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學生作文集錦七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要怎么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生作文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學生作文 篇1
森林里住著獵人和一條優秀的獵犬,一次獵犬追逐狐貍卻因為自己的懶惰將狐貍放走了,而獵狗卻倘若無事的回到了獵人的身邊……故事到這里就結束了,然而后續的故事想必大家也能猜到:獵狗漸漸不把追獵放在心上,從此戰績不佳,最后被獵人放棄而被一只新的獵狗取代。
懶惰如同一場瘟疫,它會使閃耀的星星黯淡無光,會使明亮的太陽寒冷徹骨,會使堅強的小草、挺拔的大樹萎靡不振,會使現在一切的一切都變成消極的模樣。無論任何東西,只要被它沾染,那么未來將會變成空洞和虛無。如同前文那只獵狗,即便優秀異常可當沾染上懶惰之后一切都會消失,優秀伴隨著自己的精神以及希望隨風而逝,再也沒有蹤影!
我們的生活充斥著懶惰,許多人總想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懶惰。學生的懶惰是減少自己少量負擔而換取一段微乎其微的閑適,但成績卻不經意間下滑的故事;職員的懶惰是減少自己工作量而換取比別人多不到那里去的假期,最后被老板炒魷魚的故事。倘若國家懈怠,就不會有光明的未來;倘若世界懈怠,就不會有燦爛的成就;倘若世間一切都在懈怠,那么剩下的`就只有陰暗、孤獨的地獄了!
我們應該整理自己的狀態,堅定自己的信念,統一我們的決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被像懶惰這樣的詬病侵染,才能更好的向著未來前進。星星會因此閃爍,太陽會因此熾熱,世界會因此進步,而夢想也會離我們越來越近!
一切都是命運石之門的選擇啊!現在交給自己來判斷,是為了現在懶惰,還是背著夢想前進?!
中學生作文 篇2
我們這里中秋節包粽子吃粽子,這真讓人匪夷所思。別的地方可都是端午節包粽子吃粽子;為此,我也曾問過家里的大人們。家人們聽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反正是別人包粽子,我們也跟著包,總不能搞特殊唄!
中秋節的前一天晚上,我家開始包起了粽子。其實,每年的中秋節,我們家里都是奶奶和媽媽包粽子。我們這些小孩不是玩就是在旁圍觀。吃過晚飯后,奶奶和媽媽就忙活起來,包起了粽子。我在旁觀看。看著看著,我便覺得手癢癢起來。說句實在話,我對吃粽子倒不感興趣,而對包粽子卻還有點興趣。奶奶和媽媽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叫我也動手包。因為不會包,我就先看她們包。看了一會兒,我也開始試著包起來,先把兩片粽葉圍成一個棱錐形,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往棱錐里填滿糯米,最后將剩出的粽葉把米蓋上,再用粽葉繩捆扎好。為了不讓粽子在熬煮時松散,我把粽子捆扎得緊緊的;這樣,一個不夠標致的粽子就在我的手里產生了。雖然如此,但是我還是挺高興的,因為這畢竟是我自己親手包的粽子!趁著興頭,我又包了幾個粽子。等包完了粽子,奶奶和媽媽就開始熬煮粽子。幾個小時過去了,我們家沉浸在了粽香里。等開鍋后,有些睡眼朦朧的我就迫不及待地去看自己包的粽子。哪知,我包的那幾個粽子都破肚了;起初,我還想將我包的粽子在明天到朋友那炫耀一番。粽子都破肚了,我也就只好作罷了。
透過窗戶望天,我看見又圓又亮的月亮在虛無縹緲的云霧里害羞地躲躲藏藏。圓月里似乎有嫦娥和月宮的影子。忽然,一陣涼風吹過,我不禁打了一個噴嚏。夜深了,我得去睡覺了。
中學生作文 篇3
我喜歡閱讀清晨的白霧,它在太陽出來的瞬間,迅速變得晶瑩光亮,而后漸漸消散,閱讀瞬間。那一瞬間是我之最愛,因為就在披上陽光的瞬間,白霧的生命便得到了升華……
我喜歡閱讀昏暗的天邊掛著的朝霞,它也只是在太陽露出笑臉前的瞬間披上了七彩,使自己變得富有活力與情感……
我喜歡閱讀雨后天上的彩虹,在那令人心有余悸的風雨中極其漫長地等待著,它在中天的一現,宛如西施的.回眸一笑,雖然很快消失,卻留給人無盡的遐思……
我喜歡閱讀流星,喜歡閱讀它在蒼茫的夜空中忽然劃過的瞬間。它留下一條光亮而美麗的弧線在天際,同時也留下一條明亮而多彩的弧線在人們的腦海中……
我也喜歡閱讀轉瞬即逝的朝露,變幻不定的浮云,匆匆繁榮過的草木,潺潺流淌過的清泉小溪,還有海浪洶涌時的風暴……
我更希望閱讀人生,閱讀人生中如曇花一現般的光輝瞬間……
我喜歡閱讀孔子給六歲孩童讓路的瞬間,它讓我讀懂了偉人偉大之所在……
我喜歡閱讀秦王李世民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瞬間,我從中感悟到了帝王之豪氣、帝王之遠見卓識……
我喜歡閱讀慷慨激昂的交響曲在貝多芬靈感的火花中撞擊的瞬間,那是一股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急速翻飛、升騰的云浪,是一種狂熱乃至瘋狂的熱戀……
深邃的星空因流星的飛逝更顯生機,浩瀚的大海因浪花的翻騰更顯活力,美麗的曇花因瞬間的綻放更顯美麗。這些短暫的點綴使得生命的歷程更顯得彌足珍貴。我喜歡閱讀,尤其是這些生命中短暫的、輝煌的瞬間。
中學生作文 篇4
總也記得在很小的時候,獨自一人捧著漫畫書,坐在地板上饒有興趣地看著。不認識圖畫下面附著的一個個小方塊,便把目光一直放在那五彩斑斕的畫兒上。不到媽媽親自將我抱到飯桌上,我是絕不會離開那書一眼的.
小時最愛的是《格林童話》。只因上面擁有孩子的思想和對未來的美好憧憬。那本需動用我全身之力才能抱起來的書,不知被我的小爪子翻過多少遍,乃至能復述下來其中的任一故事。此刻,我極具構想的小腦袋發揮了作用——在無數個日夜夢到自己身居魔法森林,與里面的動植物以及鍋碗瓢盆一起唱著笑著,無師自通地舞著。那里沒有孤獨,也沒有一個人的行走,有的只是美的笑容和透明的眸。
或許是受家庭書香的影響,從嬰幼兒至孩童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身邊從未缺少過書的陪伴。興奮之余,哭泣之余,我都知道,書始終在那兒,就像父母一樣,對我不離不棄。
小學期間,班中一度出現橫掃一片無所不勝的“楊紅櫻風”,我也被卷了進去。但我只是向同學借書看,從不購買。也不知為何,心中總隱隱約約地暗示、提醒著自己——“不要陷進這股子書風里,這不是你所尋找的”。但究竟我的感覺要把我帶向何方呢?我不清楚。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告訴自己所要追尋的'答案。只能獨自在這蜘蛛網般的迷霧中回旋、失足、掙扎、脫身、再回旋……不知曉腳下踩著的是小橋還是大陸,就這樣,在數次失足后積累起經驗。
在這個過程中,遇到自己凡是略有興趣的書籍都要看上一番,因而自己有關孩提時代的書都有些印象,寫作時不經意也成熟了幾分文風。
六年里,還好結識了《兒童文學》,后又由于家長的喜好認識了《讀者》,書中眾觀點與個性集于一體,我也算是初從迷霧中走出,來到了文學金碧輝煌而又淡雅平凡的階下。
于是,早在傍晚后接清晨的那一剎那,還沒來得及跟趴在地上看漫畫的日子告別,就步入了跑著向前奔的初中。
忘了是哪一天,可能是媽媽嫌我網上購書的頻率太快了些,說了句“等你把咱家名著看完了再說吧!”就一把把我扯到了文學的第一層臺階。
不會忘記第一次看的名著《呼嘯山莊》,但更不會遺忘這幾個月剛“啃”完的大部頭小說《飄》。手捧著已有幾處開線的寶貝老書,忽想到它在我們家的資歷比自己還要久一兩倍呢!不由得笑了,也緊了緊懷中的書。我想,在發現自己愛上它的一瞬間,就像是思嘉得知自己愛上土地的那一刻。柔軟的土地給予思嘉奮斗的活力,古老的書籍帶給自己無盡的美麗。
不知不覺中,那曾經迷繞多層的霧早已散去,自己也淡去了甜膩的奶香,隨之代替的是滲著書本特有的氣味兒,宛如包裹在心靈上的柔軟芬芳的一張彩紙。望著身后掉進卻又爬出的書坑,揚起逐漸變得自信的微笑。
但仰視佇立在眼前的文學天梯,又忽覺得自己的渺小與文學的龐大,深吸了一口氣。我不知在這用盡一生去品味的文學里,自己究竟占怎樣的位置,也許只是浩渺天際中一粒無足輕重的塵埃。
但我知道,塵埃也是著實存在著的。我無法改變它的本質,卻能進行質量的變異。我堅信,是塵埃也會發光,借著來自書中溫暖的氣流,照射出暖人肌膚映人血液的無刺眼的一束小光,把自身與周邊一起照亮。
中學生作文 篇5
命運,是很多人談到的,畢竟,這是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世間的輪回,是許多人必經的過程,然而,輪回的命運,是最容易讓人迷茫。
許多人都是再死的時候才想到命運,然而,當我們一出生在這美妙的世界中,命運就是我們第一個朋友,而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愛耍人的小混混。但這,只是生活開始的悲劇或是喜劇。輪回的小混混,是我們都不知道的,是人一生無形的支柱。
想對命運說:“可以讓我過得美好嗎??”
那么,輪回的命運就會告訴你,你的人生太不美好了。隨后,便會把你這個心如透明的人扔進無情的火焰中,把你的所有狠狠地燃燒掉。
而這,他就是個處罰者,許多人都是從他的'手里變得高尚,也有人,為之而墮落。
時間的主宰者,人生的審判者,輪回的悲者,就是它一輩子的謂稱,也是它所有的東西。
命運的輪回,會帶著我們,一定會……
中學生作文 篇6
星期天,我到美琪去學英語。在路上,我看見一攤污水,路人都捂著鼻子走過。有的人感冒了聞不到味道,就站在邊上罵:“這是誰弄的一攤污水呀,又臟又臭,真不講衛生,都討厭死了!”可放學后,那攤污水卻不見了!事情原來是這樣的:那天,一位清潔工阿姨看見了,就打開污水蓋,用手電筒一照,哇!東西可真多,有饅頭、爛菜葉、雞毛、布條,特別是老鼠,它們都在里面安家了,一打開蓋子,就往外面跑,到處都是!過了一會兒,那位阿姨拿著一根直徑有3厘米,半米長的`粗鐵絲,半蹲著,把那些雜物給捅出來。不一會兒,東西就捅出來一大堆東西,有饅頭、爛菜葉、雞毛、布條、電線……堆得跟小山似的。阿姨把那些垃圾統統拿去倒了,用竹枝做的掃帚把污水掃了進去。她就高興地走了!
周圍的人看了,紛紛稱贊她:“這個人真好,不嫌臟不嫌臭,無私的為人民服務,品德真高尚,值得我們學習。”
這件事使我很感動,平常人都不愿意去做的事,而她愿意去做,因為她無私奉獻。我們不應該看不起她們,她們的身份卑微,可如果沒她們,我們的社會將變成什么樣,大家想想看,所以我們不應該看扁她們,我們應該尊敬她們,學習她們的精神!
中學生作文 篇7
“阿光...阿光...”床榻上的年輕男子悠悠睜開雙眼,眸中卻無一絲神采,面色如紙,原本俊朗的面容已不復存在,用微不可查的聲音喚著榻前的少年。
“兄長?兄長?你醒了,你終于醒了。”看著眼前的男子醒來,少年激動地流下了淚。
“臭小子,哭什么?只是可惜,我霍去病惡戰無數,未戰死沙場,反要死在這床榻之上。”是他,大漢帝國的戰神,冠軍侯霍去病。
霍去病不由得露出一絲苦笑,風華正茂的他若歿于戰場,他的心里尚且能夠平衡,甚至感到一絲。而這頭縱橫大漠的蒼狼卻要病逝于床榻之上,讓他如何心甘?
他注視著旁邊的環首寶刀,腦海中浮現了一座山的輪廓。那座山,陌生而又熟悉。他只去過一次,卻在那里成就了他人生的巔峰。那座山,叫做狼居胥。
他的思緒飛速回到了那座山,那些縱橫沙場的膽氣,生死相隨的義氣,勇冠天下的霸氣充斥著他的大腦。
矗立著的未央宮,豪華雄偉,顯得雍容大方;金碧輝煌,不失帝王霸氣。大殿中央,一個中年,一個少年,相對而立。
“去病,朕賜給你的府宅可還滿意?那座府宅可堪稱我大漢第一豪府。”那中年男子身著玄色龍袍,渾身上下散發著一股執掌天下的霸氣,正是千古名君漢武帝劉徹。再觀那少年,身長八尺,劍眉星目,俊朗剽勇,相貌堂堂,正是霍去病。
“陛下,匈奴未滅,無以家為也。今伊稚斜、趙信尚未授首,臣憑什么受此豪宅?”
“好!那朕便為你換一件禮物。”劉徹被霍去病的豪言激起了年輕時的血性,他走到了旁邊的架子前,拿起了放在上面的金柄環首刀。劉徹將刀抽出二寸,一股寒氣撲面而來。“這把刀,是朕被立為太子之時先帝所賜,名‘大夏龍雀’,今日朕便將它賜給你。”霍去病急忙跪下,“先帝之賜陛下,臣如何敢受?望陛下收回成命。”
劉徹嘴角微微上揚,說道:“朕也不瞞你,朕已經征召戰馬十四萬匹,你與衛青各領騎兵五萬,步兵二十萬出戰漠北。由你出定襄攻打單于主力,這才是朕的禮物。去病你記住,寇可往,我亦可往,朕要你用此刀斬下伊稚斜與趙信之首級。”
“臣縱戰死沙場,亦不負吾皇之托。”霍去病將雙手舉過頭頂,鄭重地接過寶刀。劉徹將其扶起,說道:“臭小子,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談什么死不死?再說,你要是戰死了,誰來為朕平定四夷?所以你小子還得給朕好好活著。”霍去病笑了,他回報給劉徹一個自信的微笑。“只要臣在世一日,便為陛下大業征戰一日。”君臣相視而笑,他們之間的關系,超出了君臣情誼,更像是一種父子之情。從小缺少父愛的霍去病,既衛青之后又在劉徹身上找到了這種微妙的感情。
一個月之后,衛霍大軍浩蕩出師,劍指大漠。情報顯示單于東進,霍去病則改出代郡,尋求他夢寐以求的獵物。
雄偉的長城邊,數十萬大軍列著整齊的大陣排在那里,肅殺的氣氛使人不寒而栗。
領頭之人,身騎白馬,金甲紅袍,腰掛寶刀,眉宇間露出一種傲視萬物的霸氣。玄色的大器迎著狂風發出噼啪的響聲,正如那一顆顆狂熱的心。大旗上面赫然用金絲繡著斗大的一個“霍”字,彰顯了他們無比自豪的身份:驃騎軍!
“你們五萬騎士,都是大漢最優秀的戰士。但是,你們跟著本將,要執行最危險的任務。本將先說明白,本將不是李廣,驃騎軍有著鐵的紀律,你們會苦、會累、會負傷、會戰死。不過你們不會有無謂的犧牲,戰后會得到最豐厚的賞賜,你們的家人將為你們而無比光榮與自豪!現在,你們告訴本將,你們后悔嗎?”霍去病立馬于陣前,雄渾的聲音震擊著每一個男兒的內心。“九死無悔!”五萬大軍的咆哮響徹天際。面對如此虎狼之士,霍去病笑了,他的心中頓時升起了濃烈的戰意與豪氣。
“好!所有的步軍留在漢境,放棄所有糧草輜重,五萬騎兵各帶五日干糧,取食于敵。本將的要求,一日行軍二百五十里,敢否?”“敢!”眼前這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的豪氣與膽量,感染了每一個人。即使他急行軍的要求是其他將軍的兩三倍,他們也都應了下來,因為他們沒有一個人愿意說自己是弱者,更因為他們的將軍是帝國的戰神——霍去病。
“鷹擊將軍趙破奴!”“末將在!”回答之人鷹目高鼻,二十出頭,正是一代名將,漢從驃侯趙破奴。“令你為先鋒,與本將同領前軍,其余諸將,統籌后軍!”“諾!”
凄厲的朔風夾雜著大漠的風沙,刀割般割過他年輕的.臉龐。即使風沙再大,也無法改變他前進的信念,堅定地眼神從未被取代。五萬鐵騎已在大漠中深入千里,仍未找到他們的獵物。可霍去病堅信,越往前,獵物越大。
“報!將軍,前方二十里狼居胥山下發現左賢王部主力八萬余人。”果不其然,聽到了這個消息后,霍去病如同餓了三日的野狼看到了一群黃羊一般,笑了。雖然這不是他最想要的獵物,但這也是匈奴二號人物。這頭獵物,他要了。
霍去病抽出了腰間的大夏龍雀,運足氣力,大喝一聲:“傳我將令!全軍休息半時辰,檢查裝備,突襲狼居胥山!”半時辰后,五萬戰狼整裝待發。
“目標,狼居胥山,大軍錐形陣,奔襲!”霍去病金刀斜指前方,陽光照在兵刃上,反射出一道道寒光。“駕!”霍去病夾緊馬腹,一馬當先,充當錐頭,這是他一向的習慣。錐頭永遠最危險,可無論多艱險的戰斗,這個年輕的統帥總是寧愿將生的希望交給士兵。并且,他有著足夠的自信,可以完好無損。
二十里的距離,驃騎軍片刻便至。
“奔射!”一聲令下,三千多會奔射的將士向敵陣泄出陣陣箭雨,著實令匈奴人猝不及防。而最出彩的那個少年,左手托泰山,右手抱嬰兒,弓開滿月,箭似流星,十余箭出,箭無虛發,此人正是這支騎兵的主帥,霍去病。
“左大將在此,何人放肆?”只見一匈奴武將,身長九尺,膀闊腰圓,橫矛擋住道路。霍去病又笑了,上揚的嘴角彰顯了他年輕的傲氣。他以不羈的笑容表達了內心的想法:這個獵物,歸我了。“本將乃漢驃騎將軍冠軍侯霍去病!”
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匈奴士兵出現了很大的騷動,幾乎所有人都在竊竊私語,每個人的臉上都露出了驚恐的神色。要知道,兩年前,正是這個20歲的年輕人三征河西,一萬孤軍血戰皋蘭,兩萬鐵騎踏破祁連,單騎沖營誅殺八千。他創造了太多的不可思議,他奪取了他們的河西走廊。“失我祁連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婦無顏色。”曾幾何時,匈奴人自詡為草原上的蒼狼霸主。但面對這個20歲的年輕人,他們卻認為,即使有昆侖神的護佑,也無法戰勝于他,只能落寞地唱著這支悲歌。
霍去病可不會給他們反映的時間,他動了。他直馳至左大將前,抬手一刀,幾乎無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這一刀十分迅猛,左大將雖然抬矛格擋,卻沒有絲毫用處。他沒有想到,這個臂力超強的年輕人,不僅將他的長矛砍斷,還砍下了他的首級。“敵將已死!|”
左大將,匈奴左部十萬控弦士中的第一高手,一招便喪于敵手,匈奴士兵的心情可想而知。“驃騎軍,殺!”一場大戰,昏天黑地,兩軍大戰一日。最終,左賢王引不足萬人的殘兵向北敗退,標志著這場大決戰以漢軍的勝利告終。
“將軍,此役我軍斬首七萬余,俘虜匈奴三小王,將軍、相國等83人,匈奴左部主力損失殆盡,我軍折損一萬余人。”趙破奴向霍去病稟報。霍去病只是淡淡的點了點頭,“又是一萬多將士啊,破奴,為兄真想天下再無戰爭,四方來朝,我們的士兵便不會再失去性命。”“然四夷藐我大漢,便須兄長逞我大漢天威。”私下無人之時,二人便以兄弟相稱。
“呵呵,不提這個了。”霍去病抬眼望去,狼居胥山的秀美風光盡收眼底。日已傍晚,落日的晚霞傾灑在狼居胥山上,展現出一幅溫和靜謐的景象,深深地吸引了這個年輕人。“聽你說此處為單于行封圣地,破奴,為兄有個想法。”趙破奴微笑抱拳,說道:“小弟這就去準備。”拍馬離開。看著趙破奴遠去帶起的沙塵,霍去病又笑了,兄弟之間無言的默契便在此刻被充分地體現。
當日,筑壇行封禮。
霍去病立于壇上,一抖戰袍,雙膝跪地,四萬將士一同跪下。漢軍絳紅的戰袍宛如烈火燒山,四萬將士在一起,竟無絲毫雜聲,沒有絲毫動靜,似乎萬物便在此刻同時靜止。
“漢冠軍侯臣去病,敬告皇天:冠軍侯臣去病,封狼居胥山,愿佑百姓安居樂業,愿佑吾皇與天同壽,愿佑大漢國運久長,愿佑天下永無戰爭!”霍去病朗聲讀完祭辭起身,向北遠望。這個21歲的少年在這里達到了他人生的巔峰,茫茫大漠盡收眼底,豪情大發。“全體將士,休息一夜,補充糧草,明日繼續追擊!”“諾!”
大軍神行如飛,一路追殺至瀚海,面對著一望無際的大湖,霍去病下令班師,在姑衍山行禪,又在狼居胥山刻石記功:冠軍侯去病梟首七萬,封于此山,禪于姑衍,登臨瀚海,揚漢天威。是日起,敢犯大漢天威者,必往誅之。
攜封狼居胥之氣勢,驃騎軍離開了蒼茫大漠,在黃河邊遇到了等候已久的使者。益封五千八百戶,加封大司馬,21歲的他已然位冠群臣。“恭喜冠軍侯!恭喜大司馬!”四萬將士發自心底的吶喊,每個人的臉上寫滿了自豪與喜悅。“渡河!”霍去病上揚的嘴角展現了年輕的自豪與自信。
“兄長,聽聞此役后,漠南無王庭,三五年內一般沒有大戰了。”趙破奴說道。“然,如此,為兄便可多陪嬗兒。”說著,霍去病不自覺地笑了起來,笑得溫和、慈愛。一想起那個胖乎乎的小家伙奶聲奶氣地喊著“爹爹抱”,這位戰神便會搖身一變,變成一個慈父。
大軍渡過黃河,霍去病勒馬回顧,滾滾東去的黃河,卷起了萬丈狂濤,也激起了他心中無限的豪情與張揚。
“四夷既護,諸夏康兮。國家安寧,樂未央兮。載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來臻,鳳凰翔兮。與天相保,永無疆兮。親親百年,各延長兮。”一首詩作脫口而出,引發一片叫好之聲。
“‘親親百年,各延長兮’,兄長,你還是不愿征伐。你向往的還是那種天下歸朝的太平生活,可若不征戰,你的夢又如何能夠實現。”趙破奴喃喃自語。
夜已至深,身邊之人已換成了趙破奴。往事種種似在昨日,可自己卻再也找不到昔日的風采。床榻上的霍去病,雙眼不禁朦朧了。
憶起往昔的豪邁,霍去病感覺渾身充滿了力量。他一躍而起,拿起了那把久違的金刀。“兄長。”趙破奴的心中隱隱有些不安。霍去病一刀橫劈,刀尖劃破空氣,帶起了絲絲虎嘯之音,凜冽的寒氣吹滅了蠟燭。趙破奴的心中更加不安。
“大丈夫豈能逝于榻上?破奴,用此刀完成為兄之夢,來世再為兄弟!”說罷,霍去病再無絲毫動作,橫刀矗立著。
此時,天上一顆流星,劃過天邊,隕落。
趙破奴心中的不安越來越強烈,他顫抖著,發現眼前之人已無氣息。“兄長!”趙破奴猛然跪地,撕心裂肺地哭喊著。“為什么?為什么?奈何天妒英才!為何死的不是我趙破奴,反是霍去病!兄長!”待到全府的人都趕到痛苦之時,趙破奴卻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兄長,你放心的去吧。我趙破奴雖無能,但破奴以我趙氏先祖名義發誓,縱破奴萬死,亦要完成兄長遺愿。”說罷,霍去病偉岸的身軀轟然倒下,永遠地閉上了雙眼。
而趙破奴,后來帶領700騎兵先登攻克樓蘭城,俘虜樓蘭王,威震絲路。而他手中的兵刃,正是大夏龍雀刀。
漢元狩六年,少年天才霍去病因病與世長辭,年僅23歲。霍去病為了大漢盡忠一生,戰功無數,成為大漢帝國四百年最耀眼的名將。他為了自己的信仰,為了那四方來朝的盛世景象殞身不恤,一生奔襲何止萬里?他是中國乃至世界軍事史上的一個標桿,他的封狼居胥成為歷代名將的最高追求,兩千年來從未被超越。嘆天妒英才,23歲的他便匆匆離去,撒恨于世。
年復一年的秋風漸染,染黃了茂陵的青草。勇冠天下如何,年少輕狂如何,千古無雙又如何?最終只化作一抔黃土。那段轟轟烈烈的往事,便一直埋藏在那座孤冢之下,而那個轟轟烈烈的夢,卻永遠的傳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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