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1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全市交通參與者廣泛參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進一步鞏固“明交通行動計劃”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質和社會明程度,推動平安xx、明xx建設深入開展,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協商決定,利用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聯合組織開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公安局、明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有重點有步驟有創新地加以實施。
二、活動時間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為期一個月,于20xx年11月20日啟動,到12月20日結束。
三、活動目標
通過啟動“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圍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范知識,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大力組織專項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為”得到倡導,“六大交通陋習”得到摒棄,“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得到遏制,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違法、人人踐行明交通、全社會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活動啟動儀式
11月20日上午,舉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啟動儀式。主辦單位相關領導及市直機關明交通志愿服務隊參加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實行全市聯動,各縣(市、區)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進行。
(二)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宣傳力量、拓展宣傳手段,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臺、機場車站、戶外廣場、主題公園、各級明單位、駕駛員警示教育基地、駕駛培訓機構、各類學校、學雷鋒“明使者”志愿服務站和農村宣傳設施等宣傳平臺和陣地,通過電子顯示屏、戶外標語、主題海報、電視游走字幕、網站彈出框、微信推送、手機短信等手段密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權利義務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公眾對自己、他人、社會所應承擔交通安全法律責任的認知。以傳授安全知識、傳播明交通常識為重點,深化明交通“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宣傳活動。以客運車輛為重點,組織開展防御性駕駛教育,規范客運駕駛人駕駛行為,提升安全駕駛意識。推動明交通進駕校,通過優秀駕駛人經驗宣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強新駕駛人明駕駛觀念。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擔任明交通形象大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明辦要與工會、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動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所屬志愿服務隊伍和各類志愿服務協會,大力開展“明交通我承諾”志愿實踐活動。重點圍繞“提倡六大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等,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走上街頭,開展明宣傳、勸導等活動,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時段為重點,開展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不明交通行為等志愿服務活動。活動月期間,交通管理部門要聯合各參與單位,加強對志愿者進行明交通知識培訓,努力在培訓管理、經費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明辦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冊登記、管理、服務記錄等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務與優秀志愿服務組織和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掛鉤。努力實現明交通志愿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創新方法手段,發揮明單位示范帶動作用
各級明辦要創新方法手段,充分調動當地明單位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的積極性,發揮各級明單位示范作用,以點帶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在各級明單位廣泛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包一個路段,擺放、懸掛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和宣傳牌;組織全體職工開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協助發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手冊;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諾”簽名活動;開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違法我監督”隨手拍活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視頻和照片進行認定,并挑選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曝光。各地要充分發揮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鼓勵在單位內部建立針對明交通的教育培訓和獎懲制度,促進各級明單位參與明交通形成常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此次活動探索促進明交通的聯動手段,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同時對被處罰人所屬單位信息進行調查,為把單位職工違規記錄納入明單位考評和管理提供依據。
(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機關、明辦要與教育、交通運輸、城建、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管理合力,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建立執法與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針對查處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將所屬單位及企業的個人違法信息抄告至所屬單位。要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著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著重整治超速、貨車占道行駛、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著重整治面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要加強大數據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輯查布控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準確掌握違法行為發生量大的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組織專門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處突出違法行為;在頭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漏洞多、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要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兩確保”安全承諾制度;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時向媒體通報戰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況。
(六)樹立問題導向,強化重點人群整治
各地要樹立問題導向,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從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處著手,以交通參與主體為抓手,以危險駕駛行為和交通陋習為突破點,重點整治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出行做“低頭族”,行人/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右轉不讓行人、不有序排隊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車燈、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開“路怒”車、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等不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
(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媒體宣傳報道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連續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別節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戶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網等xx明新媒體矩陣要發揮優勢,形成集中報道聲勢。各級明辦、交通管理機關領導要走進廣播、電視等媒體直播間參與宣傳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啟動“交廣聯盟”工作機制,要在交通廣播開設“122宣傳專欄”,采取嘉賓訪談、街頭采訪、聽眾互動等形式對“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進行宣傳。在各級各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曝光不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和危險駕駛等典型案例,持續宣傳這些行為的現實危害和法律責任,公布一批交通違法較多的.企業(單位)名單,公布車輛違法數量,強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網絡平臺,統一組織“xx明交通安全月——危險駕駛隨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違法有獎舉報”、“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題活動。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采取網絡直播等形式強化活動社會關注度,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與群眾互動交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創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八)展示先進典型,發揮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薦、評選和表彰作為明交通宣傳、動員的過程,促進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辦要鼓勵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發揮示范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要組織新聞媒體通過人物訪談、特別節目等方式,對本轄區的先進單位、個人進行宣傳和報道,注重及時跟進、注重成果展示、注重發現挖掘先進典型。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11月20日前)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會同明辦制定詳細活動方案,方案要突出社會化特點,對明單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組織媒體對活動進行預熱。(方案應于11月20日前下發。)
(二)第二階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12月2日各地要組織大型主題宣傳活動,邀請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組織各級各類媒體進行高頻次、大密度、全時段跟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
(三)第三階段(12月xx日—12月20日)
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針對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全媒體曝光,強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廳、省明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明交通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號)中關于“五個創建”活動標準,推選出“五個創建”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機各1名,報省市公安局、明辦審核后進行宣傳推介。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活動是平安xx、明xx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其作為增強我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觀念和明交通意識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要結合實際,按照活動階段劃分,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步驟組織實施,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各個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督促檢查。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市公安局將定期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通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各地要用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確保“文明交通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三)營造濃厚氛圍。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將協調省、市主要媒體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各地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利用各種陣地加大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活動要貫穿始終,通過此次活動,不斷完善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長效機制。
(四)注重總結提升。活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動作為創造安全暢通、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一項經常性和長期性工作。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有關活動安排和開展情況上傳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FTP宣傳辦“明交通安全月”夾。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2
為確保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扎實有序地開展,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構建暢通安全、群眾滿意的交通環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在市二環路范圍內開展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大隊長肖志永任組長,副主任科員甄志忠任副組長,外勤、宣傳、督察、違章、指揮中心各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區中隊,城區中隊中隊長李東升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落實。
二、工作目標
1、市二環路以內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環路以內違法停車治理率達到100%,有禁止標志、標線的路段無違法停車。
3、市二環路以內路口、路段機動車禮讓行人達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整治
1、整治重點區域
市二環路以內21個示范路口和非機動車、行人通行量較大路口。
市二環路以內2條嚴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點違法行為
(1)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不服從交警指揮、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越線停車。
(2)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跨越道路隔離設施、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不在人行道內行走。
(3)其他影響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機動車、行人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3、整治工作措施
(1)嚴密勤務部署。大隊針對二環路以內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發生的規律,有針對性的安排部署,保證重點路口、路段的見警率、管事率。對秩序亂點,實施專人定點職守管理,強化平峰時段路口、路段巡邏管控;對行人流量大、情況復雜、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調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確保不失管失控;對路況較好、有機非隔離設施的路段,也要加強機動巡邏管控,嚴查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逆行等交通違法。
(2)加大執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用足執法手段,突出重點,嚴格執法。對以吵鬧謾罵等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要使用執法記錄儀或錄像設備收集、固定證據,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予以處罰。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者進行記錄,并錄入相關系統,屬屢次、多次違法的,要通過組織看宣傳片學習法規知識、協助執勤等方式加強教育管理。對能夠確認單位人員違法的,要實行抄告制度,單位人員違法較多、集中的,還要深入單位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開展統一行動。組織開展集中統一行動,最大限度組織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二)違法停車集中整治
1、整治重點區域
(1)主次干道: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內所有主次干道上的.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路段的違法停車。
華明路:北二環西路——南二環西路
愚公路:北二環西路——至北三環
鳳凰路:華富東街——建明東街
文化路:北二環——南二環
通華西街:西二環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環北路至華明北路
朝陽路:北二環東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環東路:文化北路至東二環北路
北二環西路:華明北路至西二環北路
西二環北路:通華西街至北二環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環北路
水泉路:通華東街——華富東街
(2)公共廣場及周邊:
人民廣場及周邊
(3)公園周邊:
人民公園、小河游園及周邊
(4)學校周邊: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學校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學校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
小學:遵化市第一實驗小學、遵化市第二實驗小學、遵化市第三實驗小學、遵化市第四實驗小學、第六實驗小、燕山學校
中學:遵化市第一中學、遵化市第二中學、遵化市第三中學、遵化市高級中學
(5)汽車站:
遵化市長途汽車站
(6)醫院: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醫院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醫院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醫院周邊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醫院、遵化市中醫醫院、遵化市婦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醫院
(7)公共文化設施:
人民廣場圖書館、新華書店
(8)商場、市場: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商場、市場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商場、市場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商場、市場周邊的交通秩序。
商場:金源購物廣場、永輝超市、時代廣場、新、老天奕商場、唐山百貨商場
市場:燕山果菜批發市場、貿易城果菜批發市場
(9)政務大廳:
遵化市行政審批中心
2、重點違法行為
以轄區內所有主次干道、醫院、學校、商場、車站周邊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點的違法行為治理力度,實現“停車入位、順向停放、間隙適當、規范有序”,營造治理違法停車嚴管高壓態勢。
(1)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施劃停車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點等部位停車;
(2)機動車未在停車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時停車泊位禁止停車時段內違法停車;
(5)在道路上違法安裝地鎖、設置障礙物;
(6)其他影響車輛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學研判部署,嚴格落實職責。明確工作重點,強細化工作措施,根據不同點位的特點,制定具體管理措施,使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輔警的思想認識、責任意識和壓力意識,把嚴查亂停亂放違法行為作為助力文明城迎檢工作的重要舉措,全力以赴開展好亂停亂放違法行為整治活動,健全亂停亂放整治常態管理機制。
(2)細化整治措施,突出重點整治。
一是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間斷地巡邏檢查執勤模式,發揮連續作戰的傳統,把路面違法停車工作逐級落實到崗到人。
二是結合轄區機動車停放情況,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點嚴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轄區重點道路及嚴管路段車輛違法停放的查處工作,形成嚴抓嚴管態勢。
(3)堅持嚴格執法,文明規范執法。在執法過程中,執勤民警要充分利用執法記錄儀,對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點檢查部位進行進行“一勸二貼三拍四拖五清”違法停車管理。即:
一勸:對有駕駛人在場的違法停車首先進行勸離;
二貼:對違法停車駕駛員不在現場的要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
三拍:對長時間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盲道違法停車的,要派出人員進行巡邏管控,必要時研究上監控設備進行抓拍處罰;
四拖:對影響通行的違法停車及時進行拖車處理;
五清:對私自圈占停車位的,要及時清理地鎖和障礙物。
(三)機動車不禮讓行人
1、加強燈控路口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治理。重點治理21個示范路口機動車右轉不禮行人違法行為,發現機動車搶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要管理處罰。
(四)細致摸排,完善交通設施
1、加強對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經設置的人行過街標志、分隔護欄,發現標線不清、設施破損的,及時報相關部門完善。
2、進一步優化信號燈配時,充分發揮信號燈配時專業團隊作用,對路設員報送的意見進行認真分析、觀測、研究,及時優化信號燈配時。
3、補充完善交通管理設施。結合市區道路建設與人流車流變化,對新出現的交通堵點、亂點進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設施完善意見,報相關部門補充完善。
(五)服務一線,做好執法保障。
1、提供執勤執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對違法停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的`執法管理實際需求為切入點,積極研究違法停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執法意見,并對民警在執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難情況和敏感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意見。
2、做好執勤執法權益保障。對執勤執法過程中惡意投訴、誣告陷害、打擊報復民警、輔警執法權益的案件,督察大隊要及時進行處置,協調歸屬地公安部門最大限度維護民警輔勤執勤執法權益,保障民警、輔警執勤執法工作的積極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部署。
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為我市創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創城工作的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建立危機意識,樹立治理決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積極性,增強責任心,主動克服畏難情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同時,要迅速行動,召開全體民警大會進行動員部署,將整治工作內容傳達到全體民警、輔警,切實使大家都明確工作任務和重點,積極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確責任,量化管理。
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制定工作進度安排表,切實把各項治理工作任務分解到中隊、分解到人頭,明確完成時限。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堅持宣傳先行,深入開展動員,突出管控重點,切實保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三)加強督導,獎懲結合。
整治期間督察大隊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適時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門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措施不落實,工作不認真負責的部門和個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對每周治理狀況進行檢查通報,行動結束時對沒有達到即定目標的大隊要在全隊通報批評。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3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嚴防事故、確保暢通、安全防范、服務群眾四個重點,有針對性強化春運安保措施,實現“五個堅決防止”和“三個務必確保”目標。
“五個堅決防止”:即堅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堅決防止在春運車輛、場站、景區以及春運公路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堅決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等造成群死群傷事件,堅決防止發生大范圍、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堅決防止重大春運負面輿情炒作。
“三個務必確保”:即務必確保全鎮治安、交通形勢持續平穩,務必確保春運重點區域、部位安全穩定、有序可控,務必確保人民群眾安全、順暢出行。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開展,我鎮成立“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殷立成任組長,副鎮長吳亞夫任副組長,安監辦、農服中心、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簡稱“春運辦”),由安監辦負責人羅名洪、派出所所長錢朝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重點線路。主要是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山高溝深等高風險道路;事故多發、違法突出、易受雨霧冰雪惡劣天氣影響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點部位。返鄉流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楓香樹至石板嵐埡、南湖村村委會至石轎大橋、東湖村關二咀至石溪鹽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點載具。主要是摩托車、面包車等重點車輛。
四、職責分工
(一)鎮交通安全辦公室:負責本轄區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確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的春運交通安全職責,定期研判春運安全形勢,強化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開展春運安全工作。組織農機、派出所、交通等部門參加春運聯合執法,根據春運重點時段交通安全特點,開展常態聯合執法檢查和“交安”行動。負責全鎮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督、協調、指導工作。
(二)農服中心:負責督促拖拉機所有人、駕駛人及運輸業主落實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各項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檢查,鎮“交安”行動、變型拖拉機整治。負責制定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氣象災害防范措施標準。加強春運期間天氣監測和部門之間的信息轉遞,及時發布和通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
(三)派出所:開展鄉村道路交通執法,積極參與鎮組織的聯合交通安全執法整治。
(四)中心校:負責督促學校落實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分析研判。
以重點時段根據轄區情況,動態分析人、車、路、環境、天氣等到信息數據,適時調整領導帶隊上路檢查及勸導員勤務安排。
(二)加強隱患排查,降低安全風險。
要以人、車、路、企業“四類要素”為重點,開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實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隱患“清零”,讓“合格的人、合格的車、安全的路、合格的企業”投入春運。春運期間,實行每周動態排查。
要相應的做好鄉村道路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臺賬的建立,在惡劣天氣下做好轄區道路的`預警提示。
(三)強化路面管控,確保安全暢通。
1.突出防控重點。要以微型面包車、接送學生車輛、低速貨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三輪車、電動車、摩托車為重點,嚴查嚴處無證駕駛、酒駕、超員、違法載人、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客運車輛夜間通行三級以下山區公路,認真按照“九率”(排崗率、上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糾率、督導率、倒查率、道路隱患排查率、道路隱患整治率)“九個100%”開展工作,切實加強農村道路管控,特別要嚴防“翻墜”形態事故。
2.嚴格落實勤務。從即日起,全面啟動鎮派出所、鎮執法小分隊、5個農村勸導站,每個勸導站每天運行不少于6小時。要結合轄區實際,按照“四定一表”(定時間、定點位、定人員、定上崗時長,提前制定勤務排班表)要求,調整優化鎮派出所、鎮“交安辦”、執法小分隊、勸導隊(站)、農業服務中心勤務部署,并錄入農村信息系統,督促指導全員上路,加強農村道路管控。鎮派出所、鎮交安辦每周上路執法檢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轄區勸導站作為上路執法點。春運期間,交安辦要針對秩序混亂、違法突出路段開展“交安”聯合執法整治行動不少于4次。
3.強化城市道路疏導管控。春節前后要加強對場鎮交通組織,強化秩序疏導管控。
(四)加強宣傳提示,營造濃厚氛圍。
一是要充分用好轄區農村勸導站,在春運啟動前將宣傳資料、手持喊話器等必要宣傳設施配備到位,從即日起至春運結束,持續開展宣傳。二是要利用趕場日、農村院壩會、紅白喜事等時機,向農村群眾深入宣講交通安全常識,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在春運期間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進行錄制播放村干部喊話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運期間每天播放次數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鐘。三是常態開展進農村宣傳。用好派出所、交安辦、農村勸導員、大喇叭、流動宣傳車等農村宣傳平臺,把握好農忙、集中外出、集中返鄉、農歷節日等交通流量較大的時段,持續開展好農村宣傳工作。要督促學校在學生放假前、開學前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不坐超載車、拒坐“黑車”。
(五)加強應急管理,快速穩妥應對。
1.健全完善預案。針對低溫冰雪惡劣天氣,要制定交通應急處置預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進一步完善與氣象、交通等部門的聯動快速反應機制。
2.做好應急準備。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的人員、物資、設備準備,一旦出現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科學應對。
3.強化應急處置。發生突發事件時,各單位要快速反應、協作配合,強化應急處置,防止大規模、長時間交通擁堵和多車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發生。對確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協調對接,配合做好疏導管控分流工作,并將采取封路措施通報交通運管部門。要堅持及時發布路況信息,特別是封閉道路的,要做好解釋、宣傳、引導工作,告知群眾預計開通的時間和繞行路線,引導群眾合理出行,回應群眾關注,爭取社會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舉,強化督促推動。
強化督導檢查。鎮交安辦要加強對轄區執法小分隊、農村勸導隊(站)、農業服務中心履職情況的實地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按照問題、責任、整改分類建立“三個清單”,通過定期通報、下發整改通知書、約談警示等方式,強力推動問題整改,確保問題閉環整改到位。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4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步驟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的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堵疏結合”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上天入地”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禁停街”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僵尸車”,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5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于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違章停車率小于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范圍內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小學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盡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范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范圍內各類占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范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志規范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的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范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范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范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干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于4個示范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范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范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制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不主動出示出租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杜絕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于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干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區懸掛橫幅不少于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駕、交通文明”溫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區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為宣傳。登門入戶,發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④重點群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小學生,建筑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小學生,各類志愿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臺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范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里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范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③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占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為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三)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衛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7
為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范交通行為,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并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為。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范、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占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占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為;規范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范各類占道廣告審批管理;規范工程渣土、環衛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范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范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云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云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為。
(十三)市廣電局、連云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辟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并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云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為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采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群眾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啟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為集中宣傳周,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著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為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并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重點,抓好占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于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采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并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開辟臨時停車場,并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為,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并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范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為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并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臺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盡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并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志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為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范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兌現獎懲。整治結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核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并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為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為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8
為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眾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泛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為。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為,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布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并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干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對非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占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干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占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以路為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范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為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衛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為;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9
一、成立校門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改領導小組
1.建立櫻桃溝小學校門口交通秩序整改領導小組,由袁鵬校長任組長,苗金明為副組長,組員為張文艷、陳穎麗、劉愛霞、余娜、徐磊老師,專門協調處理校門口放學高峰交通擁堵事宜和學生交通安全事項。
2.組建由門衛、教師組成的志愿者隊伍,有序安排執勤,配合校門口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強宣傳教育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專題講座、黑板報、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規范學生交通行為。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規范、矯正家長在大門口接送學生的不文明交通行為。
2.最主要的是通過“小手牽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妨礙交通暢通嚴禁亂停、亂放車輛,不在校門口50米內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在家長會上,對有關的'方案對家長做解釋說明,爭取家長的支持配合。平時,借助學生的教育勸導,對家長的交通行為施加良性的影響。
三、具體整改措施
櫻桃溝小學目前只有一個大門開放且出門就是公路,沒有緩沖余地。上下學高峰時段,學生、教師都由該門出,出行安全存在隱患,也造成了學校門口的擁堵。為切實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學校加強了內部管理,實行值班人員護崗、專門人員疏導、人群分流等具體措施,切實扭轉校門口交通擁堵的不良局面。
1.每日在學生早晨7:00到校時(最擁堵時),由兩名教師、兩名保安及兩名巡防隊員值守校門口,負責疏導過往車輛,引導學生有序排隊過馬路進入校園。
2.中午放學實行人群分流機制,緩解學校門口擁堵。學校在前期對學生進行摸底排查:
(1)放學后自己回家占40%
(2)放學后去校外輔導班占45%
(3)家長接送占15%。針對這三種情況:
a、放學后自己回家的學生,在校按班級站成一南一北兩隊,由苗金明老師帶領科任老師及兩名保安護送離校。
b、放學后去校外輔導班及家長接送的學生,由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組織,從學校活動門進入櫻桃廣場按區域站好,分別由校外輔導班老師和家長領走,沒有及時被領走的學生帶回學校交給門口保安,等候家長。
c、中午就餐后,由帶班領導和一名當班教師分別在12:40~13:00及13:40~14:00兩個時間段到校園周圍巡視,避免名學生聚集,出現意外傷害。
d、14:10由兩名當班教師和兩名保安在學校門口組織學生排隊有序進校。
3、要求當日值班教師,在上下學期間務必到崗到位,到校門口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在特定位置排隊等候,間歇性的護導學生過馬路。這樣既保證了學生過馬路時的安全,又有計劃的舒緩了校門口過往車輛的擁堵程度。
4.在學校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
由于學校緊貼公路,家長接送點的確定及接送家長的車輛停放地點較為困難,目前正在協調,希望放在櫻桃廣場。
在上下學時段,特別是中午,期望相關部門盡快設立“交警助學崗”。
期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櫻桃溝小學門口(特別是上下學時的大門口周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有效管理。
四、整改效果
通過開學兩周的整改和努力,櫻桃溝小學大門口在上下學交通高峰時段,交通秩序有了明顯好轉,扭轉了交通擁堵的不利局面。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10
一、總體要求
按照依法監管、源頭監管、重點監管、聯合監管的工作原則,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全過程監管,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強化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管理,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智能化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堅決杜絕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重特大事故,推動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江西提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源頭管理。
各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嚴格督促企業落實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的主體責任,重點打擊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企業非法托運行為。各級政府要按照“雙隨機”抽查機制,組織相關部門深入轄區企業,檢查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和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等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貨物裝載達標、運載工具和容器安全、人員資質合規。
(二)明確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重點監管縣(市、區)以及常備通行路線。
1.依據全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人流密集區等基礎信息,確定昌九發展大道、南昌楓生快速路、永武高速廬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為重點管控路段。綜合考量萬載縣、袁州區等地既是重點化工園區所在地,也是煙花爆竹生產重點縣(市、區),危化品道路運輸繁忙,且運輸通行路段穿村過鎮多、人口密度大等因素,確定G319上栗至萍鄉段、G320萬載至袁州區段、G320蘆溪至湘東段為重點管控路段。
2.依據2022年以來全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數據,以及近3年危化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確定福銀高速昌九段、福銀高速樂溫段、南昌繞城高速西外環段、滬昆高速梨溫段、杭瑞高速九景段、濟廣高速景鷹段、大廣高速贛定段7條路段為高速公路重點監管路段;確定G105樟樹至吉安段、G105贛州至龍南段、G206萬年至景德鎮段、G206會昌至尋烏段、G320南昌至萬載段、G323于都至南康段、G351九江至瑞昌省界段、G533樟樹至新余段8條路段為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
3.依據全省26個重點化工園區、13個危險化學品和4個煙花爆竹生產重點縣(市、區)分布情況,確定安義縣、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30個縣(市、區)為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詳見附件1)。
4.常備通行路線。根據我省承東啟西、連南接北的獨特地理位置,以及外省籍車輛過境通行占比高等特點,確定貫穿東西的滬昆高速昌金段、梨溫段和連接南北的福銀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繞城高速等高速公路為常備通行路線。
今后,出現路網結構、產業發展布局、危化品道路運輸實際流量等變化的情形,確需調整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重點監管縣(市、區)及常備通行路線的,由省公安廳商省交通運輸廳后確定。
(三)分類確定危化品道路通行安全管控措施。
1.重點管控路段安全管控措施。
(1)途經昌九發展大道車輛,北上從楊家湖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繞城高速、福銀高速;南下從昌九快速路九江收費站、九江東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九江繞城高速、福銀高速。
(2)途經楓生快速路車輛,北上從九龍湖南、望城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繞城高速;南下從南昌繞城高速通行。
以上2個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提前發布危化品運輸車輛禁行及繞行線路公告。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以上路段監控設施建設,實現重點路段全覆蓋。要依托緝查布控系統,嚴查嚴處違反禁行規定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3)永武高速廬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對需要進出武寧的危化品運輸車輛,依法辦理相關許可后,正常通行。對過境永武高速的危化品運輸車輛采取禁行措施,行駛大廣高速需途經永武高速通行的車輛,在大廣高速天寶樞紐繞行杭長高速、福銀高速通行;行駛福銀高速需途經永武高速通行的車輛,在福銀高速九江樞紐繞行杭瑞高速、大廣高速通行。
公安交管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提前發布限行及繞行線路公告,充分發揮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的作用,加大危化品運輸車輛違反禁限行規定、超速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提高現場執法的威懾力。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在大廣高速贛鄂省界、武寧西樞紐、天寶樞紐、福銀高速九江樞紐、軍山樞紐前方相應的可變情報板進行動態提醒,對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分類指引。
(4)途經G319上栗至萍鄉段車輛,北上從萍鄉南收費站、萍鄉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上蓮高速;南下從上栗東收費站、上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上蓮高速。
(5)途經G320萬載至袁州區段車輛,由東往西從萬載收費站、萬載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宜萬高速至袁州區;由西往東從宜春收費站、宜春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宜萬高速至萬載。
(6)途經G320蘆溪至湘東段車輛,由東往西從蘆溪收費站上高速,通行滬昆高速至湘東區;由西往東從湘東收費站、萍鄉收費站上高速,通行滬昆高速至蘆溪。
以上3個路段所在地政府要在進入高速公路前的沿線道路,漸進式設立提示引導牌,提前發布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線路公告,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路段巡邏管控,通過鳴警報、喊話等方式,引導駕駛人優先通行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重點監管路段安全監管措施。
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反禁限行規定等重點違法行為;進一步推進防疲勞喚醒區建設,完善一批防疲勞警示交通設施,有效預防疲勞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完善警示提示標志設置,按設計規范設置重點橋梁、臨崖臨水、水源和重點保護區等路段護欄,在高速公路沿途長隧道路域范圍內按標準規范要求配備消防設施。
3.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安全監管措施。
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根據道路狀況和安全管理需要,分路段完善危化品運輸車輛減速設施和限速標志,在橋梁、隧道以及平交路口、急彎陡坡、互通立交、長上下坡、臨水臨崖路段和水利堤防、渠堤等路堤結合段增設防疲勞、防追尾、防翻墜等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和警示提示標志。公安交管部門要根據道路流量情況,合理設定限制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的時段,切實防范化解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風險。要科學調整勤務部署,突出午間和夜間等重點時段的巡邏管控,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并通過鳴警報、喊話等方式提醒駕駛人謹慎駕駛。
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發生擁堵時,公安交管部門要根據轄區路網實際,采取“一地一策”,加強指揮疏導,優先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駛出擁堵路段至安全地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泄漏時,要及時了解危化品種類、危害特性等信息,立即對事故現場周邊道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疏散周邊群眾,報告當地政府迅速開展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在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泄漏時,要迅速封閉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對未駛入隧道的`車輛,綜合采取借道通行、近端繞行、遠端分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次生災害的影響。
4.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安全監管措施。
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印發的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科學合理劃定轄區危化品道路運輸禁行和限行路線。屬地公安交管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要在危化品生產、銷售和倉儲企業周邊道路設置聯合檢查點,嚴把出站、出城或上高速關。要網上與網下相結合,動態巡控與定點檢查相結合,嚴管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為。
全省各縣(市、區)政府均應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確定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采取相應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報省公安廳備案。
5.常備通行路線安全監管措施。
省公安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提前發布公告,引導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針對東西往返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引導優先通行滬昆高速昌金段、東昌高速、滬昆高速梨溫段。針對南北往返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引導優先通行福銀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繞城高速、滬昆高速昌樟段、樟吉高速、大廣高速泰贛段、贛定段。
(四)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常壓容器安全監管。
省市場監管局要依法加強對常壓危險貨物罐車以及罐體生產企業、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建設省級罐體檢驗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督促罐體檢驗機構按要求及時將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檢驗不合格記錄等信息上傳至共享服務平臺。加大對罐體生產企業、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不合格罐體、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罐體檢驗機構,市場監管部門要將相關違法信息上傳至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管理部門不再采信其罐體檢驗結果。
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罐車年度審驗工作,督促運輸企業將所屬罐車委托罐體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對罐體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罐車,應責令運輸企業立即停止使用并在6個月內完成整改;經復檢結論仍然為不合格的,應當依法依規更換同類型罐體或者報廢。
(五)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智能監管。
省交通運輸廳要會同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建成江西省危化品運輸車輛智能管理平臺,實現與省公安廳貨運車輛安全管理云平臺和道路交通態勢監測平臺、省市場監管局罐體檢驗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省生態環境廳危險廢物監管平臺等平臺的互聯互通。對危化品運輸車輛智能管理平臺分發的安全預警信息,各省級監管部門要建立閉環處置工作機制,及時嚴查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
(六)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專用停車場建設。
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危化品生產企業布局、路網結構等要素,科學規劃建設至少1個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在具備條件的服務區根據需求及時增設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區,劃定專用停車位,完善基本應急處置設施設備,實現危化品運輸車輛與普通車輛分開停放。廬山服務區、龍虎山服務區、萬年西服務區、鄱陽服務區、三清山西服務區等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位不少于8個。
(七)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防污染設施。
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全面排查本區域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公路沿線防污染設施,在公路沿線設置實體密封防護欄,修建導流槽、攔截壩、應急池等防環境污染設施,有效防止危化品泄露造成水環境污染。對道路運輸危化品泄露導致水庫、山塘、水域岸線污染的,各地水利部門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理。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排查跨越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和二類以上水體的橋梁,確保橋梁徑流雨污水收集系統符合標準要求、運行有效。
(八)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執法監管。
各地公安、交通運輸、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加大對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執法過程中發現非本部門處罰權限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抄告其他有權限的管理部門,該部門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罰;加大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信息抄報力度,定期將已實施行政處罰的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抄送至違法企業、車輛所在地監管部門,實現危化品運輸違法發生地監管信息與違法行為企業和車輛源頭監管部門信息的高效銜接。健全信用聯合懲戒工作機制,推動建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部門間、區域間協同協作,形成聯合監管合力,高效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監管各項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對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實化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任務措施,配套完善政策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11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統籌好發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緊緊扭住抓牢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省兩辦《實施意見》)和《江蘇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落實過程中發現的突出矛盾、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風險隱患,全面調動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時間集中治理,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壓實安全責任,堅持嚴格監管執法與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并重,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機制,務必做到重大風險隱患排查見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切實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堅決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二、重點治理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安全風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梳理省兩辦《實施意見》和《三年行動工作方案》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深刻吸取一些地區發生的典型事故教訓,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重點排查兩個方面突出問題和四個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
(一)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問題。一是分析研判本地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不全面,對新情況、新問題了解掌握不夠。二是統籌發展和安全還需久久為功,一些地區把安全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方面不夠,產業布局不夠合理,生產智能化、安全本質化水平不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地區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企業泄漏檢測報警、緊急切斷、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不完善,部分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及管道老化。四是應急處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業未按要求建設企業專職消防隊,部分企業沒有建設相關工藝處置隊和應急處置隊。
(二)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問題。一是部分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監管執法力量配備不足,監管執法人員缺少專業實踐經驗,不懂不會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二是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已經明確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有的落實仍不到位,安全風險因素考慮不足。三是一些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風險辨識和管控制度執行不嚴,未按規定配備化工專業技術團隊、高風險崗位操作人員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安全責任落實不到基層班組,一些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只掛名不履職。四是信息化監控手段運用效果不好,部分化工園區和企業僅滿足安全風險在線監測預警系統、“五位一體”信息系統的建設,沒有注重發揮監測監控的實際作用。相關部門之間存在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尚未建立貫通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統,更未實現區域聯網。
(三)生產儲存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一些精細化工企業沒有按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部分涉及高危工藝的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水平不高,操作人員專業能力資質還沒有全部達標。二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辨識工具掌握不夠,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未形成常態化風險管控機制。三是化工企業老舊裝置數量多,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風險增大,預防性維護和常態化監測監控措施跟不上,腐蝕泄漏風險增大。四是一些地區化學品儲罐區缺乏科學規劃,設計建設水平不高,安全設施與消防應急設施不完善。五是部分大型油氣儲存基地本質安全水平低,緊急切斷、氣體檢測、視頻監控、雷電預警“四個系統”不完善。
(四)交通運輸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非法托運、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問題仍有發生,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罐體治理工作仍需推進。二是源頭充裝查驗、特定時段禁行、重點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務區車輛臨時停放管理等制度執行不嚴。三是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進展遲緩,車輛動態監控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少數危險化學品港口企業儲存作業風險辨識管控不夠嚴格;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還存在超范圍經營、謊報瞞報貨物種類問題。五是油氣長輸管道缺乏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高后果區、地質災害多發區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六是部分托運單位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企業和車輛承運、不按規定裝載危險化學品等現象時有發生。
(五)廢棄處置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部分企業未嚴格落實相關法律制度,鑒別鑒定不及時,不主動申報,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涉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貯存和處置設施未經安全評估。二是部分地區部門協同監管不到位,落實項目源頭審批、危險廢物監管、環境治理設施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會商聯動機制力度不夠。
(六)化工園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部分化工園(集中)區功能定位不明確,主導產業不清晰。二是部分化工園(集中)區一體化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平臺、封閉化、危化品專用停車場、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廢水應急池、實訓基地等基礎設施不完善,投用水平有待加強。三是部分化工園(集中)區專業監管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與監管任務不相適應。
三、完善重點保障制度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和監管責任落實
1.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統籌協調,省安委會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由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為成員單位,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重大問題。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成立專家組,為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提供建議。各設區市參照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和專家組。(各級安委會負責)
2.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落實《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江蘇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省級部門及中央駐蘇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的通知》《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完善部分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的通知》要求,確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落實到位。省安委會要強化督導通報和巡查考核,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省兩辦《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和《三年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南京鐵路辦事處、民航江蘇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面落實《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省、設區市、縣(市、區)應制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明確落實到責任人。(各級黨委政府負責)
4.強化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建立完善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儲存量大的港區應配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化工園區應單獨設立安全監管機構,配備不少于10名專職危險化學品監管人員并配備安全總監,化工集中區配備不少于6名專職危險化學品監管人員,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專職人員75%。要確保招錄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專崗專用。(各級黨委政府負責)
(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指導和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準入、安全審查、建設、試生產、竣工驗收全過程安全風險防控。(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安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級安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6.全面落實石油儲備庫等大型油氣儲存基地“一庫一策”整改方案,開展本質安全提升專項整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長效機制。(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完成“一庫一策”問題隱患整改和“四個系統”改造提升,加快推進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建設企業端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7.防控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對硝酸銨、硝化、光氣化、氟化、有機硅等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問題落實情況“回頭看”,組織開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業專項治理,按照《江蘇省重點化工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驗收規范(試行)》,9月底前,完成硝化、氟化、重氮化、光氣化高危工藝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改造驗收。12月底前,編制完成17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裝置安全操作規程指引,指導企業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8.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對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使用許可證企業中,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毒性氣體和爆炸品,且主要反應器等設備設施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但實際投產運行時間超過20年的裝置,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管控,建立“一裝置一策”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實現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態化嚴格管控一批。加強老舊裝置安全運行監控,分步完成老舊消防設施改造,建立長周期安全運行的技術保障體系,督促企業對高風險和較高風險老舊裝置每半年開展一次評估,對一般風險和較低風險老舊裝置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配合)
9.全面貫徹落實六部委《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6月底前,完成全省29個化工園(集中)區的復核認定。開展化工園(集中)區專家指導服務,推動化工園(集中)區落實“一園一策”整治提升方案,4月底前,完成全省29個化工園(集中)區安全風險等級復核評估。開展“十有”提升、實施“兩禁”整治,進一步提升化工園(集中)區封閉化、危化品專用停車場、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廢水應急池等重點工程投用水平,增強園區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推進化工園(集中)區建設化工實訓基地。推動化工園(集中)區建設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監測監控設備,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升化工園(集中)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水平。持續推動全省化工園(集中)區降低安全風險等級,2022年底前安全風險D類化工園(集中)區占比超過50%。(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嚴格落實油氣輸送管道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控油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開展管道占壓、交叉穿跨越等隱患整治“回頭看”。督促油氣輸送管道企業配置智能視頻監控、傳感器、智能陰極保護樁、自動響應等管道智能化感知設備,提高管道本質安全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進一步完善全省油氣長輸管道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安全防控措施,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確保管道安全。(省安委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廣應用危險化學品貨主(碼頭)高質量選船機制,對航行省內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安裝動態監控系統。嚴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裝卸環節安全管控。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企業(單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制度,嚴格落實“五必查”,并登錄全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系統(裝貨環節)進行確認,形成裝貨電子記錄。(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集中)區應當建設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省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會同公安、應急部門,對全省高速公路科學統籌、合理布局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服務區差異化停放加強研究,制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停放區域建設標準,同步探索在高速公路建設專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停車區。在鹽城試點規劃設置國省道服務區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位,推進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項目建設(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控股公司分別牽頭,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發路段時段、敏感脆弱地區、港口企業儲罐等重大風險。(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統籌推進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處置的安全生產與生態環境等部門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運行,督促企業對脫硫脫硝、煤改氣、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蓄熱式熱氧化器(RTO焚燒爐)等六類環境治理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評估,確保企業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回頭看”,全面排查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重點整治化工園(集中)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14.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按照應急管理部統一部署開展重大危險源專項督導檢查,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推行線上線下執法模式,用好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線上發現違法線索,線下固定證據,提高執法檢查的精準性,實現重大危險源常態化安全管控。(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15.以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為載體,推進基于信息化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險源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結合“五位一體”信息化平臺,推動重大危險源企業率先建設網絡安全培訓空間。(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6.健全完善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機制,對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高危工藝企業、化工園(集中)區等開展精準指導幫扶。推動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高危工藝企業、化工園(集中)區等建立安全管理交流平臺,分享優秀企業安全管理經驗。(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7.實施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輪訓,持續對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開展集中輪訓。(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危險化學品專業人員能力素質
18.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能力建設,各地可以通過招錄、選聘、購買第三方技術服務等方式,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人才短缺問題。落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的要求。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實訓。支持相關高校設置應急管理學院,培養應急管理專業人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支持相關高校在一級學科“安全科學與工程”或“化學工程與技術”之下自主設置“化工安全”二級學科,推動化工安全學科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0.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應用,迭代完善系統功能,按照特別管控(紅色)、重點關注(黃色)和一般監管(綠色),常態化對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動態監測預警,實現部、省、設區市、縣(市、區)、化工園(集中)區與企業上下貫通、聯網管控、信息共享。推動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監管信息共享平臺使用,綜合利用電子標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完成應急管理部確定的2家化工園(集中)區、2家企業“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工作,推進化工園(集中)區智慧管理平臺建設,實現特殊作業許可、智能巡檢、人員定位等基礎功能數字化,做到精準預警風險,系統管控風險。(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廣應用新版化學品登記系統,拓展化工醫藥企業登記范圍,督促企業核準“一書一簽”,對每個企業每種危險化學品實施“一企一品一碼”管理,為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高效傳遞和實施全生命周期精準監管提供基礎支撐。(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切實提高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各設區市要對照本實施方案,2022年1月底前完成具體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任務清單,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總結驗收。各有關部門要結合重點保障制度措施落實,制定具體專項工作方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定期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責任鏈條,建立落實到崗、明確到人的工作責任制,按照時限進度,定期對表銷賬。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三)加強工作督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本實施方案確定的重點治理內容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檢查力度。要嚴格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重大風險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要堅持寓執法于服務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省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通報有關情況,并納入對設區市政府和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考核重點內容。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專業人員能力素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方面,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宣傳推廣,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同時,要對治理走形式、責任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公開曝光、聯合懲戒。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12
為進一步規范縣城區車輛停放秩序,整治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違規行為,提升城市形象,推進國家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疏堵結合原則,按照“規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車”的工作要求,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周邊的違法占道停車行為,縣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車輛停放規范有序,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范圍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園廣場、商業街區公共道路、盲道、緣石坡、人行橫道的亂停亂放行為;
(二)整治學校、醫院、大型商場、農貿市場、旅游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及周邊亂停亂放行為;
(三)整治單位、社區、小區內及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行為;
(四)整治廢舊車、“僵尸車”;
(五)整治車輛銷售、維修行業亂停亂放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以“疏”為主,解決停車難題。
1.進一步優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車位規劃建設,完善停車位標線施劃,適當增設小汽車、摩托車停車位,清除違規停車位,對不適合停車的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安裝物理隔離設施,逐步解決車輛停放設施設備問題。規劃建設智能化立體停車場,積極爭資,修建南門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橋頭場、沙丘等6個智能化立體停車場。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適當增設停車位。督促物業公司轉變思想,提高物業服務質量,規范小區內車輛停放,讓業主自主、自愿將車輛規范入庫停放。引導物業企業建設智能停車引導系統,對外開放停車。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長期堅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等合適位置及區域增加停車位,施劃停車位標線。做好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停車秩序管理,做到車頭朝向一致、規范停放。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以“堵”為輔,抓好重點區域整治。
1.加強已規劃停車區域的停車管理,確保車輛朝向一致、車頭朝外。對主次干道、學校、醫院、商場、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區域亂停亂放行為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處置“僵尸摩托車”。分時分段分區域抓好縣城區網格化管理,對易出現車輛亂停亂放的區域,定人員、定路段、定范圍,強化日常巡邏執法。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2.加強“三輪車”“超限車”入城管控,完善縣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統,做好車輛占用主、次干道車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亂停亂放行為整治。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車輛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在車行道上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依法依規嚴處,引導駕駛員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意識和習慣,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依法依規處理“僵尸小汽車”。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3.每周不定時對占用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車輛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及時疏通生命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4.按照相關規定,明確車位購買、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車收費等標準,杜絕亂收費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5.抓好門店、商鋪等“門前三包”車輛規范停車工作,禁止門店、商鋪前占道停車。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6.做好物業小區亂停亂放行為整治,督促縣城物業小區和在建樓盤做好小區內及周邊車輛停放,動員車輛入庫。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7.做好學生引導教育,配合做好學校周邊區域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抓好“小手牽大手”、禁止未成年學生駕駛電瓶車等宣傳教育、引導等工作。
責任單位:縣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8.督促車輛銷售企業規范停車,朝向一致。
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9.加強農用車入城管控,做好縣城農機銷售、維修等門市監督管理工作,對占道經營門市企業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0.規范機動車維修行業車輛停放,對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企業進行聯合處罰。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1.監督本單位干部職工規范停車,做好單位周圍及責任區域車輛規范停放工作,加強文明教育,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
責任單位:縣機關事務中心
配合單位:縣級各部門、各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2.積極開展背街小巷、“三無”樓棟亂停亂放行為整治,進一步優化背街小巷、“三無”樓棟停車位管理,加強規范停車宣傳發動,積極開展聯動執法。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三)建立機制,做到常態長效。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做法,解決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區域整治的常態化整治機制,按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鞏固,防止亂象復燃,常態化、長效化推進車輛亂停亂放治理。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機關事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長期堅持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過廣播電視媒介、標語橫幅、印發文明停車宣傳單等“線上+線下”方式抓好宣傳發動,營造整治氛圍。使群眾深入了解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爭取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參與、支持,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等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據工作要求和分工,積極采取措施,集中力量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縣城重點區域及周圍加大力度整治,對廢舊車、“僵尸車”等無人認領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爭取在集中整治階段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起,長期堅持)。
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各單位按職責做好管控工作,鞏固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質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冉啟明任組長,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縣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委、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萬安街道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局﹐由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政委冉云飛、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張波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按職能職責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抓好宣傳發動。一是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電視、報刊、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二是縣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車載廣播廣泛宣傳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相關法律法規。三是縣公安局利用廣播,適時播放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四是各街道要廣泛發動基層群眾,做到每個社區有一幅宣傳標語,掀起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熱潮。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和統籌作用,依照本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措施、有專人、明責任、見成效,各責任、配合單位要及時落實各自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四)加強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要加大對城市綜合管理提升的經費投入,保障本次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經費。各街道要利用城維費用,保障背街小巷、“三無”樓棟的停車位增設、標線施劃等資金。
(五)加強工作督查。縣城市管理局要會同縣政府督查辦開展專項督查,進行明查暗訪,公開曝光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單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對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整治不力、問題反復“回潮”的進行跟蹤督辦,并予以全縣通報。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 13
按照《20xx年平涼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和《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的通告》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區整體環境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潔凈、整齊、有序、綠色、美麗”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依法開展非機動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范圍為:東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環路、北至涇河南路。
三、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使中心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機動(電瓶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達到“標識清楚,方向一致,規范有序,市民自覺,管理順暢”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務及責任分工
1.全面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對20xx年施劃的80處非機動車位標線進行修補,完善停車方向箭頭和停車標識;按照“因地制宜、應劃盡劃”的原則,對未施劃停車點位的街路進行實地查勘,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
責任單位:市容督查科責任人:王小燕
2.規范停車集中整治行動。由各市容執法管理中隊負責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對不按規定停放的非機動車,當事人在現場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導其規范停車;當事人拒不改正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3.強化文明停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文明停車報道力度,努力做好輿論引導,對蠻橫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責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市容管理中隊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督促城區沿街門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由門店、單位負責監督做好店鋪門口或單位門口非機動車駕駛人規范停放車輛,特別是學校、醫院、商場周邊,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非機動車停放;動員鼓勵小區、商場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合理釋放內部停車場所,盡可能開放對外停車空間,緩解外部沿街停車壓力。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五、工作步驟
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至4月20日)。發布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發通告,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宣傳引導活動,勸導市民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二)整治階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徒步巡查制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停放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三)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并根據督查情況總結整治情況。各責任中隊要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對市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天智主要負責,各責任科室和管理中隊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責任科室和中隊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非機動車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強化協作,持續做好整治工作,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新崆峒創建優美的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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