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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范文(精選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范文(精選1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1
為有效整頓和規范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陜西省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范圍內各類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占地、占河道建設的行為,均屬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規范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為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二、整治范圍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為。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的行為。
(四)侵占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筑。
(五)侵占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筑。
(六)縣城、鎮村主干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筑。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筑。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筑。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筑。
三、責任單位及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范圍內的行為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為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群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為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占地、占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陜西省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占地、破壞耕地等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行為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占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群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筑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核。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筑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筑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四、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xx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臺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布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采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為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面向社會公開“xxx、xxx”投訴熱線,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整治活動。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后,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并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后,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并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占、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戶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范圍內新發生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干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后,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2
為堅決制止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從重打擊和遏制鎮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惡性勢頭,切實整改拆除違法建筑,規范集鎮區建筑秩序,美化城鄉環境,鎮黨委、政府決定在集鎮區范圍內開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
305省道從加油站至橋頭段、向湖路、湖濱路、羅坪新街所有集鎮道路兩旁。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拆違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以鎮黨委書記趙鋼為總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范海強同志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羅坪鎮全體干部職工、各村支書為成員的違章建筑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時間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定于20xx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則
(一)集鎮規劃區內已取得規劃許可手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有超層擴面違法建設行為的建設項目(個人),其超層擴面的違法行為在對規劃實施未造成影響,且沒有相鄰糾紛的,予以補辦規劃許可手續。
(二)集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個人),在建設位置和用地性質符合規劃的情況下,補辦規劃許可手續。不符合規劃的,由農業農村辦牽頭鎮綜合執法大隊、國土等相關部門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臺賬管理及報送。鎮農業農村辦負責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拆除前后對比的相關佐證資料臺賬進行收集、歸檔,對已處理到位的私搭亂建行為進行銷號。
2、統一思想。要召開好動員會,統一好思想,參加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要根據自身職責明確好內部分工、人員方位、工作措施、力量布置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組長審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參加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正常開展,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各組對整治行動中的維穩工作要有處置預案,確保不發生暴力抗法事件,不發生當事人越級上訪、重復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認真做好對象的來訪接待處置工作。要按照法規政策進行說服教育和勸導,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傳,進行正面引導,營造全鎮控違拆違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還要督促集鎮各住戶做到“門前三包”,果皮紙屑不亂扔、垃圾污水不亂倒、牛皮廣告不亂貼、車輛雜物不亂放等,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3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xx-2022年)》(遼市委發〔20xx〕7號)和《關于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xx〕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范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占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占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占。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xx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xx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采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著“先易后難、拆除為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啟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為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鑒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筑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臺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占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后,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
審核后,報區政府。區政府復核后,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后,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布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啟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布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征集群眾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為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為主、強拆為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啟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啟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群眾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稅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占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占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后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并做好評估,優先適用于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后,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臺賬。20xx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布,通過熱線電話、公眾微信號等途徑征求群眾意見,并組建巡查組,對群眾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核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并責成鄉(鎮)街立即采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在20xx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后、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xx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為后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并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xx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余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為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于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為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臺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為,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啟動之日后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核。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占用綠化區域、壓占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后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并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復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群眾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為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干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為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戶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注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后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稅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稅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臺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臺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群眾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制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范引領。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范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占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匯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的黨員干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干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為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4
為堅決制止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從重打擊和遏制鎮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惡性勢頭,切實整改拆除違法建筑,規范集鎮區建筑秩序,美化城鄉環境,鎮黨委、政府決定在集鎮區范圍內開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
305省道從加油站至橋頭段、向湖路、湖濱路、羅坪新街所有集鎮道路兩旁。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拆違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以鎮黨委書記趙鋼為總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范海強同志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羅坪鎮全體干部職工、各村支書為成員的違章建筑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時間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定于20xx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則
(一)集鎮規劃區內已取得規劃許可手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有超層擴面違法建設行為的建設項目(個人),其超層擴面的違法行為在對規劃實施未造成影響,且沒有相鄰糾紛的',予以補辦規劃許可手續。
(二)集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個人),在建設位置和用地性質符合規劃的情況下,補辦規劃許可手續。不符合規劃的,由農業農村辦牽頭鎮綜合執法大隊、國土等相關部門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臺賬管理及報送。鎮農業農村辦負責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拆除前后對比的相關佐證資料臺賬進行收集、歸檔,對已處理到位的私搭亂建行為進行銷號。
2、統一思想。要召開好動員會,統一好思想,參加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要根據自身職責明確好內部分工、人員方位、工作措施、力量布置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組長審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參加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正常開展,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各組對整治行動中的維穩工作要有處置預案,確保不發生暴力抗法事件,不發生當事人越級上訪、重復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認真做好對象的來訪接待處置工作。要按照法規政策進行說服教育和勸導,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傳,進行正面引導,營造全鎮控違拆違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還要督促集鎮各住戶做到“門前三包”,果皮紙屑不亂扔、垃圾污水不亂倒、牛皮廣告不亂貼、車輛雜物不亂放等,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5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以“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堅決遏制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嚴格保護耕地,根據《正陽縣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縣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對耕地保護和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意義,采取斷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嚴防新增違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發生,為下一步實事求是分類處置、全面整治整改、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打下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一)整治范圍
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所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均視為新增違法,納入臺賬管理,依法依規處理到位。
(二)整治重點
對標中央要求,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最為突出的“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流轉、買賣耕地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8種類型,必須以消除違法狀態為目標,依法依規嚴厲處置。對農民違法占用耕地建自住房屋的,要依法責令停工,深入調查摸清建房情況,待國家政策明確后,再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造成群眾不必要損失。
(三)主要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針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開展廣泛宣傳,采取“月集中、日分散”形式,鎮政府每月集中組織一次宣傳活動,每日利用鄉村廣播、執法車輛巡查等形式,深入宣傳城鄉規劃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規定,持續營造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強大輿論氛圍,發出嚴抓嚴管新增違法的強烈信號。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以公告、明白卡、手機短信等形式,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遏制新增違法、妥善處置存量問題的政策要求,使廣大干部群眾深刻認識到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理解、支持和擁護黨中央開展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參與舉報監督、整治整改工作。
2.注重嚴查嚴整。織密發現網絡,拓寬舉報途徑,堅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查處,力爭把違法行為“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不能任由違法行為擴大、蔓延,要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各村(居)要將所有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一律納入新增問題臺賬,嚴格銷號管理,決不允許違法行為制而不止、久查不決、整治不徹底,違法狀態持續存在;特別是對工商資本下鄉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廠房、商業住房、管理用房等),基層干部利用職權強占、多占耕地建房等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對收到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改正通知后,不在規定時限內改正或仍繼續施工的`,按頂風違紀處置,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到位。
3.實現長效常治。根據違法線索問題臺賬,深入剖析違法行為產生的成因,存在的制度漏洞,著眼建立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建設,提升長效常治能力水平。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探索成立專門機構,統一行使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職權;充分發揮鎮綜合執法隊伍作用,統籌各業務站、所,聯合開展執法巡查,捋順執法邊界,形成監管合力。各村(居)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土地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努力構建“大家管、大家用”的土地管理格局。
三、工作方式
(一)實施雙盯工作方法
1.盯重點區域。梳理近年來衛片執法中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突出、自然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反映線索較多,以及日常12345和12336群眾舉報、上級轉交辦理輿情線索集中的鄉、村,列為重點緊盯區域,強化督導檢查,持續跟蹤問效。
2.盯重點人群。壓實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監督責任,強化警示提醒,確保廣大黨員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以身作則,不從事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不默許或授意他人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開展網格動態巡查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共同參與、上下聯動”的原則,進一步強化村(居)委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土地監管共同責任,實行網格化動態監管。建立縣、鄉、村三級橫向監管網絡,實行領導分級分包責任制度,分層級、定人員、包區域,逐級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每一方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建立有關部門縱向監管網絡,按職能領域切實做好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報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有查處權的部門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無查處權的要及時移交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處置。各級網格對監管區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負有發現、報告的主體責任,對知情不報、有案不查的,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紀委監委嚴肅追責。
(三)建立督導檢查機制
鎮政府成立明察暗訪組,切實加強對各村(居)的督導檢查力度,并將此項工作貫穿清查整治全過程。各明察暗訪組采取不定時間、不定方式,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方式,著力發現問題,明確整改方向,監督各村(居)、各有關部門從嚴從快抓好工作落實。對問題嚴重村委,在全鎮范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到位,并視情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村支部書記為轄區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抓親管、親自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村要抽調業務骨干,成立專職機構,明確聯絡員,組織完成好轄區新增違法問題發現、報告、查處整改工作。
(二)落實三項制度
一是每日快報制度。各村兩委、鎮直有關部門要采取積極措施,及時發現并制止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并將每日新增違法報縣整治辦備案。二是信息調度制度。鎮直職能部門要于每周五上報工作進展和整治整改有關數據信息,縣整治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三是簽字承諾制度。各級黨員干部層層簽訂《無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承諾書》,對以往存在此類問題的,承諾按國家政策主動整改糾錯。
(三)建立聯動機制
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與司法機關建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聯動機制。依法向上級有關職能部門申請強制執行,對重大疑難案件,與檢察部門建立線索移送機制,通過公益訴訟等形式,倒逼問題積極化解。
(四)嚴格市場禁入
加強土地違法信用體系建設,形成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讓違法者“寸步難行”。各類行政審批部門不得為違法企業或個人批準頒發相關證照;公共服務單位不得為違法建設房屋提供相關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服務。
(五)加強執紀監督
鎮村兩級要加強執紀監督檢查,做到既監督事又監督人,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對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虛作假、陽奉陰違、整治不力的,嚴肅問責、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對查處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及時通報、以案促改。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6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xx,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7
為進一步遏制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問題整治,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衛片執法,及時發現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為進一步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衛片”圖斑,經核實該44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核10個,還需對剩余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大對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余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占耕地建房衛片圖斑整治跟蹤、核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余34個未整治,現對剩余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占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余的34個“月衛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戶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后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核。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核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8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全面摸排工作,真實準確地摸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全面摸清全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根據不同房屋類型,采取相應技術路線,明確調查內容,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本次摸排對象為20xx年以來農村各類亂占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范圍界定。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草業主管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地的土地;其他有關情形。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含國有和集體),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其他有關情形。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贛自然資規〔20xx〕2號)要求興建的種植、養殖業房屋,和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技術路線
采取縣鄉結合的方式,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基礎資料準備
縣級利用部、省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及提取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線索圖斑,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三調”統一時點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農房一體調查數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成果等,制作摸排工作基礎資料,輔助鄉鎮開展摸排工作。
(二)摸排工作方式
采取“內-外-內”作業模式開展摸排。內業收集土地調查、新增耕地、衛片執法、土地規劃、永久基本農田等基礎數據和歷年用地管理數據,制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調查摸排工作底圖和相關數據表格;鄉鎮組織工作人員和村干部,以村為單位,利用亂占耕地摸排外業調查軟件,逐村逐戶(項目)開展外業實地調查,采集房屋信息,收集相關佐證材料;對外業摸排信息進行整理,完善信息采集表,利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核查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填報、提報、審核、復核,分類登記造冊,準確定性,形成縣、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
(三)統一數據匯交
各鄉鎮要利用省平臺填報摸排信息,采集房屋信息,上傳現場照片;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要嚴格審核復核摸排成果,上報并形成統計匯總結果。省、市審核通過后,通過數據接口導入國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匯交平臺。
(四)成果質量管控
各鄉鎮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充分采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縣級將采取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加強對鄉鎮摸排工作的跟蹤督辦,嚴格檢驗鄉鎮摸排成果質量。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堅決予以糾正,并嚴肅追相關人員責任。
四、時間安排
各鄉鎮要制訂摸排工作方案,明確組織方式、工作方法和責任分工,進行動員部署和培訓,扎實開展摸排工作。10月25日前,各鄉鎮要利用省平臺完成填報、提報、審核、復核工作,并匯交初步摸排結果。11月5日前,各鄉鎮要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并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鄉鎮要成立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保障所需工作經費。
(二)精心組織實施,扎實開展摸排工作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縣級組織、鄉級落實的原則進行。各鄉鎮要壓實摸排工作的主體責任,對標要求集中力量攻堅。要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嚴格把握摸排范圍及類型,采取進村入戶、逐宗核實等措施,進行拉網式、全覆蓋、無死角摸排,切實摸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要確保摸排數據真實準確全面,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調查、錄入、審核、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人,并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第三次國土調查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復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有條件的鄉鎮,可以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摸排工作。各鄉鎮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核查平臺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縣自然資源局和縣農業農村局是牽頭部門,在縣委、縣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切實履行縣級負責相關職責,認真組織開展摸排工作。要及時指導督導鄉鎮摸排工作,嚴格審核鄉鎮摸排成果,及時共享宅基地有關信息,整體推進全縣摸排工作,確保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任務。
(三)壓實責任,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各鄉鎮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落實摸排人員(填報人)、審核人員和復核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摸排人員(填報人)為鄉鎮干部、村干部,審核人為鄉鎮干部、分管領導,復核人為鄉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村級向鄉(鎮)上報摸排成果實行摸排人員(填報人)、審核人簽字負責機制,鄉(鎮)向縣級上報摸排成果實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對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農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過程中,要按照“走到、看到、問到、記到”原則對外業調查摸排圖斑逐一調查和舉證,如實記錄圖斑現場實際情況,填寫相關信息、收集佐證材料。其中,單戶住宅只需一張房屋正面照片;其他各類房屋,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狀況的現場照片,舉證包括房屋全景、局部近景、建筑物內部特征三類照片,要能夠舉證說明摸排圖斑與實際用途類型一致。房屋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或舉證APP國土調查云分析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行測量。
縣級設立政策咨詢專用電話:xxx,為各鄉鎮及時解疑釋惑,隨時進行政策指導,確保全縣摸排工作標準統一、嚴謹規范。各鄉鎮也要相應設立專用咨詢服務電話,組織精干力量,為農民群眾隨時宣傳、解答相關政策和疑問;對摸排工作中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各鄉鎮要及時匯報反饋。
(四)嚴格監督檢查,嚴肅追究問責
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監督,邀請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紀委監委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干部參與亂占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并主動報告。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紀委監委機關移送。縣政府將加強對各鄉鎮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主要領導;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摸排與遏制新增同步進行
各鄉鎮要充分利用鄉村廣播、流動宣傳車、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張貼宣傳報、發放宣傳冊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充分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既要宣傳“八不準”相關規定,尤其是對20xx年7月3日后“頂風違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要宣傳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保障措施,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要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提高廣大干部群眾依法用地、依規建房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公布舉報方式,對打著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9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工作任務
省、市、縣、鄉層層建立協調機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綜合用好密集調度、掛圖作戰、精準識別、督察指導、“影像+圖斑+數據+現場”等手段和方法;建立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管理系統、統一數據庫;確保在今年年底前形成真實準確、要素齊全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數據和整治清單。
三、組織機構
省廳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整治工作牽頭統籌、組織協調,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廳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成立工作專班,廳辦公室、法規處、登記局、空間規劃局、耕保處、督察辦、執法局明確專人負責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時間安排
(一)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加快推進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滿足登記要求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權籍調查成果。建立統一的全省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庫。(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登記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確認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通過權籍調查數據庫,將自然資源部下發的整治圖斑遙感影像資料、20xx年遙感影像和土地利用現狀圖(耕地范圍)進行套合比對,清理出20xx年以來全省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將一戶一宅村民建房等可確定不納入整治范圍的排除后,形成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線索。整治線索由廳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核分類,并提供給市縣政府進一步核實舉證或完善信息,報廳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督察各處室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三)制定完善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
各縣市區按照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原則,對照整治政策要求,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逐宗制定處置方案,報廳領導小組審定,為下階段整治做好全面準備。(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執法局)
(四)建立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網上管理系統。在建立統一權籍調查數據庫的基礎上,開發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網上管理系統,實現全省每一亂占耕地建房戶在系統內有影像、有信息,可登記、可查詢、可統計,可實時調度整治進度,所有整治任務在一個系統內下發、舉證、反饋等。(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執法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省第三測繪院)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摸排工作任務。
(二)要保證進度質量。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單位要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當前疫情和災情的影響,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確保按時匯交調查成果。
(三)加強協調指導。省廳各相關處室局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市縣,加強協調指導,及時解決基層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摸排工作順利有序,確保整治精準到位。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10
根據田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田陽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陽政辦電〔20xx〕2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對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圍
對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是村莊周邊亂占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后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村民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二)工商資本和城市居民到農村非法占用耕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建設住房行為;
(三)非法占用耕地建設包括酒店、招待所、農家樂、別墅、休閑度假設施等具備住宿條件的場所。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問題。
在全鎮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范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轉、審批、備案等相關檔案信息,找出問題節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二)突出重點。重點排查村莊周邊,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
三、成立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是組織對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進行排查,督促指導工作推進,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國土規建安監環保交通站,辦公室主任由黃德鋒兼任。工作人員從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抽調。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摸清底數。
(一)屬地落實。各村民委負責摸底工作。各村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排查工作組織落實,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部門協同。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統計站等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部署下,對各自重點工作職責范圍進行全面排查。各盡其責、共同負責,加強配合、聯合行動,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各村“兩委”要及早研究部署,統一思想,落實責任、聯合行動,按照“條塊結合”方式,明確目標任務,建立組織領導推進機制,細化部門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專項行動。從20xx年5月6日至5月26日,用20天時間開展全面排查。
(一)鎮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組進行全面排查,依托已下發鄉鎮二調的.耕地圖層與三調村莊用地(203)圖層疊加形成圖斑,逐個入院、所、房現場核查,登記造冊,建立問題臺賬,判定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及其依據。
(二)各部門對重點區域進行分工排查。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各類農業示范園區范圍進行摸排;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對房地產類項目進行摸排及對轄區范圍內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情況進行認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嚴格屬地管理,壓實鄉鎮屬地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摸排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資金安排,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強化“條塊”協作。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按時上報工作信息。建立排查信息上報制度,各村民委員會要將開展情況及時上報黨委政府。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11
為認真貫徹落實貫徹落實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相關工作部署,盡快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12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于成立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并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干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縣試點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范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xx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時間、所占地類并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采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復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戶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干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復核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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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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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范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準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筑物,以及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構)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構)筑物;
3.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筑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占用地建設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群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 “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2.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 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范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范圍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之間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范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群眾,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動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并舉。結合“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干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為,強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頂風亂占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制,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整改為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為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工作分為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干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了解群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布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采取召開動員會議、印制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回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3.做好清理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核,并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核定面積、逐戶建立檔案后匯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一是固化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為單位,對農戶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戶立即停止建設并匯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核查建房地類并對建房戶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并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干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占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為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為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xx年7月3日后新發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查處力度。對20xx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為新發生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建(構)筑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筑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于自拆住戶,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戶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占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干部職工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
(4)占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范建房行為,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范圍內無新增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布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于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干部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干部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好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特困家庭審核、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辟集中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范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占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占用林地建設行為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為。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不得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占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為。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為止。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配合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群眾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單位,進村入戶,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戶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并匯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周報制度,每周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xx(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肖xx(人大主席)
吳xx(黨委副書記)
丘xx(黨委副書記)
王xx(黨委委員、副鎮長)
凌xx(黨委統戰委員)
王xx(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鐘xx(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xx(黨委委員)
鄭xx(黨委組織委員)
余xx(黨委委員)
姚xx(副鎮長)
曹xx(副鎮長)
王xx(三級主任科員)
卓xx(三級主任科員)
林xx(三級主任科員)
林xx(派出所所長)
成 員:謝xx(黨政辦)
姚xx(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林xx(農業辦)
林xx(社會事務辦)
張xx(自然資源所)
林xx(司法所)
劉xx(綜治辦)
謝xx(社會保障事務辦)
姚xx(農業服務中心—農業站)
邱xx(農業服務中心—水務所)
姚xx(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
陳xx(安監辦)
陳xx(供電所)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采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匯總工作。(詳見附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分工一覽表》)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干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xx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核。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戶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亂圈亂占亂搭亂建整治方案 15
為貫徹落實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7月13日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羅甸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要求,為下步開展專項整治做好準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部署要求,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清查整治工作上來,深刻認識耕地保護極端重要性,堅持問題導向,壓緊壓實責任,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全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為下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奠定良好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嚴格落實清查責任。鎮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清理排查工作。鎮國土所具體負責清理排查業務指導,對清理排查結果進行核查,分類進行匯總統計和上報。鎮農業服務中心全程參與并配合鎮國土所組織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各村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負責開展轄區內清查工作,分類建立清查臺賬,摸清情況、核準底數,并按要求上報清查結果。
(二)分類消化存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依規、分步整治,分類施策,結合實際情況消化存量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對于7月3日后出現的違規建房要多管齊下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三)清理排查范圍。主要清查整治全鎮35個村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從實際情況出發,分時段統計:
1.20xx年12月前;
2.20xx年元月至20xx年至20xx年7月2日;
3.20xx年7月3日至今三個時段進行統計,突出工作重點,著力對未批先占、強占多占、一戶多宅、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分類排查,分清原因、分類建立臺賬。
(四)清理排查時序。鎮人民政府統一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動員部署,明確各站辦、各村工作任務和責任,各站辦、村具體組織開展清理排查。總體要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鎮清理排查和分類統計匯總。
(五)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提高政治意識,有序開展清理排查。各駐村工作隊長支書是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抓好本轄區清查工作,協調各網格員對本網格20xx年元月來所有房屋按時統計上報,并明確人員以村為單位匯總上報至鎮國土所。對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清查不到位,影響全鎮和全縣工作進度的,將嚴肅問責處理;對不擔當、不作為甚至弄虛作假,造成清查工作嚴重滯后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工作步驟
(一)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動員部署,研究確定具體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和工作時序,保障清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抓好清查落實(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對照清查工作任務,按照具體要求落實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認真分析原因,按未批先占、強占多占、一戶多宅、非法出售等惡意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分類統計,按要求匯總上報。
(三)嚴格督查核實(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清查期間,鎮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相關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清查結果進行核實,對核實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糾正。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清查工作有序開展,成立清查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羅xx,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羅xx,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成員:許xx,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梁xx,鎮國土所負責人
鄭xx,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張xx,鎮紀委干部
各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清查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國土所,梁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根據工作職責,做好對接和工作保障,解決日常清查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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