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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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減負工作要求,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上海市教委進一步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的規范要求:
一是限定民辦中小學“校園開放日”時間(2017年3月25日-4月7日),除此以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
二是提升民辦中小學招生“三個承諾”知曉率,各區教育局制定民辦中小學招生“三個承諾”監管方案并向社會公布,學校要將“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
三是民辦中小學的校長、教師不得提前到幼兒園、小學作招生宣講、遴選學生。
四是嚴禁舉行紙筆測試或學科考試,不得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紙筆測試或學科考試,倡導創新面談方式。
五是民辦中小學面談全程錄音錄像,覆蓋面談所有環節。
六是民辦中小學對學生面談僅限一輪,嚴禁組織2輪及以上的面談。
七是增強民辦中小學面談透明度,民辦中小學要將面談方案(包括面談方式、面談題目等)報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八是民辦中小學的面談過程向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媒體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首頁開辟實名“舉報投訴”欄目,學生和家長可在線提交招生違規證據(照片、音頻、視頻等)。公布市教委統一舉報電話(23116647),各區也公布舉報電話,確保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九是加強對民辦中小學違規招生查處力度,落實“雙減”措施,建立校長信譽等級制度,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市教委還將民辦中小學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對區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標,并責成區有關部門對玩忽職守、監管不力的責任人員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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