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勞動合同是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標志,所以很多的員工都會了解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一些知識。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1
一、兩者在邏輯關系上具有統一關系
在勞動合同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勞動關系的確立開始更多地取決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達成一致。如果沒有特別的理由,對于是否確立勞動關系、與誰確立勞動關系、確立怎樣的勞動關系均只能由勞動者意思自治。所以,市場經濟國家產生勞動關系的一般形式是勞動合同。甚至可以說,勞動關系全部為勞動合同關系,二者具有統一性。勞動合同的訂立是確定勞動關系最主要的事實。要注意的是這里所指的勞動合同,不僅包括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口頭等其他形式的勞動合同。
二、兩者在事實上的具有統一性
勞動合同關系體現了一種意思自治的精神,它已承認合同當事人的獨立人格、意思自由為前提。當勞動者有權訂立勞動合同時意味著他真正成為了自己勞動力的所有權人,同理當用人單位有權訂立勞動合同時則意味著它真正實現了用人權(用工權)。但勞動關系這一概念則并不強調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它只考察勞動者是否從屬于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是否獲得了對勞動者所有的勞動力的支配權等事實上的.因素,所以在很多時候當事人之間并沒有勞動合同關系但仍然會產生勞動關系。
我們認為,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確立勞動合同關系與勞動關系的統一性是有重大意義的,它體現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確立勞動關系上的自覺精神,是對二者獨立人格的肯定。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2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經濟法的范疇。
(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四)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定這方面的內容。
(五)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付勞動報酬,勞動福利待遇等,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勞務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3
一、勞動關系的概念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等)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從廣義上講,生活在城市和農村的任何勞動者與任何性質的用人單位之間因從事勞動而結成的社會關系都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從狹義上講,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勞動關系是指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范的勞動法律關系,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范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系在一起的,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勞動法律關系的一方(勞動者)必須加入某一個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并參加單位的生產勞動,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而另一方(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或質量給付其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并不斷改進勞動者的物質文化生活。
二、勞動合同的概念
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4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勞動合同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以書面形式呈現勞動關系的的關系。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相關文章:
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別06-08
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概念06-08
勞動關系與合伙關系的區別06-27
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不同06-27
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06-29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區別06-29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區別06-13
解析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06-25
怎么區分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