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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深化創建文明工地活動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規劃局(建委)、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把創建文明工地活動與安全標準化建設相結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體水平,確保創建活動深入持久開展,我廳對原《省級文明工地驗評標準》進行了修訂,現予以頒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認真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創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人與自然和諧的文明工地,廣泛推動技術創新、節能環保和綠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體水平,促進我省建筑業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全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達標合格率達到100%,從2011年起,力爭實現年創建省級文明工地200個,市級文明工地個數占到當地在建工程總數的30%以上,確保創建一批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工程質量優、科技含量高、環保節能突出、管理成效顯著、安全文明氛圍濃厚的省級文明工地。
(三)組織領導:創建文明工地活動工作由省廳全面負責,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具體負責創建省級文明工地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設立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每年年初,由省廳與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確定各市當年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的數量。文明工地經驗評符合省級標準的,由省廳發文命名,并頒發獎牌和證書。
二、總體要求
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是我省建筑業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創建文明城市、實現社會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品牌戰略、做大做強陜西建筑業的有效途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建設、監理、總承包和分包單位應切實提高對創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落實創建責任,努力提高創建水平。
(一)以安全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推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堅持以人為本,以安全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是創建文明工地活動的核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動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深入健康發展。
(二)依靠科技進步,突出節能環保,提升文明工地創建水平
1、推廣新技術。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中應積極推廣使用《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應用技術
目錄》中的以下新技術:
臨時用電技術:透明塑殼斷路器、電子式和電磁式漏電斷路器(電磁式和電子式漏電保護器是集電路隔離、過載、短路和漏電保護功能為一體的組合電器),弧焊變壓器防觸電裝置、標準配電箱; 垂直運輸機械技術:SC、SS型施工升降機。
2、應用新技術:凡進行創建文明工地備案的工程,新技術應用必須達到建設部公布的《建筑業十項新技術》中的六項以上。
3、實施定型化安全防護設施。創建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須使用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式、可周轉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生活設施,主要包括臨邊、洞口防護、隔離圍擋、防護棚、工作棚、樓層安全門、活動房、飲水亭、吸煙室、臨時廁所等。
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計算機在施工技術和管理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完善遠程監控系統,建立以項目部為終端、以企業為平臺、連接監督管理部門的數字式遠程監控網絡體系,實現解決異地施工技術難題、會議、授課、文件發布、查閱資料、安全教育以及檢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等;淘汰落后的模擬式、單視頻的監控設備。
5、突出節能環保。文明工地應大力推廣應用節能、節水型設備和器具,強化廢水、廢料回收利用。淘汰高耗能、技術落后的電器和設備;現場道路和堆料場地應硬化,其它場地應綠化或固化;堆土及粉塵建筑材料應覆蓋或密閉存放;現場木材加工(電鋸、電刨)、混凝土攪拌等有揚塵和噪音的場所應進行封閉;鼓勵實行組裝式大門、圍墻和活動房等可周轉使用的臨時設施,減少建筑材料資源浪費和建筑垃圾處理;樓層建筑垃圾必須用容器或管道清運,現場垃圾應分類(可回收、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存放,密閉運輸。充分利用垃圾中的廢舊資源,逐步實現建筑工地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三、申報及驗評
省級文明工地的申報和驗評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申報面積
房屋建筑工程,西安市城區內申報面積為20000㎡以上(含本數、下同);其他各設區市(區)城區內申報面積為10000㎡以上;各縣(市)申報面積為6000㎡以上;
市政橋梁工程申報按造價1500萬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申報按長度1500米以上。
地鐵場站工程申報按造價面積10000㎡以上,盾構和頂管工程申報按單線長度1000米以上。
(二)申請備案
擬申報省級文明工地的工程,應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填寫“陜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備案表”(見附件一)或“陜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備案表” (見附件三),經工程所在地設區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后,直接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進行備案。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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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工程應在主體工程施工前進行備案,其他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后2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
(三)申報驗評
已申請備案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的工程,在完成距主體封頂約80%的工作量前,應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評申請,由主管部門統一分批向省廳申請驗評,同時抄送省質安總站。省質安總站收到驗評申請后,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省級文明工地驗評,驗評應依照標準分別對施工、建設、監理單位進行(驗評表見附件二、四、五、六)。經驗評合格的,由省質安總站分批統一報省廳,由省廳發文命名。
(四)驗評要求
各設區市申報省級文明工地的數量不得超過目標責任書確定數量的30%,否則,按申報順序,超過部分不予驗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不再進行省級文明工地驗評:該工程主體大部分已完成內外粉刷,無法對其主體結構工程進行檢查的;建筑物高度達到八層或25米仍未安裝使用施工電梯的;裝配式活動房為3層及以上的;腳手架已拆除或懸挑式腳手架超高的(超過4層建筑物或15米)的;使用淘汰型或超年限起重機械設備的,監控設備不符合要求的;發生過安全事故或已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獎勵機制
為鼓勵施工企業應用先進技術、工藝和材料,在2012年1月1日以前應用以下技術的,在文明工地驗評表總分中分別給予加分獎勵:使用節能(電)型、節水型設備和器具的,安全防護設施達到標準化、定型化的,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應用技術目錄中垂直運輸機械技術的、設探親房和親親電話的各加0.5分;使用遠程監控系統的,節水型洗車機的,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應用技術目錄中臨時用電技術的、職工宿舍有空調、冬季洗浴有供暖的各加1分。
對獲得省級文明工地項目經理的加分獎勵,仍按省廳《關于建立創建優質工程和文明工地激勵機制的通知》(陜建發[2017]246號)執行。
五、其它要求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文明工地活動,進一步深化文明工地創建工作,適時調整工作機構,完善程序,加強指導,充分調動各方面創建積極性,不斷提高創建水平。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底前不能完成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的數量,取消其當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評選資格。
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要建立并完善文明工地驗評制度,建立驗評專家庫,加強驗評人員廉潔自律教育,嚴格執行驗評標準,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確保驗評工作客觀、公正、公平,確保驗評工作質量,確保文明工地具有樣板性和示范性。凡發現以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撤銷其稱號,并停止申請企業一年內所有文明工地的驗評,有關人員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原文明工地檢查(驗評)標準廢止。
附件一:陜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備案表 附件二:陜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驗評表 附件三:陜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備案表 附件四:陜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驗評表 附件五:陜西省文明工地建設單位驗評表 附件六:陜西省文明工地監理單位驗評表 (附件1——附件6 請點擊下載).doc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關于進一步深化創建文明工地活動的通知 [篇2]
各設區市建設規劃局(建委)、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把創建文明工地活動與安全標準化建設相結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體水平,確保創建活動深入持久開展,我廳對原《省級文明工地驗評標準》進行了修訂,現予以頒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認真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創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人與自然和諧的文明工地,廣泛推動技術創新、節能環保和綠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體水平,促進我省建筑業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全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達標合格率達到100%,從2011年起,力爭實現年創建省級文明工地200個,市級文明工地個數占到當地在建工程總數的30%以上,確保創建一批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工程質量優、科技含量高、環保節能突出、管理成效顯著、安全文明氛圍濃厚的省級文明工地。
(三)組織領導:創建文明工地活動工作由省廳全面負責,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具體負責創建省級文明工地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設立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每年年初,由省廳與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確定各市當年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的數量。文明工地經驗評符合省級標準的,由省廳發文命名,并頒發獎牌和證書。
《關于進一步深化創建文明工地活動的通知》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二、總體要求
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是我省建筑業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創建文明城市、實現社會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品牌戰略、做大做強陜西建筑業的有效途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建設、監理、總承包和分包單位應切實提高對創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落實創建責任,努力提高創建水平。
(一)以安全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推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堅持以人為本,以安全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是創建文明工地活動的核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動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深入健康發展。
(二)依靠科技進步,突出節能環保,提升文明工地創建水平
1、推廣新技術。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中應積極推廣使用《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應用技術目錄》中的以下新技術:
臨時用電技術:透明塑殼斷路器、電子式和電磁式漏電斷路器(電磁式和電子式漏電保護器是集電路隔離、過載、短路和漏電保護功能為一體的組合電器),弧焊變壓器防觸電裝置、標準配電箱; 垂直運輸機械技術:SC、SS型施工升降機。
2、應用新技術:凡進行創建文明工地備案的工程,新技術應用必須達到建設部公布的《建筑業十項新技術》中的六項以上。
3、實施定型化安全防護設施。創建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須使用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式、可周轉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生活設施,主要包括臨邊、洞口防護、隔離圍擋、防護棚、工作棚、樓層安全門、活動房、飲水亭、吸煙室、臨時廁所等。
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計算機在施工技術和管理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完善遠程監控系統,建立以項目部為終端、以企業為平臺、連接監督管理部門的數字式遠程監控網絡體系,實現解決異地施工技術難題、會議、授課、文件發布、查閱資料、安全教育以及檢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等;淘汰落后的模擬式、單視頻的監控設備。
5、突出節能環保。文明工地應大力推廣應用節能、節水型設備和器具,強化廢水、廢料回收利用。淘汰高耗能、技術落后的電器和設備;現場道路和堆料場地應硬化,其它場地應綠化或固化;堆土及粉塵建筑材料應覆蓋或密閉存放;現場木材加工(電鋸、電刨)、混凝土攪拌等有揚塵和噪音的場所應進行封閉;鼓勵實行組裝式大門、圍墻和活動房等可周轉使用的臨時設施,減少建筑材料資源浪費和建筑垃圾處理;樓層建筑垃圾必須用容器或管道清運,現場垃圾應分類(可回收、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存放,密閉運輸。充分利用垃圾中的廢舊資源,逐步實現建筑工地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三、申報及驗評
省級文明工地的申報和驗評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申報面積
房屋建筑工程,西安市城區內申報面積為20000㎡以上(含本數、下同);其他各設區市(區)城區內申報面積為10000㎡以上;各縣(市)申報面積為6000㎡以上;
市政橋梁工程申報按造價1500萬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申報按長度1500米以上。
地鐵場站工程申報按造價面積10000㎡以上,盾構和頂管工程申報按單線長度1000米以上。
(二)申請備案
擬申報省級文明工地的工程,應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填寫“陜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備案表”(見附件一)或“陜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備案表” (見附件三),經工程所在地設區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后,直接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進行備案。房屋建筑工程應在主體工程施工前進行備案,其他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后2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
(三)申報驗評
已申請備案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的工程,在完成距主體封頂約80%的工作量前,應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評申請,由主管部門統一分批向省廳申請驗評,同時抄送省質安總站。省質安總站收到驗評申請后,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省級文明工地驗評,驗評應依照標準分別對施工、建設、監理單位進行(驗評表見附件二、四、五、六)。經驗評合格的,由省質安總站分批統一報省廳,由省廳發文命名。
(四)驗評要求
各設區市申報省級文明工地的數量不得超過目標責任書確定數量的30%,否則,按申報順序,超過部分不予驗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不再進行省級文明工地驗評:該工程主體大部分已完成內外粉刷,無法對其主體結構工程進行檢查的;建筑物高度達到八層或25米仍未安裝使用施工電梯的;裝配式活動房為3層及以上的;腳手架已拆除或懸挑式腳手架超高的(超過4層建筑物或15米)的;使用淘汰型或超年限起重機械設備的,監控設備不符合要求的;發生過安全事故或已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獎勵機制
為鼓勵施工企業應用先進技術、工藝和材料,在2012年1月1日以前應用以下技術的,在文明工地驗評表總分中分別給予加分獎勵:使用節能(電)型、節水型設備和器具的,安全防護設施達到標準化、定型化的,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應用技術目錄中垂直運輸機械技術的、設探親房和親親電話的各加0.5分;使用遠程監控系統的,節水型洗車機的,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應用技術目錄中臨時用電技術的、職工宿舍有空調、冬季洗浴有供暖的各加1分。
對獲得省級文明工地項目經理的加分獎勵,仍按省廳《關于建立創建優質工程和文明工地激勵機制的通知》(陜建發[2017]246號)執行。
五、其它要求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文明工地活動,進一步深化文明工地創建工作,適時調整工作機構,完善程序,加強指導,充分調動各方面創建積極性,不斷提高創建水平。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底前不能完成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的數量,取消其當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評選資格。
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要建立并完善文明工地驗評制度,建立驗評專家庫,加強驗評人員廉潔自律教育,嚴格執行驗評標準,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確保驗評工作客觀、公正、公平,確保驗評工作質量,確保文明工地具有樣板性和示范性。凡發現以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撤銷其稱號,并停止申請企業一年內所有文明工地的驗評,有關人員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原文明工地檢查(驗評)標準廢止。
附件一:陜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備案表
附件二:陜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驗評表
附件三:陜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備案表
附件四:陜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驗評表
附件五:陜西省文明工地建設單位驗評表
附件六:陜西省文明工地監理單位驗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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