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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援助政策的內容
對“4050”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特困失業人員、低保家庭以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刑釋解教人員等實施就業援助,對自愿申請登記的援助對象分類登記,建立工作臺帳,實施“一對一”就業服務幫扶。實施再就業援助項目,應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宣傳到位。 借助社區的露天宣傳板和入戶宣傳等多形式大力宣傳就業援助政策,使轄區內每一位援助對象都及時了解就業援助服務內容和相關政策。
(二)登記到位。轄區內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都能夠進行登記認定,每一位有就業愿望的殘疾人都能夠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登記臺賬做到基本住處完整清楚,就業狀況和就業需求記錄準確。
(三)家訪到位。對轄區內確定的所有援助對象進行家訪,了解其就業需求和政策落實情況,提供針對幫扶和援助。
(四)幫扶到位。
1、多數未就業的困難人員能夠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靈活就業等方式實現就業,活動期間未能就業的,登記造冊并納入當地后續的就業援助工作中。
2、應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難人員能夠享受到以社保補貼為重點的就業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能夠享受到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和養老保險補貼政策等殘疾人專項就業扶持政策。
3、每一個零就業家庭中基本實現至少一人就業,活動期間沒有落實就業崗位的,登記造冊并納入到當地后續的就業援助工作中。
4、建立4050就業困難人員臺賬,每月至少與“4050”就業困難人員聯系1次,隨時掌握“4050”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動態,幫助“4050”就業困難人員分析困難原因,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設計就業援助方案,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培訓及崗位信息提供、就業后跟蹤指導等服務,促進“4050”就業困難人員盡快實現就業。
5、開辟就業服務熱線。勞動保障站在本社區公布一條就業服務熱線電話,隨時解答“4050”就業困難人員遇到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崗位,培訓項目等信息服務。
就業援助政策的內容 [篇2]
一、創業促就業
(一)稅費優惠。提高營業稅起征點,從2017年1月1日起,營業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每月營業額5000元;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國家限制行業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資金扶持。所有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城鎮勞動者和進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符合條件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三)重點人群扶持。①本市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兩年以內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在轄區內自主創業成功,并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個人創業的給予2000元補貼;個人創業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給予3000元補貼。②對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可一次性將剩余期限的失業金發放給本人;③享受城市低保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在創業期間可繼續享受低保,最長不超過6個月,6個月后重新核定其家庭收入。
(四)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返鄉農民工創業,可在工商登記、準入條件、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方面比照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優惠政策執行。
(五)創業培訓。繼續組織實施“能力促創業計劃”,打造創業培訓品牌,擴大創業培訓范圍。
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1.畢業兩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包括服務期滿后兩年內的“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創辦企業的,人力資源市場、人才交流市場為其免費提供兩年人事代理等服務。
2.從事靈活就業的,按(徳府發[2017]22號)規定,可享受社保補貼。
3.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符合有關收費減免的,均可享受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優惠政策。
4.對2017年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個人創辦企業投資額度在1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3000元;投資在10萬元以上,每增加10萬元(含不足10萬元)另獎勵3000元,總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9000元。
5.合伙企業總投資額度不足10萬元的,按人數每人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總投資額度在10萬元以上的,每增加10萬元(不足10萬元按10萬元計算)對所有合伙人另獎勵3000元,對該企業高校畢業生獎勵金額不能超過人均9000元。
6.在轄區內自主創業成功,并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個人創業的給予2000元補貼;個人創業并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給予3000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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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額擔保貸款
(一)小額擔保貸款的發放范圍
新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覆蓋范圍擴大到所有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城鎮勞動者和進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
(二)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
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高利潤行業以及國家產業政策不鼓勵的行業以外的所有項目。
(三)小額擔保貸款的金額
1.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按每人5萬元以內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
2.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當年新招用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的30%,超過100人的企業要達到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四)小額擔保貸款的展期
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貼息。
(五)小額擔保貸款的貼息
貸款期限內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全額貼息;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因地震受損中斷營業后重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進
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從事微利項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其中地震受損中斷營業后重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進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同級財政承擔。
(六)小額擔保貸款的利率
經辦銀行可將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
(七)小額擔保貸款激勵機制
1.每年3月底以前,勞動保障、財政、經辦銀行組成考核小組,對社區上年度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行綜合考核。
2.社區當年到期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按當年實際到期貸款回收額的5%給予獎勵。
3.追索逾期貸款的社區,按當年回收逾期貸款的5%給予獎勵。
4.當年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0%的經辦銀行,按其實際發放貸款金額的0.5%給予手續費補貼。
5.對具有良好個人信用記錄、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自籌資金達到50%以上,并通過創業培訓,提出的創業項目經專家論證發展前景較好,有創業能力、又確實不能提供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可降低或取消反擔保。及時還貸后,可允許其續貸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
(八)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辦程序
1.小額擔保貸款申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需社區街道公示核實蓋章)一式二份;
(2)《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一份;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者提供土地經營權流轉承包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一份;
(4)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5)經營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一份;
(6)本人書面申請(包括個人及家庭基本情況,自主創業從事的項目、時間、地址、經營規模、已投入資金及經營狀況,貸款金額及預計資金安排,還款計劃,現在的經營情況);
(7)反擔保措施:公務員信譽擔保,由信譽擔保人工作單位出據證明并且說明收入情況,原件一份;
(8)擔保人為貸款人出據的擔保承諾書。
2.小額擔保貸款申辦程序
(1)本人申請,并填寫《綿竹市小額貸款擔保申請書》報所在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
(2)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對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借款用途和要從事創業項目核實,公示,簽署意見后,報鎮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核實。鎮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核實簽署意見后向市就業服務管理局推薦:
(3)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對借款人的資格,社區意見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后,報小額貸款評審機構;
(4)擔保貸款評審機構對借款人進行綜合評定,并出具評審意見轉商業銀行;
(5)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就業服務管理局和評審機構的綜合意見自主決定小額貸款的發放,對發放的貸款應要求借款人提供資產抵押或有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擔保,防止貸款風險。
四、就業困難人員扶持
(一)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范圍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已辦理失業登記,有就業愿望和勞動能力,難以實現就業,且無其它生活來源的下列人員:
1.“4050”人員。指有就業愿望并難以實現就業,且在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指持有《殘疾證》的人員。
3.低收入家庭人員。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城市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的人員。
4.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指承包土地被征用,按城鎮人口安置的人員。
5.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指在申請認定時已進行失業登記且連續失業滿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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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時,應提供哪些資料
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經審驗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3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德陽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殘疾人員:應提供有效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2.低收入家庭人員:應提供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效證明或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效證明。
3.“4040”就業困難人員: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程序
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認定時,首先由社區(村)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進行初審,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在《德陽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的相關欄中簽署意見,報鎮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核實;鎮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工作,報同級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就業服務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工作,出具審核認定意見。
(四)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1.各類用人單位和公益性崗位優先吸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單位繳費部分的社保補貼,并給予崗位補貼。
2.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本人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其中“4050”人員、殘疾人員給予70%的社保補貼,其他就業困難人員給予40%的社保補貼。
3.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助)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他就業困難人員不超過3年。
4.就業困難人員在轄區內自主創業,并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個人創業的給予2000元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個人創業并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給予3000元補貼。
5.在申領失業金待遇期間的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的可一次性將剩余期限的失業金發給本人。
6.在創業期間的就業困難人員,可繼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長不超過6個月,6個月后重新核定其家庭收入。
7.就業困難人員初次技能鑒定的(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制定工種),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五)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出機制
對已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由本人或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站)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提出,并填寫《德陽市就業困難人員退出登記表》,經市就業服務機構核實后,予以注銷,不再將其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范圍。
1.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2.被判處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終止就業要求或三次以上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
4.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已就業且享受就業援助政策期滿的;
6.連續6個月未與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站)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系的;
7.不應當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其他情形。
就業援助政策的內容 [篇3]
2017年,我區從服務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大局出發,以就業困難群體為重點,以充分就業為目標,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就業服務活動,創新和拓展服務項目,深入開展精細化就業援助活動,推動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全年,我區實現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為22000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239.1%,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人數為10050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431.8%;充分就業社區達標率為100%。
(一)以落實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為責任,促進就業援助工作全面開展。區委、區政府與各街道(鎮)簽訂就業再就業目標責任書,明確就業工作的目標任務,把凈增就業崗位、落實就業政策、強化就業服務、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和幫扶援助困難群體就業五項內容作為具體工作目標;把就業援助納入區科學發展指標考核,明確要求“一把手”負總責,并在全區9個街鎮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了工作職責,健全了工作制度,全區形成了區、街道(鎮)、社區(村)上下聯動、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
(二)以經濟發展為動力,實現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援助工作良性互動。區把發展經濟作為增加就業的重要途徑,不斷增加新的就業崗位安置就業。一是通過發展工業園區吸納一批。隨著集中居住、拆遷安置、企業退城進園工作力度的加大,大批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落戶工業園區,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拉動了就業的快速增長。二是通過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接納一批。以社區服務業、物業管理業、
現代物流業、餐飲服務業和保綠保潔崗位等為重點,鼓勵新辦服務型企業,開發各種就業崗位。三是通過指導搬遷企業帶走老職工消化一批。
(三)以落實就業扶持政策為主線,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提供政策扶持。2017年,區、街道(鎮)財政安排再就業資金450萬元和促進就業保障資金500萬元,主要用于我區“十項政策”補貼,共落實兌現資金893.2萬元(區財政承擔485.3萬元),惠及就業、失業人員3.3萬人,其中公益性崗位補貼535.4萬元、職業介紹培訓補貼224.1萬元、扶持創業補貼43.1萬元。今年,我區有兩家企業被認定為困難企業,其中無錫奧特蘭服裝有限公司申報領取了4月和5月穩崗社會保險補貼9萬元,無錫市靈山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申報辦理崗位培訓補貼。全年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11000人。2017年四季度至2017年三季度,審核發放“社會保險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4498.22萬元,其中社保補貼4326.62萬元,公益性崗位補貼172萬元;社保補貼其中單位補貼3066.66萬元,靈活就業補貼1259.66萬元;惠及企業4428家次和就業困難人員39007人次。
(四)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為突破口,積極搭建公共就業服務供需平臺。一是將強化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建設作為促進就業的重點工作內容,加快區級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建設步伐,對部分街道(鎮)人力資源服務分中心進行了改擴建,功能進一步增強,市、區、街道(鎮)三級人力資源信息聯網工作已經完成。二是積極搭建就業供需平臺。我區積極組織開展旨在為進城農民工和下崗失業職工提供就業服務的“春風行動”和“就業援助月”專場招聘會,今
年共舉辦專場招聘會10場,提供就業崗位近18000個,當場達成就業意向6800余人;全年共組織招聘會45 場次,有 2698 家單位進場招聘,提供崗位 4.7 萬余個,吸引近4.5萬余人進場求職。三是加強服務窗口建設。區、街道(鎮)、社區(村)勞動保障服務窗口全面落實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為求職人員及時提供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培訓申請、鑒定申報、檔案管理、社會保險接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一條龍一站式”服務。
(五)以基層平臺建設為基礎,充分發揮社區平臺促進就業援助工作作用。一是加強基層平臺建設。通過加強硬件設施建設、強化業務培訓、完善職能建設等措施,提高工作人員政治和業務素質,全面鞏固各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工作內容、工作制度、服務標準、機構、人員等“六個到位”的成果。二是積極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各項活動。我區各街道(鎮)、社區(村)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創新,多舉措開展工作。華莊街道和胡埭鎮重點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科學預測轄區內在建道路、安置房小區和新注冊企業將提供的就業崗位,并及時分解到各社區落實就業人員。雪浪街道在注重被征地農民社保安置的同時,積極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并鼓勵失業人員開辦“農家樂”、種養殖業帶動就業。太湖街道和馬山街道積極開展失業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多次組織企業舉辦招聘會促進就業。河埓街道和榮巷街道重點開展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發展樓宇經濟,引導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蠡園街道和蠡湖街道在創業促就業方面成效明顯,建立多個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實訓基地,扶持大學畢業生和本地失業人員創業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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