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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1
為切實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充分發揮車輛GPS的監控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所屬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監控系統平臺設在公司辦公室、并落實專人對公司危運車輛進行監控、管理。監控系統平臺應能接入市、區運輸主管部門監控系統。
第二條GPS監控系統應符合《危險化學品汽車運輸安全監控系統通過用規范》和《危險化學品汽車運輸安全監控車載終端》標準。
第三條GPS監控系統應能實時監控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具有車輛定位信息查詢、安全狀態監測、路線和區域控制、信息指揮調度、警告相應處理、車輛優化管理等基本功能。
第四條公司專門設置車輛GPS監控終端系統監控管理員崗位。監控管理員每天按時上下班,實時時入網車輛的運行信息和異動數據進行監控,并做好監控記錄。
第五條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及時告誡車輛駕駛員。發現安全隱患、事故,監控人員應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六條公司加強對駕駛員使用GPS的監管、考核工作。
根據車輛實際運行線路和運輸任務等相關內容,設置車輛行駛限制時速、疲勞駕駛限制時間。對記錄發現有超速、超時駕駛員等行為、或故意屏蔽GPS造成車載終端異常故障及改動記錄信息的駕駛員,要給與嚴肅處理。發現車輛有違規行為,或監守自盜車輛所載貨物按GPS管理規定和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嚴格車載終端的維修、監護制度,發現故障,應及時聯系GPS設備提供商,做好產品安裝維護、質量跟蹤、日常檢查工作,確保車輛GPS車載終端的正常運行。
第八條車輛只有在良好的'監控狀態下才能出車。車輛裝卸、運輸危險貨物,對GPS設備休眠和關閉有特殊規定的,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第九條GPS監考員每月25日前負責定期向車輛運輸主管部門報告所有車輛的GPS監控系統統計報表,如發生漏報、遲報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或對危運車輛監控不到位、發現車輛運行情況異常不處理、不報告、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和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第十條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車速沒定為高數公路80km/小時,一般道路為60km/小時。
第十一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獎懲、每天一次立即告誡、警告、對不聽勸阻繼續超速,罰款100元。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防止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強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運輸任務完成,科學化地管理車輛,根據相關規定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車載GPS設備。通過GPS定位對車輛運行過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駛線路、運行軌跡、規范行駛等實施安全運行監控,從而規范車輛運行,規避風險,實現生產運行過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違章行車和預防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監控原則與適應范圍
1、車輛GPS監控是指帶有GPS衛星定位功能,能實時記錄和傳輸車輛所在位置、行駛路線、行駛速度等,具有定位、監控、記錄、警示、指揮調度、營運管理、信息、網絡、通訊等綜合功能的汽車行駛記錄監控管理系統。包括車輛GPS車載終端、各級監控平臺相關設備及監控管理軟件系統。
2、公司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都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車載GPS設備和必要的通訊工具。
3、凡公司車輛安裝了車輛GPS車載終端的車輛,均應遵守本制度規定。
二、監控員和駕駛員職責
(一)監控員職責
1.負責統一管理公司車輛GPS監控管理平臺,負責平臺正常使用及維護,保證監控平臺運轉正常。
2.監控公司車輛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監控中發現的違章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3.監控平臺由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4.教育從業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從業人員認識運用車輛
GPS監控管理系統對運輸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自覺接受公司的跟蹤監控。
(二)駕駛員職責
1.確保GPS車載終端處于開機狀態,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自拆除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解決。
2.行駛中保持終端信息通暢,嚴禁無故或惡意手動報警,擾亂平臺正常工作。
3.遵守各項行車安全制度,對監控平臺提醒糾正的違章行為應及時改正。
4.保護好GPS車載終端,使其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況。
三、監控管理
(一)日常監控管理內容,包括車輛超速處理、偏離規定線路檢查、夜間車輛運行監控、定點停放、長時間著車等監控。
1.GPS車載終端設備的管理由本車駕駛人員全權負責,公司在日常監控中發現設備運行不正常,應及時通知設備運營商進行維護。
2.GPS車載終端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經查證系人為破壞的,由本車駕駛人員承擔設備維修或更換設備的費用,并處以損失額2倍罰款。要求駕駛員將GPS檢查和使用納入車輛“三檢”范圍。如發現損毀、丟失情況應立即匯報,查明原因和責任人。
3.駕駛人員不得自行斷開GPS車載終端電源,確因車輛檢修需斷開電源的,要及時告知公司監控人員,并做記錄備查。車輛送修后取車時應對GPS設備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由修理廠予以恢復。
4.駕駛員或車上乘座人員,不得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以免日后影響判斷,貽誤警情,對隨意報警人員將按照運輸公司不執行相關制度項予以考核。
(二)GPS報警設置
1.超速報警:以交通執法部門以及本公司的時速設置為準,最高時速不能超過80KM/小時,路段有限速規定的.,不能超過規定時速。
2.車輛故障和事故報警:要求發生上述問題時要第一時間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避免延誤時限和擴大損失與影響。
(三)報警的處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監控時接到報警信號后,要迅速查明報警原因,及時處理,并將做好記錄。
1.超速報警:及時告訴本車駕駛人員糾正,減速慢行,消除隱患;
2.異常報警及緊急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系,查明報警原因,了解求助內容,及時救助;
3.事故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系并了解現場情況,并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時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四、違章行為及處罰
(一)違章行為
1.私自拆動和損壞監控系統的各部件,使其無法正常工作。
2.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報警的。
3.駕駛員超范圍或超路線行車,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特殊情況向公司匯報后方可改線)脫離監控。
4.在運行中被監控中心警告有違章行為,沒有立即中止違章行為的。
5.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
(二)違章處罰:
1.以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為依據,對以上違章行為進行階梯式處罰,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以此類推;對一個月出現五次以上違章行為或情節嚴重的從業人員予以開除。
2.監控人員發現象GPS監控平臺車輛數據不能正常回放,應與重慶金坤實業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聯系(xxxxxx),并查找原因及時匯報給總經理,三天內無數據回放又未能及時查找原因的,每次對監控人員處以20元罰款。
五、GPS監控管理及數據統計
1、監控員負責GPS日常監控,安全科長負責每周不少于兩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統計的報警,違章,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及處理,并做好相應記錄。
3、監控員應于每月底將GPS反映出的數據匯總報主管領導審核。同時根據GPS上產生的即時數據制作分析報告。
4、各分公司應根據公司要求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及監控管理。
5、車輛轉移或報廢,車管人員應及時請示上級,對GPS設施予以拆卸、變更使用車輛或予以暫時保存。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規范GPS監控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分工
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制定和完善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對GPS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處理異常情況。
組織對駕駛員進行GPS監控系統操作和安全知識培訓。
監控人員
負責實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及時發現和處理超速、疲勞駕駛、違規停車等異常情況。
做好監控記錄,對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處理。
定期對監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為安全管理提供依據。
駕駛員
熟悉GPS監控系統的操作方法,正確使用設備。
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故意損壞或關閉GPS監控設備。
對監控人員的提醒和指令及時做出回應,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GPS監控系統的安裝與維護
公司所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GPS監控設備,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GPS監控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如發現GPS監控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設備供應商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車輛在維修期間的安全運行。
五、GPS監控系統的使用規定
監控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實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
監控人員應密切關注車輛的行駛速度、行駛路線、停車時間等信息,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情況。
對超速、疲勞駕駛、違規停車等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立即通過語音或短信方式提醒駕駛員,并記錄在案。如駕駛員未及時糾正,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處理。
監控人員應定期對監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如發現駕駛員存在多次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處罰。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隨時關注GPS監控設備的提示信息,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六、違規處理
對違反GPS監控系統使用規定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停職等處罰。
因駕駛員故意損壞或關閉GPS監控設備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公司將依法追究駕駛員的法律責任。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確保運輸過程中對車輛及貨物的全程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突發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及其運輸車輛的`管理。
三、基本要求
設備安裝:
所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并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GPS設備應具備實時定位、軌跡回放、速度監控、報警功能等。
信息錄入:
運輸車輛的信息(車牌號、司機信息、貨物類型等)需及時錄入GPS監控系統。
定期更新運輸計劃和實際運輸信息。
四、監控管理
實時監控:
安全管理人員需對運輸車輛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關注車輛位置、速度、行駛路線等信息。
定期檢查設備運行狀態,確保GPS信號穩定。
報警處理:
一旦發現超速、偏離路線、停車時間過長等異常情況,需立即通知駕駛員進行糾正,并記錄相關信息。
對于報警情況,應及時上報領導,分析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數據管理:
監控系統應定期保存和備份運輸記錄和數據(包括位置、速度、停車等信息),便于查詢和審計。
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XX個月(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五、培訓與考核
培訓:
定期對駕駛員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GPS監控系統的使用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培訓內容包括系統操作、應急處理、法律法規等。
考核:
定期對駕駛員進行績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GPS監控數據、車輛安全駕駛記錄等。
對于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責任與義務
企業責任:
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監控制度,確保每輛運輸車輛按規定安裝并使用GPS監控系統。
加強對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制,確保人員、車輛和貨物安全。
駕駛員義務:
駕駛員應服從GPS監控系統的管理,遵守交通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及時報告車輛故障、異常情況。
七、附則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及修訂。
通過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性,為企業和社會提供保障。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規范GPS監控系統的使用和管理,確保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分工
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制定和完善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對GPS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
組織對駕駛員進行GPS監控系統操作和安全知識培訓。
監控人員
負責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規停車等異常情況。
做好監控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和相關領導報告。
定期對監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為安全管理提供依據。
駕駛員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正確使用GPS車載終端設備,不得私自拆卸、損壞或屏蔽設備。
對監控人員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四、GPS監控系統的安裝和維護
公司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GPS車載終端設備,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GPS車載終端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的完好性和準確性。
如發現GPS車載終端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設備供應商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車輛在維修期間的安全。
五、GPS監控系統的`使用
監控人員應每天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重點監控車輛的行駛速度、行駛路線、停車地點等情況。
對發現的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規停車等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及時通過語音提示、短信通知等方式提醒駕駛員糾正,并做好記錄。
如駕駛員對監控人員的提醒不予理睬或多次出現違規行為,監控人員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和相關領導報告,由安全管理部門對駕駛員進行處理。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監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六、違規處理
對違反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停職學習等處理。
對因駕駛員違規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駕駛員的責任,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GPS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為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監管,確保運輸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與司機,并規定了GPS監控系統的使用管理要求。
二、GPS監控系統的安裝與使用
1.安裝要求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在公司要求的時間內完成GPS監控設備的安裝工作。
GPS監控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由經授權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測和驗收。
2.使用要求
車輛出車前必須開啟GPS監控系統,并保證其正常運行。
駕駛員必須確保GPS監控設備的定位準確性,如發現定位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公司報告。
駕駛員不得私自拆卸、損壞或屏蔽GPS監控設備。
駕駛員應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違規繞行、私自停留或轉變線路。
駕駛員應正確操作GPS監控系統上的緊急報警按鈕,在緊急情況下及時報警并提供準確的位置信息。
三、GPS監控系統的維護與管理
公司將委托專業技術人員負責GPS監控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駕駛員應按規定使用、保養和維護GPS監控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
如發現GPS監控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駕駛員應立即向公司報告,并配合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和修理或更換。
公司將定期對GPS監控系統進行檢測和維護,確保其穩定運行。
四、GPS監控系統數據管理與使用
1.數據記錄與存儲
GPS監控系統將對車輛行駛過程中的數據進行記錄,并自動存儲在服務器上。
數據記錄包括但不限于車輛的行駛速度、位置、行駛軌跡等信息。
2.數據查閱與分析
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通過授權方式查閱GPS監控系統的數據。
數據的查閱和分析應基于合法合規的目的,并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濫用。
GPS監控系統的數據可以用于事故分析、追責、行車軌跡確認等合理用途,并在合規的.情況下提供給相關部門或單位。
五、違規處理與獎懲措施
駕駛員私自拆卸、損壞或屏蔽GPS監控設備的,將按公司規定進行嚴厲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職、罰款、扣工資或追究法律責任。
駕駛員違規繞行、私自停留或轉變線路的,將按公司規定進行相應的懲罰,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降級或解雇。
駕駛員不按規定開啟GPS監控系統,或有意造成數據不準確的,將視情況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附則
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視情況對違規人員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
駕駛員對于本制度的內容有義務進行學習和了解,如有疑問可向公司相關部門咨詢。
公司將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的發展和實際需求,對本制度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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