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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合同如何簽
甲方:XX市XX區XX鎮商東村委會
乙方:XXX
為貫徹落實市、區政府有關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既達到改善廣大農民群眾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又集約節約耕地的目的。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XX省XX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就使用XX市郾城區XX鎮商東村土地建設新型農村社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及安置人數
乙方使用甲方集體所有、使用的土地,南北長59米,東西長130米,面積為7670平方米計11.5畝。
二、手續的辦理
甲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將該宗地內的建筑物和附屬物拆遷清理完畢,將凈土地交于乙方,并協助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三、轉讓費用及付款辦法
該項宗地共11.5畝,每畝為6萬元,共計69萬元。付款辦法為:合同簽訂5日內支付轉讓費的50%,剩余款項工程開工前結清。
四、附屬物補償
原土地上附屬物如村委辦公室、衛生所等由乙方拆除,拆除補償辦法為拆一補一,其他不作經濟經濟補償。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簽訂后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的征用建設方案。
2、協議生效后該宗地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進行開發建設;在開發過程中,乙方自行設計、自主定價,甲方不得干預該項目正常運作。
3、土地轉讓后,甲方不得干擾乙方開發建設,應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即時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
4、若甲方違反合同,除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外,還要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土地補償款及以外的其它補償款。
6、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章):
日 年月
集體土地合同如何簽 [篇2]
發包方:民勤縣蘇武鄉泉水村八社聯戶18戶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民勤縣三雷鎮三陶村四社 周生忠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受泉水村第八生產合作社18戶聯戶村民委托(委托書附后)經泉水村民委員會同意,報蘇武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民湖路13公里總干渠東泉水村委會所屬泉水八社18戶聯戶經營的東荒地200畝,依法流轉給乙方使用。
土地范圍:東起沙丘西沿,西至總干渠東邊路東沿,南至五社荒地界線,北至總干防洪渠南岸(后附圖)。
二、土地用途及流轉形式
1.土地用途為種植業和林果業。
2.流轉形式:承包經營。承包范圍內現有機井及水電線路等附著物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維護(清單附后)。
三、土地的流轉經營期限
該地流轉經營期限為20年,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33年4月1日止。
四、土地的流轉費標準及金額
該宗土地流轉費每年每畝200元,合計每年流轉費金額4萬元,20年 1
共計金額80萬元。
五、土地流轉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負責將土地流轉費分三次支付給甲方,第一次于合同簽定時一次性付清前五年的流轉費20萬元;第二次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個五年的流轉費20萬元;剩余十年的流轉費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擁有土地的所有權。承包到期后,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仿照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按照合同約定時收取土地流轉費。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政策性調整,甲乙雙方可共同商量解決,但必須充分考慮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并予以賠償。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流轉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當保障乙方正常生產所必須的水權配置和通路條件。
6.甲方按合同簽訂時的現有狀態無償向乙方提供機井、取水設施設備、供水渠道、供電設施設備及取水、供電手續。
7.經營過程中,若發生土地權屬地界糾紛及當地群眾干擾、阻撓、破壞等情況,甲方應及時出面,按時化解,若給對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給予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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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如果發展政府鼓勵提倡的產業,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相應的政府政策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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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流轉的土地。
2.享有流轉土地上的收益和林權和按照合同同約定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流轉的土地上建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按合同約定只能用于種植業、林果業,決不允許用于搞工業廠房修建、養殖小區的修建、磚廠等辦企業用地。
6.乙方不得用流轉土地抵押貸款。
7.乙方不得用流轉土地抵償債務。
8.承包期內,若甲方提供的原機井和供水、供電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負責更新,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流轉期滿后,乙方保證歸還甲方原有農電設施的完整性(以清單為準)。
七、合同的轉包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流轉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流轉合同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流轉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
更或者解除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征地補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建的地上附著物和林木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4、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土地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流轉,乙方無條件享有優先流轉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續簽流轉合同。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流轉費。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繳清土地承包費,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承擔相當于承包期所有流轉費的違約金。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委會和蘇武鄉人民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民勤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民勤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見證人各執一份,鄉鎮農經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流轉土地示意圖
2、流轉土地地上附屬物移交清單
甲方:民勤縣 鄉 村民委員會(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三雷鎮三陶村四社 (印章)
負責人(簽字):
監證單位:民勤縣蘇武鄉人民政府(蓋章)
負責人(簽字):
民勤縣農村經營管理站(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集體土地合同如何簽 [篇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富裕村范圍內的集體林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邊以外300米南北一線;北至山頂分水嶺以北200米。
二、乙方承包經營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一一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搞多種養殖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
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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