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食品經營戶安全承諾書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莊嚴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并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并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公司法人:
日期:
食品經營安全承諾書
一、承諾食品采購渠道安全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標示的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qs標志等內容,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公司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由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承諾食品流通渠道安全
1、在經營中發現或知道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許可證等標簽內容,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登記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記錄薄上備查。
三、承諾食品售后安全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受理投訴時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屬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安全承諾書
我處是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我愿意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諾如下:
一、保持經營場所布局合理、環境整潔、人員健康,從業人員有《健康證》。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有效的相關法定證照和本承諾書。沒有合法手續盡快辦理,在辦齊前保證不生產,不經營。
三、嚴格索證索票制度,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嚴格食品進貨檢查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二年。
五、絕不加工、經銷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及超過保質期的腐敗變質食品。
六、嚴格執行食品召回制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七、我處將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發現我處銷售的食品出現質量問題,我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章): 監管人(支書):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落實本店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店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店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店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店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本店采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店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店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本店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以及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經營者:
時 間: 年 月 日
食品經營安全承諾書
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經營者的義務,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并領取營業執照;在許可范圍內從事相應的食品流通經營活動,并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保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衛生,布局合理;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四)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不安排患有法律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銷售活動。
(五)不經營法律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所經營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六)采購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保存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保留每次進貨的票據或清單。如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還要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或批發記錄制度。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清單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八)銷售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九)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十)主動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開展監督檢查。
(十一)銷售乳制品的,遵守有關乳制品經營的法律、法規要求。
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食品經營戶安全承諾書】相關文章:
食品經營戶承諾書11-25
陶瓷品市場經營戶消防安全承諾書12-17
食品的安全承諾書10-28
經營戶疫情防控承諾書03-21
食品的衛生安全承諾書12-07
食品超市安全承諾書11-25
食品加工安全承諾書11-25
食品供貨安全承諾書11-25
食品生產安全承諾書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