓。
7、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火場面積在100畝以上)而又無法撲滅的森林火災,應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派出增援隊伍前來撲救。
(五)撲火機具的調集
撲火機具就地調集,不足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從縣撲火物資儲備中調撥,必要時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給予撲火物資緊急援助。
(六)后勤保障工作
發生森林火災后,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根據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立即通知其做好救護、物資、運輸、安置等保障工作的準備,各有關鎮直部門應服從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工作,立即開展準備工作,不得延誤。
(七)應急結束
重大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火災完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達到“無煙、無火、無氣”后,現場指揮部向鎮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報告情況,請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批準,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四、善后工作
(一)總結評估。重大森林火災處置結束后,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評估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評估,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調查報告。
(二)善后處理。重大、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對受害群眾的救濟安置工作由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負責。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執行。
(三)應急處置經費由鎮財政解決。
五、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一)發生森林火災,鎮、村應協同當地森林公安機關和駐地林業工作站趕赴現場,調查起火時間、地點、原因及當事人,并將調查情況以書面材料在三天內上報縣防火辦。對造成森林火災的當事人,由縣林業局和授權委托單位對其處以罰款并責令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凡發生森林火災的行政村,除應負擔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的增援撲火人員發生的交通費、購置物品經費等費用外,還要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火災撲救由本村組織力量及時撲滅的村,扣轉移支付1000元;對由鎮非專業撲火隊和兄弟村支援撲滅的村,扣轉移支付20xx元;對由縣撲火專業隊和兄弟鄉鎮支援撲滅的火災發生村,扣村轉移支付3000元;發生幾次火災扣幾次。發現野外用火一次扣500元,直至扣完3000元縣下撥森林防火工作經費為止。
(三)對發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災和嚴重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的所在村委會或被縣里納入森林防火重點管理的行政村,實行一票否決,當年發生火災3起以上的村,該村書記、主任必須向鎮黨委、政府作書面檢查,取消該村評先、評優資格。
鄉鎮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預案編制目的
為迅速有效地組織開展淤地壩的防汛搶險工作,防止和減輕突發性事件造成的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預案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陜西省淤地建設管理辦法》、《吳起縣防汛應急預案》結合我鎮淤地壩安全防汛工作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淤地壩突發險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洪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減災方針,健全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種崗位責任制,積極做好全市淤地壩工程防洪搶險的各項工作;真正做到思想、組織、措施、隊伍、物資“五落實”,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動,分級管理,分級負責,服從大局,團結防洪;采取緊急搶護措施,堅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做到設防標準內洪水不垮壩,遇到超過防洪標準洪水時,全力搶險救災,盡量減少人員傷亡,把災情減小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指揮機構設置
鎮政府成立防汛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淤地壩重大險情應急處置工作,由鎮長張東任總指揮,人大主席袁治江和副鎮長齊磊任副總指揮,鎮司法所、農業服務站、文化站、派出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站、畜牧站、水庫、小學、衛生院、各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齊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3、文化站: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4、水庫: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5、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維護社會穩定。
6、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7、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8、農業服務站: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9、林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0、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1、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2、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及淤地壩搶險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淤地壩防汛預案,各村、鎮屬各單位負責人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特別對淤地壩出現水位高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由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負責;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三、預警預報系統
建立淤地壩安全防汛預警、預報機制,形成鎮政府、村、管護責任人為主要環節的預警、預報系統,分級負責,各司其職,隨時下達指令,通報汛情,傳遞信息,準確掌握工程運行情況。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村委會的主要領導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措施
當發生汛情災害后,鎮防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五、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后,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并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人武部負責所屬應急分隊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并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群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社會事務所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社會管理服務中心、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應急資金保障。鎮財政所牽頭,水庫、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三)醫療衛生保障。鎮衛生院、農業服務站等單位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后勤保障。
(五)災情核查。社會事務所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了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鎮防指。
各村委會、鎮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20人以上的搶險突擊隊,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鄉鎮應急預案6
為加強森林火災防范,提高撲火應急處置效率,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二、預防措施
(一)火源管理
1、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遇晴天鎮干部要深入村組開展宣傳,護林員要全部上山巡查。
2、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野外用火。
(二)應急準備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對物資儲備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添置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專業、半專業隊全面進入高度戰備狀態,24小時待命。
3、半專業撲火隊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開機。
4、各村實行火災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火情,必須及時上報,嚴禁瞞報、遲報火災,貽誤撲火時機。
5、鎮防火指揮部每天下午16:30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有火報火情,無火報平安。
三、應急處置
(一)森林火災處置機構
成立2個工作組:
1、綜合調度組
鎮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帶班,安排5名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負責對全鎮森林火情進行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時了解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進展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通信聯絡、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工作。
發生森林火災后,村委會必須立即報告鎮防火指揮部,鎮防火指揮部立即報告縣防火辦,并要求每小時報送一次火情。
2、火場指導組
對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威脅居民區、重點區域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縣防火辦派出火場指導組,深入火場一線,協助和指導地方撲火前線指揮部開展撲火救災工作。
火場指導一組:
略
火場指導二組:
略
火場指導組攜帶應急通信設備,及時將火場撲救情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進展情況,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增加派往火場的帶隊領導和工作人員。調派專業、其它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應急撲火隊等力量到達火場進行增援撲救,
(二)撲火原則
發生森林火災后,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立即調派半專業森林撲火隊等力量到達火場進行撲救,需縣專業森林消防隊或其它撲火隊增援撲救的,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鎮主要領導或包片、分管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靠前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1、在撲火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首先要保護群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居民點、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擊,一次性調足力量,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撲火戰術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結合,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等多種戰術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應急撲火隊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任務到人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看守火場、后勤保障、火案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責任制。
(三)撲火力量的組成
1、撲火力量的組成
撲救森林火災以火災發生的當地村級應急撲火隊為第一梯隊,以火災發生鄉鎮的其余村級應急撲火隊為第二梯隊。
2、縣內跨鄉鎮增援機動力量的組成
如撲火力量不足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請求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參加撲救及火災發生地周邊的鄉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參加撲救。
四、從嚴查處,依法追究火災責任
火災撲滅后,由鎮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業工作站對火災發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將火災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災面積及森林損失情況一一查清,對火災肇事者進行經濟處罰賠償,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責任人要按照《龍安鎮森林防火領導責任追究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鄉鎮應急預案7
為了進一步提高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建立健全救災體系和運行機制,確保災害發生時災民及時轉移安置,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鎮政府統一指揮,鎮村分級負責、密切配合的災民轉移應急領導體制。分工綜合協調的原則,各行政村“兩委”及民兵要按照預案明確的救災職能,做到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完成災民轉移任務。突出重點的原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救援工作的重點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計轉移被圍困群眾,妥善解決災民的衣食住問題。
二、轉移安置對象本預案所稱的.轉移安置對象是指因洪澇、風雹(包括龍卷風、颶風、沙塵暴等)、臺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滑坡、泥石流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村莊受淹、沖毀、危房倒塌、地質塌方、河道采沙點沖毀、在建工程受淹沖毀的災民和重大災害來襲時需要轉移的準災民。
三、災民轉移安置
(一)災民轉移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災民轉移:
第一批轉移人員:自然災害來襲時,根據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氣象部門信息,首先轉移地質災害點(壩山底村頗田地質災害點、岔里村大山塢口地質災害點、林塢村林塢口地質災害點)住危房的群眾。
第二批轉移人員:根據自然災害等級程度,及時轉移低洼易淹村莊的群眾。
第三批轉移人員:其他住危房的群眾。
(二)災民安置災民安置堅持“分散安置為主,集中安置為輔”的原則。
分散安置:根據災情,由村“兩委”及民兵組織災民轉移到相應的安置戶安置。集中安置:根據災情,由村“兩委”及民兵組織災民轉移到各村避災安置點(村辦公樓和大會堂)和xx鎮避災中心安置。(地點在鎮敬老院)。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鎮政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災民轉移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鎮衛生院醫護人員、xx派出所民警等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民政辦,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時,準災民、災民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各行政村相應成立由村民委員會主任任組長的災民轉移安置工作小組,負責本村的準災民、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工作。鎮政府災民轉移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長:副組長:成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
五、應急保障
1、根據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及氣象部門的信息,在自然
災害來襲前,鎮政府通過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會議、電話、廣播、人力等多種通知方式及時發出轉移受災群眾信號,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并第一時間內上報上級單位。
2、xx鎮衛生院醫護人員組成臨時衛生救護隊,負責做好災民的醫藥衛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確保救災藥品及時到位,做好災民飲用水的檢查和水源保護工作。
3、轉移安置的災民伙食由安置點負責供應,災民生活用品由鎮政府統一發放。
4、鎮政府災民轉移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抗災救災、災民轉移安置的綜合協調工作,依據水利、氣象預報的雨情、水情綜合分析研究,及時掌握災情和發展趨勢,并按規定程序向上一級報告災情,同時做好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加強使用和管理;組織交通、供電、電信等部門相關人員,負責災區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對自身無力搶修的,應第一時間上報上級單位。
5、各行政村必須無條件服從撤離轉移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或沒有及時組織轉移安置災民,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
避災中心工作人員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避災人員服務。做到態度和藹、耐心細致、熱情周到。
2、引導避災人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克服困難,安心居住。
3、經常與避災人員保持交流,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和健康狀況,防止突然事件的發生,確保中心穩定。
4、杜絕一切隱患,確保中心安全。
5、為避災人員提供食宿。
6、做好入住避災中心人員的登記和接待工作。
7、加強避災中心的物資管理,同時做好物資發放和登記工作。
鄉鎮應急預案8
各村委會、鄉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預案規定,做好動物防治和離流感應急防控所需經費、物質、設備、技術等儲備。重大動物和禽流感疫情一旦發生。各村委會和有關單位要動員各方力量,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特別防疫部門要按照“早、快、嚴、小”原則,根據本預案規定,在鄉政府的統一指揮下,能力協作,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控制和撲滅疫情。
一、疫情分級
1、參照《縣重大動物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應急預案》中的疫情分級。
2、建立疫情網絡和疫情報告制度。各村養殖戶所養動物、家禽出現死亡現象時,養戶應及時向村干部報告,村干部應及時向鄉防控指揮部或動物防疫機構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死亡動物和家禽,不得擅自越級上報,更不能將病死畜禽作吃用。必須深埋無害化處理。組建動物疫情監測網絡(后附疫情監測人員名單)
二、組織體系
(一)指揮系統
1、為加強對全鄉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成立重大動物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揮部。
2、鄉防治重大動物疫情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全鄉重大動物和禽流感預防控制工作。決定、啟動和停止應急預案、決策重大事項。鄉畜牧獸醫站具體負責收集、分析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有關預案建議,指導監督各村和有關單位落實預案。
3、各村委會主任為第一責任人,也是疫情監測員。及時收集和向鄉防控指揮部或獸醫站反映本轄區的疫情,負責組織領導本地動物和禽流感疫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二)部門責任
1、畜牧獸醫站:
(1)及時組織動物防疫,開展疫情控制,作好疫情監測、預報、調查,迅速對疫情作出評估,并及時將畜禽疫情向鄉、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2)急速診斷疫、劃定疫區、疫點、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議,并組織實施。積極參與對疫點內動物撲殺和畜禽及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和消毒工作。
(3)組織對威脅區畜禽實施強制緊急接種免疫,對易感畜禽及畜禽產品實行嚴格檢疫和監督管理。
(4)評估疫情處理所需資金,提出資金使用意見,做好對疫區、疫點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鄉財務根據疫情,按照國務院確定動物防疫經費保障機制和財政部、農業部制定動物疫情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安排應急防疫經費的落實管理和監督。
3、民政所負責疫區受災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4、公安派出所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疫點內動物的`撲殺,加強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5、工商根據對疫區的封鎖范圍,關閉疫區內的易感畜禽及其產品交易市場。
6、衛生院協調做好疫情調查、診斷、消毒和防止人感染等工作。
三、應急反應
鄉防治重大動物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揮部接到可疑疫情報告后,就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必須及時派人趕赴現場,了解疫情發生情況,召集指揮機構成員會議通報疫情,分析疫情發展趨勢,封鎖疫點,同時將疫情按規定迅速上報。對相鄰鄉鎮發生疫情應及時通報,并積極做好防范。
四、保障措施
通過學習、培訓增強動物防疫人員與村防員的業務素質,提高對各種動物疫情診斷能力。按行政村劃定防疫區。以防為主,以經常性防疫與突擊性防疫相結合,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動物疫病的發生。
五、疫情管理
各村(居)、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及《江西省動物防疫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發生疫情后,要通過疫情報告體系逐級上報。未經農業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和通報疫情,對別有用心、造謠惑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應急反應的技術措施,按照國家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反本預案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本預案自下達之日起實施。
鄉鎮應急預案9
為積極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本鎮春節期間平安穩定,讓全鎮人民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春節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劉玉梅、段煉
副指揮:張保良、田芝敏
成員:當日值班人員
指揮部下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以下稱安全事故應急辦)、現場處置組、監督檢查組和綜合保障組。
二、預防、預警
1、事故預防
對轄區內相關企業、糧食倉庫、市場、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館等管轄領域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排查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建立救援物資、救援隊伍等應急資源信息檔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組織應急演練。
各相關企業、糧食倉庫、市場、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館等要對本單位、本行業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制定應急預案,并報安全事故應急辦備案。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信息監測與報告
幫助各相關企業、糧食倉庫、市場、超市、家庭旅館等管轄的領域加強對危險源的監測,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險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應急救援的前期準備工作。
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簡要經過以及事故現場情況等;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定,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器材等;
(6)報告人、報告簽發人、聯系人等。
3、應急報告
相關企業、市場、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館等單位或行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對其事故國家有關部門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4、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
接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本鎮按規定上報。對于較大(Ⅲ級)、一般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應急辦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控制好現場,了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向指揮部報告情況。
5、啟動應急預案
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匯總有關信息,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6、下達處置指令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7、實施應急處置
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依據職責開展工作,同時要注意加強協調,配合有關部開展應急救援,遇有新情況要及時調整工作方案,并向安全事故應急辦報告。
8、終止應急處置
各工作小組應急處置結束后,向安全事故應急辦報告,經應急辦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報請指揮部下達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9、調查和恢復重建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理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應急措施
1、春節放假期間,春節值班人員及領導小組人員的手機要求24小時保持通暢。春節值班人員不得離開碭山。
2、遇有事故向春節值班領導報告。
四、急救電話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五、應急響應
1、發生事故時,迅速向上級報告;
2、迅速向有關部門報警;
3、按安全應急預案計劃實施搶險;
4、做好應急情況處理記錄。
鄉鎮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證重大突發事件期間我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有效預防和控制市場異常波動,確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承德市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結合本縣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而引發貨有可能引發的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系嚴重失衡,在一定范圍內造成價格猛漲或供應斷檔、脫銷,從而影響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市場供應應急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監測、及時反應和處置得力。
2.市場異常波動的監測報告及確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以下簡稱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因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引起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導致一類以上的商品價格一周內上漲30%以上或出現較大面積商品脫銷。
2.1監測的主體、對象和內容
1、監測主體:縣商務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及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2、監測對象: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食鹽、食糖、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點供應企業、商場、超市和蔬菜批發市場。
3、監測內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給、銷售和價格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市場動態及走勢,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所面臨的的緊張或危機程度。
2.2監測報告制度
縣商務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列入全縣市場異常波動監測預警范圍的監測對象,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報送有關數據及市場情況。各監測點原則上堅持日監測、周報告制度,必要時啟動日監測、日報告制度。
2.3市場異常波動分級
食鹽市場異常波動級次劃分及應急工作,按照我縣食鹽應急有關規定執行。糧食、食用油市場異常波動級次劃分及應急工作,按照我縣和市、省、國家糧食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劃分為三個狀態級別:
(一)一級狀態。市場異常波動在全縣范圍內出現生活必
需品大量集中搶購、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二)二級狀態。市場異常波動在縣內較大范圍或主城區、部分鄉鎮出現生活必需品大量搶購、脫銷斷檔、價格大幅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三)三級狀態。市場異常波動在鄉鎮范圍內或集貿市場出現生活必需品大量搶購、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上述生活必需品價格波動不包括時令蔬菜、水果等因季節、氣候變化所引起的規律性正常波動。
2.4市場異常波動的確認
發現市場異常波動后,相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調查核實、確證,核實確證后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并抄報有關主管部門,經縣政府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
3.組織機構、部門分工及指揮系統
3.1應急組織機構
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為加強對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建立分工負責、配合協調的工作機制。
3.1.1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
縣政府成立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發生時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調運和投放工作。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廣播電視臺、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糧食、物價、工信)、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力和石油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負責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內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在預警狀態下,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和聯系制度,協調市場供應的有關問題。
3.1.2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部門具體承擔監測、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信息,分析、預警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發展態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協調生活必需品生產、銷售、運輸和儲備所需資金、物資和人員,組織、協調、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完成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信息組、市場供應組、支持保障組和市場監管組,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工作人員組成,履行相應職責。
3.1.3各組工作職責
(1)綜合信息組:承擔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綜合文字工作,協調辦公室各組相關事宜;負責有關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外輿論宣傳,穩定人心工作;負責信息傳遞及文件管理工作。
(2)市場供應組:負責組織和協調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銷售工作。
(3)支持保障組:負責組織和協調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銷售所需的資金、能源和交通運輸。
(4)市場監管組:負責監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3.2部門分工及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委網信辦:負責指導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網絡輿情監測應對工作,協調做好負面信息處理。
(3)縣廣播電視臺:負責廣播電視的跟蹤報道和輿情引導等工作。
(4)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部門負責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監測、市場供應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部門銜接及市場調控工作。發改部門負責及時協調應急處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綜合運輸協調、保障電力、石油等能源供應。糧食部門負責組織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定點加工,綜合協調糧油等重要商品儲備的動用和投放,并協調組織各應急供應網點做好應急糧油供應工作。物價部門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價格監督管理工作,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工信部門負責食鹽的調撥、縣內外食鹽的調入和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市場應急需要,及時將合格的食鹽運送到批發單位、零售單位、食品加工企業和社會集團用鹽單位保障市場供應。
(5)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生活必需品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及時依法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6)縣財政局: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事項所需的合理費用及時到位,按預算級次提供資金支持和補償。
(7)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根據調運方案,及時組織應急生活必需品的運輸,以維護市場穩定。
(8)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負責根據市場需求,及時組織農產品、畜產品的生產、供應,負責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發布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
(9)縣衛健局:負責組織突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
(10)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市場監管,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依法打擊和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借機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活動,努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和計量、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認真的監督管理。
3.3指揮系統的啟動
縣政府批準啟動預警后,縣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辦公室人員在預警后4小時內集結到位,立即投入市場供應工作,辦公室各職能組啟動工作程序,履行相應職責。
4.應急控制措施
在突發事件引起異常波動的情況下,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控制:
4.1輿論宣傳引導消費
縣委宣傳部及時組織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按照有利于穩定人心、穩定市場的原則,及時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情況,為媒體記者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消除消費者恐慌,正確引導消費,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4.2組織貨源保障供應
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指定單位對生活必需品進行采購加工,保障市場供應。
4.3異地引進調劑貨源
組織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
4.4儲備物資投放
首先動用縣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縣儲備物資不能保證應急供應的情況下,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市級物資儲備。
4.5相關配套設施
按照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前的合理價格緊急調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6價格干預定量銷售
情況特別嚴重時,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對生活必需品實行價格干預和定量銷售制度。
5.應急保障措施
5.1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必要時對生活必需品實行定點生產、定點儲備、定點銷售制度。
5.1.1定點生產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負責確定縣內重點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業和儲備庫作為定點供貨單位。
(2)豬肉。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確定全縣生豬活體養殖場作為貨源基地,定點屠宰廠作為肉類加工供貨單位。
(3)雞蛋、奶制品。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確定重點蛋雞養殖企業和乳品加工企業作為貨源供應基地。
(4)蔬菜。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組織重點蔬菜生產基地,作為蔬菜生產供應基地。
5.1.2定點儲備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負責確定重點糧油應急儲備企業為定點儲備單位。
(2)食糖。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負責經營食糖的重點流通企業作為全縣定點儲備單位。
(3)豬肉。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確定生豬活體儲備場、肉類冷藏企業作為全縣定點儲備單位。
(4)雞蛋、奶制品。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確定縣內重點蛋雞養殖企業和乳制品加工企業作為貨源基地。
(5)蔬菜。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負責,由于蔬菜保鮮期短,不宜長期儲存,根據“菜籃子”縣長負責制原則,我縣蔬菜的應急儲備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協調縣政府做出安排。
(6)食鹽。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工信)負責。縣鹽業專營公司作為縣食鹽儲備單位,合理布局儲備庫點,具體做好食鹽承儲工作。
5.1.3定點銷售單位
(1)面粉、大米、食用油。將全縣商場及大型超市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2)豬肉、雞蛋、食糖、食鹽等生活必需品。將全縣大型商場、超市及重點農貿市場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3)蔬菜。從縣內蔬菜基地和農貿市場統一調配。
5.2縣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5.3縣發展和改革局、電力、石油等部門及企業對各定點單位所需熱、電、油等能源供應,要優先安排,滿足需求,不得停供、限供。
5.4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調運方案,建立應急商品鐵路、公路運輸“快速通道”,不得亂設關卡進行檢查,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對各定點單位所需物資的調運,要優先安排。及時發運,保障運力。
5.5市場異常波動應急保障資金,由縣人民政府通過財政預備費等渠道解決。應急商品儲備、應急基礎數據庫建設及運行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列入部門預算。按照政府指令組織調運、投放應急商品發生的各項額外費用,由縣財政合理補助,以形成快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市場調控機制。
6.其他事項
6.1縣級市場異常波動重點監測單位
永輝人和超市有限公司豐寧分公司
豐寧滿族自治縣寬廣超市有限公司
承德北雁商城商貿有限公司
豐寧滿族自治縣農貿城
豐寧滿族自治縣浩翔商貿有限公司
6.2獎勵與責任
6.2.1對在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機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謊報、知情不報,或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政府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預案更新與管理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預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據情況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本預案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應急預案1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了切實做好洪澇災害的防御工作,實現防汛工作提出的確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干線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標,做好洪水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洪水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全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和《廣安市廣安區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洪水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水災害包括:河流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不斷提高防汛工作現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災害工作實行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以防洪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御洪水災害工作按照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洪,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抗洪工作。
有關行業(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業(單位)抗洪工作。
2.1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御洪水工作,下設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武裝部。
2.1.1鎮防指組織機構。觀閣鎮防指由黨委書記任指揮,由副書記、副鎮長、鎮武裝部部長、鎮派出所副所長、鎮安辦主任任副指揮。
2.1.2鎮防指防汛工作職責。貫徹落實省、市防指和廣安區委、區政府有關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規、制度和指令,組織制訂全鎮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災情、工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六大組分工職責是:
1、運輸保衛組。
(1)成員單位有鎮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門。
(2)職責是按防汛指揮部領導要求抽調一定數量的防洪搶險車輛,運送搶險人員、物資和撤離群眾;保證公路暢通無阻;維護好交通秩序和受災地區社會治安,保護重要部門和基礎設施安全。
2、物資供應組。
(1)成員單位武裝部和民政所。
(2)職責是優先安排和儲備好抗洪搶險物資,保證物料供應,以備鎮防指及時調用。
3、抗洪搶險組。
(1)成員單位有武裝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門。
(2)職責是為鎮防指組建一支抗洪搶險機動隊伍,同時要組織好自身搶險
隊伍,所有搶險人員要自備工具。
4、生產救災組。
(1)成員單位有武裝部、村建、民政、衛生等部門。
(2)職責是負責調查、統計、上報災情;組織受災恢復生產和搞好救濟工作,搞好醫療救護和治療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5、后勤保障組。
(1)成員單位有鎮財政所、民政所、供電所。
(2)職責是:及時安排和下撥防汛搶險物資和資金;保證受災地區的糧食和其它食品的供應;保證受災地區正常供電,及時搞好搶險用電線路的架設,準備好搶險用電設備。
6、宣傳綜合組。
(1)成員單位有觀閣鎮宣傳文化中心、廣播站等部門。
(2)職責是搞好防汛宣傳、宣傳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通過宣傳教育,鼓舞廣大群眾積極投身到防汛工作中來。
2.1.3鎮防辦職責。承辦鎮防指的日常工作,貫徹區防指決定,按照要求組織全鎮防汛工作,指導、督促全鎮及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導、檢查、督促防山洪災害預案,負責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與計劃及使用監督,負責
防汛物資的計劃、儲備、調配和管理,組織、指導防汛機動搶險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鎮防汛指揮系統建設與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揮中心沿河各村委會必須設立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工作。村級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應急分隊由本村委會抽調各生產隊精干勞動力組成。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警級別及發布
3.1.1依據洪水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依次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
3.1.2預警級別堅持動態確定原則,根據洪水災害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1.3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要以各級政府的名義,通過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和警報盲區,應當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預防預警信息
3.2.1氣象水文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水災害時,防汛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流發生洪水時,積極聯系區水文部門,雨情、水情應在1小時鐘內報鎮政府,為鎮人民政府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2.2洪水災情信息。
(1)洪水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水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洪水受災情況,防汛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區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水災情。
3.3預防預警行動
3.3.1預防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堤防、碼頭、村級公路等各類基礎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地方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排水通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沿河各村防洪應急預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碼頭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村分別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按標準儲備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
(7)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渠江河邊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鄉鎮應急預案12
為預防青少年兒童突發溺水事故,確保我鎮防溺水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防溺水工作應急預案。
一、預防方法、安全教育
做好做實防溺水“七不兩會”教育,讓“七不兩會”教育扎根學生內心深處。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邊玩耍嬉戲;
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
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不到無安全設施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盲目下水施救;
暴風雨天氣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漲時不強渡強涉。
發現險情會互相提醒、勸止、報告,會基本的應急自救、求助、報警方法。
二、加強檢查、防患未然
督促學校防溺水知識教育。各學校必須將《關于防溺水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簽名回執單回收統一留存,作為事故責任倒查依據。周末或節假日前,學校或班主任要利用微信、短信等家校溝通方式發送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家長和監護人履行好孩子的看管職責,加強學生在校外期間的監管,時刻保持對孩子的安全風險管控。暑假期
間,各學校要在高溫、多雨等溺水事故易發期,利用電話、QQ或微信等方式向學生或家長進行防溺水教育宣傳。
各村(居)在事故易發地點設立兼職防溺水監督管理員,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水域的巡查。各村(居)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警示標識設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工作,特別是在發生過溺水事故的溝、河、塘等區域,要設立警示牌,增強直觀警示效果。
讓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學生放學后、雙休日、節假日的安全管理,提高家長的安全監管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做到“知去向、知事由、知同伴、知歸時”,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在學生當中形成互相監督,及時反饋的信息通道,如發現有玩水的同學要及時制止,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和家長配合進行批評教育。
實行防溺水信息零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安全動態,了解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各村(居)應予高度重視,明確安排好具體人員及時填寫上報。
健全完善防溺水事故分析研判制度,準確把握學生溺水事故的規律和特點。鎮、村兩級要成立防溺水巡邏隊,大力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防溺水安全巡防工作。
三、及時處置、科學施救
如果青少年兒童因游泳而發生溺水事故,第一個發現者應立即呼救并設法營救,并撥打110報警,同時及時向鎮政府報告(聯系電話:xxxxxxxxxx)。
接到青少年兒童溺水的報告后,鎮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學校、派出所、醫療機構、村兩委成員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并立即向鎮主要領導匯報。
動用一切器材對溺水者進行營救,給溺水者做人工呼吸,盡快救醒溺水者,減少傷亡程度。
第一時間通知溺水者家長。
盡快將溺水者轉移到附近的醫院去治療。
如果發現溺水者死亡,依據相關程序如實地向上級報告說明死亡具體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如屬責任事故,將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鄉鎮應急預案13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按照X鎮森林
鄉鎮應急預案14
為積極做好我鎮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范應對工作,全面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婁底市關于做好本輪寒潮大風、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災減災工作的緊急通知》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水洞底鎮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顧 問:宋 磊
組 長:肖 潔
副組長:周新建 周資桃 胡洪文 黃忠
成 員:曾勤勇 胡光陽 龍棟磊 陳暉 李廉龍
及各部門站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黨政辦,由黃忠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楊、張宇、鄧志明、康東、付翌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全鎮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對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和督查,聯系電話:0738-461xxxx。
二、工作目標
(一)保障道路暢通。要切實保障公共交通暢通,不得因極端天氣而出現公共交通斷線、停開和無序情況。對鄉村公路要實施分片包干負責,做好路面加固除險、鏟雪除冰、及時除障等三項工作。加強鄉村路況巡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抓好交通運輸組織,保障物資運輸暢通。
(二)保障物資供應。要千方百計保障居民生活物資,
尤其要做好蔬菜、食品、燃氣、燃油等群眾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嚴厲打擊哄抬物價、擾亂治安行為,確保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三)保障安全有序。要把確保安全有序作為抗擊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重點切實抓好。突出抓好電力、通信、電視、自來水等管網安全,消防、交通、房屋建設安全,社會秩序穩定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確保不發生因災害天氣造成的責任事故。
(四)保障群眾生活。要切實安排好困難群眾的生活,尤其要重點抓好農村五保戶、危房戶、困難戶、街頭流浪人員等特殊人群的生活保障,確保不發生因災傷亡、凍餓傷亡,堅決杜絕群死群傷事故。
(五)保障防災到位。確保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業防災到位,將損失降到最低。
三、工作安排
根據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對工作的重點,設立道路交通疏導組、特困居民救助組、水電供應維護組、物資保障組、安全生產組、應急搶險組、防災救災組、鎮區環境維護組、信息宣傳組等九個專項工作組。
(一)道路交通疏導組
組 長:周資桃胡光陽
副組長:曾耀飛 楊建軍 熊芳
責任單位:綜治辦、公路站、派出所
主要職責:
1.組織鎮村干部和社區居民清除鎮村各路面的積雪、冰塊等,開展交通巡邏,確保交通安全暢通;
2.加強重點道路的值勤和指揮,確保安全暢通;
3.組織清掃主要交通干線的積雪、冰塊和灑鹽除雪工作;
4.加強干線公路的基礎設施維護工作,做好道路滯留車輛的疏導工作。
(二)特困居民救助組
組 長:龍棟磊
副組長:李嫦 聶雙清 易銘哲 謝曉望
責任單位:民政室、衛生院、婦聯、團委
主要職責:
1.及時解決群眾基本生活救濟問題,確保冰凍引發災害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醫療保障;
2.認真做好災情的'統計、核查、上報工作;
3.抓好衛生防疫工作。
(三)水電供應維護組
組 長:李廉龍
副組長:童國珍鄧星紅
責任單位:水利站、供電所
主要職責:
1.負責確保電力的正常供應,做好電網的應急搶修和除冰工作和醫院應急供電保障工作;
2.負責確保自來水的正常供應,做好自來水管網防凍和搶修、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四)物資保障組
組 長:周資桃
副組長:李朝紅
責任單位:財政所、民政室、林業站、畜牧站
1.做好全鎮油米肉菜等生活物資供應的調度保障工作;
2.做好物價穩定工作;
3.認真做好救災和搶險物資的籌集、調度。
(五)安全生產組
組 長:黃忠
副組長:張宇 肖球輝 童雄耀 肖菊平 鄧冬生
責任單位:應急管理站、企業辦、國土所、水洞底中學、新禾中學
主要職責:
1.組織排查消除各建筑冰凍等安全隱患,抓好工業企業及加油站、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2.抓好校舍除冰和學生防凍保暖工作,抓好校園和校車安全工作。
(六)應急搶險組
組長:周新建
副組長:曾耀飛 童禮
責任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城建辦、整建辦、民兵應急分隊等單位。
主要職責:組建應急搶救分隊,遇有突發性事件,迅速奔赴事發現場組織搶險和救援。
(七)防災救災組
組 長:黃忠
副組長:童國珍 謝治平 王國華 李楊芳
責任單位:水利站、林業站、畜牧水產站、農技站
主要職責:
1.抓好鎮域中心、公路兩側綠化帶和花卉苗木基地的防凍除冰保林工作;
2.抓好經濟林和蔬菜等經濟作物的防凍指導工作;
3.抓好養殖戶和家畜家禽的防凍指導工作;
4.抓好水利基礎設施的防護工作;
5.抓好農林業防凍補損的技術指導工作。
(八)鎮區環境維護組
組 長:胡洪文
副組長:劉桂源 曾錚貴
責任單位:城建辦、整建辦
1.組織鎮村干部職工和社區居民清理街道冰塊積雪,確保市容市貌整潔;
2.確保鎮區環衛設施正常運轉,排查消除各建筑冰凍等安全隱患,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出行方便。
(九)信息宣傳組
組 長:曾勤勇
副組長:李楊 童琦 童海鵬
責任單位:黨政辦、組織室、文化體育廣電站
主要職責:
1.組織做好防凍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
2.大力宣傳防災抗災知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低溫雨雪天氣持續時間較長,覆蓋范圍廣,且正值元旦來臨時期,對人民群眾的安全和生產生活將造成較大影響。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層層落實防災減災責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最大程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加大宣傳發動。要及時掌握氣象部門對災害性天氣過程的監測、預報工作,利用有線電視、宣傳車、短信平臺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廣泛公布災害預警信息和簡明防災避災辦法,積極動員全鎮人民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對此次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進行正確輿論引導,避免群眾出現恐慌情緒;對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要全程跟蹤,積極報道各單位和部門工作進展情況。
(三)明確工作職責。鎮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調度安排全鎮的應對工作。綜治辦、民政室、應急管理站、城建辦、交管站、派出所、供電所、自來水廠、衛生院、民兵應急分隊要各自準備應急力量,以備隨時調配;農技站要加強對農業生產抗災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各單位在收到災害天氣預測預警信息后,應及時通知受影響的群眾,做好防災避險準備,遇到災情和突發事件,及時向鎮值班室報告情況。各村(社區)對五保戶、特困戶、危房戶的普查登記即時啟動,并立即落實應急救助人員和方案,具體名單于12月25日報鎮黨政辦。各村(社區)負責安排好應急鏟車一臺,在發生緊急狀況時隨時投入應急救災,服從鎮統一調度指揮。
(四)加強應急值班。各村(社區)、各單位負責人要深入一線了解情況,轉變作風,加強服務。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2 4小時值班制度,各單位、各村(社區)值守人員要2 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冰凍雨雪氣象預警未解除之前,各村(社區)、各單住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原則上不得外出。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情況,加強對預警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進一步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強化信息報送手段,提高信息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積極妥善處置,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實行信息一天一報制度,各村(社區)、各單位于每日下午16: 30時前將本村(社區)、本單位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情況報鎮黨政辦。
鄉鎮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縣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亳州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及《渦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渦陽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渦陽縣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以及相鄰縣發生的,對我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由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現象并發引起的自然災害。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機制,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各級黨委、政府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對災情統計上報,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科學快速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3)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資源共享、協同應對,確保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4)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各級黨委、政府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職責。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根據形勢研判或災情發展,由縣政府決定成立渦陽縣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臨時,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應急救災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辦相關副主任、縣應急局主要負責同志和武警渦陽中隊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為:縣應急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委、縣教育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商務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武警渦陽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渦陽火車站、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供電公司的負責同志,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縣應急指揮部根據災情發展,決定增加其他成員單位。
縣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研究解決預防和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指示;督促檢查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災害防御及應對處置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和應對處置工作情況,并視情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建議或決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與終止;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2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為縣應急指揮部的臨時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局局長兼任。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落實指揮部的各項任務;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協調制訂具體應急措施并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災害損失及影響評估;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負責提請縣政府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負責臨時指揮部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組成及職責
(1)縣應急局:負責組織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發展態勢進行會商和綜合研判,加強監測預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較大以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協調救災裝備。
(2)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和組織全縣主流媒體及時對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處置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3)縣發展改革委:積極爭取上級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資金,做好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等工作;開展災區價格監測,保障災后市場價格基本穩定。按照指令緊急采購救災物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物資調運;負責向災區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糧油的應急保障工作,確保市場供應充足。負責全縣石油、長輸天然氣管道的隱患排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強化管道沿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和防范,切實維護管道設施安全;落實縣級應急消殺類藥品儲備。
(4)縣教育局:負責部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各地教育部門根據避險需要,適時調整教學安排,保障在校師生生命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學校危房除險加固和因災損毀校舍恢復重建工作,確保校舍安全;指導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5)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協調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對雨雪冰凍天氣,做好隱患排查。
(6)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災區公共安全;維護受災路段交通秩序;及時疏導、分流滯留車輛,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協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視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在黨委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7)縣民政局: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時,協助有關部門,加大街頭流動救助巡查力度,勸導符合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接受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服務;對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務設施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將符合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受災困難群眾,按規定程序納入保障范圍。
(8)縣財政局:配合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核查、評估和上報;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災資金籌集、撥付、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向上級財政、應急部門申請救助補助資金。督促指導縣屬企業按照縣應急指揮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和應急物資的生產、調度工作。
(9)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因積雪融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并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分析,提出應急防治措施建議;組織專業人員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查核、評估林業因災損失情況;組織專家和林業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林業生產。
(10)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防辦、地震局):指導危房加固和災區開展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揮通信系統、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戰備物資,為政府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援保障。
(11)縣交通運輸局:及時指導協調組織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調集人力和機械設備除雪鏟冰,保障全縣高速公路交通暢通;指導國省道路沿線鎮政府做好道路積雪的清除工作,保證道路正常通行;統計、報告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里程和公路、汽車站、服務區滯留人員數量;協助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縣鄉道路上被困車輛、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和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1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突發性低溫雨雪冰凍引發的農業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應急管理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指導協調災區做好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13)縣水利局:負責指導、協調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門管理的相關供水設施的防凍工作,加強水利工程調度運行、監測和維護管理,指導各地做好因災損毀水利工程的恢復重建,保障水利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14)縣商務局:負責保障災區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協調成品油的市場供應。
(15)縣文化旅游體育局: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文化、旅游、體育行業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安全風險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場館、景區人員疏散和重點文物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對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廣播電視設施設備損壞進行搶修保養,保障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確保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種形式集中報道抗災救災中的感人事跡及好經驗、好做法,弘揚正能量。
(16)縣衛生健康委:負責做好醫療救災工作準備,加強冬季易發病的宣傳,做好流行病的預防和控制,組織協調醫護人員對因災傷病人員進行醫療衛生救援。
(17)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災區救災物資和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組織開展專項價格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配合縣有關部門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災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18)縣城市管理局:負責保障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設施正常運行;搶修供水、供氣等受損市政設施;協調局屬各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清除城區主干道冰雪,保證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組織力量及時清除主干道綠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責任單位及時清除公園、游園、廣場等公共綠化上的冰雪,并及時修理清運斷折樹枝。
(19)武警渦陽中隊:在收到縣級地方黨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組織指揮武警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0)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對處置,在確保執勤備戰的前提下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做好遇險群眾救助。
(21)縣氣象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監測預警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提供氣象信息,為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22)渦陽火車站:全天候跟蹤監測客流信息,6小時內組織清理管轄范圍內車站廣場、旅客通道積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組織好重點物資運輸,做好應急運輸準備工作,保證鐵路暢通和運送旅客安全;準備組織鐵路系統搶險救災,做調整運力準備,隨時準備運送滯留旅客,運輸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
(23)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負責組織、協調搶修和維護因災損毀的通信設施;保障應急搶險救援指揮和現場通信暢通。根據指揮部的要求,發布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警信息。
(24)縣供電公司:負責加強對縣內電網的維護,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受損電力設施進行搶修,在具備條件時清除電網線路桿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電網正常運行和生產生活用電。
2.4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Ⅱ級(含)以上響應后,縣應急指揮部即成立綜合組、生活救助組、交通工作組、煤電油氣保障組、市場保障組、醫療衛生救助組、宣傳報道組等7個工作組,處置較大以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工作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綜合組:負責材料起草、公文辦理、會議安排、監測預警、信息報告、輿論引導和綜合協調工作;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縣應急局牽頭,縣委宣傳部、縣交通運輸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氣象局為成員單位。)
(2)生活救助組:負責災情的查核與上報,分配下撥救災款物,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妥善安排好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縣應急局牽頭,縣發展改革委、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委、受災地政府為成員單位。)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力量對居住在危房中的群眾進行轉移,應急等部門要及時協調各有關部門開設避災(避險)場所,臨時安置轉移群眾。必要時利用學校、體育、文化等社會公共場所用于人員轉移安置。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各交通樞紐、景區人員大量滯留的,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適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疏散滯留人員,同時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組:負責全縣國省干線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鏟冰,保障客貨運輸工作;統計高速公路和國省道中斷里程和交通滯留人員數量;全力為高速公路上滯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縣鄉道路的除雪鏟冰保暢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統的調度工作,確保城市公交系統正常運營。必要時協調沿線政府組織群眾為公路滯留人員提供食物、飲水等保障。(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武警渦陽中隊、渦陽火車站為成員單位。)
(4)煤電油氣保障組:負責煤、電、成品油、天燃氣等的供需銜接和綜合協調,組織重要物資的運輸調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縣發展改革委牽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渦陽火車站、縣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
(5)市場保障組:負責做好肉、蛋、菜、糧油等貨源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穩定。(縣商務局牽頭,縣發展改革委、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為成員單位。)
(6)醫療衛生救助組:負責組織做好災區傷病群眾的救治、災區疫情疫病預防控制、救災藥品器械供應、因災衛生監測報告等工作。(縣衛生健康委牽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為成員單位。)
(7)宣傳報道組:負責抗雪救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做好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應急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等為成員單位。)
2.5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組,對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提出咨詢意見。
3應急準備
3.1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本地區的避難場所,設立標志,制訂完善緊急疏散辦法和程序,確保受到災害威脅的群眾安全、有序、及時轉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飲用水、衣被、臨時住所等。
3.2物資準備
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建立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制度。
3.3隊伍準備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任務。應急管理、發展改革、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領域)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4宣傳、培訓與演練
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委會應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防災應急、自救互救等知識普及教育。教育部門應指導中小學校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增強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救助能力。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制訂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定期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專業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3.5社會動員
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的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
村民組等應當按照應急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
發動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企事業單位應服從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根據需要,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社會力量應在當地政府統一指導下,適時組織開展社會捐贈活動,開展救災救援工作。
必要時,應急指揮機構可緊急征用災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場地。災害救援救助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返還,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4預警級別與發布
4.1預警級別
按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影響范圍,預警級別由高到底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4.1.1Ⅰ級預警
已啟動Ⅱ級預警并持續2天,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最低氣溫持續低于-2℃,2小時內可能出現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道路結冰。
4.1.2Ⅱ級預警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最低氣溫持續低于-2℃,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4.1.3Ⅲ級預警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最低氣溫連續5天低于0℃,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道路結冰。
4.1.4Ⅳ級預警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最低氣溫連續3天低于0℃,可能對交通或農業有影響。
4.2預警發布
縣氣象局建立健全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縣應急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供電公司等部門建立健全本領域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按照《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相關規定,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手機短信、微信、微博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方式,及時發布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相關預警信息。
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單位,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等,應及時播報和轉發當地氣象部門發布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
各有關單位、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筑工地等要指定專人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向基層傳遞機制,形成縣-鎮-村-戶直通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第一時間傳遞預警信息,迅速組織群眾防災避險。
4.3預警響應
按照《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與《渦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渦陽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規定,采取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范措施。根據災害預警等級情況,各級應急指揮機構進入應急狀態,有力有序地開展工作。
(1)城市基礎設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確保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2)城鄉建筑方面:針對可能出現險情的建筑要及時進行人員轉移,對危房進行維修加固。針對公交站牌、戶外廣告牌等構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進行隱患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采取排除隱患、設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運輸方面:針對天氣狀況進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車輛分流、交通疏導、現場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等工作。
(4)生產生活方面:督導企業對生產、倉儲場所以及露天設備、運輸車輛等進行安全檢查,防范事故的發生。對煤炭、成品油、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產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進行適當儲備并制定保供計劃。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等救災物資調用的準備,保障轉移人員的基本生活。
5災情報告和評估
5.1災情報告責任和評估單位
縣級人民政府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縣發改、應急、交通、經信、商務、衛健、住建、農業、水利、自然資源、文旅、氣象、通信、鐵路、電力等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災情信息,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本預案Ⅱ級以上響應后由縣應急指揮部綜合組負責)負責統一匯總和分析評估,并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5.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報本級相關指揮機構匯總災情,迅速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和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情況。
5.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救災工作結束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以及人員轉移安置、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等情況。
6應急響應
6.1Ⅰ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Ⅰ級響應。
(1)縣境內1/2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5萬人以上,20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0間以上,2萬間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重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高度關注。
6.1.2啟動程序
根據預警和災情程度,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Ⅰ級響應建議,按照縣委、縣政府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市減災委報告。
6.1.3響應行動
當發生Ⅰ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縣應急指揮部實行集中辦公,統一協調和指揮處置工作。
(1)縣政府主要領導直接指揮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縣領導率有關部門赴受災嚴重的地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或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縣長)主持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縣委、縣政府及市減災委報告有關情況。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實時災情、災情發展趨勢以及災區需求評估,向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支持。
(4)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查核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5)縣應急指揮部7個工作組分別由牽頭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6)災害發生后,縣應急局會商縣財政局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縣發展改革委緊急調撥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7)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上級資金和物資支持。
(8)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應對工作。縣公安局加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部隊有關部門根據縣委、縣政府申請,組織協調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救災,必要時協助地方人民政府運送、發放救災物資。縣發展改革委、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等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縣電信、移動、聯通公司組織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參與協調有關救災裝備調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縣城市管理局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縣水利局指導災區水利工程修復、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應急供水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及時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災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衛生應急工作。縣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綜合咨詢建議,協調適用于災區救災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縣生態環境分局及時組織指導因災害導致的生態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縣委宣傳部等組織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縣應急局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公告,組織開展跨縣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會同縣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縣紅十字會依法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開展救災募捐活動等。
(9)相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直接到一線指揮,重要情況直接報縣應急指揮部,由縣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做好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時,按照相關規定申請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10)災情穩定后,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災害評估工作的有關部署,縣應急局、受災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縣應急局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1)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1.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縣應急指揮部向縣委、縣政府提出終止Ⅰ級響應建議,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6.2Ⅱ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Ⅱ級響應。
(1)縣境內1/3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以上,5000間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較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高度關注或群眾反映強烈。
6.2.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縣長)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局報告。
6.2.3響應行動
當發生Ⅱ級以下(含Ⅱ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縣應急指揮部協調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對和處置工作。
(1)縣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召開指揮部會議,對災害的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研判,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縣應急指揮部7個工作組分別由牽頭部門召集,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抗災救災,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查核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4)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
(5)災害發生后,縣應急局會商縣財政局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縣發展改革委緊急調撥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6)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上級資金和物資支持。
(7)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應對工作。縣衛生健康委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災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衛生應急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縣委宣傳部等組織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縣應急局、縣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縣紅十字會依法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適時組織開展救災募捐活動等。部隊有關部門根據本地人民政府請求,組織協調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救災,必要時協助本地人民政府運送、發放救災物資。
(8)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直接到一線指揮,重要情況直接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縣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做好供水、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時,按照相關規定申請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受災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結果報送縣應急指揮部。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2.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宣布終止Ⅱ級響應。
6.3Ⅲ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Ⅲ級響應。
(1)縣境內1/5的高速公路和國省道發生交通受阻或中斷6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或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
6.3.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縣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縣應急局局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并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局報告。
6.3.3響應行動
(1)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重要情況由指揮部向縣政府報告。
(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受災地區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縣應急指揮部視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導小組,到受災較重的鎮、街道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5)災害發生后,縣應急局會商縣財政局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縣發展改革委緊急調撥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6)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上級資金和物資支持。
(7)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
(8)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要直接指揮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災情,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行政區域內的國省道、縣鄉道積雪,做好物資供應保障,確保城鄉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時,部分受災較重鎮、街道可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縣政府請示,按照相關規定申請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受災地區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3.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縣應急局局長)宣布終止Ⅲ級響應。
6.4Ⅳ級響應
6.4.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Ⅳ級響應。
(1)縣境內1/5的高速公路和國省道發生交通受阻或中斷6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50間以上,500間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或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
6.4.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縣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縣應急局局長)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局報告。
6.4.3響應行動
(1)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向有關部門和相關鎮、街道傳達指揮部有關指示要求。
(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縣有關部門積極指導受災較重地區開展應對工作。
(4)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5)災害發生后,縣應急局會商縣財政局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縣發展改革委緊急調撥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6)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上級資金和物資支持。
(7)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
(8)相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及時將災情和應對工作情況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積極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4.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縣應急局局長)宣布終止Ⅳ級響應。
6.5啟動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縣級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標準可酌情調整。
7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及時、準確、公開、客觀的原則,為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輿情監控。
(1)縣委宣傳部應組織或指導有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向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發布災害發展趨勢及防御對策等相關信息;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市委宣傳部上報信息。
(2)各部門或單位內部的信息,由本部門審核和發布;重要和綜合性新聞稿須經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8災后恢復重建
8.1善后處置
(1)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應組織力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善后處置工作,修復損壞的公共設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應深入開展災害損失核定工作,制訂并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對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規定給予補償。保險監管部門應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災害損失的理賠工作。
(3)善后處置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級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級政府申報。
8.2社會援助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依據有關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和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和其他慈善機構應適時組織開展捐贈、心理疏導等社會援助活動。
8.3調查與評估
應急響應解除后15日內,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核實、評估,形成總結評估報告報縣應急指揮部。報告內容包括災害損失評估、預測預報、搶險救災情況和經驗教訓、改進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資料、災情資料、工作技術總結、服務材料等進行收集歸檔。
8.4恢復重建
(1)應急響應結束后,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制訂恢復重建計劃,迅速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2)Ⅰ級和Ⅱ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政府統籌安排,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受災情況制訂恢復重建計劃,按有關程序報批后由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
9應急保障措施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9.1人員保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充分發揮武警、消防救援、預備役和民兵在災害應急中的骨干和突擊作用。發揮社會力量在抗災救災工作中的有效補充作用。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9.2財力保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經費,保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的需要。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財政困難的地區,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上級財政按財政規定積極爭取資金,并及時下撥。
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救助措施,報當地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9.3物資保障
應急部門要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并會同縣發展改革委儲備帳篷、棉被等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及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大型掃雪除冰機械設備,儲備必要的融雪劑等物資。
經信、發改、供電、衛健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煤炭生產、調運和電力供應,負責做好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儲備管理。
商務、農業農村、發改部門負責保障受災地區豬肉、雞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協調成品油的市場供應。
9.4基本生活保障
應急部門應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9.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應當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區域應急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負責重大應急信息的傳播。
10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10.1表彰獎勵
由縣、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1)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因參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10.2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存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部門、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11附則
11.1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縣政府指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的專項預案,由縣應急指揮部負責管理和實施,預案實施后縣應急局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鎮(街道)、村(社區)應當制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11.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11.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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