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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房租賃出售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板房租賃出售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出租方:承租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活動房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重慶蔡家。
第二條合同標的
1、合同標的為“__”品牌“拆裝式活動房屋”。
2、活動房的規格、面積、金額:注:上列單價、金額不包括土建、水電安裝、吊頂等項目的費用。
3、活動房總面積計算規則:
活動房主體面積外墻外邊長215外墻外邊寬215層數
室外樓梯、走道面積自然層水平投影面積
雨蓬面積雨蓬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總面積
4、配套項目數量、單價、金額: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金額
1、合同金額合計_____元,大寫整。
2、活動房安裝完工后,以實際驗收的面積及數量進行項目結算,按實際結算金額付款。
第四條租賃期限
1、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本合同
第二條所述活動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約定租期為12個月,承租方實際使用時間不足約定租期的,按約定租期計算
2、續租期間租金單價按月計算,超過5天按月租金的一半計算,超過15天按整月租金計算。
第五條活動房押金
1、本合同活動房總面積為415.35平方米。
2、本合同活動房的價值為每平方米320.00元,總價值合計:132912.00元,大寫:壹拾叁萬貳仟玖佰壹拾貳元整。
3、活動房押金按活動房總價值%的比例收取,計: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4、出租方以加蓋出租方財務章專用的收據作為收取押金的唯一憑證。租賃期滿,雙方現場辦理定損手續,在活動房拆回出租方倉庫后,承租方憑定損單、押金收據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第六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叁天內,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預付款,計:35000.00元,同時支付活動房押金,預付款及押金合計:40000.00元。
2、活動房鋼構件進場前,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合同金額的余款,計:元。
3、承租方付款后,應要求出租方收款人員提供加蓋出租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收款人”欄應準確填寫出租方全稱“成都__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否則發生款項流失,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其他約定:
第七條活動房安裝
1、安裝工期:進場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為4個工作日。
2、出租方進場日期2天前,承租方應按本合同
第六條第
1、2款約定的方式支付款項及押金,并提供符合設計和施工要求的活動房基礎,否則由此造成的進場時間及工期延誤責任不在出租方。
3、為便于現場的協調及順利施工,承租方指定為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承租方指定為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
4、活動房的安裝及驗收以承租方確認的方案設計圖為準。
5、活動房的安裝基礎應遠離高壓線,與深基坑或臨邊應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以保障活動房安裝及使用的安全。
6、承租方應按出租方設計的基礎圖紙進行活動房基礎施工,并確保施工質量,以保證活動房安裝的工期及質量。若因基礎不合格導致的質量及安全事故,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八條工期順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安裝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承租方提出設計變更、增補及項目的增加。
2、現場水電無法滿足安裝要求。
3、承租方不能按約定期限提供活動房基礎、清理施工障礙物及疏通進場道路。
4、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政府部門及其它單位等
第三方干預導致無法順利安裝。
5、承租方代表未及時對變更、增補等履行簽證手續,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6、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款項等造成進場滯后及影響施工進度。
7、屬于承租方分包的項目,未能配合安裝進度。
第九條驗收及交付
1、承租方應在活動房完工當天,派代表到現場與出租方共同對活動房進行驗收,并簽署《驗收及交付單》,辦理移交手續。
2、如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驗收通知后,3天內仍未到場組織驗收,或未經驗收合格,承租方自行啟用該活動房,則視為驗收合格和驗收及交付手續的完成。
3、驗收或使用后,活動房保管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因盜竊、意外撞擊、火災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活動房的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條出租方責任
1、出租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安裝任務。
2、出租方確保產品質量滿足現行建筑行業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用房安全檢查標準,并提供《活動房使用說明書》。
3、租賃期內,屬出租方活動房質量問題被主管部門責令拆除或整改的由出租方負全責,出租方提供無償拆除、整改和保修服務。在保修期滿后出現的問題或在租賃期間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出租方可以提供維修服務,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一條承租方責任
1、承租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向出租方支付款項。
2、承租方負責辦理活動房的用地、報建等相關手續。
3、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距安裝現場50米以內的用水、用電接口,提供用水、用電,及小于50米的進場交通條件。
4、進場當天,承租方應派代表到現場協助和指導安裝工作。
5、承租方在租期滿后,應妥善保管活動房的門鎖鑰匙,退租時鑰匙缺失則視同門鎖損壞。
6、承租方在方案設計階段,應對出租方提供的方案設計圖進行仔細的審核并予以確認,進場后原則上不再變更。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應及時辦理變更簽證手續,并承擔相應變更費用及工期延誤責任。
7、活動房電氣安裝的設計、材料、施工及使用應符合規范要求,以保障活動房使用的安全。
8、承租方應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活動房使用說明書》及消防安全相關法規、條例的規定正確使用及維護活動房,因承租方未按規定要求使用活動房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9、承租方對所租活動房進行裝修,應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對因裝修造成活動房構件的損壞承擔全部責任,按照《活動房租賃定損單》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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