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匯編八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使用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使用合同 篇1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受 托 人:xxx省xx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受 益 人: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為委托人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信托事宜,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市 區 街道 村 街北側地塊〈溫土資掛XX-1號宗地〉)信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獲取收益。
第二條 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條 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記
本信托在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記由委托人負責辦理。
第四條 信托資產的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委托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予以交付。
第五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 月,自委托人取得關于上述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計算。
第六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委托人的權利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 委托人的義務
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托人的權利
自信托期限開始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全權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籌集建設資金、房地產開發、對開發房產的維護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 受托人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第八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和繼承。
第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十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條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屆滿而終止。
第十一條 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2
根據《_________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_________市國土局為一方(以下簡稱市國土局),_________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用地者)(用地者一詞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規則中的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日期起三十(30)天內,由_________市國土局將編號為_________壹號地段,土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塊(以下簡稱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一次性出讓和轉移給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圖紅線范圍。甲地段之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宗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從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發展大綱圖,包括標準廠房、專業廠房、單身職工宿舍以及商業樓宇(上述各項定義見土地使用規則)。
第二條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成交甲地段:(i)地價總額為_________萬港幣;(ii)征地費總額_________萬港幣;以及(iii)為單身職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萬港幣。上述(i)、(ii)和(iii)之總和稱為用地價款。
第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第四條 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規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條的用地價款后,_________市國土局應即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給用地者。
第六條 用地者應每年向國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費,根據土地使用規則第四條界樁定點所確定的甲地段的確實面積,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 當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規則規定的規劃用途和程序,進行贈與、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無論上蓋建筑物完成與否。
第八條 _________市國土局及一切屬下部門于行使土地使用規則項下的任何有關之權力或采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二十一日發出書面通知用地者為有效。
第九條 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須是空地占用,沒有任何未經授權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條 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則,開發建設甲地段。
第十一條 本地區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有關本合同的某一事項未加以規定時,應參照國際商業慣例。
第十二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計劃局一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稅務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設局一份,_________市財政局一份,用地者兩份。
_________市國土局(蓋章):_________ 用地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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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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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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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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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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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合同 篇3
甲方:xx股份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因為甲方正在辦理位于 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界址為的土地的使用權手續,而乙方欲在此土地范圍內通行,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使用該地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面積約****平方米,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該地塊的界址為****,具體的位置詳見附圖。
2、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一年,自甲方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之日開始計算,如乙方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請求并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本協議可延期至三年,如乙方在本條使用期限內另有通行道路,甲方提前收回該地塊。
3、該地塊土地使用費每年10萬元。
二、乙方同意并保證:
1、該地塊用途為修建用于乙方日常通行的'臨時道路,乙方不得在該地塊上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改變該地塊的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地塊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允許第三人使用該地塊。
2、乙方保證土地使用費每半年支付一次,且提前一個月交付土地使用費。
3、乙方自行解決修建臨時道路的費用,由乙方協調xxxx街道辦事處承擔道路修建費用,甲方不負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因使用該地塊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乙方立即把無償使用的地塊歸還甲方。如有遲延,乙方應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乙方全力配合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征收土地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政府部門的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權。
三、鑒于乙方在本協議的上述保證,甲方才同意簽訂本協議,將該地塊交付乙方無償使用,如果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必須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本協議自動失效,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土地使用合同 篇4
甲方(贈與人):XX×(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XX×(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XX×(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XX×(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XX×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XX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簽字、蓋章) 乙方:XX×(簽字、蓋章)
XXXX年×月×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5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 鎮(鄉) 村(集鎮、社區)
街 號,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m2,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m2,建筑面積為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土地使用合同 篇6
甲方:(鎮/園區)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
協商,就乙方入駐 (鎮/園區)達成用地意向如下:
一、地塊概況
宗地四至 ,宗地編號,宗地總面積 (其中建設用地面積 、代征地 ),宗地用途 。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協助乙方進行土地摘牌前準備工作,指導乙方參與競價摘牌。
2.提供符合乙方項目建設的.市政配套設施。按供暖元/蒸噸,供氣 元/m3,供電 元/度,供水 元/噸,收取相關費用。
3.乙方競拍成功后,由甲方協助辦理各項建設手續。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建設項目 ,產業類型 ,擬投資元,意向用地㎡。
2.土地摘牌前完成項目建設主體在大興境內的注冊手續。
3.項目建成達產后,使用本區勞動力須達到50%以上(工業企業)或達到60%以上(商業企業)。
4.項目建成達產后,稅收貢獻不低于 元/年。
四、項目競拍成功后,本意向書相關條款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組成部分,具備同等效力。
五、本意向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簽字):
二○XX年月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7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地塊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見宗地圖紅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地塊的現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后,則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本塊土地的使用年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本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體建筑物的性質:_________;
(二)建設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建筑覆蓋率:≤_________%;
(四)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五)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眾通道,不計容積率);
(六)建筑高度:不超過_________米;
(七)總體布局及建筑退紅線要求:
退紅線要求:用地3-4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用地4-5、5-1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其余各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
(八)市政設施要求:
1.車輛出入口:_________路;
2.人行出入口:不限;
3.機動車泊位數:_________輛(自用輛公用輛);
4.室外地坪標高:根據規劃確定;
5.給水接口:_________路或_________路市政給水管網;
6.雨水接口: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雨水管網;
7.污水接口:經化糞池處理后,接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污水管網;
8.中水接口:_________
9.燃氣接口:_________
10.電源: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電力管網;
11.通訊: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通訊管網;
(九)建筑間距:滿足建筑間距及消防要求。
八、本地塊上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可進入市場銷售。
九、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整;土地開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
十一、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并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筑物、附著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十二、乙方在未交清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并取得《房地產證》前,不得轉讓及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三、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
十四、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權登記、建筑許可、銷(預)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五、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依照法律、法規、深圳市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將土地使用權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利用、經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六、本合同規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無償交給甲方,并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辦理房地產權注銷登記手續,否則由甲方逕行注銷。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期,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十七、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地址。
十八、《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十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協議書明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使用合同 篇8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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