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
一、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聯系號碼: ,家庭住址: 協議內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溝通一致,于年月日予以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并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待遇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按實際考勤規定結算至
2、按國家規定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故甲方以相當于乙方一個月崗位工
資作補償,即人民幣元 (大寫: )
3、按甲方規定辦理乙方社會保險至
4、一次性綜合補償即人民幣元),乙方無任何異議。
5、履行本協議約定待遇后,甲乙雙方再無任何工資、加班、社保、公積金、其他補償等所有涉及勞動和經濟方面的爭議,并放棄仲裁權利。
(二) 履行保密責任約定:
1、乙方需對本協議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協議關聯信息,一旦泄露,乙方同意將一次性綜合補償全部予以退回,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或由此產生的內部團隊爭議事件,甲方同時有權追訴乙方相關法律責任,必要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2、乙方離職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商業機密(商業機密涵蓋范圍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條款為準),如有泄漏,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泄漏商業機密的責任,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責任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 離職工作移交和待遇兌現:
1、乙方應在解除勞動關系前,辦理好本職工作相關內容的移交,按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待甲方確認無異議并經甲方批準后,兌現上述解除勞動關系待遇,移交過程中對公司資產損壞和丟失的,經甲方內部核定價格,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款從應得離職待遇中一次性扣除。
2、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在甲方系統內又重新被安置工作的,則乙方應在新崗位上開始工作的一周內將已領取的經濟補償金退還給甲方(提前通知金和綜合補償),如乙方不按協議約定退還,則可從乙方工資中按月扣除,直至全部扣清全部應退還金額。
三、其他約定: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甲乙雙方 無任何勞動和經濟爭議。本協議未約定事項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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