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一、目 的
為規(guī)范員工招聘錄用工作,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招錄用。
三、聘用原則
1、公開招聘、全面考查、擇優(yōu)錄取。
2、能力與崗位要求匹配。
3、內部調配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四、崗位聘用條件
1、凡年滿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應崗位聘用條件者,均屬聘用對象。
2、受聘人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的審查,履行崗位工作標準,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3、詳細錄用條件以崗位需求為準。
五、招聘申請程序
1、生產車間招聘
車間主任填寫《用工申請表》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對部門需求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申請手續(xù)完備后,人事管理按要求招聘。
2、其他部門招聘
用人部門主管領導填寫《用工申請表》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對部門需求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申請手續(xù)完備后,人事管理按要求招聘。
六、招聘需求溝通
人事管理在處理招聘作業(yè)時,應優(yōu)先考慮從公司內部調整、提升人才。為此,人事管理需與有關部門充分溝通:
1、目前是否有足夠的員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現有人力資源。
2、所需人員可否在公司內部進行調配或選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動或晉升。
3、可否對現有人員進行輪換作業(yè)培訓,以便崗位缺員時臨時頂替。
七、招聘實施
人員增補需求經過審核確認后,人事管理開始實施招聘。
1、選擇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人事管理與各部門溝通,從內部調配和選拔。
(2)外部招聘:根據人員需求層次,可選擇廣告(報紙)招聘、學校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及獵頭公司招聘等形式。在滿足用人需求的前提下盡量選擇免費或者費用較低的形式。
2、發(fā)布招聘信息
(1)確定招聘廣告的發(fā)布渠道。
(2)選擇及確定招聘廣告的發(fā)布時間。
(3)根據崗位描述及要求發(fā)布招聘廣告,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招聘職位名稱、人數、崗位描述、任職要求等。
3、確定選擇方式
可采用面試、筆試、其它能力測試,或采用綜合選擇方式。目前公司招聘作業(yè)主要采用面試為主,筆試及其它測試為輔的方式。
4、招聘預算
特殊崗位需要付費招聘或從事招聘過程中需要產生相關費用,人事管理應將招聘活動的費用進行預算,在獲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招聘。
八、人員選擇
1、初試
依據崗位要求,人事管理對搜集到的應聘者資料進行評價分析,作出初步選擇意向后,通知應聘者參加初試。初試主要是對求職者的個人品格、履歷的真實性、離職原因、求職動機、待遇要求等方面進行考察、核實。
2、復試
(1)生產操作員初試合格者,由人事管理向生產部長(副總經理)推薦,安排復試,主要考察求職者的實際工作技能與崗位的匹配程度。復試完畢,面試人將評語及意見記錄于《面試記錄表》上。
(2)其他部門員工及部門主管初試合格者,由人事管理向總經理推薦,安排復試,主要考察求職者的實際工作技能與崗位的匹配程度。復試完畢,總經理將評語及意見記錄于《面試記錄表》上。
3、人事管理根據《面試記錄表》及時通知面試復試者面試結果。
九、錄用、報到
1、對于被公司確定正式聘用的求職者,由人事管理通知其攜帶相關證件來公司報到。
2、被錄用人應按指定時間報到及辦理入職手續(xù)。如在發(fā)出正式錄用通知3天內不報到,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期報到)。
3、新員工在報到時,須向行人事部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3)前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或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號碼、聯系人姓名等資料。
4、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錄用
(1)經查實被錄用人所提供資料虛假者。
(2)經核實身體狀況不佳,或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
(3)與原工作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或未脫離勞動關系者。
(4)品行不端,曾被開除者;
(5)有其它劣跡者。
5、新員工交付有關證明文件后,由人事管理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6、新員工報到當天到人事管理辦理考勤,并領取工作服,考勤記錄從其報到之日起開始。
十、員工試用及考核
1、員工辦理入職手續(xù)后,由人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職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公司發(fā)展歷史、公司文化、規(guī)章制度及三級安全教育等。
2、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因表現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由主管部門向人事管理提出,經核準后可隨時予以辭退。在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xù)后,按其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發(fā)放工資(其中,前七天為考察期,如在此期間新員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員工提出終止考察,則雙方終止試用,公司將不支付其任何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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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試用期滿(或未滿但表現突出)的新員工可填寫《試用期員工考核意見表》申請轉正(或提前轉正);試用期滿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將視情況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 十一、人才資料庫
1、人事管理負責建立人才資料庫,為備選人才之用。人才資料庫包括未被錄取的優(yōu)秀人才、同行優(yōu)秀人才以及符合公司用人要求但目前崗位滿員不能招錄的人才。
2、其他部門有需求時,由人事管理按照要求調出資料查閱。
十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若原制度與此有沖突,以此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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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
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xù)、快速發(fā)展的需要,保證公司發(fā)展對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本規(guī)定來規(guī)范公司招聘錄用員工的工作程序及流程,以提高招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2 原則
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先內后外的原則,使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3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招聘錄用工作全過程。
4 術語
本文所稱“部門”系指總經辦、財務部、生產部、供應部、銷售部、技術質量部、動力設備部、企管部、物流部等部門。
5 管理職責
5.1總經辦
1)負責審核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報告,編制公司招聘計劃和招聘策略。
2)根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活動,收集、審核應聘材料。
3)通過組織面試、初試、復試,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4)組織新入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xù)。
5)審核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申請,辦理轉正手續(xù)。
5.2 各部門
1)提出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2)提供空缺崗位詳細的職位說明書和任職資格說明書
3)參與總經辦組織的招聘復試,對招聘錄用人員崗位勝任能力做出評估并提出錄用建議。
4)協助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員工入職手續(xù)。
5)負責新員工試用期輔導、跟蹤、考核、評估等,提報員工試用轉正申請。 6 招聘錄用原則
6.1計劃調控原則
嚴格編制管理。總經辦以勞動生產率指標為基礎,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審定部門員工編制,在編制定員內制訂人力資源需求計劃。計劃要優(yōu)先保證公司新業(yè)務拓展 共 2 頁
的需要。 6.2有效利用原則
對于空缺崗位上人員的增補,遵循“內部選用為主,外部招聘為輔” 的原則。即:首先從公司的現有人員中解決,通過公司內部的調配予以補充。如確因內部無合適資源,方可從外部招聘。 6.3素質控制原則
根據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確定招聘錄用人員崗位素質要求,以保證招聘人員質量,優(yōu)化員工隊伍。 6.4分級管理原則
公司總經辦與各部門,實行分級管理,公司總經辦為一級管理,負責掌控人員招聘;各部門為二級管理,負責對新招聘人員的試用期管理。 7 招聘錄用條件
7.1招聘錄用員工的基本條件
能夠認同公司企業(yè)文化,具有一定的溝通表達能力和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人員穩(wěn)定性強,符合空缺崗位的任職要求。 7.2招聘錄用員工的文化程度、年齡基本素質要求
管理/技術人員崗位招聘錄用條件(表一)
工人崗位招聘錄用條件(表二)
表一所規(guī)定的最低文化程度、同行業(yè)工作經驗、年齡條件與表二所規(guī)定的年齡和最低文化程度為必要條件。從事技師、高級技師崗位的員工,必須是具有勞動部門承認的技師任職資格的人員。
7.3招收公司的急需人才,屬不符合表一、表二規(guī)定條件的,由用人部門書面報總
經辦,按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后,按批示執(zhí)行。
7.4 招聘錄用員工為退休返聘人員的,不受表一、表二規(guī)定限制。 8 招聘錄用程序 8.1 招聘計劃
8.1.1 年度外部人才招聘計劃
1)社會人才招聘計劃
各部門根據下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工藝設備條件、生產組織方式、組織機構設置、崗位人員編制、勞動生產率等情況,編制下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并于11月末前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提出審核意見,提交公司專題會討論,并按程序報批實施。
2)工人招收計劃
各部門根據年度生產計劃,勞動生產率及人員結構調整計劃制定工人招收計劃。原則上要求通過招收中專、技校、職高畢業(yè)生來補充生產空缺崗位。在年度招收計劃范圍內適當控制輔產、服務人員招收比例。工人招收計劃于11月末前報總經辦,總經辦進行審核后,提交公司專題會討論,并按程序報批實施。 8.1.2 外部招聘增補計劃
本年度內各部門由于生產經營計劃、組織機構設置、員工結構等發(fā)生變化,需要從外部招聘人員進行補充時,按程序填報本部門《增補人員申請表》,于每月末25日前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負責組織實施。 8.2 招聘錄用工作程序
8.2.1總經辦根據年度招聘計劃,統一組織參加招聘會、制作發(fā)布招聘廣告。 8.2.2總經辦匯總、篩選應聘資料,組織應聘人員面試(初試)。
8.2.3初試后,將符合招聘要求的應聘材料送交用人部門,各部門篩選簽字后,將符合崗位需求的應聘人員材料報回總經辦。
8.2.4總經辦負責與用人部門共同對應聘人員進行復試,確定入選人員。 8.2.5符合崗位需求的應聘人員,由總經辦組織簽訂《員工入職協議》,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做初步答復,同時向應聘人員說明最終以批準的文本為準。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一式一份,由總經辦建立個人檔案。
8.2.6招聘錄用入職協議作為新聘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在協議約定的
條款內不能按時入職的,協議自動失效。
8.2.7 按審批權限經審批,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聘人員,由總經辦向聘用人員發(fā)出錄用通知,對未聘用人員發(fā)出辭謝通知。
8.2.8 錄用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和關鍵崗位的員工應進行背景調查,并填寫《背景調查表》。
8.3錄用流程及審批權限
錄用人員流程及審批權限
符號說明: ▲申請 △面試 ☆復試 口審核 √批準 9 錄用報到程序
9.1招聘錄用人員報到時,必須持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或原單位同意調出的調函,否則,公司原則上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擔責任。 9.2 招聘錄用人員報到時需持個人學歷、學位、職稱、職業(yè)資格、身份(戶口本、身份證)的有關證件原件、復印件,由總經辦審核后存檔。材料齊全、審核合格者,由總經辦組織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3 招聘錄用人員報到后,由用人部門在人員報到后至試用期間,對新進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和考察。
9.4 招聘錄用人員人事檔案及保險轉移按《員工入職協議》約定辦理。
9.5 招聘人員被錄用后,應將個人已繳納的社保基金轉至公司所在地區(qū)的社保部門續(xù)保,原來無社保或外埠人員,可重新申請辦理社保開戶手續(xù)。公司對被聘人員錄用前存在的社保金遺留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試用規(guī)定
錄用人員的試用期按照《員工入職協議》約定執(zhí)行,試用期時間一般為1~3個月。特殊及關鍵崗位人員技術、技能達到崗位技能、技術要求者,經副總經理批
準,可縮短試用期。 11 轉正規(guī)定
11.1新聘人員試用期屆滿前一周內,由用人部門通知試用人員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并按程序及權限進行審批后,存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11.2試用期考評合格后直接上崗工作,并按《員工入職協議》和《薪酬管理規(guī)定》重新確定薪酬標準。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辦理離廠(公司)手續(xù),原則上不予延長試用期。 12 罰則
12.1 聘用人員提供虛假個人材料的,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2.2 招聘錄用過程中工作人員違背公平原則、違反規(guī)定程序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罰款100~500元。
12.3 用人部門負責人擅自錄用未辦理錄用手續(xù)人員上崗工作的,每發(fā)生一人次,公司給予當事部門100~300元處罰。 13 附則
本規(guī)定由公司總經辦制定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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