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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招聘流程制度
1目標:
人員招聘和錄用是公司為了自身發展及時獲取所需各類人才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招聘錄用要補充有較好素質和能給公司帶來價值的新員工。
2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部及各分公司員工的所有招聘工作。
3 招聘需求
3.1 缺員的補充。因員工異動,按規定編制需要補充。如因員工調動、退休、晉升等原因。
3.2 突發的人員需求。因不可預料的業務、工作變化而急需的特殊技能人員。如引進新項目等。
3.3 擴大編制。因公司發展壯大,而需擴大現有的人員規模及編制。
3.4 儲備人才。為了促進公司目標的實現,而需儲備一定數量的各類專門人才。如大學畢業生、專門技術人才等。
4 招聘程序
4.1 招聘需求
4.1.1 每年行政人力部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計劃進行人員需求預測,內外部人員供給情況進行人員供給預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費用計劃,報CEO審批。
4.1.2 各用人部門應于每月20—25日提出下月人員調整計劃,報行政人力部。
4.2招聘申報手續
4.2.1 以各用人部門為單位,在確認本部門內無橫向調劑人員的可能性后,每月20—25日填寫《招聘需求計劃表》報行政人力部,如系新崗位需同時附上《招聘需求申請表》。
4.2.2 行政人力部每月25日前與用人部門負責人訪談,確定招聘崗位的相關要求,并將匯總后的《招聘需求計劃表》報CEO審批。
5 內部招聘程序
5.1行政人力部根據職位說明書,擬定發布招聘崗位。發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內部網上通知、招聘網站、公司內部公文等形式。
5.2所有的正式員工都可向行政人力部提出應聘申請。應聘員工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應聘 1
意愿、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行政人力部提出應聘申請。
5.3行政人力部根據職位說明書要求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行政人力部組織用人部門進行評審。
5.4行政人力部將評審通過者名單報CEO審批,審批通過后,中聘者辦理原部門工作交接手續,到用人部門報到、正式上崗。
6 外部招聘程序
6.1外部招聘活動的組織以行政人力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可有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管理人員、相應技術人員參加。招聘人員在招聘工作開展之前必須經過培訓,并和需求部門加強合作,以便對招聘崗位和該崗位所在群體特點有一個清楚的了解。
6.2外部招聘要根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采取最有效的招聘渠道組合,并爭取成本節約。
6.3校園招聘。行政人力部與有關的高校保持經常的聯系。每年9月—11月將公司招聘信息及時發往各校就業辦。對于專業對口的院校可及時派員進行宣傳并組織招聘。有選擇地參加學校人才交流會,發布招聘信息并進行招聘活動。
6.4網絡招聘。通過相關網站及時發布招聘信息,經常查閱網上應聘人員情況,建立公司的外部人才庫,根據需要隨時考核錄用。
6.5鼓勵員工向公司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內部員工介紹新人實行“伯樂獎”:員工介紹新人入職,三個月試用期成功轉正后,公司將給與獎勵(專員200元,主管300元,經理500元,總監1000元)。
6.6招聘會招聘及廣告招聘。通過各地人才招聘會和報紙、專業刊物廣告招聘相關人員。
6.7委托獵頭公司招聘。在招聘公司關鍵的管理和技術職位時可考慮通過獵頭公司招聘。
6.8外部招聘甄選:
6.8.1行政人力部通過與應聘人員面談,考察應聘者的工作態度,求職動機、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等,對合格者通知復試。
6.8.2由用人部門負責對面試合格者復試,主要對應聘者的崗位專業技能、崗位知識學習能力、實際解決問題能力、團隊合作精神進行考察。
6.8.3對于復試合格者,用人部門主管根據實際錄用人數確定最后人選。
6.8.4行政人力部對已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經歷、背景及以前工作表現情況進行核實,弄虛作假者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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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核實無誤后,通知被錄用人員前來報到,并通知用人部門接收。
7 招聘流程
7.1 《招聘需求計劃表》、《招聘需求申請表》的填寫
7.1.1 當部門有員工離職、工作量增加等出現空缺崗位需補人員時,需在OA系統內填寫《招聘需求計劃表》;如包含新增崗位,需附《招聘需求申請表》。
7.1.2 《招聘需求計劃表》及《招聘需求申請表》必須認真填寫,包括增補原因、增補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增補人員工作內容等,任職資料必須參照《崗位說明書》來寫。
7.1.3填好后的《招聘需求計劃表》及《招聘需求申請表》必須經用人部門負責人的簽批后,在每月20日—25日提交至行政人力部。
7.1.4 行政人力部會根據用人部門提交的《招聘需求計劃表》及《招聘需求申請表》與用人部門負責做訪談,確定崗位的相關要求。
7.1.5 行政人力部接到部門《招聘需求計劃表》及《招聘需求申請表》后,上報至CEO。
7.1.6 CEO簽批后,行政人力部實施招聘。
7.2 確定招聘計劃
7.2.1招聘計劃要依據《崗位說明書》確定招聘各崗位的基本資格條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現有的崗位描述不能滿足需要,要依據工作需要確定、更新、補充新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7.2.2根據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工作需要和招聘數量,結合人才市場情況,確定選擇什么樣的招聘渠道。
7.2.2.1大規模招聘多崗位時可通過招聘廣告、學校和大型的人才交流會招聘。
7.2.2.2招聘人員不多且崗位要求不高時,可通過內部發布招聘信息,或參加一般的人才交流會。
7.2.2.3招聘高級人才時,可通過網上招聘,或通過獵頭公司推薦。
7.2.3行政人力部根據招聘需求,準備以下材料:
7.2.3.1招聘廣告。招聘廣告包括本公司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方式、時間、地點、應聘時需攜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7.2.3.2 公司宣傳資料(如:公司簡介)。
7.2.3.3 《應聘登記表》、《每日預約匯總表》、《招聘渠道匯總表》
7.3 人員甄選
7.3.1收集應聘資料,進行初試
7.3.1.2進行初試時,公司招聘人員須嚴格按招聘標準和要求把好第一關,篩選應聘人員資料進行初試時一般從文化程度、性別、年齡、工作經驗、容貌氣質、戶口等方面綜合比較。
7.3.1.3符合基本條件者可參加復試,不符合者初試后直接淘汰。
7.3.2 面試程序:
7.3.2.1由行政人力部進行初試。應聘人員接到面試通知,行政人力部整理好應聘者資料后,引領參加面試者到面試地點按順序進行面試。
7.3.2.2 高級專業人員的面試由相應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試。按以下程序組織:
7.3.2.2.1行政人力部收集整理好應聘人員的資料交于相應部門負責人;
7.3.2.2.2部門負責人進行初步篩選后將通過者名單交于行政人力部;
7.3.2.2.3行政人力部通知面試,應聘者到達面試指定地點后由行政人力部引領,按順序進行面試。
7.3.2.3其他崗位人員由行政人力部進行初試,行政人力部整理好面試人資料后,引領參加面試者到面試地點按順序進行面試。
7.3.2.4應聘人員應向行政人力部門遞交的個人資料
7.3.2.4.1居民身份證(原)復印件,學歷證明(原)復印件,體檢證明。
7.3.2.4.2遞交《應聘登記表》,個人簡歷及其他能證明能力的資料。
7.3.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為本公司員工:
7.3.3.1精神病史、傳染病或其它重疾者
7.3.3.2有刑事(勞-改、拘留、判刑等)記錄者
7.3.3.3未成年者或有欺詐行為者
7.3.3.4曾在本公司被除名者
7.3.3.5和其他企業勞動合同未到期者
8 招聘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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