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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月考獎勵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考試的相關工作,構建一個教學質量公平評價機制,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避免考試資源浪費,同時也為了真正實現“以考促教,以考促學”的目的,結合我校實際,經校務會研究決定,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所說的月考是指學校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檢測而組織的全科開考的月考、期中考試、期末考試。本方案中的獎勵是指以分班成績(高一以進校分班班級平均分,高二高三以高一文理分班成績為基礎,高考改革不分文理后以高一進校分班成績為基礎,進行合理動態管理)為基礎,對所教班級排名進步較大的任課老師、班級總平均分排名進步較大的班級班主任和各班學習優秀學生、進步較大學生進行的獎勵。(高三級最后一學期根據需要確定是否按此執行)
二、獎勵方式:以先進帶動后進,以獎勵促進后進,以獎代懲。
三、命題方式:
(一)向外購買成熟試題。
(二)命題教師根據考試年級教學進度自主命題。自主命題應遵循:異級命題原則、試題保密原則、命題思想延續性原則、責任到人原則。
(三)命題教師選擇條件:
1、從事本科目教學工作5年以上,具有較強的專業素養和敬業精神;
2、至少有一屆高三畢業班教學經歷,且成績突出;
3、有吃苦耐勞精神和善于捕捉高考信息及相應計算機操作能力;
4、工作細心,具有大局意識且愿意從事命題工作;
5、學科組長和級備課組長應根據自愿原則成為命題組成員,學科大組長原則上為該學科命題組組長,對命題工作進行管理和把關。
6、教研處按學校規定對命題人進行考核并發放相應命題勞務費和命題獎勵經費。
三、評卷獎勵
1、為了確保評卷工作高效完成,該科教師在學生考完本科目后,及時關注評卷動態,可以評卷后,備課組長及時分配任務并通知本組教師及時到指定評卷場及時集中評卷,有課有自習的老師自行調整好課,做到兩不誤。
2、為了獎勵工作積極認真的學科組,學校對及時高質量的完成評卷任務的學科組發放一定數額的評卷獎勵費。
3、評卷工作須在本科目開評后第二天內完成。對完不成評卷任務的組將按一定比例扣除評卷費,扣完為止。
1
4、評卷前備課組長應把題目評分的標準及可能出現的答題類別以及評分細則發放到評價教師手中。老師應嚴格按此標準改卷,不得打保險分,要分出檔次和優劣。
5、教務處和教研處有義務為在指定場地集中評卷的老師提供必要的保障性服務。
四、成績考核獎勵
根據考試成績和基礎成績情況,對成績優異的學生、教師和班主任進行獎勵,目的是獎勤罰懶,避免大鍋飯式分配模式,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老師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具體方法如下:
1、學生獎勵
(1)學生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獎勵應分班級進行,每班獎勵5-6名學生,考試成績前三名和班級進步很大且表現良好的2-3名進步學生(具體名單由班主任提供)每次考完試后一周內在全校的學生集會上予以頒獎。發放獎狀和獎品(獎金)
(2)學生進步獎的評選方式可參照教師評獎方式進行,也可由班主任自行確定。
(3)期中、期末學分認定考試(即學段考試)獎勵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
(4)班主任應在班級班會課時予以表揚和適時對家長進行正面宣傳。
2、教師獎勵
(1)獎勵類別:
①學科進位獎:
A、以分班成績為基礎,以年級為單位,結合該科老師所上班級各次校級考試班科平均成績的平均成績在年級的排名,以學科年級所上班級排名的平均數,作為該老師的進位數,選每科進位數最大的1~2名老師進行獎勵;
B、為方便測算,每學期結束后,將本學期校級綜合考試加上期最后綜合成績的平均分作為下個學期的起點分數依次測算;
C、在同一個年級只有一個班的老師,就以該班平均成績為依據排名; ②學科優秀獎:
A、每次校級考試獎勵學科排名1~2名,且該班級分班成績和分班年級平均分差值小于該次考試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差值的老師進行獎勵。
B、學科優秀獎只針對單個班的年級單科年級前1~2名老師。
C、教師獎勵經公示后兌現,發獎狀和獎品,其中獎品主要以獎金為主。 ③班主任教學管理獎
班主任所帶班級總平均分成績突出,班級總平均分年級名次上升(以分班平均分年級排名為基礎)前5名的班主任,以及年級班總平均分排名第一的班級(本次考試班平均分須超出分班時班平均分分班排名第一和第二的班級分班平均分 2
差值)的班主任,可獲得班主任教學管理獎,且該獎項可作為優秀或先進班主任評選的重要依據之一。
(2)獎勵說明:對教師的獎勵出現重復(即進位獎和優秀獎均為同一老師)時,選獎金額度較大的一種獎勵給獲獎老師,不遞補,不重復。所獲獎勵作為學年評優評先晉級的依據之一,同時作為相關老師工作安排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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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經查實有泄題給其他老師或者老師將考試試題泄露給學生的,一經查實,除了取消或追回已發相應老師的獎勵,取消命題人當次勞務費和命題獎勵,并對相關人員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其當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五、本方案經校務會或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后試行。
六、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校務會。
中學
2017年3月16日 3
九年級月考獎勵方案 [篇2]
第一項:四率和獎。
每次月考畢,根據各班參評人數,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四率和(特優率+優秀率+及格率+均分率)。然后對應屆班任課教師按四率和從高到低分科排隊。末一名不發獎,以前都有獎。從前往后依次獎40元、20元、10元。
復習班教師四率和高于應屆班教師第一名者,獎 40元。否則,不獎。
只一人代某科,所帶500分以上學生該科人均分小于500÷660х科滿分者不得獎,大于者獎40元,等于者獎20元。
第二項:進步獎。
進步獎是對應屆各科四率和末一名教師及復習班未獲四率和獎的教師而設的。這些教師的四率和差高于應屆班同科其他某一教師者,獎10元。
第三項:尖子獎。
1、總分前30名,獎金發給所在班級。依次1—5名獎20元、6—10名獎15元、11—15名獎10元、16—20名獎7元、21—25名獎5元、26名—30名獎3元、12元、11元、10元、9元、8元。20%歸班主任,80%分發給任課教師,按各科滿分占總滿分的權重分配。
2、單科前10名獎按名次發給任課教師。依次獎12元、10元、8元、6元、5元、4元、4元、4元、3元、3元。
3、滿分獎發給任課教師。月考每人次獎3元。
九年級月考獎勵方案 [篇3]
為了更好地端正學風,提升我班文化素質,完成班級奮斗目標,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
一、獎勵經費來源:班費,勤工儉學費。
二、考核小組成員:班長,學習委員,科代表。
三、監督小組成員:團支部書記,學生代表:楊桐 范欣 梁上坤。
四、考試弄虛作假者取消評獎資格。
五、獎勵細則:
1.特優獎:月考年級位次前100名學生,獎學金20元。年級前50名學生,獎學金50元。
2.學習標兵:月考年級位次101-150名學生,獎學金10元。
3.優秀獎:月考年級位次151-200位學生,獎學金6元。
4.目標升位獎:符合下列條件者發獎學金5元,前100名者上升10名,前101至200名上升20名,201至300名上升25名,301至400名上升30位,401至500名上升35
位,500名以后上升40名。目標以上一次月考成績為基礎,班主任修訂公示。
6.優秀科代表:學月考試達到班級學科奮斗目標即為優秀課代表,發獎學金5元,超目標1位依次遞增獎學金10元。
7.單科獎勵,年級第一位獎學金10元,班級前三位獎學金依次為4、3、2元,(不重復計算)
8.優秀學習小組長:每次月考小組成員升位平均數前5名者為優秀小組長,發獎學金5元。
9.優秀室長:以月為單位,班級考核扣分最少的兩個寢室室長為優秀室長,發獎學金5元。
10.懲罰:學月考試成績下降較多,符合下列條件者,交-班費5元。年級前100名者下降30名,101至400名者下降25位,401-500名者下降30名者,500名以后下降25名者。
11.年級前400位優生,學科未達到優生線,每科扣0.5元。
12.目標升位獎與(1.2.3.4項獎勵可以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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