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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購房補貼管理辦法
住房補貼是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公司或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員工購房補貼管理辦法 1
一、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體系,減輕經濟負擔,加強團隊凝聚力,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公司當前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
1、與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往屆大學畢業生;
2、家住(戶口)在天津市(市內六區)區外;
3、未婚,名下無任何房產;
三、內容
1. 補貼的種類劃分與金額:
2.提供補貼期限:五年
⑴ 補貼期滿后無論是否符合第二條的第2項及第3項人員,公司不再提供以上補貼;
⑵ 享有補貼期間發現存在不滿足第二條的'第2項及第3項人員,公司將按相關依據(如:結婚登記證、房產證或房產貸款合同等)登記時間,終止提供以上補貼;
四、補貼形式
補貼形式:住房補貼與水電氣補貼以現金的形式在申請人符合條件期間每月進行發放。
五、懲罰
對以上規定若有關人員未按相關規定條件申請,或因個人情況發生變化而導致劃為補貼范圍以外的人員,公司給予100-500元罰款,時間長者按上限處罰。
六、辦理流程
本人申請(《員工住房補貼申請表》見附錄一)→本部門領導審核→總監批準→經辦人辦理
七、實施日期
1、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法規條例執行。
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補充。 3、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購房補貼管理辦法 2
為了提高員工的福利待遇,扶持員工購房置業,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共享公司的發展成果,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受相應的購房補貼
(一)、具有公司中層管理及以上職位并在公司工作滿5年及以上者;
(二)、具有公司中層管理及以上職位,已與公司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滿1年者,申請購房補貼時提供了相應的擔保;
(三)、普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5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現優秀者;
(四)、所購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產權證;
(五)、符合本辦法的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條、購房補貼標準
(一)、按職務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標準(此項補貼與工作年限購房補貼可同時享受):
1、高層管理人員補貼:4萬元;
2、中層管理人員補貼:3萬元;
(二)、按工作年限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標準:
1、 工作滿1年補貼:0.4萬元
2、工作滿2年補貼:0.8萬元;
3、工作滿3年補貼:1.2萬元;
4、工作滿4年補貼:1.6萬元;
5、工作滿5年補貼:2.萬元;
6、工作滿6年補貼:2.4萬元;
7、工作滿7年補貼:2.8萬元;
8、工作滿8年補貼:3.2萬元;
9、 工作滿9年補貼:3.6萬元;
10、工作滿10年補貼:4萬元;
11、工作滿11年(含11年)以上最高購房補貼為5萬元。
第三條、購房補貼申請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相關表格,所在部門認真審核個人情況及相關材料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申請人按本辦法的規定提供申請購房補貼所需的相關材料;
(三)、人力資源部對申請人所申報的資料和情況進行全面復核后,認為符合購房補貼條件的,擬定購房補貼標準和意見報董事長審核;
(四)、經董事長審核并通過后,財務部根據董事長審核意見將購房補貼款一次性轉入享受購房補貼員工的帳戶;
(五)、購房補貼申報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四條、購房補貼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戶口本、結婚證、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房產證、購房合同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申請人在公司所任職務及工作年限的'相關證明
(五)、有關申請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提供的擔保材料。
第五條、相關規定
(一)、房產證與申請人的姓名原則上應一致,如果房產證不是申請人姓名的,必須提供申請人與房屋產權人是夫妻關系或父母、子女關系且同屬一個戶口的相關證明,方可享受購房補貼。
(二)、申請人所購房產位置原則上應在 轄區內,如果申請人
所購房產在 區以外的 市城區其他區域的,按購房補貼款總額70%的比例予以補貼;申請人所購房產超出 市城區范圍的,按購房補貼款總額50%的比例予以補貼。
(三)、夫妻雙方同屬公司員工的,申請補貼時按其中一位享受最高補貼標準的員工予以一次性購房補貼,夫妻一方享受購房補貼后,另一方不得重復申請購房補貼。
(四)、一個戶口內的家庭成員有兩名或以上人員同屬公司員工,購買一套房屋的,申請購房補貼時按其中一位享受最高補貼標準的員工予以一次性購房補貼,該員工享受購房補貼后,一個戶口內在公司工作的其他員工,在未購買新的房屋之前,不得再申請購房補貼。
(五)、凡符合公司購房補貼條件的員工,無論購買多少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補貼。
第六條、義務與責任
(一)、已享受購房補貼的員工,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個人原因辭職,或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觸犯國家法律受到法律追究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辭退,從而導致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時間不足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年限的,則該員工和有關擔保人必須按擔保合同的約定及本辦法的規定,將已享受的購房補貼款全部返還公司。
(二)、申請購房補貼人員應該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補貼款項的,除必須全部退還購房補貼款外,將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三)、公司有關人員對申請人所申報的購房補貼相關材料不認真核實,或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將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附則
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實施,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購房補貼管理辦法 3
一、公司住房補貼與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的發放形式
住房補貼的發放形式有三種: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準,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干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準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二、公司住房補貼與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的標準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準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的職工,按當月標準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1日以后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一條公司違反本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三條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四條公司在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依照本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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