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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的意義課后反思
高區二小韓杰
周三,于老師來聽了我的《比的認識》這節課,一節效果不是很理想的課,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收獲了很多。
一、設計的初衷
在暑假教師培訓上,于老師領我們觀看了俞正強老師的《比》這節課,當時,給我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象是俞老師通過讓學生舉生活中的例子,讓學生抽象出相差關系的比、倍數關系的比,學生能夠很好的區分這兩種比的意義。
我也想進行一次嘗試,看看采用這樣的方法來教比的意義,學生是否會理解的更透徹一些。對于比,內容比較“散”,即本節課涉及的知識點多,有比的意義、同類量的比和不同類量的比(比的類別)、比各部分的名稱、求比值、比與分數、除法的關聯等等。所以,和俞正強老師不同的是,俞老師花了一節課的時間來讓學生抽象出比的概念,我把這部分縮短為20分鐘,剩余的20分鐘用來學習比的其他知識。
二、課堂上的思考
1.“比”離學生的生活很遠嗎?
在課堂上,學生舉生活中幾比幾的例子的時候,都能舉出來比賽中的比,比如足球比賽3:2。但是,對于倍數關系的比,學生很難舉出諸如“水和洗劑劑的比、頭長和身高的比、模型和實物的比”,這些讓我對于比重新進行思考,或許,這些對于孩子確實很難。
2.比的意義在哪里出現比較合適。
本節課,我在學生區分了相差關系和倍數關系的比之后,說明了倍數關系的比是數學要學習的比,然后借助“男生有29人,女生有21人。你能用比來表示這兩個數量之間的關系嗎?”這一情境,揭示出比的概念。這樣的話銜接的并不好,于老師建議在“區分了相差關系和倍數關系的比”之后,直接給出比的意義的概念,這樣更利于學生理解比的概念。
3.為什么比是除法,還要學習比?
有人說,比可以表示3個量之間的關系,而除法不能。這方面,還需要我們繼續研究。王永教授認為,“比源于度量,度量解決了物體可度量的屬性(長度、面積、體積、質量)的可比性,比卻能夠解決物體不可度量的屬性(顏色、形狀、質地等)的可比性。這就是比的本質。”(王永:《比是什么》,刊《小學教學》(數學版)2009年第6期)也就是說,比更多是為了表征隱含于數量之中的、不可度量的事物屬性。
三、課后的再思考
“比的認識”屬于概念教學課,本課和其他數學概念教學課有很多的相似性,比如,都關注數學與生活的聯系,用鮮活的生活事實(事件)來幫助學生理解概念的內涵;都注意兒童數學學習的情趣,營造生動活潑的學習情境;都強調概念的系統建構,將新知納入到已有的認知結構中去……然而,我們要說明的是本課是如何體現教學之簡約?
既然比在生活中應用對于學生來說比較困難,那我們像俞正強老師這樣來上課,是否合適?
喜歡數學這樣充滿探究的味道,因為在這個探究的過程中,我們能夠在挫折與迷茫中思索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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