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本題型共10題,每小題1分,共1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時,可以按規定程序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2、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注冊稅務師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不需要與受托方協商,所以選項A錯誤。
3、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單位為代開票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發票上注明的運費、建設基金和現行規定允許抵扣的其他貨物運輸費用;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
4、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萬元以上的,應建立復式賬,所以選項C錯誤。
5、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的部分,允許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是通過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中第七項作納稅調減的。
6、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只適用于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規定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科目,不再單獨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扣除。
7、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稅務行政復議中的被申請人是指作出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所以選項D正確。
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選項B:納稅人多繳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選項C:納稅人多繳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的,稅款退回時,應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而不是貸款利息;選項D: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9、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選項AD:向獨立董事支付的補貼、向外聘技術人員支付的兼職費均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選項B:向職工支付的托兒補助費不征個人所得稅;選項C:本公司技術部門張某取得的課酬費屬于與受雇有關的所得,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0、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選項A:金融經紀業務在計算營業稅應稅營業額時,要以全部手續費收入為營業額,不可以扣除工本費和郵寄費;選項C:外匯轉讓的營業額為買賣外匯的價差收入,不得扣除賣出過程中和購進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選項D: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定按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核算,選定后一年內不得變更。
二、多項選擇題(本題型共10題,每小題2分,共2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至少有兩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正確答案:A, D
試題解析: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1)未按照規定的限期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注銷登記的;(2)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3)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的;(4)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5)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6)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換證手續的;(7)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
2、正確答案:B, C, D, E
試題解析:
選項B:稅務代理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委托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選項C:注冊稅務師泄露委托人商業秘密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間不得對外行使注冊稅務師簽字權;選項D:稅務師事務所以不正當方式承接業務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向社會公告;選項E: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3、正確答案:C, D, E
試題解析:
選項A:納稅人辦理了稅務登記后,即具有領購普通發票的資格,無需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選項B:對于跨省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領購發票,稅務機關應當要求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并限期繳銷發票。
4、正確答案:A, B
試題解析:
選項C: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征收契稅,不能因減免出讓金而減免契稅;選項D:公司制企業在重組過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權屬對其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屬同一投資主體內部資產劃轉,對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不征收契稅;選項E: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分立,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不征收契稅。
5、正確答案:B, C, E
試題解析:
商業折扣行為、將自產貨物用于抵償債務,均為正常結轉成本,應將“庫存商品”金額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自產貨物因管理不善被盜的行為,應將“庫存商品”金額結轉到“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在建工程領用自產貨物,應將“庫存商品”金額結轉到“在建工程”科目;將自產貨物用于無償贈送給敬老院,應將“庫存商品”金額結轉到“營業外支出”科目。所以選項B、C、E均有可能發生。
6、正確答案:A, C, E
試題解析: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稅。國際運輸勞務是指:①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出境;②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貨物入境;③在境外發生載運旅客或貨物的行為。所以選項A、E可以免征營業稅,選項B是境外單位提供的運輸勞務,不適用此優惠政策;選項C屬于境內單位在境外提供文化體育業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選項D沒有免稅規定。
7、正確答案:B, D
試題解析:
選項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增值稅銷售收入確認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選項C: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的,按實際收取的差價款確認應稅銷售額,其他貨物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的,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選項E: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的,其銷售額為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8、正確答案:A, B, E
試題解析:
選項C: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已足額扣繳稅款的納稅人也應該向稅務機關申報;選項D: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還需要填報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9、正確答案:A, B, E
試題解析:
選項CD均屬于轉讓存量房,應按房屋評估價格、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等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算增值額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10、正確答案:B, D, E
試題解析:
選項A、C均屬于征稅行為,必須首先申請稅務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才能申請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三、簡答題
1、正確答案:
(1)做法正確。按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稅收入。
(2)做法錯誤。因為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是不能享受免稅優惠的。本題中A企業持有C企業的股票還不足12個月,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3)做法錯誤。將長期股權投資對外出售,屬于股權轉讓行為,其取得的所得沒有免稅規定,應該并入應納稅所得額來征稅。
2、正確答案:
(1)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該行為屬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不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也不屬于視同銷售貨物行為,不需計算銷項稅額。經營用車輛耗用汽油相關的進項稅額可按規定進行抵扣。
(3)不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因為較強降雨屬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公司已經做好管理措施,所以發生的損失不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4)購入的安裝視頻會議系統若是以辦公樓為載體需安裝在辦公樓內的配套設施,不可抵扣進項稅額;若是單獨放置于辦公室中使用,屬于有形動產范疇,不屬于建筑物的組成部分,能取得相關增值稅抵扣憑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正確答案:
市國家稅務局應受理甲加工企業的行政復議申請。根據稅法規定,行政復議申請符合下列規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受理:屬于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符合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第三十三條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的職責范圍;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本案例中納稅人對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所屬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該復議屬于該市國家稅務局的管轄范圍。納稅人對該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征收稅款行為)提出行政復議,屬于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4月20日收到稅務處理決定書,5月20日繳納了稅款,5月21日申請行政復議,即在規定的期限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的申請,也是符合規定的。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等都是符合條件的,所以市國家稅務局應該受理甲加工企業的行政復議申請。
甲企業可以就該市國家稅務局不予受理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稅法規定,對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正確答案:
根據營業稅法規定,納稅人提供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所以出租房屋業務第一年應納營業稅=50×5%=2.5(萬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在租賃期內,可以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出租房產業務第一年企業所得稅計算時應將10萬元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中計算企業所得稅。
①收取租金:
借:銀行存款 500000
貸:預收賬款 500000
②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遞延收益 27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25000
—應交城建稅 1750
—應交教育費附加 750
③結轉收入和稅費:
借:預收賬款 10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0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5500
貸:遞延收益 5500
5、正確答案:
(1)審計合同,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不繳納印花稅。
(2)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合同所載的金額,但是本題中合同無法確定計稅金額,暫按5元貼花,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
(3)專利技術合同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為40萬元,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承攬合同,若合同未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則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稅目。
(4)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征印花稅,所以該用電企業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電合同,不繳納印花稅。
(5)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為60萬元,因為合同金額減少,多貼印花的,不得申請退稅或抵扣;適用“購銷合同”稅目。
(6)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為5000萬元,因為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規定最高限額,對這類合同只以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適用“借款合同”稅目。
(7)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為500萬元;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
6、正確答案:
稅務機關存在的不當之處主要有:
①企業支付給供貨方違約金4萬元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不需作納稅調整增加。企業對支付的4萬元違約金稅前扣除的做法沒有錯,稅務機關不應該對其作出補稅罰款和加收滯納金的決定。根據稅法規定,合同違約金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在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
②補繳企業所得稅11.5萬元不當,稅務機關對納稅調整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不應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而應先調整企業原已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12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稅務機關對企業以前年度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凡企業以前年度發生虧損,且該虧損屬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應允許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該虧損。彌補虧損后仍有余額的,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③因企業所得稅的處罰不當,滯納金應從滯納之日起開始計算。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期限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即2011年5月31日前繳清稅款,滯納期間應自2011年6月1日開始計算,而不應從2011年1月1日開始計算滯納金。
④因企業未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的處罰不當。《稅收征管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對稅務機關作出的補繳稅款及加收滯納金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企業對稅務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為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為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
7、正確答案:
繳納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250÷1.17=213.68(萬元);繳納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50萬元;
增值稅的納稅地點為甲省A股份公司機構所在地;營業稅的納稅地點為勞務發生地,即外省乙市B工廠所在地。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須向建筑業應稅勞務發生地地方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人屬于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提供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發票開具的金額為50萬元。
乙市B工廠的主管地方稅務局開具發票時,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50萬元,稅率為3%;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為繳納的營業稅50×3%=1.5(萬元),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也是繳納的營業稅1.5萬元,征收率為3%。
8、正確答案:
甲公司處置資產涉及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土地增值稅:
處置2006年購置的家具應納增值稅=5.2÷(1+4%)×4%×50%=0.1(萬元)
處置2010年購置的家具應納增值稅=58.5÷(1+17%)×17%=8.5(萬元)
應納增值稅合計=0.1+8.5=8.6(萬元)
處置老辦公樓應納的營業稅=2000×5%=100(萬元)
應納城建稅=(8.6+100)×7%=7.60(萬元)
應納教育費附加=(8.6+100)×3%=3.26(萬元)
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金額=4000×40%+2000×5%×(1+7%+3%)=1710(萬元)
增值額=2000-1710=290(萬元)
增值率=290÷1710×100%=16.96%,適用稅率為30%
應納土地增值稅=290×30%=87(萬元)。
資產處置的賬務處理(金額單位為萬元):
①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189
累計折舊 2071
貸:固定資產 2260
②發生相關稅費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206.46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0.1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
——應交營業稅 100
——應交城建稅 7.60
——應交教育費附加 3.26
——應交土地增值稅 87
③收到處置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2063.7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63.7
④結轉處置資產凈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1668.24
貸:營業外收入 1668.24
四、綜合題
正確答案:
企業自行申報的相關稅種存在的問題:
(1)增值稅計算錯誤:
①向汽車生產廠家收取的與銷售數量掛鉤的倉儲服務費,稅法規定要按平銷返利的規定沖減當期進項稅額,該企業未沖減進項稅額;
②銷售下腳廢料應該按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該企業未計算銷項稅額。
(2)漏計營業稅:
①企業代收保險費收取的手續費應該計算繳納營業稅,該企業未計算繳納營業稅;
②企業收取按摩椅生產廠家駐點直銷場地租賃費應該計算繳納營業稅,該企業未計算繳納營業稅。
(3)由于增值稅計算錯誤,并且計稅依據中漏計了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算也是錯誤的。
(4)企業所得稅計算錯誤:
①企業少計了其他業務收入,銷售下腳廢料收入、保險費手續費返還款及收取按摩椅生產廠家駐店直銷場地租賃費都應該計入其他業務收入中,并且收取的平銷返利要沖減進項稅額596.7÷1.17×17%=86.7(萬元),下腳廢料的應納增值稅36.27÷1.17×17%=5.72(萬元)不能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正確的其他業務收入=596.7-86.7+36.27-5.72+24+2=566.55(萬元)。
②企業多計了營業外收入,正確的營業外收入為44.73萬元。
③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多計了投資收益,企業從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85萬元屬于免稅收入。
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多扣除管理費用,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屬于職工福利費,應該從工資中調減,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業務招待費超過扣除限額,應該進行納稅調整,該企業未進行納稅調整;可以扣除的職工工資=1050-52.5=997.5(萬元)
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997.5×2%=19.95(萬元),實際發生21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5萬元。
職工福利費的扣除限額=997.5×14%=139.65(萬元),實際發生120+52.5=172.5(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2.85萬元。
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11700+567)×0.5%=61.34(萬元),實際發生額的60%=105×60%=63(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5-61.34=43.66(萬元)
稅前可扣除的管理費用=1560-1.05-32.85-43.66=1482.44(萬元)
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多扣除了財務費用,利息費用超過扣除標準,應該進行納稅調整,該企業未進行納稅調整。
利息費用扣除限額=2000×10%=200(萬元),實際發生21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稅前可以扣除的財務費用=210-10=200(萬元)
⑥營業外支出中,被交管部門處以的罰款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該企業未進行納稅調整。所以稅前可以扣除的營業外支出=11.2-1.2=10(萬元)。
該企業應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應納增值稅=(1989+5.72)-(1595.65-86.7)=485.77(萬元)
應納營業稅=(24+2)×5%=1.3(萬元)
應納城建稅=(485.77+1.3)×7%=34.09(萬元)
應納教育費附加=(485.77+1.3)×3%=14.61(萬元)。
該企業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11700+566.55+44.73)-(9345+1193+1482.44+200+10+1.3+34.09+14.61)=30.84(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30.84×25%=7.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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