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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土中學年度考核積分細則
一、德(20分)加分項扣分項
1、受到校級獎勵(綜合性)加2分,縣級以上獎勵按3分不重復累計
2、能主動為學校排憂解難且不計酬勞者加2—5分
3、見義勇為,敢抓敢管者加2-5分
1、不服從學校管理與工作安排,扣5—20分
2、由于個人失誤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者,每例扣5—15分
二、勤(30分)加分項扣分項
1、學期滿勤者加3分
1、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曠操一次扣1分、曠課一節扣3分、曠會一次扣2分
3、例會請假一次扣0.2分
4、請假每天扣1分
三、能(20分)加分項扣分項
1、班主任另行考核按3、5、7分等級加分;兩長、校委會等管理人員加3分(兼職不累計)。
2、擔任觀摩課教學或教改試驗者,校級加1分,片級加2分,縣級加3分
3、課堂教學秩序良好,辦事效率高,各類檢查得力無違規記錄,加3分
1、擔任班主任、兩長等管理人員不能履行職責或不到位者,每次扣1分
2、各類檢查不到位或者不負責任者,每次扣2分
3、課堂教學秩序混亂,教學成績低下者扣3—10分
四、績(20分)加分項扣分項
1、教學質量獲縣級以上位次,前15名者名別加15—1分
2、教科研成果(以局組織認定為準)獲縣以上獎勵,按等級分別加3、2、1分,市以上加倍
3、指導學生作品獲縣以上獎勵,分別加3、2、1分
4、后勤人員所分管的工作能保質保量完成,群眾評價度高,各級比較滿意者加3—10分
1、教學質量獲15名后,每退一個位次扣2分,其中倒3名不得評為優秀(含帶班領導)
2、后勤人員分管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群眾評價低者扣3—10分
五、廉(10分)加分項扣分項
1、無違規收費
2、未開展有償家教
3、未私自向學生推銷資料并從中謀利
凡有一項扣3—5分
附加條款:(見下頁)
優秀否決:
1、出現重特大安全事故,導致學校榮譽受到重大損失者
2、教學質量位居位居縣內倒3位的
3、因個人工作不力,導致在上報檢查中受到批評的
4、不服從學校各類工作安排者,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者
5、管理人員檢查不力,私自離崗不假而走者
6、來校工作不滿一年者
7、學期請假累計超過7天以上者(不含7天),婚、喪、陪產假除外
有下列條款之一者評為基本稱職或不予以考核
1、拒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各類工作
2、拒不交納應交的各類款項者
3、工作玩忽職守,純粹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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