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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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比賽規則 篇1
一、球臺
1.球臺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臺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臺面高76厘米。
2.比賽臺面不包括球臺臺面的側面。
3.比賽臺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準球從離臺面30厘米高處落至臺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厘米。
4.比賽臺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臺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端線。
5.比賽臺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臺區,各臺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6.雙打時,各臺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并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二、球網裝置
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臺上的夾鉗部分。
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5厘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厘米。
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臺面15.25厘米。
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盡量貼近比賽臺面,其兩端應盡量貼近網柱。
5.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40毫米。
6.球重2.7克。
7.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三、球拍
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4.”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顆,不多于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個表面。
5."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6.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7.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8.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9.由于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10.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許他們檢查。
四、定義
1.“回合”:球處于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
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4.“一分”:判分的回合。
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6.“不執拍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8."阻擋”:對方擊球后,處于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臺區也未超過比賽臺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13.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14.球從突出臺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后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15.球臺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五、合法發球
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后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并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拋球上升路線與垂線之間夾角不能大于45度。
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臺區,然后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后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后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臺面的水平面之上。
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后,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7.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9.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10.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六、合法還擊
1.對方發球或還擊后,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后,再觸及對方臺區。
七、比賽次序
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后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2.在雙打中,首先由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后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后,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八、重發球
1.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2.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后成為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3.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準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4.由于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遵守規則。
5.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6.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7.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暫停比賽:
8.由于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
9.由于要實行輪換發球法;
10.由于警告或處罰運動員;
11.由于比賽環境受到干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九、一分
1.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均是在比賽狀態下)運動員得一分:
2.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3.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4.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后,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的任何東西;
5.對方擊球后,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臺區;
6.對方阻擋;
7.對方連擊;
8.對方用不符合1.4.3條款的拍面擊球;
9.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使球臺移動;
10.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包括對方運動員因拋乒乓球拍擊球時乒乓球拍觸網[4] ;
11.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臺面;
12.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3.執行輪換發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十、一局比賽
1.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十一、一場比賽
1.一場比賽應采用三局兩勝制或五局三勝制或七局四勝制。
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的休息時間。
十二、方位的選擇
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簽來決定,中簽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后,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3.在獲得每2分之后,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 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10分或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后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后,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5.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5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十三、方位的錯誤
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并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進行糾正,繼續比賽。
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并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運動員應站的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3.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十四、輪換發球法
1.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10分鐘仍未結束(雙方都己獲得至少9分時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2.當時限到時,球仍處于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合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3.當時限到時,球未處于比賽狀態,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4.此后,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次合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5.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的剩余部分必須繼續實行,直至該場比賽結束
乒乓球比賽規則 篇2
一、乒乓球比賽規則演變
現在,在國際大賽中(如韓國公開賽等),已實施11分記分制,那么11分記分制,對乒乓球的比賽帶來那些變化和規律呢?主要有五種變化和規律。
1.數字的變化:由21分記分制,改為11分記分制,每局減少了10分。由5分輪換發球法,改為兩分輪換發球法,雙方每次少發三個球。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在局與局之間,在21分記分制時,有2分鐘的休息時間,現變為不超過1分鐘休息時間。每局比賽中,每得6分后,或決勝局交換方位時,允許有短暫的擦汗時間。
2.發球的變化:原來發五個球,可以根據對方的技術情況,發五種不同的球,或某五種球的某種排列組合,現在,每次發2個球,只能發兩種不同的球,或某2種球的某種排列組合。那么發球變化少了很多,那么得分就會發生變化,因而發球戰術就要做相應的調整。
3.節奏的變化:由于每局只有11分,每局很快就見分曉,節奏加快。由于比賽的局數增多(由打滿5局見分曉,變為打滿7局見分曉),那么關鍵球出現的概率增大,乒乓球比賽變得更加激烈,更加刺激。
4.時間的變化:21分記分制時,在5局3勝時,如打滿5局,至少要得105分,才能獲勝。相應地,在11分記分制時,要用7局4勝,如打滿7局,得77分,就可能獲勝。比21分記分制,每場要少28分,時間縮短了近1/4。
5.戰術的變化:在一局開始時,如輸了球,比分拉開距離,由于每局只有11分,可能就沒有追趕時間,容易造成緊張的心理。因此,在11分記分制時,在戰術上要有變化。根據對方情況,合理進行技術的應用和組合,并且在開局時就抓緊,使用最拿手的發球,或絕招發球,及時進入狀態。
二、乒乓球發球規則十個要點
1.發球時,球應放在發球員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該是靜止的。
2.發球員用手將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并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擊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體。
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觸及本方臺區,然后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后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球離開發球員手掌的那 一刻到球被擊中,球都應該在球臺平面的高度之上和在發球員的端線之后。
5.當球與球拍接觸時,發球員或他的雙打同伴身體的任何部位和衣服,都不能在球網以及兩側網柱頂端與球進行連線所形成的虛擬三角形之內或上方--"上方"的高度,以不會擋住接發球員的視線為限。
6. 運動員發球時,應該讓 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 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7. 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 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并且他或者副 裁判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發球動作的正 確性再次受到懷疑時,不管是否出于同樣的原因,均判接發球方得一分。
9.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 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 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 無需警告。
10.運動員因傷病而不能嚴 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作出免于執行的決定,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乒乓球比賽規則 篇3
1、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2、每一場比賽決出一名優勝者之前采取三局兩勝11分制,優勝者之間得比賽采取五局三勝11分制;
3、發球為兩球換發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采用一球換發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4、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5、發球時不得遮擋,并將球拋起;
6、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后接觸接發球方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一分;
7、發球時,乒乓球觸網并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分,重新發球;
8、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9、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0、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球架,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后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2、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3、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臺使球臺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4、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
15、每局比賽結束之后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16、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7、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小學生乒乓球比賽競賽規程
一、 主辦單位
xx區教育局 xx區體育局
二、 協辦單位
xx中學
三、 分組及參賽單位
(一)組別:設高中、初中、小學男子組、女子組。
(二)參賽單位:全區各中學,鄉、鎮街道中心小學、直屬學校、民辦學校。
四、參賽學校(運動員)資格
(一)小學參賽運動員必須是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初中參賽運動員必須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高中參賽運動員必須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政治思想進步,遵守中學生守則,作風正派,遵守學校有關規定,文化課考試合格,并經醫院檢查身體健康者。衣著不整、男生蓄長發、留怪異發型者一律不得上場參賽。
(四)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擁有所代表參賽單位正式學籍的在校在讀學生,凡是以各種名義掛靠在所代表學校的學生或已在有關省(直轄市)體工隊或職業俱樂部(含青年隊)注冊或試訓的學生不允許參加本次比賽。
五、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采用團體賽賽制,團體賽制規則如下:
小學男子采用5場單打、5場3勝方式。每隊允許5名隊員參賽,要求每人只能打1場單打。比賽前教練須將5場單打比賽的名單順序上報給裁判。比賽采用11分制,單場采用3局2勝制,團體采用5盤3勝制。其它各組比賽采用11分制,單場采用3局2勝制,團體采用3盤2勝制。
(二)本次比賽根據報名情況經抽簽分成初中、小學各4組,高中2組分別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按積分排列小組名次,初中、小學小組第一名再進行單循環比賽,按積分決出前四名;初中、小學小組第二名再進行單循環比賽,按積分決出前五至八名。高中小組前兩名進行交叉淘汰賽,勝者進行冠亞軍比賽,負者進行爭奪第三名的比賽。
六、報名與報到
(一)小學組每隊限報領隊1人,男、女隊教練員各1人及運動員男6人、女4人;初中、高中組每隊限報領隊1人,男、女隊教練員1人及運動員男女各4人。
(二)各單位將報名表認真填寫齊全(必須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各組別球隊合影及每人的2寸免冠彩照1張在4月5日前寄到區教育局教研室陳達飛處,同時發電子郵件到陳達飛的郵箱:xxxxx,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三)所有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據復印件、醫務部門為本次比賽開列的運動員健康證明(學生健康檔案無效)。若證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許參加比賽。
(四)4月21日下午3:00在濱江小學會議室召開各參賽隊領隊、教練、裁判會議,商量抽簽等有關事項。
(五)各參賽隊于2010年4月24日上午7:30前到xx中學報到,8:00開始正式比賽。
七、裁判員
裁判長由xx乒乓球協會選派,各參賽隊盡量報有等級乒乓球裁判員1名。
八、獎勵辦法
獲得本次比賽小學組、初中組前8名,高中組前4名的`球隊授予團體獎牌
九、經費
(一)參賽人員的差旅費自理。
(二)裁判員和工作人員的差旅費、住宿費回原單位報銷。
十、其他規定
(一)所有參賽隊必須在當地保險公司辦理“人身意外保險”,辦理的每人保額不少于10萬元、附加1萬元醫療保險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比賽場地途中及比賽期間),原在學校的平安保險等不能替代,未辦理者不得參賽。
(二)所有領隊、教練、運動員在參賽前一周盡量減少外出活動,避免前往甲流疫情嚴重地區,禁止有發熱、咳嗽、咽痛等流感癥狀的人員與會或參賽,報到時填寫《參賽人員健康申明表》。比賽期間,領隊老師要切實加強晨檢,每天了解學生的情況,如發現有發燒等流感樣癥狀要及時報告處置。報到時,承辦單位將對所有參賽人員進行體溫測量。
(三)各隊在往返賽區途中要高度重視安全,加強管理,嚴格紀律,落實措施,領隊和教練必須全程帶隊,嚴禁學生單獨行動。要乘坐經交通部門驗審合格許可營運的車輛。
十一、其它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規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
乒乓球比賽規則 篇4
乒乓球單打比賽規則
1、練球。一場比賽開始前,運動員有權在比賽開始的球臺上練球2分鐘。
2、選擇方位和發球權。
每場比賽開始前,由雙方運動員用抽簽的方法選擇方位和發球、接發球。中簽者有選擇方位和發球、接發球權,也可要求對方先作選擇。如中簽者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對方則選擇方位;如中簽者選擇方位,對方則選擇先發球或接發球。
3、合法發球。
(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持拍手掌上,手掌應靜止、張開、伸平、四指并攏,拇指自然張開。
(2)發球員只能手向上拋球,不得使球旋轉。發球時不得遮擋;并要求將球從手掌向上直拋,至少拋到離不持拍手手掌上16厘米。
(3)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4)球停留在靜止的不持拍手掌上的最后一刻,直到發球時擊球,不持拍手和球以及整個球拍,應始終高于球臺水平面。
(5)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降落時,發球員才能擊球,并使球首先觸及發球員臺區,然后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觸及接球員臺區。
4、每局比賽結束之后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5.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6.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單打或雙打運動員為勝方,但打到10平以后,先得2分者為勝方。
7、參賽雙方放棄的,雙方不得進入復賽,雙方之一放棄的,放棄方不進入復賽。
8、每天舉行2場比賽,七局四勝制,勝出者直接進入復賽,復賽完后進入決賽。
乒乓球雙打比賽規則:
從發球開始,雙打的規則有如下一些:
1關于乒乓球臺,雙打時,各臺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并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2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后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后,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在雙打中,球應先后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3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后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后,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4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5雙打時,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將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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