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學教學分享:什么樣的內容不適合用“讀報式”
編者按:一般人的學習的基本方式,我初步分了五大類:讀報式、任務式、情境式(體驗式)、自學式、命題式。
“讀報式”就是看到標題,提出問題,思考解決這些問題、然后進行分享。由于這一種方式最易操作,又好理解,受到大家的歡迎和喜愛。但也有老師不管什么樣的內容都想用這樣的方式,自然會遇上很多問題。這需要弄清,什么樣的內容不適合用“讀報式”?
1.非學科性的標題不適合用此法。
有的課文內容的'標題沒有學科性的特點,如數(shù)學教材中的“小貓釣魚”“運白菜”,這些標題是情境標題。如果讓學生根據(jù)題目提出問題就會遠離學科內容。
2.文不對題的文章不適合此法。
一般來說,語文課,都可以根據(jù)文章的標題提出問題,但也有特例,如“驚弓之鳥”,根據(jù)這個標題提出問題,并不一定是好的方法。從這篇文章的題目看,這是寫鳥的,但看一看文章,我們會發(fā)現(xiàn),這文章并不是寫“鳥”的,而是寫人的,文章第一句就是“更羸是著名的射箭能手”,而整篇文章正是圍繞著“能手”來寫的。
3. 內容概念多,且從題目中不能覆蓋所有知識點的課不適合此方法。
有的課內容多,知識點多且散,不適合此法。如“三角形的特性”一課,三角形的概念、高、底、三角形的表示,三角形的穩(wěn)定性等知識點,而“三角形的特性”這個標題無法覆蓋高、底、表示法這些知識點,讓學生根據(jù)題目提問題,他們當然想不全。
4. 題目本身是“非重要概念”的不適合此方法。
如,數(shù)學中的“方程”一課。出示“方程”兩字,學生必然會問“什么是方程”,而這個概念的定義在現(xiàn)階段人們給它的定義還是從形式上的描述性定義,并沒有能揭示出方程的本質。張奠宙先生、劉堅教授都在嘗試給出方程的定義,但教材還沒有修改。學生關注“什么是方程”并通過教材中的定義,對理解方程不但不能正確理解,還有可能僅停留于形式。這么多年來一直有老師問X=1是不是方程,便是一例。
對于“組合圖形的面積”一課,這個題目雖然是數(shù)學標題,但我并不建議初嘗分享式教學的老師用“讀報式”讓學生根據(jù)題目提出問題。學生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是組合
積?”而僅僅停留在這個問題的表面,對這一節(jié)課的教學目標是無補的。這個問題要經過多步思考,才會對教學目標有用,且能給我們以很好的啟發(fā)。請看鞍山吳雪坤老師的追問:組合圖形是怎么組合的?既然是組合的,我們應當是可以拆分的?那么,這個組合圖形又可以怎樣拆分呢?這就又有了一個問題,放手讓學生根據(jù)題目提問題,可能就發(fā)現(xiàn)不了“題目本身蘊含解決問題的金鑰匙”,如何彌補這一缺憾。有的老師在學生分享完解決問題的方法后給出提示,有的老師在課尾告之說:“上一屆學生”由題目發(fā)現(xiàn)了這個金鑰匙……等等。大家不妨借鑒。
【本文作者:任景業(yè)。(公眾號:分享式教學-任景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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