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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農民土地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南至: 。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動物養殖 。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年,自2017年 月 日起至2033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17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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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蓋): 乙方(簽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農民土地合同范本 [篇2]
出租方: 組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本區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步伐,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及昆明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承包合同條例”相關規定,本著經甲、乙方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公平、友好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 租地面積
所租賃的是 的土地,面積 畝,位于馬金鋪村 組,作為乙方種植,花卉蔬菜及用地。具體范圍以甲乙雙方實地指界,國土管理部門勾繪的土地界紅線為準。
二、 租用時間:
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三、 租用方式:
采取每年定時支付租金的方式,按每年每畝以 租賃費,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租金不的拖欠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權,乙方擁有使用權。
2、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設施的使用等。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協調生產經營和租賃進場期間所涉及的用地、、用水矛盾,以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在租用范圍內修建臨時生產生活建筑物,村、組不收任何費用。
2、在租用期間,凡涉及規劃及國家重點項目需征用該土地時,乙方應顧
全大局,服從國家重點項目征用,甲方收回承包權。土地征用時所涉及乙方的財產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同時乙方按當年使用土地時間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合同條款,未經雙方商定,任何一方幸免不得隨意更改和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2、乙方因經營不善,到每年 年 月 日無能力支付當年租金是,乙方復耕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在租用土地內的建筑物、樹木、設施等所有經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乙方在合同未滿期間,單方終止合同,也應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交接土地的時間:定于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若雙方對違約責任發生爭議時,可向呈貢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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