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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國家司法考試商法真題及答案
從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乃至工作,我們最離不開的就是試題了,試題是學校或各主辦方考核某種知識才能的標準。什么樣的試題才是好試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歷年國家司法考試商法真題及答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歷年國家司法考試商法真題及答案 1
案情:甲與乙分別出資60萬元和240萬元共同設立新雨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新雨公司),由乙任執行董事并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甲任監事。乙同時為其個人投資的東風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風公司)的總經理,該公司欠白云公司貨款50萬元未還。乙與白云公司達成協議約定:若3個月后仍不能還款,乙將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權轉讓20%給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設質。屆期,東風公司未還款,白云公司請求乙履行協議,乙以“此事尚未與股東甲商量”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擬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
東風公司需要租用倉庫,乙擅自決定將新雨公司的一處房屋以低廉的價格出租給東風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銀行借款需要擔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義向該銀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諾若到期丙不能還款則由新雨公司負責清償,該銀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異議。
甲知悉上述情況后,向乙提議召開一次股東會以解決問題,乙以業務太忙為由遲遲未答應開會。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紅利也未分過,目前虧損嚴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決定轉讓股權,退出公司,但一時未找到受讓人。
問題:
1.白云公司如想通過訴訟解決與東風公司之間的.糾紛,應如何提出訴訟請求?
2.白云公司如想實現股權質權,需要證明哪些事實?
3.針對乙將新雨公司的房屋低價出租給東風公司的行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義單方向某銀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質和效力如何?為什么?
5.針對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讓人的情況,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對策?
答案:
1、(1)請求東風公司清償貨款本金與利息;
(2)請求東風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3)請求行使股權質權(或權利質權)。
2、(1)證明其與乙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
(2)證明股權質押已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
3、甲可以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股東派生(代表)訴訟。
4、該保函具有保證合同的性質,保證合同有效。乙雖然未經股東會同意為銀行擔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為構成表見代理。
5、甲持有公司20%的股權,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歷年國家司法考試商法真題及答案 2
1、2014 年真題1:
甲、乙、丙擬共同出資 50 萬元設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設置的股東名冊中記載了甲乙丙 3 人的姓名與出資額等事項,但在辦理公司登記時遺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記的文件中股東只有甲乙 2 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
B. 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參與當年的分紅
C. 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D. 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但可以參與當年的分紅
答案:C
解析: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資格的重要依據,丙在股東名冊中有記載,所以丙取得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登記文件中沒有丙,在對外關系上,不能對抗第三人。
2、2016 年真題:
張某是紅葉有限公司的小股東,持股 5%;同時,張某還在楓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紅葉公司與楓林公司均從事保險經紀業務。紅葉公司多年沒有給張某分紅,張某一直對其會計賬簿存有疑惑。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張某可以用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提出查賬請求
B. 如果紅葉公司拒絕張某查賬請求,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C. 張某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表決查賬事宜
D. 紅葉公司有權以張某的查賬目的不具正當性為由拒絕其查賬請求
答案:B
解析: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所以 A 項錯誤;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但查賬不是股東會的職權范圍,C 項錯誤;本題中未提及張某查賬目的不具有正當性的相關信息,所以 D 項錯誤;如果公司拒絕股東查賬請求,股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B 項正確。
3、2018 年真題:
甲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 500 萬元,股東為 A、B、C、D、E,持股比例分別為 30%、20%、20%、15%、15%。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后,股東 C 擬對外轉讓其股權,其他股東均表示同意,但股東 A 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僅愿意以 100 萬元的價格購買股東 C 持有的股權,而股東 D 愿意以 150 萬元的價格購買。關于股東 C 股權的轉讓,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股東 A 享有優先購買權,股東 C 應將股權轉讓給股東 A
B. 股東 D 出價更高,股東 C 應將股權轉讓給股東 D
C. 股東 A 和股東 D 應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D. 股東 C 可以自行決定將股權轉讓給股東 A 或股東 D
答案:B
解析: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但股東 A 給出的價格低于股東 D,所以股東 C 應將股權轉讓給股東 D。
4、2020 年真題: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由 11 名董事組成,某次董事會會議有 6 名董事出席,會議通過了一項決議。關于該決議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該決議有效,因為出席會議的董事超過了全體董事的半數
B. 該決議無效,因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未達到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C. 該決議效力待定,需經未出席會議的董事追認
D. 該決議可撤銷,股東可以在一定期限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答案:B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且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本題中董事會由 11 名董事組成,出席會議的董事只有 6 名,未達到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所以該決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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