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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到有人給云南省委書記留言曝光云南旅游亂象后,我發現我的經歷也是一樣!”近日,一名北京游客在人民的網站旅游3·15投訴平臺留言提到,他和妻子報名參加云南13日游,導游換了六七個,進購物店20余次,甚至還被不同導游帶進同一個購物店消費,導游們對合同中注明全程僅6個購物店置若罔聞。游客質疑,“旅游景點附近和路途的購物店之多,難道是云南省的旅游策略嗎?”
“第一天去石林,上午沿途全部是進店購物,進了幾個店記不清了,到景區大約已經是1點半。導游說當地政府以環保為名,讓旅行社汽車停在離石林景區有十里遠的地方,必須坐電瓶車。”游客只好掏錢,隨后發現景區根本沒有導游所說的那么遠,而且在景區游覽僅2個小時后就集合離開,返回途中還再次被帶入購物店。游客說,石林女導游自稱沒有工資,靠客人購物消費提成。
游客表示,此次旅程進店購物的時間遠比游覽景點的時間長。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上,全程只有6個購物店,但實際上購物店一天最多能進4~5個,少的時候也要進2~3個。
廣東市民李女士講述了她所經歷的一個案例:有一次,她參加由某旅行社組織的海南雙飛4天游豪華團,出行前與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到達目的地后,接待單位在3天的行程中,安排游客在一些自費景區或購物點停留時間過長,結果造成在天涯海角等景點游覽時間大大“縮水”,部分計劃中的景點更是被臨時取消。
旅途生活中,這類“游覽縮水”的案例并不罕見。例如,有游客反映,旅行社承諾游覽某某景點,實際上卻變成“遙望、遠眺”。
2.網民何女士在人民的網站海南視窗反映,她在海南旅游期間,竟遇上導游半夜敲門索要自費項目費用。
何女士介紹,2010年11月8日晚,她與丈夫兩人一行從深圳飛海口,參加11月9日至11日的海南三天兩晚游,當時團費為每人780元。何女士說,報名之后,她們只拿到了一張行程單,并沒有簽合同。“我們這個團有47個人,都是散客拼團的,導游自稱叫劉洋(音),但自始至終沒有出示導游證。”
行程第一天,何女士他們游玩了瓊海的部分景點,晚上入住興隆。何女士說:“9日晚12點左右我們已進入夢鄉,卻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半夜時分敲門,我們還以為是壞人。開了門才知道,是導游要我們交第二天3個自費景點的門票,每個景點門票150元,兩個人3個景點共900元。”何女士說,收錢時導游身邊還站一個身材很壯的男人,他們反復強調何女士夫婦一定要參加。
何女士回憶說,她們向導游提出了異議,導游卻聲稱:如果游客都不參加自費項目,導游怎么賺錢?交這些費用是必需的。“當時,導游還說,即使你們投訴也不怕。由于當時人生地不熟,再加上他帶著威脅的口氣,我們就給了導游900元。”何女士說。
陳橋生等12名退休老人同何女士夫婦一樣,在旅游過程中也遭遇了亂收費。2010年4月19日至25日,陳橋生一行隨團由湖南沅江市來海南旅游,其組團社沅江市神州旅行社將這12名游客委托給海南省春秋旅行社湖南分公司,海南省春秋旅行社湖南分公司又將這12名游客委托給海南中職旅,導游江學民在途中向老人收取所謂“老人費”50元/人。
3.2011年6月5日,剛新婚的市民王先生和妻子開始了蜜月之旅。到了旅行的最后一天,導游帶隊去購物廣場購物。
“我在報名前就和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反復強調過,不要強制購物的團,于是花了5960元報了旅行社里最貴的云南旅行團,沒想到還是被送去購物了。”王先生說,6月11日上午,導游給游客帶到一家水晶店,當時店內有一款水晶,以他估算的市場價格在5000元左右,但店家卻標價26萬多元,實在貴得離譜。前幾年自己經營過水晶生意,對水晶行情比較了解,所以他們啥都沒有買。
當日中午,游客回到大巴后,導游像往常一樣給大家講了一個看似“解悶”的故事:以前有個導游帶游客去購物,有的游客花了10多萬元,有的游客一分錢沒花,導游就根據游客的購物錢數來安排座位,把那些不購物沒有“價值”的游客安排坐在最后。
王先生表示:“我和妻子聽到導游把潛規則用這種方式說出來,就覺得不舒服,我們沒有和導游發生正面沖突,而是給沈陽的旅行社打電話進行投訴。”
沈陽旅行社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在她接到游客投訴后立即進行了溝通,并告訴王先生稍后會有導游當面道歉。
誰知,等待王先生的并非是道歉,而是導游的“繼續講故事”。
王先生介紹,在他投訴之后,導游就不停地接電話,隨后導游又講了另外一個故事,這回說以前有導游帶過一個團,其中有兩個人是身家過億的外省大老板,在云南旅游時兩人發生口角產生了挺惡劣的影響,導游警告他們如果不好好解決這事,就不帶團繼續旅游了,他可以找點人收拾收拾愛惹事的人……
這時,王先生的妻子害怕了。王先生夫婦覺得導游的話已經對自身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先后撥打了4次110報案,并向當地旅游局和沈陽旅行社進行投訴。當晚,沈陽旅行社的王女士表示,第二天會讓導游去機場送行并道歉。但直到王先生和妻子上飛機前都沒有看到導游的身影。
4.游山玩水本是快事,卻被導游的“污言穢語”搞得大大掃興。游客邱先生反映,他參加某旅行社組織的“浙江仙居天臺三日游”。到達仙居后,由當地一名女導游帶團。她經常“語出驚人”,如把乘竹排漂流,說成“吃喝嫖賭”,說什么“嫖”就是漂流,“賭”就是目睹山水風景。介紹蘑菇狀山峰時,她偏要游客往歪里想,還煞有介事地說姑娘看了都會害羞的……游客聽了直搖頭。在講解中,她還不斷插入“黃段子”,讓人掃興。
類似邱先生的遭遇,其他游客也時有反映。金女士說,她全家到鎮江揚州旅游,導游一路上不是認真介紹風土人情,卻熱衷于胡吹當年秦淮名妓如何如何,還隨意拿旅游團里幾位年輕姑娘開玩笑,言語俗不可耐。不少女游客為了“耳根清清”,只得遠離導游,自行游玩。
另一批前往張家界旅游的游客卻在抱怨導游的沉默。游客反映,做地陪的張家界導游是個女孩,人算不錯。只是,一路上的講解加起來沒有半個小時,在景點內的講解也是寥寥可數,只在有標識牌前的景點講幾句,連地方的風土人情也介紹得很少。
5.隨著暑期的來臨,大理迎來了旅游旺季。記者暗訪發現,散布在古城的游商游販有回升現象,強買強賣現象也有所抬頭。
復興路段。兩個小販手里拿著小袋子,看到兩名背包男士走過,便跟上去兜售幾只銀色的鐲子,見兩名男士不搭理,小販強行將鐲子塞到他們手中,后向該男士索要10元錢,兩名男士每人向小販支付了10元才脫身。
蒼平街。一小販向3位旅客兜售銀色的鐲子、戒指、項鏈等,并稱其為“大理蒼山生產銀礦”“這些都是純銀制造”等。見3位游客非常不耐煩,該小販悻悻走開。
南城樓附近。記者看到兩小販將裝有銀色鐲子、戒指的口袋硬塞到一位男性游客手中,說讓其先看一下,該男士隨便看了一下說不買,欲歸還口袋,但兩小販不接,并稱:“你既然接了袋子,這就是你的東西了”,堅持要男子付錢,僵持十多分鐘后,游客付錢脫身。
記者發現,游商游販以五華樓至南城樓一帶的復興路上居多,南城樓附近開餐館的老板說,那些小販偶爾會到店里吃早餐,從他們的談話中了解到,每袋東西(包括銀色的鐲子、戒指和項鏈)的進貨成本不到5元,都是一些普通的小飾品。
6.“海南雙飛六日游,1780元”“華東五市雙飛六日游,780元”“港澳六日游,1990元”“云南雙飛六日游,1280元”“五臺山二日游190元”……進入旅游旺季,S省旅行社推出了五花八門的旅游產品,而一些熱門旅游線路報價之低更讓人難以置信。
“其實,有些旅游產品的報價,連往返的機票費用都不夠,更別說夠成本價了。”T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張樹隆介紹說,正常的旅游產品價格由交通費、住宿費、門票費、餐飲費、導游服務費等組成,同時還包括旅行社正常利潤。在市場上,凡等于或低于成本價的旅游產品,均屬于“零負團費”產品。
俗話說,好貨不便宜,便宜沒好貨。游客買了“零負團費”旅游產品后,購物、消費成了行程中的主要內容,游客在導游的帶領下,走進一個又一個購物店,消費五花八門的自費項目。而且,游客購買的產品普遍價格虛高,質價不符,游客的經濟利益受損,出游心情受到影響。
在“零負團費”產品的幕后,各方是如何操作、獲利的呢?張樹隆介紹,以港澳5日游為例,假使正常出游費用是4000元,T市組團旅行社會打出2600元的低價廣告招徠散客。組團旅行社將招徠的散客以2300元的低價賣給港澳地接旅行社,從中賺取差價。地接旅行社根據游客的消費能力,按每人200元左右的價格,把游客賣給導游。導游在沒有賺到錢的情形下,就要向旅行社交一筆費用,這種做法俗稱“挖坑”。交了“人頭費”后,導游采用誘導、欺詐、逼迫等方式,讓游客購物及消費自費項目。事后,導游從購物店和自費項目的經營者那里獲得傭金,或按比例從游客的消費支出中提成。導游補回“人頭費”后,超過的部分就是導游的收入。
“旅行社不敢光明正大地賺取正常利潤,而是違法、賠錢經營‘零負團費’,其實也有些無奈。”一位旅行社人士說,“零負團費”現象,是旅行社惡性競爭的表現。T市共有230多家旅行社,均經營國內線路,其中18家旅行社兼營出境游產品。各家旅行社經營的旅游線路大同小異,在激烈的競爭下,旅行社的報價太高,就會收不上客人,失去客戶資源,于是大打價格戰。
而“零負團費”產品之所以暢銷,在于游客與旅行社掌握的信息嚴重不對稱。選擇“零負團費”產品的游客,主要是散客。如果一個單位組織員工集體出游,會與旅行社就“吃、住、行、游、購、娛”等各要素,逐項商談,確定消費標準。這樣一來,游客會明明白白消費,旅行社也能賺取到正常利潤。而散客在挑選旅游產品時,往往是只看旅游產品的價格,對接待細則卻不會細究,最后成為“零負團費”產品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