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事業單位職工請假規定制度(精選15篇)
為了加強事業單位請假行為的有效管理,保證單位的正常運作,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職工請假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職工請假規定制度,以供大家閱讀。
事業單位職工請假規定制度 篇1
(一)事假
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因私人事務需要處理的,一般應安排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含節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親假、寒暑假、喪假)中進行。
2.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而請事假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權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予準假。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機關工作人員所請事假應先以本人的公休假沖抵。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個工作日以內,特殊情況最長一次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全年累計事假(不含用公休假沖抵的事假天數,下同)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二)病假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請病假需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材料,按權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予準假。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假
鑒于教育系統的特殊情況,提倡在寒暑假或節假日辦理婚事,確需在工作期間請婚假者,達到基本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準請婚假5天,達到晚婚年齡(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的初婚)結婚的準請婚假15天(不含節假日)。
(四)喪假
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岳母)死亡,準請喪假5天,工作人員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準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長假期者,經核實同意后,按事假辦理。
(五)產假
正常產假為90天。晚育(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在正常產假之外增加20天(不含假日),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個增加15天
【事業單位職工請假規定制度】相關文章:
最新的公司職工請假制度規定08-03
企業職工請假最新條例制度規定08-03
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最新規定08-03
機關事業單位請假制度的最新規定09-07
機關事業單位請假制度最新規定10-09
教職工請假制度有哪些最新的規定08-03
職工請假制度08-03
2017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最新規定08-03
2017年四川事業單位請假制度規定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